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今年7.1前夕,北京又開始重點維穩,尤其是對疫苗【小編推薦:顯微鏡學家發表對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受害群體,圍追堵截,防止這些人上訪提交《呼籲建立“新冠疫苗傷害保障救助機制”倡議書》,不給受害者提交的機會,領導裝看不見,中國難道就沒有疫苗傷害了。倡議書的三位發起人梁小強已經被判緩刑,錢大龍刑拘取保候審被警告不許參加,鄒健刑拘取保候審也被警告老實點。
近日,
新冠疫苗受害群體在國家
信訪局提交《呼籲建立“新冠疫苗傷害保障救助機制”倡議書》,該倡議書的作者和發起人是江西吉安新冠
疫苗受害家長梁小強,北京新冠疫苗受害者錢大龍,廣東江門新冠疫苗受害者鄒健。然而信訪不受理,新冠疫苗受害群體被集中關到一起,等待各地政府維穩人員強行帶回屬地。
信訪現場當事人有微信群主山西晉中科興緻白血病趙雅靜,廣東江門受害者家長朱鳳珍,湖北武漢孫娜啦等。目前孫娜啦還被關在國家信訪局的小黑屋裡。
新冠疫苗受害者表示,不受理就等於政府層面沒看見疫苗傷害,新冠疫苗受害群體之眾,數目之龐大,問題之嚴重,打壓迫害之惡毒,值得大家懷疑政府的公正哪去了,到底是不是在為人民服務。
附:《呼籲建立“新冠疫苗傷害保障救助機制”倡議書》
——這是與你息息相關的倡議!
2019年12月12日,新冠疫情從武漢爆發並擴散至全國。面對這突如其來的災難,全國人民響應了政府的抗疫號召,全面接種了1~3針次新冠疫苗,希望構建群體免疫屏障徹底阻止
病毒傳播。但如此大規模接種,卻引發了驚人的不良反應,導致傷殘甚至死亡等相關病例層出不窮,目前收集到接種后反而得了白血病(2973例)和一型
糖尿病的案例最多更令人瞠目結舌!
眾所周知,強制接種新冠疫苗完全是國家行為,系關乎著無數個家庭的健康和希望。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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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爆驚人內幕:接種疫苗,你有更大的可能會死於病毒】始終是將人體外的一種生物製劑引入體內,以往經過8年甚至更長時間反覆動物試驗和多年臨床廣泛使用的疫苗,但接種后將引發受種者產生何種已知或未知的額外風險,還不能完全為人類所掌握避免的。就算是依照規範實施接種的疫苗嚴格符合技術標準,仍然不能排除誘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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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爆驚人內幕:接種疫苗,你有更大的可能會死於病毒】后的不良反應而引發嚴重疾病的風險概率!而新冠疫苗從研發上市到全國接種,不到一年時間就大規模接種是否安全成熟?
雖說副作用很低,但發生在個體身上卻是百分百的傷害!尤其是我國目前企業的質量控制體系,還是疫苗採購和儲運的疾控部門及接種醫院,還遠遠不能達到書面上所訂立的標準和嚴格的冷鏈要求,這無疑更加大了發生危害的概率!
也曾深深理解地方官員甚多的無奈,但不斷獲悉印證的是越來越多相關病例的信息,同樣慘遭新冠疫苗毀滅性傷害的悲劇連綿不絕上演!由此,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再沉默不語。須自當竭盡全力,客觀地闡明所有受害者渴望有法可依的迫切訴求,並探索有效的救濟渠道,願苦難者在艱辛的
維權路上,不至於背著雪上加霜的“刁民”、“鬧民”等惡名。
但即使是合格的疫苗也有極少數異常反應的病例發生,嚴重的導致受種者終生不可逆轉的傷害。那為什麼還要接種?從醫學上的理論看,預防接種是人類戰勝病毒最有效辦法。希望通過接種可以預防疾病發生或阻斷病毒的流行傳染,最終使病毒在地球上徹底根除。相信決策者們在權衡巨大利益下難免會犧牲少量,出台強制性免疫接種也無可非議!可那些為人類健康做出了巨大犧牲而致殘、致死的又該如何解決?迄今為止,我國仍沒有一部合理的處置機制!
由於沒有切實可行的相關法規,確實讓基層政府無所適從。於此,更多的是採取隱瞞、欺騙甚至強權打壓!使得患者們從發病初期就無法得到正確的醫療信息和診斷,只好盲目地四處亂求醫、瞎檢測而耗盡精力及財力,同時也耽誤了患者的正確治療而斷送了減輕殘疾度和康復的可能性。
然而,
衛生部早就明文:禁止任何醫療機構和醫生對疫苗異常反應診斷結論,疾控中心組織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小組”調查診斷!那麼,對方掌握著所有的醫療資源及解釋權,又沒有監督機制的情況下,普通百姓能得到公平公正的結果嗎?顯然很難甚至是不可能的事。
因此,無奈的患者就算訴諸法律卻又沒有相關機制支持,法官也貌似無所適從結果就不言而喻了。難道連法律都無法保護受害者的權益嗎?好多患者艱苦維權卻再遭二次碾壓!他們不禁絕望地仰天哀嚎:“求醫之路千辛萬苦,維權道上血淚斑斑”!走投無路的患者四處呼籲,甚至到責任部門上訪、堵門、舉牌和請願,各地相關部門也忙於接訪或截訪而浪費醫療、行政、司法等巨大的社會資源,同時也損害了國家的聲譽!
這次全國接種新冠疫苗層層綁架,又偽造核酸檢測報告,誇大疫苗的功效擁寇自肥!沒完沒了變相強制民眾打了34億劑次的新冠疫苗沒副作用?都是外國的有問題神乎不?放開就暴發陽了(其實是換個名稱來轉移疫苗的副作用),不見免疫屏障在哪詭異不?所有人豈不是打了個寂寞?輕症都防不了防重症防死亡?神話破滅了不去質疑各地火葬場同時暴滿的真相!新冠疫苗還在試驗階段就倉促上市,很多人接種后出現大量關聯性病例,疫苗就是病毒溯源的人禍災難!但責任部門不承認、不負責,受害者也就難以得到補償和救治!
北京科興生物行賄囯家衛生官員,獲取疫苗審批和銷售等,掙得盆滿缽滿了卻沒有社會責任,如今造成的惡果誰來接盤?卑鄙無恥的奸佞之所以羅織“境外勢力”的罪名殺一儆百,就是害怕絕密的數據敗露了,無法向民眾交待會死得好慘!壟斷採購並負責疫苗分發的各級疾控部門不迴避診斷鑒定,也就是惶恐遮醜布被撕破,所犯下的罪孽被“追究危害公共安全罪”!
生老病死乃自然定律,但打了新冠疫苗后被戕害,那是疫苗誘發乾預人體免疫的因果關係!小孩打了疫苗后染上白血病或I型糖尿病是不符合病理髮展的:糖尿病是胰腺內分泌功能損害,l型糖尿病是由lll型發展至ll型再病變至l型,而不是一下子就l型惡化的!
《疫苗管理法》五十六條:國家實行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制度,實施接種過程中或者實施接種后出現受種者死亡、嚴重殘疾、器官組織損傷等損害,屬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或者不能排除的,應當補償和保障。
2022年7月23日,
科學院士王福生在聯防聯控
新聞發布會上,公然違背《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辦法》,一棒子打死接種新冠疫苗不會引起白血病和糖尿病。那是他個人臆斷的糞口背書和行政干預,代言既得利益鏈扭曲事實甩鍋!他沒資格對疫苗異常反應給出結論,那是凌駕於法規之上“指鼠為鴨”的作惡!這等河水流過苟苟營的殘民以逞,完全是對受害者生命健康權淋漓盡致的踐踏與強姦!但各地方疾控卻統一口徑並引其謬論做擋箭牌,以致受害者沒有承認是異常反應結論,就無法得到解決而自認倒霉?囯家疾控免疫規劃首席專家王華慶說的“賠償機製成熟”根本是擺設!
王福生還說新冠疫苗的
甲醛含量低於人體血液的含量。但憑這一點就肯定疫苗安全?北大醫學免疫系副主任王月丹教授說:“異常反應的診斷和鑒定,寫不寫偶合全是專家的良心判斷。如果專家不想認定,就有一萬條理由說與疫苗無關。”陳根教授的視頻更是一矢中的:疫苗是以甲醛、氫氧化鋁、硫柳汞、石墨稀和病毒細菌等元素組成的,可導致白血病、糖尿病、腦炎腦梗、紅斑狼瘡及漸動症、心肌炎和腎綜合症、肺結節或急性播散性脫髓鞘的多器官功能衰竭等共性…
毋庸置疑,我們打疫苗前是健康的,並非百病纏身去治療搶救,也沒有任何疾病和住醫記錄,接種后就罹患了可怕的病症、絕症卻說偶合與新冠疫苗無關?那是免疫應答的超敏反應和靶向攻擊的刺突蛋白等基因突變的不良反應,是破壞了免疫力紊亂的免疫風暴!完全屬於時間上關聯性的“異常反應相關病例”,應該要列入“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等級係數補償和救助!王華慶也說新冠疫苗含甲醛元素,判斷與疫苗是否有關聯性等五大特點。由此判定,接種疫苗就是唯一的致病源!因為疫苗是用甲醛滅活的,而甲醛又是醫學界公認會引起白血病及糖尿病的元兇!
衛生部門是負責解決問題的,但出了問題就百般逃避監管缺失的不作為,解讀《疫苗責任強制保險管理辦法》,實則是責任轉移另一巧舌如簧的保險奸商,還有疫苗廠家強大背景的袒護。我等弱勢又豈能匹敵其擁有龐大的律師和醫生等專業的智囊團隊?必然是千方百計擅長狡辯拒賠!而且,磚家診斷鑒定弄虛作假,胡說八道又無須擔責的零成本。至今仍未引入第三方鑒定,公信力蕩然無存!還有一系列繁文之門檻奇高難以逾越,根本是瞞騙蒼生做了小白鼠而一夜返貧!它們沆瀣一氣,借疫情肆虐生靈而斂財之不恥!
打疫苗后沒陽的說疫苗作用保護了你;打疫苗后陽了說疫苗作用保護你沒成為重症;打疫苗后出現重症的說疫苗作用保護你沒有死亡;打疫苗后死亡的說不是疫苗沒起作用而是你有基礎病。現風向變了就說全世界沒有任何藥物對新冠病毒有效,院屎用更大的謊言掩蓋另一個謊言!為了利益就敢踐踏一切法律,就可無視生命如同屠宰場!受害者的巨痛堪比“河神獻祭”之凄涼,完全是磚家誤囯的道德赤字、人性虧損!
如今我們遭受如此不幸(排除了家族遺傳及自然感染),唯一的致病源就是疫苗的毒株無疑!原因是疫苗的特性決定不良反應率必然存在,或是甲醛和β-丙內酯滅活劑殘留,或硫柳汞防腐劑等高度神經毒性物質引起的。可見,任何疫苗並不是100%絕對安全的!
疫苗的病毒株變異,復活或返祖現象是全世界無法解釋的醫學難題!但專門害人家的磚家卻顛倒黑白,用偶合之詞推脫責任,完全是閉門造車的自圓其說!受害者的疾病與疫苗是否有關聯性屬臨床診斷學和免疫學,而不是疾病預防與控制學或傳染病學!
面對可憐無辜且岌岌可危的,又為之傾家蕩產乃至無米下鍋的受害家庭。是什麼原因讓衛生部門站在素以暴利著稱的疫苗廠商那邊,並不遺餘力地打壓災難深重的受害者?任何人都會往腐敗方面想。而事實上,疾控部門與疫苗廠家是合作關係;醫學會鑒定的專家又是兄弟關係,他們不可能為了陌生的受害者去得罪官僚以至丟了仕途
飯碗。而且,老百姓也比廠家好欺負的。所以,磚家們自然要聽命于衛健委和上級!足見喪心病狂的磚家“言若慈母,行如犲狼”是何等惡魔之極!
已經發生的事實無法挽回,苦苦追尋更好解決問題的方法才是我們最終目的。今後的學習、就業、婚姻和生活,還有那中年綜合症(PPS)再度襲擊,他們註定在恥辱和痛苦中度過一生。而且,終生要承受天大的苦難根本無法著墨!若接種疫苗后發病,時間上有關聯的首先急需救治,以解受害者的燃眉之急。然後診斷或鑒定才可,這是國家沒有任何理由對患者們遭受的巨大傷害卻袖手旁觀!
所以,我們受害者是最有話語權的!泣血呼籲衛生事業的決策者們,火速“建立新冠疫苗傷害保障救濟機制”!成立一個由公益
維權律師和正義媒體,以及臨床醫學和免疫學等專業人士,組成第三方獨立調查鑒定機構,公平公正地診斷疑似病例,包括接種者接種前後的健康狀況,以及該疫苗毒株的潛伏期等關聯性的因果關係,而不是由衛生部門壟斷一切的肆意!必須陽光建立一個全國公開共用的診斷和鑒定的專家庫信息,由疑似病例的患家隨機抽取。建冊備案《疫苗傷害一覽表》,制定針對性的專業治療方案和統一的補償標準,受害者就可以申請救助和補償了。
設立專項的救濟
基金,用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前期醫治,包括治療期間的住宿費、生活費、誤工費等全額補償;後期保障由政府財政根據患者的後遺症幫扶救助解決!或可參照外國成熟的,尤其是美國政府於1988年制訂的疫苗疑似病例的醫療費全部由聯邦政府解決,並通過了《疫苗傷害賠償程序》以解決上述問題。該法規定國家對疫苗生產者按其所銷售的每支疫苗計征專門的稅金而設立救濟基金,受害者除可進行產品責任訴訟外,還可根據無過失救濟制度向該基金求償。該制度突出的特點就是在不能確定侵權人或侵權人不能承擔責任的情況下,保證受害人仍能向國家求得賠償,國家最終將損失分攤到所有藥品製造者身上,實現社會風險的分擔。
由此,應立即廢除我國當前疫苗傷害調查和索賠程序中,疾控部門既是壟斷疫苗利益的參与方,又是調查診斷疫苗異常反應的唯一機構,那是監管機制完全缺失的“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霸王一言堂!否則,就算前期補償再高,後期保障再好,若仍是沿用安設門檻的惡制度,雙方根本無法達成共識,所有的一切都是空談!
退一萬步講,即使是偶合症也應重新定義傷害的事實,要列入雙方無過錯的補償範圍。有過錯的則要追究刑事責任和高額的懲罰性罰款,並硬性專業人員打疫苗前必須給接種者做好相關的檢查和嚴格告知的責任義務!可建立個人的健康檔案,別打完疫苗后才反咬一口說是之前已有什麼隱性病或潛伏期而推卸責任。當今英、美、法等國家都早已把偶合症列入了賠償範圍,還有其極嚴厲的司法保障幾近苛刻而保護接種者!
想象一下,疫苗傷害的前期補償和後期保障,應是疾病預防與控制事業整體中的一部分,可目前看是最不完善的一部分。儘管發生異常反應的病例是少數,但對於受害者來說是百分之百的災難!而且,這樣的風險是每個參加免疫接種的都要承擔。可見,做好對異常反應的補償,其實是對全社會的安全保障。
即使合格的疫苗,也潛在造成受接種者死亡或後遺症的風險概率會落在何人身上?這一現象被日本的預防接種界形象地稱之為【惡魔抽籤】(悪魔のくじ引き)!所以說,世界上沒有百分之百絕對安全的疫苗,有接種就有傷害!受害者接種疫苗99%實際上皆為全社會的免疫保障奉獻,僅1%只為己所用。可他們卻因此致病、致殘、致死而返貧,無疑是為人類的健康事業付出了巨大的奉獻!是他們用生命和健康,用一生的幸福換來了大多數人的受益,相信沒有比這更偉大的犧牲者!
個體的免疫力好比公共信託基金,疫苗的“群體免疫”讓這個信託基金變得更安全穩定。那群體免疫保護的人,其健康是託了接種疫苗者的福。因此,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受害者理應得到【特殊貢獻家庭】照顧!既然疫苗異常反應不能完全避免,那麼如何使受害人及其家庭能夠得到更好的救濟,顯然是減輕其痛苦的唯一辦法!於此,政府完全有理由體恤患者和家庭所遭受的肉體上和精神上的痛苦,首先要救治患者及前期補償和後期保障,這是基本的社會良知!
前期補償和後期保障。具體的說,前期補償是指對患者前期治療階段的各項經濟損失進行一次性的足額補償;後期保障是要求對患者今後的生存進行徹底有效的保障。所以,我們提出如下強烈的要求:
1.受害者終生殘疾已喪失了基本謀生的生存能力,他們一生必將遭遇許多自己無法解決的困難,這是我們最為關切並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首先政府須落實將受害家庭成員納入終身的低保家庭!若政策如有所改變,要按更好、更高的特殊優先照顧原則更進;若有優惠政策出台,受害家庭可優先特殊享受。
2.殘聯要落實患者為特殊殘疾人的救助政策及因公致殘民政撫恤等;協助解決患者今後入托入學等問題,不得社會歧視、不得以殘疾為由拒絕接受;護理費和殘疾肢具需更換的應及時全額補足。
3.受害家庭因病致貧或債台高築而置業困難,政府應將其列入經濟保障房的分配對象,並安置適合患者謀生的公職。患者已終生殘疾了,日後的生活一定高於常人之維艱,政府可從“殘聯救助基金”為受害家庭代繳中等以上的社保,並給予受害家庭各方面的照顧,大力幫扶生產
自救。這是“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的一種愛和善之人格升華!
4.本著以人為本精神,民政部門要對受害家庭作出人性化的表率,並以終身每月的生活經濟撫恤,即以當地每年的人均收入標準,每月發放工資方式來權作扶養。
5.對於患者的困境,包括生病住院和門診治療等費用也要全額報銷,政府還須落實特殊解決及節日慰問等社會的責任義務!
6.本著對生命的尊重人人平等,同病同治、同命同價,全國要統一補償標準。對接種死亡病例的補償應按照《國家賠償法》第27條之規定,一次性支付死亡補償金(賠償)和喪葬費等,並對死者生前扶養無勞動能力的人另支付生活費。
以昔視今,此次新冠疫苗全國接種超過34億劑次,其盈利可想而知?所以,疫苗生產企業和各級衛生部門必須建立完善的免疫接種責任體系!假設藥廠一支疫苗的成本和利潤是2元,各級衛生部門壟斷性的利潤和行政費用是8元,一支疫苗的總成本是10元。接種者的疫苗收費應該是12元,那額外多收的2元可集結起來,並成立疫苗儲備保險救濟基金和有效的保障機制(絕不能淪為官老爺們的小金庫),以備日後應付各種疫苗的風險概率發生,避免任何一方都無法承受的經濟壓力。
若有不幸出現了疫苗傷害的案例,各級衛生部門的既得利益鏈和疫苗的生產企業,都必須按照公平原則作出合理性和足夠的無過錯補償。有過錯的則要加倍賠償並嚴懲相關的責任人,以此增強其對社會的責任感!公民也隨之加強對免疫接種的信心和義務,政府也可以樹立更好的公信力而贏得社會的和諧!
這樣,地方政府就有法可依來對疫苗受害者作出及時的補償(或賠償),從而避免政府由此陷入兩難的尷尬局面,疫苗廠家也不至於難以應付巨額的賠償而破產!萬一真的“狼來了”,各級衛生部門也不至於民眾談虎色變而無法完成預防接種的任務備受遣責,受害者也不至於無奈地接受那少得可憐的補償款,卻遠遠不夠患者長期治療的巨額,更加遠遠不夠安置患者以後無法估計的
艱難歲月而痛不欲生,難怪患者們不斷衍生出種種的吶喊與抗爭……
然而,再多的金錢也無法挽回受害者的健康和希望。要是拿錢和健康作選擇,相信任何人都不會選擇錢字!但已既成殘酷的事實,唯有訴求前期補償和後期保障的一絲慰籍!若政府不能給予覆蓋全部醫療費及患者今後的生存保障等,根本無法畫上解決問題的句號。
可官本位卻漠視我等受害者卑微的訴求與苦況,甚至打壓的力度公然沒減少。完全愧對孤立無援的納稅人,對我們來說極不公平!反之,怎會讓受害者息訴罷訪?希望政府切實考慮和保護受害人的權益,平衡受害受害者心中的怒火!
各位領導:生命誠可貴,健康更無價!疫苗存在的風險概率是與任何人息息相關的!如今我們已付出了如此沉痛代價的“疫苗之殤”,希望我們的犧牲是值得的!願我們用最虔誠和仁愛,祝福所有的人一生平安、健康,永遠不要再有悲劇重演!翹首祈盼國家健全“新冠疫苗傷害保障救助機制”立法,為現在及以後建立一個更安全的社會,一個更安全更人道的疾病預防與控制體系造福蒼生——這是任何人性政府刻不容緩的行政作為和社會責任!
感謝大家!
發起人:
江西吉安新冠疫苗受害家長:梁小強(18607963353)
北京新冠疫苗受害者:錢大龍(15911150698)
廣東江門新冠疫苗受害者:鄒健(18127580478)
於2023年8月8日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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