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2025年4月10日,內蒙古呼和浩特王洪蘭等人被控非法經營罪一案宣判。
9名弟兄姊妹出於愛心去補貼聖經購買款,沒有牟利。另外印刷了一些《上好的福分》福音小冊子。但被指控為“有組織的犯罪集團”,王洪蘭姊妹被稱為“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王迦勒、劉敏娜、楊志軍被指為“犯罪集團骨幹成員”。
王洪蘭姊妹被判四年十個月,罰金一百萬元,刑期至2026年2月14日。
王迦勒被判四年六個月,罰金二十萬,刑期至2025年10月14日。
劉敏娜被判四年六個月,罰金二十萬,刑期至2025年10月14日。
楊志軍被判四年三個月,罰金十五萬,刑期至2025年7月19日。
季合營被判三年,罰金兩萬。
季國龍被判三年,罰金兩萬。
張旺被判三年,罰金兩萬。
劉偉被判三年,罰金兩萬。
(上述四位弟兄刑期至2024年4月14日,去年已經釋放)
李超被判一年,罰金五千。刑期至2022年4月14日,2022年時已經取保釋放。
判決書的落款時間是2024年11月20日。
另外,西藏林芝教案于近日在西藏林芝市巴宜區法院開庭。
2025年4月9-10日,西藏林芝市巴宜區法院開庭審理林芝教案。姚西林、張衛、任曉雲、王海英、李春潔、秦承蘭、
李小林、肖明芝、汪瑩、李彥等10名弟兄姊妹被控涉嫌“組織、利用
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公訴人指控的理由是他們是全範圍教派的成員。全範圍教派在信仰上有強調重生的時候要有哭泣等偏差,但承認使徒信經等基本教義,
家庭教會主流並不認為他們是邪教或異端。
而且這些弟兄姊妹都是純正的家庭教會信徒,大部分都沒有聽過全範圍,更不是受到全範圍教派的差派;對於“哭重生”等教義也並不認可。
林芝雪山等風景非常優美,但整個西藏地區沒有一間
基督教堂,這些弟兄姊妹自發定居在這裏后,開始聚會成立家庭教會,並努力行善。
律師和家屬多次去往法院溝通。
檢察官最終量刑建議一年兩個月到緩刑不等。三名被囚的弟兄最多還有三個月也將獲釋。
開庭期間,多名律師有高原反應。成為被告的秦承蘭姊妹
心臟病突發,多次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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