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禁摩限電」爆警民衝突
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本網獲悉,自8月1日起,湖南邵陽市公安、交警、質監、工商等部門聯合行動,對邵陽城區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行駛、維修等環節進行全面清理。行動第一天,官方查處“違規”電動車224起,處理電動車駕駛人320多人。至8月7日,邵陽市民被收繳、暫扣的電動車,被處罰的騎車人數以千計。8月7日中午時,忍無可忍的數千市民與邵陽市警方爆發大規模衝突,市民在街道上一呼百應,不計其數的群眾開始遊行到市政府、交警等部門,要求政府領導接見市民代表,取消刁難底層民眾的限制措施。
據了解,近期湖南邵陽市交警支隊下發了《邵陽市城區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楊修文任組長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通過整治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查糾闖“限摩限電”禁區行為,在單循環道路上開展文明交通勸導、完善交通標誌標、查處逆向行駛。城區大祥、雙清、北塔交警大隊將“定人、定崗、定責”並採取“守點與機動、高峰與平峰、工作日與節假日”三結合的方法,重點開展電動自行車超標、超員、超載,闖紅燈、闖禁區、逆行,亂停車、亂佔道、非法改裝、非法營運、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
此次整治行動將對整車質量超過55kg、最高時速超過25km/h、沒有腳踏騎行裝置和良好騎行能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一律按摩托車查處。整治期間,交警部門將對超標電動自行車依法進行查扣並處罰,對電動自行車非法加裝晴雨傘及相關裝置、非法改裝車架、電機、蓄電池的一律依法收繳並頂格處罰。對阻撓民警執法的,符合拘留的一律拘留,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屬國家公職人員的,一律上報市紀委監委處理,涉及非法營運的將移送交通運輸部門處罰。同時加大對邵陽城區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環節進行全面清理。對非法生產或者改裝、拼裝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質監部門將按照《產品質量法》處理;對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或者不依法按照消費者的要求退貨、更換的,工商部門將依據《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處理;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電動自行車產品許可證、合格證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嚴厲查處。
近期出台的《邵陽市電動自行車通行規定》還規定:橫過機動車道應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線應當從人行橫道線通過;駕駛電動自行車除可以搭載一名12歲以下兒童外不準違法載人,搭乘6歲以下兒童應當使用安全座椅;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準載人;電動自行車載物,高度離地面不得超過1.5米,寬度不得超出車把15公分;長度前端不得超出前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30公分。
對於上述規定,許多市民認為無法承受,尤其是依靠電動車生產生活的底層困難群眾。邵陽網民“夢回邵陽”發文稱:邵陽市禁電動車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居民出行要求?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邵陽市一個普普通通的公民,一個老百姓。老百姓要求什麼?衣食住行而已。我的家鄉是湖南省邵陽市,一個三級或者是四級的小城市。作為一個社會底層的老百姓,我現在靠自己的工作,衣、食、住都還能基本滿足,但是“行”卻出現了問題。前面說到了,我們邵陽市,是一個很小的地級市,居民生活水平低,城市基礎建設差。市政府在全市實行了所謂的“限摩限電”,我不知道這是否合法,或者是否合理?我們這個小城市,道路建設不發達,公共交通極其不完善。百姓出行困難,很多地方坐公交車都無法到達,何況經常半個小時等不到一趟公交車。政府部門為了打擊摩托車非法營運,限制摩托車,我表示贊同,為了規範交通安全,限制電動摩托車,我表示理解。但是,作為一名普通老百姓,我連騎電動自行車上班的權利都沒有嗎?從“限摩限電”開始,我賣了以前的電動摩托車,換了一輛電動自行車,在交管部門辦理了牌照,後來上班的時候,車子被小偷偷走了。於是,我又買了第二輛電動車,也辦理了牌照,騎了快一年,車子出了問題,於是我於今年7月,又買了一台新的電動車。但是,交管部門告知,現在不予以上牌了。那麼請問,我以前都可以上牌,為什麼現在不可以上牌?今天早上,我騎著新買的電動車像往常一樣上班,被交警攔了下來,說我的車沒有牌照,不能上路行駛。於是,我遲到了,被扣了50多塊錢。我只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很多法律法規,我不熟悉,我不知道市政府的管理辦法是不是合理合法,是不是符合當地的居民生活出行要求。我只知道,我是個小小的上班族,薪金微薄,我買不起小轎車,也養不起小轎車。我只知道,我現在出行、上班、生活很不方便。我連騎一個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的公民權利都沒有。
邵陽網民“海邊貝殼”發帖稱:“禁摩限電”背後隱藏的是城市交通管理的困境。如何將摩托車、電動車與汽車一樣納入到城市交通管理的正軌中,從來都是個難題。而涉及民生與快遞行業良性發展的需求,同樣也是城市發展的題中之義。就拿快遞業來說,互聯網+行業發展的大勢不可逆轉,O2O的便利誰都不想放棄。那麼問題來了,在“禁摩限電”的背景下,誰來承擔這多出來的運輸成本?把包袱簡單地甩給受眾,只會徒增人們對政府的“差評”而已。當然,只要管理有方,摩托車和其他交通工具是可以融洽相處的。對於城市的管理者而言,這個過程的確繁瑣而艱難,可相比一禁再禁、禁而不止,運動式治理模式或許更划算。簡單粗暴的管理模式,在收效甚微的同時,增加了官與民之間無謂的衝突和煩惱,得不償失。尋找兼容並包的道路,也許更有助於擺脫零和遊戲。
邵陽網民“煙花寂寥”發文稱:這個確實需要政府應該反思一下,邵陽現階段的發展水平和實際民情真的還沒到需要禁摩的一步,邵陽城鄉結合部很多地方沒有公交直達,辦個事很麻煩費時間,作為一個沒有小車的邵陽市民真的感到非常不方便,越來越多的小車造成越來越擁堵的交通,而且不經濟不環保,對於仍然處於初級發展階段的地級城市,這樣真的適宜嗎?個人覺得至少電動摩托車是不應該禁止的,更不不應該製造禁止電動摩托車上牌的障礙。
邵陽網民“不再猶豫”發文稱:所謂的中國特色吧!就是權大於法,有權者拍腦袋制定法律法規,根本無需選民意的見與民主程序,這已經見怪不怪了,無奈!制定這種政策的官員都不用這兩種兩輪車,他們有的是小轎車用,都是些高高在上的官老爺,所以屁民的疾苦不是他們這些轎車裡的人能懂的。
邵陽網民“野狼獨行”發文稱:我覺得制定政策的決策層出了問題,像這種關係到普通民眾切身利益的決定太過於草率了,完全沒有考慮到周全。在邵陽上班的人哪個能天天打計程車哦!工資低,要養老婆孩子,買房子,騎電動車省一個錢是一個錢。
湖南維權人士譚先生介紹,2020年8月7日中午,當數百名公安、交警在邵陽市區查扣電動車時,有一名騎行者與警方發生爭執,爭執的過程中警察動手要查扣車輛,騎車人死死護住自己的車輛,周圍群眾見警察施暴,遂參与到車輛爭奪戰中,隨後警方叫來了更多的警察,而圍觀群眾也越來越多,雙方的爭奪最終演變為群體衝突。衝突爆發后,有群眾大聲疾呼“警察打人了”,沿街市民一呼百應開始反擊警察,數百名市民驅逐數十名警察離開查處地。隨後,部分市民呼籲到市政府、公安局去討說法,在前往政府部門的途中,越來越多的市民加入進來,形成了數以千計的遊行隊伍。在到達政府駐地后,政府派出了大量防暴特警隊,市民則數百人衝進了政府辦公大廳。在政府辦公樓內,市民集體要求政府廢除或放寬“禁摩限電”標準,取消刁難底層民眾的限制措施,還底層民眾一個騎電動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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