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雅蘭信訪局上訪被強行帶至派出所作筆錄
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湖南長沙芙蓉區維權村民胡雅蘭因土地被政府徵收至今未獲合理補償而上訪,期間遭遇多次截訪、拘留及判刑,刑滿釋放后胡雅蘭因持續幫助村民維權,長期遭政府監控維穩。近日,胡雅蘭前往信訪局上訪,遭社區人員和芙蓉區警方聯合強制帶離,到達派出所后被扣押數小時作筆錄,目前已釋放回家。
2026年3月27日,胡雅蘭前往長沙芙蓉區信訪局遞交材料,被社區人員及警察(警號:012723)帶著兩個輔警從信訪局帶走,到達派出所作完詢問筆錄后獲釋。
胡雅蘭,女,52歲,湖南長沙市芙蓉區新橋村8組人,丈夫劉建國,育有兩子。他們在本村擁有磚木結構房屋一套,房屋建築面積458.6平方米。2015年至今因長沙市芙蓉區馬王堆街道新橋村整村拆遷,經歷了六年的拆遷維權。
2004年10月26日,長沙市芙蓉區馬王堆辦事處新橋村委會工作人員以劉建國同學的關係,騙取劉建國信任,在隱瞞劉建國家房屋土地早在92年即被湖南省計劃委員會轉為國有土地的情況下,仍然按照集體土地以極低廉的價格和劉建國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和《新橋村村民自建房屋安置協議書》。
按照當時的相關拆遷補償法律法規,上述兩份協議至少在三個方面沒有對胡雅蘭一家給予合適的補償和安置。1、房屋補償偏低,胡雅蘭家房屋位於古漢城3號地塊,早就被有關部門轉為國有土地,應按國有土地的市場價格徵收,差價近3000元/平方米;2、沒有任何生產安置;3、生活安置房屋按12平方米/人,而按當時政策應是55平方米/人。
據悉,九十年代初,中國大地上的城市化浪潮此起彼伏,招商引資成為各地政府的主要工作,而土地則成為各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主要手段。
1992年,湖南省進出口總公司、上海芙蓉貿易分公司、長沙市城建開發公司、長沙市建湘房地產開發公司(統稱中方)與香港興華促進有限公司(外方)共同向湖南省計劃委員會提出了一份合資建設長沙“仿古漢城”的項目建議書,並被湖南省計劃委員會以湘計基外資基【1992】479號文件批准,1993年,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長政辦函【1993】82號《關於對長沙“古漢城”建設項目實行有關優惠政策的批複》,在沒有任何其它正規征地程序的情況下,長沙市政府就以(1993)政土字第403號《國家建設征(撥)用土地審批單》把包括胡雅蘭家房屋在內的新橋村578畝土地劃撥國有,並由長沙市國土管理局與湖南華城國際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疑湖南省進出口總公司、上海芙蓉貿易分公司、長沙城建開發公司、長沙市建湘房地產開發公司與香港興華促進有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以下簡稱華城公司)於93年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將該土地出讓給華城公司。新橋村578多畝土地被劃歸國有並被出讓給華城公司的整個過程都瞞著新橋村村的所有村民,新橋村及所有村民並未從中拿到任何土地補償費用。事實上該集體土地稀里糊塗成為國有土地,可卻沒有任何人為這種轉化付出任何成本,這也為胡雅蘭此後維權對土地性質的爭議埋下了伏筆。
二十世紀初,長沙市大規模的城市化建設相繼啟動,2002年12月31日,長沙市芙蓉區政府一個《關於華城公司有關問題協調的會議紀要》芙征辦紀(2002)31號,就提到:華城公司在新橋村的開發是推進我區城市化進程的一項重要工作。
新橋村的上述土地雖然名義上為國有土地並被出讓給華城公司,但近十年來,村民仍然照舊在該土地上生活,實際權利義務並未受到任何影響,因而也就沒有人在乎該土地究竟是國有還是集體所有,直到2004年該地塊上的房屋拆遷正式啟動,土地是國有還是集體所有直接關係到村民的利益,上述矛盾開始凸顯,村民們突然發現,自己的土地都不是屬於自己的了,雖然土地名義上是國有,可地方政府還不願意按照國有土地補償標準給村民相應補償,圍繞著土地究竟是國有還是集體所有,胡雅蘭帶領村民開始了曠日持久的維權過程。尤其是她在維權屢屢受挫之後,逐漸成長為村民維權的帶頭人,並開始和各地維權公民結合,向他們學習維權技術和經驗,充分利用信息公開這個手段,不斷揭露出新橋村在城市化過程中的諸多黑幕。
從2015年至2019年,胡雅蘭帶領村民啟動了幾百次的村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附部分村務公開目錄),不斷追問新橋村財務審計報告的每一筆支出去向和合法性;對新橋村的道路建設等公益項目的支出進行嚴格的公民監督;對村民補償款的去向及落實情況追根問底;對村務管理的每一筆支出要求有關部門監督查處;對各類安置小區的安置人數和戶數試圖一一核實等。
雖然大部分村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均以失敗告終,但經過他們不懈努力,了解到該土地被長沙市政府強制劃撥並被出讓給華城公司的相關文書和整個過程,了解到該土地雖然被劃撥國有,並被出讓給華城公司,但相關的土地補償費用卻並沒有支付到位。
村民們經過信息公開,獲得了長沙市國土資源局於2004年4月1日向新橋村下達的《關於下達生活及生產留地總指標的通知》長土資指(2004)004號,該通知明確了兩安用地指標為274.596畝,其中生活用地201.349畝,生產發展用地56.663畝,原有企業保留用地16.584畝,但所有村民的生活安置用地不足國家規定標準55平方米/人,沒有任何生產安置用地,最後,新橋村及當地政府不得不把一個已經作為商業開發的紅橡華園小區佔地88.19畝也納入生產安置用地。
通過信息公開,村民們發現了村務管理中的大量貪腐問題,雖然大多數貪腐問題被官官相護包庇未得到依法追究,但卻給他們維權提供了理據和時間,讓她們在維權過程中始終站在主動的地位,這也導致了胡雅蘭及該村多位活躍維權人士最終被當局盯上,並開始被瘋狂打擊報復的原因。
2018年10月,劉建國(胡雅蘭丈夫)以新橋村不具備房屋拆遷主體資格,其和劉建國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無效為由向長沙市芙蓉區法院起訴,但被該院駁回訴訟請求,隨後上訴、申訴均以失敗告終,而法院裁判的理由似是而非,始終無法說清新橋村的主體資格是否適格,而以相關會議紀要芙蓉區政府有指示強認為是芙蓉區政府委託新橋村簽協議的委託關係,對該土地的國有性質無法否認也不願意否認,但另一方面由認為該土地雖然已經成為國有,但一直沒有啟動拆遷工作,強詞奪理裁判劉建國房屋的拆遷仍然要按照集體土地拆遷補償。
由於了解到土地拆遷糾紛中的種種侵佔、掠奪、貪腐行為,村民開始集體控告和信訪,他們向街道、區、市、省等機關部門不斷反映他們遇到的問題,並開始聯合各地訪民集體行動,給地方政府施加了巨大的壓力。
2015年開始,全國各地政法部門對訪民進行了一系列的鎮壓,多位知名的訪民均在這波行動被行政拘留、逮捕、判刑。
2015年8月25日,胡雅蘭和長沙當地多位拆遷維權人士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遊玩時被天安門地區分局驅趕並被帶到馬家樓,隨後被芙蓉區公安分局帶回長沙行政拘留,其中部分維權人士被判刑,對胡雅蘭下達了行政拘留15天的行政處罰,(因為正懷孕未與執行),但時隔五年之後,由於胡雅蘭仍然帶領村民不屈不饒地進行法律維權,芙蓉區公安分局在違反一事不兩罰的法律規定下對胡雅蘭2015年在北京天安門上訪的事對她啟動刑事偵查和拘留逮捕,並經過芙蓉區法院以(2020)湘0102刑初359號刑事判決於2020年12月14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此後二審上訴被駁回。胡雅蘭於2021年8月再次提交了申訴狀,她沒有放棄維權,仍然在利用各種可能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一直在幫助其他村民維權。
胡雅蘭電話:13574104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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