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粉絲交流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呂先三案--邵柏春的辯護律師遭遇會見難

2020年06月07日 13:15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沒有預約,不讓會見。預約成功之後,會告訴你不讓會見的理由。”這就是邵柏春的6月4日在遭遇的情況。

 

自2020年3月初接受委託擔任邵柏春的辯護人以來,馮延強律師從來沒有會見過邵柏春。疫情期間,合肥市看守所一直不安排,可以理解;後來疫情有所緩解,合肥市看守所允許收到出庭通知書的律師在開庭前會見一次被告人,邵柏春案二審法院至今未確定是否開庭,馮律師也沒法會見邵柏春;最近兩個星期,合肥市看守所出台新措施,可以通過微信小程序預約會見,但馮律師預約了兩個星期都沒有預約上。家屬有點急了,催促馮律師會見邵柏春。

 

這個案件進入公眾視野的標誌性事件,應該是呂先三律師的父母為兒子喊冤,被以涉嫌妨害公務罪為由而刑拘,後來周澤律師、斯偉江律師介入給呂律師辯護。之後邵柏春被刑訊逼供的視頻被網路曝光,原來被告人的庭前筆錄是被打出來的。還有公訴人拖欠被告人的債務、法官沒有啟動非法證據調查程序、呂先三律師的妻子為夫喊冤等等,讓這起案件一直有著很高的關注度。

 

6月4日下午,馮延強律師來到合肥市看守所辦理會見,一上來便遭到拒絕——沒有預約,不讓見。

 

馮律師隨即便問道:“那現場預約可以嗎?我用你們的微信小程序約了兩個星期都沒有預約上。”

辦事警察問:“他要會見誰?”答:“會見邵柏春”。

辦事警察當即說:“領導有交代,邵柏春案的律師一律不安排會見。”

 

問原因,該辦事警察稱不知道。給所謂的領導打過電話后,答覆:“你先通過網路預約會見,預約上之後,會有人告訴你為什麼不能會見。”

 

“那刑訴法規定的48小時內必須安排會見的規定,如何落實?”“不談。”

 

於是馮律師來到合肥市監管支隊大門口,要求見看守所的所長,卻被攔在大門外。門口辦公室內的一名楊姓警察稱:“疫情期間,禁止入內。合肥市檢察院的駐所檢察室,也不得進入。”

對於不安排律師會見邵柏春的問題,該楊姓警察說:“這個案子太特殊,領導有交代,不準會見。”並且表示:

1.沒有預約上,所以今天不得會見。

2.你只有預約上了,才會告訴你具體的不能會見的原因。

3.刑訴法規定的48小時條款,有疫情,不要談。

 

如此重大的、有爭議的案件,竟然連辯護律師最基本的會見當事人的權利都無法保障。對於邵柏春被刑訊逼供、被逼迫看黃色錄像的具體經過和細節,辯護律師竟然無法直接從當事人處了解到情況;對於涉案的具體事實,每一筆借款的來龍去脈、每一起訴訟的前後經過、每一個人物具體行為等情況,辯護律師也無法直接從當事人處了解到情況。

 

對於辯護律師來講,如果連當事人都會見不到,你就是把案卷看得再仔細,也是枉然。不與當事人進行交流,不可能正常履行辯護職責。

 

6月5日上午,馮延強律師又趕到合肥市檢察院,對合肥市看守所侵害律師執業權益的事項進行控告,並將合肥市看守所的上述行為,分別向合肥市、濟南市律師協會反映。

 

筆者突然發現此案有發展為中國律師滑鐵盧的趨勢:先是以民事訴訟業務為主的呂先三律師,他正常代理民事訴訟業務的行為被認定詐騙罪,被判12年;如今以刑事業務為主的馮延強律師,作為邵柏春的辯護人,卻直接無法會見到當事人。不禁讓人感嘆:合肥案,你到底要鬧哪樣?!

 

案件背景:

2019年10月31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作出宣判,以詐騙罪判處安徽律師呂先三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十五萬元。案件宣判后,呂先三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據稱,呂先三律師始終不承認自己有罪。而另兩名主要被告人徐維琴、邵柏春,經法院審理查明,二人騙取他人財物計11287.4647萬元,其中4838萬元未遂,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因犯詐騙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一審分別獲刑二十五年和二十年,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相關鏈接詳見:關注安徽律師呂先三案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20/0106/19283.html

 

 

請點贊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林遠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