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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玉屏控告公安包庇黑惡勢力犯罪

2020年06月21日 13:22 PDF版 分享轉發

作者:盧玉屏 文章來源:網路

控告人,盧玉屏,1961年10月10日出生   手機:13538143898

 

被控告人一:市寶安區安樂村鴻源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梁有貴、黃偉洪、霍漢泉)等村霸糾集本村保安、彪悍村婦、黑社會人員一百多人、三輪車夫四五十人在2005年10月25日搶劫我家(永安平商場)全場商品、全部家庭財產、現金、貴重物品金銀首飾金額巨大!在他們實施搶劫同時,兇手黃偉洪、霍漢泉另帶一隊黑社會歹徒把我與婆婆陳巧圍堵在另一棟樓上毒打!致我們兩人重傷,最後婆婆含冤死不瞑目!兇手犯下罪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四條、三十條、三十一條、三十六條、二百三十二條、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已經構成多條犯罪!就因為那些辦案人員與保護傘包庇至今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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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告人二:寶安區新樂派出所民警牟效斌徇私枉法包庇兇手,我報案時他濫用職權說不夠條件傳喚兇手,也就沒有安排給我們認人,不但不立案,又欺騙要協調解決問題,一而再拖忽悠欺騙我們,現在就發現案卷宗里做假,2005年12月9日他才糊亂在電腦打出十幾個人頭像給我們辯認,但推婆婆那個人就不打出來給我們辨認,這次我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案件全程辦案記錄卻發現他做假,2005年12月9日在電腦上辯認人頭,現案宗里卻變成2005年10月25日認人,還有當時沒傳喚兇手做筆錄,現在案宗里有兇手筆錄,還有人做偽證,這些都是他做假欺瞞上級的證據,就不敢公開對方假筆錄卻說渉及商業秘密與利益為借口,申請公開執法記錄儀記錄,深圳市公安局就答非所問,又用信訪已終結來掩蓋他們的違法行為。我從2018年7月2日向新樂派出所再申請鑒定筆錄製作時間,鑒定辯認筆錄時間,至今在拖不給書面回復。從案發至今要求立案懲治兇手就不立案!還造假欺騙上級!刑事犯罪隻字不提,謊稱是經濟糾紛用20萬元婆婆做手術費來相混淆說問題解決,把案件終結。

 

 

被控告人三:寶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長王少松,(0755-84467202)在2017年8月9日打來電話說深圳市接國務院督查組要他重新偵查我案件向我了解案發時情況,但是過後就沒有下文,我打電話問他偵查結果,他卻說查不到黑社會名字,又叫我過去寶安公安分局信訪辦說領導與局長要協調,他還說已經反饋國務院,是按公安局2010年經濟糾紛不立案證明反饋。其實在2010年6月8日公安機關已經做出不立案告知書還誣陷我不配合認人,誣陷婆婆拒絕法醫鑒定,一開始就不想立案解決問題就急忙終結案!發案是2005年就因為民警玩忽職守、有意包庇兇手製造冤假錯案,致使我婆婆陳巧被故意傷害重傷直至含冤死亡都沒立案追究兇手刑事責任!還有我家超市全場商品、家庭財產被搶光重大經濟損失無法主張,難得國務院督辦下來偵查冤案真相機會都被王少松剝奪!2018年10月24日中央掃黑除第8督導檢查組督辦下來偵查我家冤案的,寶安公安刑偵大隊掃黑辦壓案不公開也不吿知我本人,偷偷內部造假反饋中央而且終結案件,好得在2019年1月份發現深圳市寶安區都造假反饋報告!2019年4月16日我在寶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掃黑辦找一位姓林領導,他再次收我控告信后說要公安信訪辦主任反映后再重新打報告反饋,后寶安掃黑辦拒絕見我不給我進去,公安局信訪辦主任指使那些協警堵在來訪接待室蠻不講理把登記表拿走不給登記填表,三次都指使那些保安故意挑釁我為什麼不去北京告他們,還有保安招手叫我來啊動手打他們,想找機會拘禁拘留再次迫害我,這事好得我及時報警6次后還打了市長熱線12345求救才免於遭受迫害!

 

 

被控告人四:龍川火車站鐵路派出所所長違法。姓陸民警,在2018年9月17日帶三個歹徒上K106列車上,這是后在電話里聽他說是當地出示證件叫他找列車長把正在熟睡的我從火車卧鋪拖下火車,還把我隨身攜帶物品手機搶走,被拖下火車時我看到火車站有多名警察在現場,我拚命呼救他們還笑好象在看熱鬧,置之不理!任憑歹徒把我連拖帶抬拖出火車站,抬上一輛車牌號碼(豫DH66S9)小車控制住,一路上我多次心臟病發作,三個歹徒向他們大哥報告我病重需要送院搶救,也聯繫好五華醫院要送我搶救,但後來據三個歹徒說是我當地駐京辦姓陳的信訪局長手機尾數是98的,不同意,還要歹徒把我送汕尾陸豐市陂洋戒毒所!后因我再次心臟病發作差點死去!嚇得三個歹徒說出真相,他們說你死後要報仇就找你當地陳姓領導,他用一萬元收買他大哥帥鋒,還有前兩次在北京綁架我是他們兄弟,每次給他們公司三萬元,后再次打電話給姓陳局長知道要出人命,才叫改送到戶口所在地甲子鎮瀛北派出所控制我8小時,歹徒的車與人就立即放走,到2018年9月29日才放回深圳家,我向各相關地方市長熱線和公安機關投訴但至今沒給我處理結果!我多次被綁架迫害生命安全財產受到威脅!2019年1月13日到北京西站被七八名不明身份人綁架到廣東省陸豐市公安局,后被甲子鎮領導接到賓館軟禁,洗澡后全身長滿紅包疹懷疑被下毒,中西藥都治不好,后深圳北大醫院檢查是病毒!

 

 

被控告人五:汕尾市在駐京辦信訪局長陳征,公然違反中央的政策,攔截堵訪迫害違法行為!從2014年2015年我兩次被非法行政拘留案件廣東省高院已裁決,必須去最高法院申訴立案!兩次到達北京就給他雇去北京西紅門包家保安大隊歹徒綁架,綁架我的車牌是(吉J98M30),每次綁回戶口所在地限制人身自由十幾天。包括18年9月17日被他雇黑社會歹徒第三被綁架,加重心臟病發作隨時都有生命危險。深圳市檢察院多次申請監督立案一直不做回復,最高檢察院督辦轉辦六次廣東省檢察院置之不理,在2019年9月26日到省檢察院諮詢,一個位姓梁檢察官1月10日受了我控告深圳寶安公安部門民警徇私枉法、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曹啟選庭長職務犯罪的問題,至今也不回復,他說他們是十部只管受材料後轉十一部,上級轉辦下來也同樣轉十一部他們怎樣辦也不關十部的事,還說現在上級還沒有明確規定要多久時間做出答覆。

 

 

以上控告屬實,懇請中央各部級領導紀委監察委、政法委、檢察院、公安部掃黑除惡專項、廣東省巡視組掃黑除惡專項,直接派上級正義領導暗訪偵查,或者異地紀委、掃黑除惡辦負責偵查與管轄。切不能給深圳市公安、寶安區公安機關偵查與管轄,因為在我家十五年冤案伸冤,被故意傷害致死婆婆討回公道中,深圳市、寶安區公安機關做假欺上瞞下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有充當保護傘之嫌應當迴避!若是不同意異地負責偵查與管轄的話,那隻能由深圳市紀委監察機關、政法委、檢察機關、掃黑除惡辦指派真正公平正義領導負責管轄,才能為我十五年冤案立案偵查捉拿兇手討回公道,為我本人四次被黑社會歹徒綁架立案捉拿歹徒追究刑事責任,追究涉及包庇兇手隱匿案情真相涉案人員責任,揪出保護傘,維護公平正義,維護受害人合法權益!

 

此致

中央各部委、巡視組進駐政法委領導、紀委監察委、公安部、最高檢察院、巡視組、督查組、掃黑除惡督導檢查組領導!全國掃黑辦!廣東省巡視組和相關部門領導!廣東省掃黑辦!深圳市交叉巡視組領導、深圳市政法委、紀委監察委、掃黑除惡辦領導!

 

控告人:盧玉屏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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