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的胡燕、秦燕(姑嫂)二人,因維護自己房屋的居住權被地方構陷尋釁滋事罪入獄一年六個月。今天(2024年2月17日),是胡燕、秦燕二人刑滿獲釋的日子,她們表示將為自己的冤案申訴到底。
胡燕:“今天是2024年2月17日,我是南通市崇川區唐閘街道新園村二組4號的胡燕,因河道施工方在距離我家不足3米遠的地方進行違法施工,導致我家房屋多處牆體開裂,我為了維護自家的房屋及
人身安全,卻遭受地方官員的構陷,蒙冤入獄507天,被扣上了
尋釁滋事罪的罪名。今天是我出獄的日子,在此我要特別感謝我的家人,律師和朋友們對我的關注和關心。雖然我遭受迫害,但我始終堅信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為是無罪的,我會不遺餘力的為自己的冤案申訴到底。”
秦燕:“我是秦燕,今天是大年初八,是我和胡燕刑滿獲釋的日子,我們姐妹感謝大家的關心和關注,懇請大家持續關注我們姐妹倆的冤案。”
胡燕、秦燕二人因施工方在無任何合法施工手續、且在距離自家房屋7米的地方開挖河道、用挖機打樁等行為,導致自家房屋振動、開裂,為了維護自家房屋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她們倆多次要求該施工隊停止施工!
之後二人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尋釁滋事罪先是
監視居住了6個月,后被逮捕提起公訴,一審南通市崇川區
人民法院判決倆人有期徒刑各1年6個月,二審南通中院於2023年11月1日開庭審理維持原判。
據家屬透露,秦燕在法庭上說“被監視居住期間被關在一個四面沒有窗的小房間、被要求睡在地上、一晚只讓睡四個小時、身體不舒服要求看病被拒絕、半夜被喊醒訊問……”
家屬認為胡燕、秦燕倆為了維護自己的財產安全、人身安全的行為不僅不違法而且是正義的!
家屬質疑,這起案件中,對方施工單位曾因為胡燕、秦燕阻止違法施工而報警,警察出警后,還曾作出過不予處罰決定!現在再以同樣的事由刑事立案、是不是違反了“一事不二罰”原則?!一起連行政案件都夠不上的案件又怎麼夠的上刑事案件的呢?!
因為胡燕、秦燕的房屋在街道拆遷範圍內,她們倆因為土地被違法佔用、河道違法施工等問題曾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過,用刑事手段打擊報複信訪人,這是不是又是一起典型案例呢?
其
辯護律師王大偉始終為二人做
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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