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因酷刑致殘的廣東佛山公民李碧雲,每天被日夜看守無法出門。近日,李碧雲去容桂街道辦要求看病的權利,遭到維穩辦人員的毆打。
2022年10月27日下午,李碧雲在弟弟李添強的陪伴下,到順德容桂街道辦要求看病的自由,被容桂街維穩辦人員揮拳毆打,還搶李添強手機。姐弟報警后,特警到場,不但不抓打人者,反而用衝鋒槍對著他們,還指其尋釁滋事,差點將兩人拉上特警車。
李碧雲說:“我是
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街道榮里村民李碧雲,我看病有錯嗎?我尋醫問葯有錯嗎?有沒有錯?請告訴我錯在哪裡?
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看病的權利,請給予我出門看病、尋醫問葯的自由!”
今年9月中旬,李碧雲因連續兩日出門去醫院看病,接連被街道辦和
居委會人員強行攔截,阻止其前往醫院看病,手機、車鑰匙被搶。
李碧雲,1968年9月13日出生,中國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容桂容里村村民。高中畢業后的李碧雲一直在家鄉工作,主要從事財務工作,生活優越穩定。
容里村原有2200畝工業區及數千畝農田和居住用地,村裡每年收入租金近一億,興建了小學、中學、水電站,還在40平方公里內修了公路,搞了綠化等等。但是當地官商勾結,幕後操弄,這麼多的土地、資產、物業都被他們違法侵吞了,而村民沒有得到任何補償。
2009年1月,數百名村民到施工現場要求停止施工,幾個村民被數十名施工方人員用鐵棍追打;後來又發生近20名村民,被施工方和政府僱用的著迷彩服的歹徒打傷事件。警方對之沒及時制止,更沒有抓捕兇手。李碧雲在場拍照,留下證據,併發布到網上。其後,她向村民宣傳國家法規政策,帶領村民討公道,向肇事方追索醫藥費。使得村民增強了信心,越來越多的村民站出來
維權。
但是厄運從此降臨到李碧雲身上,一個弱女子受到當局的打擊報復:多次被綁架、栽贓構陷、關押毒打、虐待折磨,被關黑監獄、強制打針,被搶劫,家園被夷為平地。
2009年7月15日,李碧雲和3個村民到省公安廳反映實事,被順德區順德公安大隊長李志堃強行綁架,拖進車裡暴打和侮辱,之後被關押審訊,逼認“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李志堃等對她進行刑訊逼供,造成她胸椎和頭部硬擊傷、頸椎扭曲、口腔扭彎、腰椎折斷、尾椎粉碎、膽主管擴張、失聲——幾個月不能出音,不能正常走路,並吐淤血8個月。其後,李碧雲反被構陷“妨礙公務罪”,判刑10個月。
2011年4月份,李碧雲受村民推舉,參加容里居委會居民代表和居委會主任的選舉,得票2000多,卻被當局投假票和黑箱統計,非法廢除了她的當選。同年8月底,由626個村民推薦,李碧雲依法成為順德區人大代表選舉候選人,反被構陷“破壞選舉”罪關押7個月。2012年4月,李碧雲被順德法院採取強制措施,監視居住,取保候審12個月。期間,她多次被綁架、關黑監獄、被入屋盜竊。
2013年1月23日,李碧雲向廣東省
檢察院投訴,下午5點多從省檢察院門口被順德容桂公安蘇發、吳湛華等綁架,強行拖上車,押回南華派出所,受到關押和虐待,以致暈倒,而警方則對她潑冷水。
2013年7月24日,順德公安容桂容里社區指導員吳湛華帶領十多人到李碧雲廣州的出租房,用鐵棍撬門沖入,將她綁架,戴上黑頭盔,押至順德容桂幸福區派出所。他們將李碧雲帶入黑房,鎖在鐵凳上逼供。由於李碧雲拒絕在“妨礙公務罪”文書上簽字,被扭曲身子,反手鎖在走廊中,在颱風與暴雨中吹淋十多個鐘頭。其後,李碧雲被關在順德
看守所女倉257室,又餓又冷,低燒,以致昏迷,而管教黃曼麗指令把她丟在有水的地方,致使她整日昏迷不醒。
2013年10月12日晚,順德公安破門入屋,將李碧雲綁架,構陷“妨礙公務”罪,對她進行殘暴毆打,造成她胸椎折損等,身體致殘。后被關押在惡劣的囚室,受盡虐待折磨:腳戴20多斤的腳鐐、加鎖手腳扣、鎖睡“十字架”床等等。
大熱天,40平米的監房擠滿近60人,李碧雲身體差,因氣悶而昏厥。高溫下,沒風扇、沒空調、關緊門窗,她多次被醫生用3張棉被蓋住身體,致使她全身抖顫,嘔吐血水。之後,李碧雲又多次昏厥,昏厥時,管教指令4個囚犯,抄起她的四肢,前後扯拉,她的手臂差點被拉斷。
在種種虐待折磨中,李碧雲的體重縮到60多斤,癱瘓十多天,眼睛不能睜開看東西一個多月,嘴不能發出聲音說話兩個多月,右手被拉傷連拿一張紙都拿不動,腳又不能走,只能像蛇一樣在地上爬。此次,李碧雲被關押14個月7天,被各種酷刑折磨得奄奄一息。
2014年12月18日,在順德看守所走廊中,李碧雲被秘密宣讀犯“妨礙公務罪”,免於刑事處罰。然後,7、8個人把她壓倒到地上,戴上黑頭盔,捆紮,抬上麵包車,從順德看守所運出,棄于路口。
2014年11月28日,所謂的“執法人員”把李碧雲經營10年之久的家園和飯店違法拆除,夷為平地。這些年來,她的家人也受到株連,遭到打擊報復。弟弟曾被毆打得吐血,被拘留;妹夫因家中多人是政府工作人員,受各方壓力與妹妹離婚;妹妹則被恐嚇:如繼續幫助我,會不讓其孩子上公立學校;姐姐、姐夫受牽連,無法找到安定的工作。
2019年2月5日,李碧雲因再受地方當局逼迫,遂將迫害方一紙訴狀告向廣州市中鐵運輸法院,法院在收到狀告書後讓其前往核實資訊,不料立遭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街道辦事處及容里村一把手梁敏英派出的涉黑人員的惡意攔截;同年2月26日,其及其弟妹李添強、李彩雲三人悉數被佛山市順德區警方以盜竊等罪由抓捕、刑拘,后又被順德區檢察院以涉嫌“偷盜罪”、“妨害公務罪”予以批捕,並被關押在順德看守所。
2020年1月22日,李碧雲被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法院以“偷盜罪”、“妨害公務罪”二罪並罰,重判有期徒刑4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刑期至2023年5月25日;另其弟妹(李添強、李彩雲)亦被以“盜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和1年2個月,並各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后從其友人處獲悉,李碧雲已於2022年2月24日獲釋返家;目前因雙腿殘疾而無法生活自理,但地方政府卻仍嚴密限制其人身自由。此前疑似羈押在佛山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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