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愛忠何罪之有?
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之所以要再論,就是要讓良知尚存的人們,特別是基層那些為“五斗米”而助紂為虐者,認清中共所謂法治的本質及這套御民之術的鬼把戲,明白其名與實之反差。大而言之是為了中國的法制進步,小而言之是為了自身的安全。
2023年5月18日上午,王愛忠案在廣州天河法院開庭審理,旋即宣判其犯“尋釁滋事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證據居然是判決書中所稱“王愛忠利用社交平台引述轉載境外媒體有關中國政治制度的不實報道。”稍能識字者,查一查中共自己制訂的《刑法》第293條及相關司法解釋,關於尋釁滋事罪的定義及列舉式的幾種具體表現形式與判決書所表述的王愛忠在本案中所實施的行為(證據),風馬牛不相及。且不論王愛忠此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單就其所謂“證據”與其給王愛忠之定罪毫無證據的關聯性。純屬任意拼湊證據,找個由頭加罪于王愛忠而已!
孟德斯鳩在論及中華帝國的法律時說,古代中國不是沒有法律,只不過是專制與法律并行,法律試圖遏制專制,可法律反過來卻武裝了專制,使其變得更為凶暴,中國法律規定,任何人對皇帝不敬就要處死刑。但是,對“不敬”卻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任何事情都可以拿來作為借口去剝奪任何人的生命,去滅絕任何家族。這樣此類法律就成了一個筐,想治你就往裡裝,變成了掌權者或曰勝利者恣意鎮壓政治對手的工具。在中國的封建王朝里,幾乎是每個朝代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現在民智已半開,今日中共及治下的嘍啰誰都心知肚明:知道普通百姓知道牠這套權術,當然牠自己更清楚,只是不敢說而已!
然而,知道又能怎樣呢?“有兵在,不用怕”是專制獨裁者自信的源泉,於是乎,便欣欣然,自鳴得意地以為找到了御民的靈丹妙藥。可這靈丹妙藥太過拙劣,既治不了病,也遮不了羞,更騙不了別人,掩耳盜鈴自慰而已!何以見得?比照一下:今天牠們給王愛忠治罪的罪名與古代不敬罪,手段和目的是一致的,即對不順己往筐里裝;可技術含量比皇權專制時代更為拙劣,以至於將其無恥裸露無遺。看!牠們自己制訂的法律對尋釁滋事罪的具體表現形式是列舉式的,具體明白,沒有不敬罪可任意解釋的空間,用尋釁滋事罪套在王愛忠頭上,既就不能服眾,也不能服己。徒添世人反感和民眾對中共法治的鄙視和不信仰。此筐固然可把王愛忠裝進去,王愛忠自然也無可奈何,然而別人怎麼看呀!這個筐既治不了中共病入膏肓的病,也遮不了中共法治的丑,反而再一次讓人民看清了皇帝的新衣,不過是皇帝孤芳自賞的裸體表演,自慰罷了!由此可見,就智力而言,當今皇帝反不及皇權專制時代的皇帝;就實際效果而言,恰好相反。可謂黔驢技窮。豈不哀哉!
皇權專制時代尚懂得涉及政治上的問題,如皇權問題、國本問題、法統問題等方面的治罪,須堂堂正正,大張旗鼓地予以審判和判罪,唯恐屬下的臣民不知道。以儆效尤!據網上披露,2023年5月18日王愛忠案開庭,身為其妻卻進不了法庭旁聽。“裏面旁聽的都是牠們自己找的人,一個真正關心王案子的人都進不去。”如此心虛莫非懼怕自曝其丑乎?何以,以儆效尤?!其實,真正關心王愛忠案子的人對中共這套鬼把戲早已知之,去不去旁聽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可別忘了,一個顯而易見的常識:人性、人心是相通的呀!自己找的人去旁聽,無非是用“自己人”撐場面,以顯示公開、公平。不可否認這其中有不乏洗腦至殘者是醒不來的;誰敢保證其中就沒有智者、清醒者乃至昏睡者。這種任意玩弄法律的做法,說不定讓清醒者更清醒,讓昏睡者敲至半醒,只不過他們因恐懼或因“五斗米”而不敢言罷了!有人說中共領導人是一代不如一代。果然是!
至於說不讓其妻進去旁聽,是因之前做過筆錄,是證人不能旁聽。不過是黔驢技窮,雕蟲小技而已,算不上什麼高招。想不讓你旁聽,找個由頭作筆錄,還不容易!鐵拳下的肉體凡胎敢不配合?何況,不是證人,不要此由頭,不讓你進去,面對一個赤裸裸的不要臉政治集團,你又能怎樣?真正關心王案子的人難道都是證人。能進法庭旁聽嗎?這不就是明證嗎?!
更為無恥的是,還在案外。——王愛忠妻因其案而被單位停職。皇權專制時代尚可將連坐制度寫在字面上,不需要另找理由。時代進步了,獨裁者的智力卻洗殘了。極權的中共為了裝門面,欺騙世界也要明文禁止連坐,然而,連坐卻無處不在。要臉不!當然牠早就沒臉了,只不過需要時,裝一下還有臉。裝不出,也無妨。在國際上尚可不顧公認的國際法,稱《中英香港聯合聲明》是歷史性文件,可任意撕毀。還怕捏在其手心裏的國內小民不?
我之所以不願過多地從法律上論證王愛忠之無罪的緣由還在於,法律不過是當今中共手中御民的玩物,是非曲直顯而易見,王愛忠有罪與無罪,牠們自己比誰都清楚。跟牠們講法律,企圖用法律說服牠們,無異於緣木求魚。看看牠們借法律之名行任意羈押的套路吧!以便應對之策。本來,法律的功能是規範人們的行為,預測自己的行為是否犯罪。然而,在中國,一黨獨裁治下的中國,法律是幌子,用來說事的遮羞布而已!預測一個人的行為是否犯罪,判多久,法律是無法預測的,一切要看其政治需要和維穩的需要。2021年5月29日,“六四”敏感期前夕,王愛忠被廣州國寶刑拘。2014年5月28日,也是“六四”敏感期前夕,王愛忠被抓,敏感期過後,就放了。鑒於以往及其他異議人士的經驗,廣州朋友都以為“六四”敏感期過後,王愛忠會放。然而,這回卻判斷錯誤了。據說是這回王愛忠不給當局台階和面子,破了黑幫抓放的規矩。事實是否如此,我不清楚,只是同道朋友的推測而已!然而,大凡類似王愛忠式的異議人士在經歷過中共特務抓放魔法之後,都知道其中的奧秘。
對王愛忠式的同道朋友,我實在沒什麼好說的了。這些道理,他們都懂。只是提醒那些為了眼前現實利益、為“五斗米”而折腰者:今日用此陰招對付王愛忠;他日,你站錯隊,或其他原因要收拾你的時候,中共這架絞肉機,同樣也會用此陰招對付你嘞!蘇洵在其兵法《權書》中告誡世人:“不義之戰,雖勝而不為”。也許就蘊含這個道理吧!譬如,古有商鞅、李斯;近有劉少奇、林彪;今有王立軍、孫力軍、傅政華等鼠輩助紂為虐。先害人,終害己!血淋淋的事實就擺在你們的面前,別開高大上的大道理不說,為自身安全!為未來!三思吧!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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