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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永敏、劉飛躍的親人探監

2019年11月09日 22:57 PDF版 分享轉發

來源:民生觀察,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本網獲悉,武漢市活動家、“中國人權觀察”創辦人先生,於2018年7月11日,被武漢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2019年11月8日,秦永敏的妻子趙素麗來到省潛江市廣華監獄秦永敏,據趙素麗告訴本網信息員說:“我今天見到他了,他精神飽滿,興緻昂揚,他還驕傲的說自己是坐牢專業戶,除非地球爆炸,他會一直健康的活著直到出獄,謀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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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了解,秦永敏先生是“中國民主黨”的創始人之一,也是人權觀察玫瑰團隊創始人,多次被中共判處“反革命”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坐牢時間最長的政治犯之一,他在監獄坐牢時間已長達26年,被許多維權人士稱為“中國的曼德拉”。

2019年10月25日,秦永敏夫人趙素利在兩個人的“陪同”下從武漢來到潛江廣華會見了秦永敏先生,每次會見都是20分鐘,秦永敏與夫人身邊都有好幾個獄警在“陪同”會見,會見說話都是在監視中。

秦永敏見到夫人非常興奮與激動,秦永敏身體健康情況非常好,他說:自己身體非常好,完全可以健康到刑滿釋放出來,他告訴夫人:自己身體狀況很好,他會活得很久,如果沒有謀殺的話,它會一直活著出來是不成問題的。

會見20分鐘很快就到了,秦永敏滔滔不絕,侃侃而談,她夫人趙素利根本插不上話,親人的會見是給他精神支持的最大鼓勵。家屬表示:秦永敏先生在潛江廣華監獄健康,監獄會見時間一般都是半個小時,而秦永敏在會見家屬中為什麼只有20分鐘呢?人權律師王全璋在會見過程中不到30分鐘李文足就不離開會見區,最後還是補足會見時間達到30分鐘,這是法律賜予的會見權利,希望趙素利下次會見秦永敏先生時有足夠的30分鐘,這是法律賜予的會見權。

 另外,湖北省另一位人權活動家、《民生觀察》網站的創辦人、在2019年7月12日被湖北省隨州市中級法院判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躍先生,也在10月18日獲妻子探監。

 據的妻子告訴本網信息員:“他還好,就是不准他給家裡打電話,我和他寫的信都收不到,在裏面監控嚴。探監地址是湖北省黃州監獄。”。信息員詢問劉妻說:“除了家屬,我們這些飛躍的朋友不能去探監吧?”劉妻說:“不能,上次飛躍的爸爸去探監,差點就沒見到他。”信息員繼續詢問道:“那我能不能給他存點生活費呢?”,劉妻說:“你們現在存不了錢,他一個月最多只能用200元”。

  公開資料顯示,劉飛躍先生於公曆1970年3月12日(農曆二月初五)出生於湖北省隨州市,學校畢業后曾任曾都區東關學校教師。從求學期間起,劉飛躍先生就很關注中國社會問題,努力探討推進中國人權、民主之路。工作后,身體力行地投身到促進中國人權改善的大潮中。

1996年,曾因撰寫《中南海是中國腐敗的根源》而被隨州市警方行政拘留15天;1998年,參与組建中國民主黨湖北省黨部,而成為當時與秦永敏先生一道的湖北組黨的重要發起人之一;1999年—2003年,曾因致力於非暴力理論研究而發表多篇有關非暴力文章,並於2003年始投身於中國大陸的非暴力運動,發表了《關於我本人被強迫征訂<隨州日報>致全國人大的一封公開信》;2003年6月16日,曾聯合其他5名民主人士發起呼籲政府進行政治改革的“文化衫運動”,同時發表《無聲的吶喊──大陸六位公民穿上文化衫要求啟動政治體制變革》;2004年1月26日,曾為呼籲降低中國葯價、維護生命健康權等社會問題而積極走上街頭徵集簽名,同時發表《五百四十三位群眾簽名上書要求降低葯價維護生命健康權》,引起社會熱議;2005年10月創建了維權類網站——“民生觀察”,專門記錄、發布各種政府侵權事件,維權抗爭事件,異議人士被打壓事件,國家法制事件,廣泛關注中國社會民生、民權、法治等等問題,可以說他所關注的對象幾乎囊括了自2006年以來中國社會弱勢群體所發生的重大事件,涉及到訪民、各類職業病患者、被精神病群體、各類異議人士、法輪功信仰群體等,而且對很多社會問題比如中國的強力維穩機制均有比較深入地調查和研究,自2014年起,劉飛躍每年都要發布《中國維穩與人權年終報告》和《中國精神健康與人權年終報告》。由於他堅持長年關注弱勢群體,為他們吶喊和呼籲,以致遭到當局的系列報復,首先他失去了教師的工作,後來又被常年監視,被國保約談、傳喚成為家常便飯,每逢敏感日期,要麼被嚴密監視,要麼會被短暫控制;2011年8月2日,曾因參与當年溫州7?23動車追尾死難者“頭七”紀念就餐活動,而被當局指派的維穩人員毒打致傷,報警后警方竟不立案,也不予出具驗傷單;2016年11月17日,其在家中突然被湖北省隨州市警方帶走,自此與外界失聯;次日,其家被抄,其家屬被口頭告知,劉飛躍已因“收受境外資助,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而被刑事拘留;2016年12月23日,被隨州市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2017年5月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在被退回補充偵查后,2017年又新增罪名“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2017年12月12日由湖北隨州市中級法院正式立案;2018年7月10日,召開庭前會議;直到8月7日正式開庭。原傳出將開庭兩天,最後只庭審一天。直至2019年1月29日,湖北省隨州市中級法院才作出判處劉飛躍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1萬元,同時沒收個人電腦和手機。劉飛躍隨後提出上訴,2019年7月12日,湖北省高院在未開庭審理的情況下直接下達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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