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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戴國軍 李青

2020年02月13日 22:10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姓名:戴,男

出生日期:1970年9月13日

身份證號:330121197009136015

姓名:,女

出生日期:1973年5月31日

戶籍地:省杭州市瓜瀝鎮三岔路村振華1組41戶

身份證號:330121197305314920

 

上訪原因:李青原是日商設在泒瀝鎮杭州雅馬哈樂器公司的工人。因工作需要經常接觸鈾、鎘、磷、釩、鋁、汞、錳、鉈、鋇、砷等多種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致使李青患上了職業病,。其後,李青向上級主管部門舉報,被公司僱人打傷造成她至今。

她的丈夫戴國軍則因為工地欠款糾紛遭到有勢力一方的毆打,后戴國軍被判刑。戴國軍出獄后堅持申訴,進而夫妻雙雙結伴上訪。2014年5月3日戴國軍疑是被人謀害致死。

 

維權歷程:2012年8月23日被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行政拘留。

2013年6月被北京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拘留。

2013年8月被北京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拘留。

2014年2月1日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

2014年8月27日被北京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拘役5個月。

2014年12月10日被蕭山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2015年2月17日被蕭山區警方行政拘留。

2019年1月10日被蕭山區警方行政拘留15天。

 

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區分局出具的拘留證顯示:2010年至今 ,李青到北京國家信訪局等部門進行上訪一百余次,反映對前夫戴國軍溺水死亡存在異義。針對李青的訴求,蕭山區公安機關已作出不立案決定。其要求立案監督后,檢察院認為公安不立案符合法律規定。后李青到多部門上訪均以得到答覆,李青仍然繼續上訪,已構成尋釁滋事,屬於情節較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15天。

 

酷刑迫害:戴國軍2013年因上訪被北京警方打傷,留下嚴重後遺症。2014年4月戴國軍屍體在村邊一條水深不足兩米的河中被發現,屍體上傷痕纍纍,口鼻流血,但警方認定是溺水死亡。

李青因上訪被多次毆打,2012年12月6日早上,幾個頭戴綱盔的不明身份人員持鋼管和匕首對她進行暴力擊打,造成她手臂粉碎性,腿部,腰部被連扎了4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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