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四新的胞弟劉迎新律師 被黃石公安局副局長以「誹謗罪」陷害
作者:劉四新 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劉四新博士是709案蒙難律師之一,北京市人,原籍湖北省襄陽市,北京大學刑法學博士,其胞弟劉迎新律師2024年被現黃石市公安局副局長黃開廣以所謂“誹謗石野騙財騙色”的自訴案件、夥同大冶法院非法抓捕,現在已羈押11個月並進行非法審理。劉四新控告原大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現黃石市公安局副局長黃開廣非法插手自訴案件,以及大冶市法院程序違法、司法陷害、打擊報復網路舉報人劉迎新。大冶司法機關的行為是對公民言論自由權的粗暴踐踏。
一、黃開廣公然違反領導幹部不得插手個案的禁令,濫用職權、公器私用,為石野(本名石義權)辦私案
2024年初,大冶人自媒體人石野向大冶公安報警,控告劉迎新對其網路誹謗。大冶警方認為不構成誹謗公訴案件,未予立案;石野與時任大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黃開廣直接聯繫,四處遊說活動,黃開廣在正常報案程序不予立案的情形下,公然為石野另開暗門,承諾、安排大量警力為石野辦私案。
劉迎新,男,生於1968年,湖北省襄陽市人,執業律師,多年來在北京市、湖北省等地為訪民、維權人士提供法律援助與服務,深受弱勢群體好評。
石野自稱高二時輟學,實為初中文化水平,短暫在《南方都市報》(南都)供職一年,后因不明原因離開南都前往北京。雖曾在《京華時報》等報紙供職,但均為時數月,蓋因文字功底薄弱。再后,他把在南都一年的經歷,誇張、渲染寫成所謂的《卧底歷險》等通俗讀物,在訪民群體和底層小企業主中收穫了一點知名度。其書大致屬於基本通順、病句很多的水準,離專業新聞作品相距甚遠,但石野膽大、敢吹、會忽悠,長期以知名作家自居,竟被湖北省大冶市當地一些官場中人百般“仰慕”,從黃開廣與石野對話的謙卑姿態可見,一個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竟不顧領導幹部不得插手個案的禁令,對一個初中畢業、僅僅粗通文墨的石野連稱“老師”,安排大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吳)遠國“專門督辦”石野指控劉迎新誹謗一案,而該案顯屬自訴而非公訴案件。
劉迎新曾在網路上公開揭露石野打著記者的幌子,披著“為弱者維權”的外衣騙財騙色的事實,劉迎新曝光的證據顯示,2017年,在北京做工程的大冶同鄉項先生被石野騙取8萬元,另一大冶同鄉陳偉知情,但大冶警方出於包庇石野的目的,敷衍塞責,拒不向陳偉進行調查,使得石野逃脫重大騙財、詐騙罪行,真正的罪行得不到追究,反映、曝光石野詐騙犯罪問題的人反而被追究責任。(見圖二)
鄭州訪民李女士、宜昌徐女士等人與石野的關係足以證明石野利用所謂“卧底記者”名號騙財騙色完全屬實。鄭州的李女士給湖北省公安廳的舉報信息反映,她在北京上訪期間,因曾在網上看到石野的有關介紹,認為他是有良知有正義的“知名記者”,能夠通過與論監督幫助她伸張正義,就和他電話聯繫,石約她到他的住處面談(北京通州區武夷花園),她去后石留她吃飯,他拿出一瓶紅酒不停地對李女士勸酒,李女士酒醉后,石讓她到他房間休息,等李酒醒后石卻和她睡在床上,事發后石虛言許諾把她當妹妹看,要助她維權到底。之前,石向李索要曝料費2.5萬元,因她的服裝廠倒閉,她向石支付了2000元,後面隨著她的上訪案件進展,他們又“交往”了幾次,直到她發現自己懷孕了,當時她不想要這個孩子,但石卻勸她留下……(見圖文三)
石野披著“記者”的外衣,在北京狩獵上告無門的弱勢群體、特別是姿容出眾的上訪女士,他先吹噓自己的能耐,收留她們並給予生活上的“照顧”,再實施“溫柔陷阱”,佔用弱女子的身體,然後實施騙錢,達到騙色騙錢的目的。
如被石野挑逗的宜昌徐女士,公開聲稱被石野(石義權)騙奸併為他生有一年已16歲非婚生兒子、在大冶法院對石野提起撫養費訴訟的鄭州李女士,堅稱被石野騙取八萬元巨款的大冶同鄉項瑞浪先生等事實。此外,李女士向湖北省公安廳紀檢監察舉報的《揭卧底記者石野(石義權)的醜惡嘴臉》一文以及網路公開揭露石野的材料中所提及的被石野騙色的多位女性訪民,如被石野導致懷孕的石家莊王某某女士等(需要法院進一步調查核實)。
石野騙色騙錢后,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並毫無道德底線地對外炫耀,寫成紀實文學發表。李女士向湖北省公安廳紀檢監察舉報《揭卧底記者石野(石義權)的醜惡嘴臉》一文的曝料圖文中顯示:另一懷孕的王女士(石家莊人)的案件也被寫在《我在北京做記者》一書中,她為了替丈夫維權找到石野,不但懷孕流產,還花費了十幾萬元,把家裡房子都抵押了,他們之間的事,也有很多上訪人(比如楊某秋、趙某紅、李某、毋某玲等)知道,她丈夫出獄后她更改了聯繫方式。
二、現黃石市公安局副局長黃開廣暗箱操作對劉迎新的司法構陷,石野對外轉發其與黃開廣的對話信息
石野陷害劉迎新“誹謗”,其主要操刀手是黃石市公安局副局長(此前為大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黃開廣在給石野的微信中表明,他對劉迎新“誹謗”石野“感同深受”,並稱石野為“石老師”,石野為了炫耀其“能耐”,把黃開廣與其對話轉發給對其提起撫養費訴訟的鄭州李女士,內容如下:
“石老師,我昨天晚上與您溝通結束后,我又與法制大隊長溝通半天。您的遭遇我感同身受,你可以問(吳)遠國,我昨天上午開會,一直都在強調,在法律框架情況下,全力為您維權。您可能對我有了一點不信任感,所以,昨天我也再次明確,此案由遠國全權督辦,具體細節等您回來后再溝通。”“收到,石老師,我叫遠國專門督辦此案。”“剛在開會,信息屏蔽了。”(見圖文四)。
2024年3月25日石野與大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黃開廣的這一對話,由被石野騙色而為他育有一年已16歲兒子的鄭州訪民李女士2025年1月1日發給劉迎新的關係人,石野把他跟黃開廣的對話發給李女士以吹噓他在大冶是多麼的神通廣大,無所不能。通過黃開廣的微信回復來看,代表公權力的黃開廣在劉迎新所謂誹謗案中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他安排另一個“遠國”直接操縱了對劉迎新的司法構陷。
三、湖北黃石司法機關香臭不分,沒有對騙色騙財的石野追究法律責任,反而對舉報曝光石野惡行的良心律師追究責任,可謂司法公器黑白顛倒,混淆是非。
石野騙色騙錢的問題證據確鑿,事實清楚,特別是被石野玩弄后懷孕育有一子的李女士的公開舉報,確鑿地證明了石野騙財騙色的事實。李女士在上訪路上被石野欺騙、被玩弄后育有一子,年方16歲,但石野拒付生活費,李女士向大冶有關部門、向湖北省紀委監委實名舉報,索要兒子的生活費,均沒有結果,可見石野人性缺失喪盡天良。
劉迎新出於良知,出於正義律師的責任與義憤,網路曝光石野的騙色騙財的行徑后,不僅是石野沒有得到追究,反倒是劉迎新律師受到黃石大冶公安、法院的打擊報復,深陷圄囹。這正應了民間普遍質疑的現象:“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此案進一步彰顯中國的司法體制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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