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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聲援常瑋平被抓龍克海案今開庭

2022年11月16日 23:25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2022年11月16日,隴南徽縣公民龍克海涉嫌一案,在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22年11月16日上午9時,龍克海涉嫌尋釁滋事案在徽縣法院第1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代理律師張科科此前已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書,將出庭為其辯護。龍克海是在秋雨聚會的基督徒,正在轉會中,年逾60,一直行公義好憐憫,因此屢次被戶籍地國保黑整。這一次又莫須有地被尋釁滋事,可能是因為聲援律師。

 

據常瑋平妻子陳紫娟說:“請大家關注因關注常瑋平案開庭被抓的龍克海。龍克海為某鐵路公司職工,此前因網路言論被判刑一年半。二次被抓前在四川某地打工,被隴南政保強行帶回,給予兩個行政處罰合計二十日。釋放幾日後,因常瑋平案開庭(2022.7.26)前日,入住鳳縣某酒店,當晚被隴南政保強行帶離,幾日後被刑事拘留。”

 

陳紫娟:“近日,倉促催促其辯護律師開庭尋釁滋事的口袋罪已經給他準備好,不知道因為關注常瑋平案開庭尋了什麼釁,滋了什麼事?滋了政保的淫威嗎?”

 

據悉,龍克海,又名龍刻海,1966年6月1日出生,甘肅省徽縣嘉陵鎮嘉陵村人,基督徒,陝西省寶雞市長駐居民,民主維權公民,中國曾押政治犯。前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漢中工務段員工(判刑後龍克海被其供職的公司除名)。因為人急公好義,憂國憂民,且信仰基督教,經常參加成都秋雨之福教會的聚會活動,遂廣受他人讚譽;積极參与各種公民圈活動而曾數次遭到警方“喝茶”、警告。 

 

2018年12月,曾因民主聚會而被甘肅省徽縣警方以“15天;獲釋后,因不斷向當地法院提出抗訴並要求警方予以國家賠償,遭到當局的進一步憎恨和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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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4日,龍克海被陝西省寶雞市國保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抓捕,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至同年5月15日後正式批捕,轉送至陝西省寶雞市渭濱區看守所關押。

 

2019年8月30日,其案件被地方檢察院起訴至陝西省寶雞市渭濱區法院,指控其在Twitter、Facebook發布和轉發一系列誹謗侮辱中共領導人及辱罵中國的言論資訊,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因而構成尋釁滋事罪;

 

 2019年11月11日,其案在陝西省寶雞市渭濱區法院不公開審理;11月26日,在不允許家屬旁聽的情況下,被該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其不服,提起上訴。 2020年7月10日,經陝西省寶雞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2020年9月20日,刑滿釋放。

 

2022年6月12日,因其“在網路上觀看評論,轉發暴力視頻,轉發評論謠言信息”,遂被甘肅省徽縣警方跨境從成都市強行帶回徽縣,並對其先後2次處行政拘留。

 

 2022年6月26日至7月16日,又被甘肅隴南國保從成都帶回老家,被徽縣公安局以涉嫌“虛構事實擾亂社會秩序、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物品”處於行政拘留20天。7月16日期滿獲釋。 

 

2022年7月26日,陝西人權律師常瑋平案開庭審理,龍克海在開庭前一日入住鳳縣某酒店,當晚被甘肅隴南國保帶走。

 

2022年8月4日,有朋友打通甘肅國寶電話得知,確定龍已被刑拘。國保不願透露其罪名,只說刑拘通知書已給龍的親屬,朋友估計罪名是尋釁滋事罪,可能與龍克海前往陝西鳳縣圍觀常瑋平案開庭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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