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長為了完成查處任務讓6名未成年人吸毒再查獲
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長馬某為完成緝毒任務,與社會人員合謀誘騙6名未成年人吸食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后實施抓捕,2026年4月因犯欺騙他人吸毒罪一審被判刑5年,這一荒誕的"釣魚執法"事件引發全民憤慨,公眾對執法倫理和量刑標準的廣泛爭議。公眾質疑:判罰過輕,普遍認為5年刑期難以彌補6名未成年人終身健康損害。另考核機制扭曲,基層“唯指標論”迫使執法人員製造假案,與“無毒社區”治理目標背道而馳。毒品管控失效,馬某作為執法人員能隨意獲取列管制毒品依託咪酯,暴露禁毒監管重大漏洞。此案不僅是個人犯罪,更是對公權力公信力的重創。當執法者淪為毒品傳播節點,社會信任基石被徹底動搖。馬某的刑期雖為法律層面的終結,但考核機制若不根除,下一個“馬某”仍會出現。此事最讓人心寒的不只是未成年人、毒品,更是那身警服及制度底下藏著的黑心。 此事被輿論喻為"人性與制度的雙重潰敗"。當冰冷的數字碾壓良知底線,當守護者變成投毒者,五年刑期或許劃清了法律紅線,但修復公信力的長路方才開始。
事件經過
馬某為完成查處任務找到社會人員徐某提供涉毒線索,2024年1月徐某通過他人召集6名未成年人後,馬某將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交給徐某,徐某等人在一家賓館內將電子煙交由6名未成年人吸食,隨後聯繫馬某將6名未成年人查獲。
2026年4月,六合區法院對此作出一審判決,除馬某外還有三名社會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
馬某提供含依託咪酯(列管麻醉藥品)的電子煙,徐某等人誘騙未成年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吸食,隨後馬某帶隊“查獲”現場,製造虛假緝毒功績。
依託咪酯具有強致幻性和成癮性,吸食可導致呼吸抑制、神經損傷,對未成年人危害尤甚。
網友評論
@杏林橫笛:這還是真警察嗎?簡直是毒品頭子呀。
蔡雅奇刑法:這個案件的罪名是欺騙他人吸毒罪,判了5年有期徒刑,個人感覺是量刑偏輕。欺騙他人吸毒罪的最高刑為7年。欺騙未成年人吸毒,應當從重處罰。我認為,這個案件應該是濫用職權罪與其他他人吸毒罪的的想象競合犯,擇一重罪處理,最終成立濫用職權罪,量刑幅度是7-15年有期徒刑。本案的“被害人”是6名未成年人。為了完成自己的“KPI”(不排除是為了晉陞職位),竟然如此“毒辣”,如此設置圈套,然後上門“執法”,性質過於惡劣。
@life_mo_re:考核制度更惡。
@蓋一一:這個變態的制度。
@天黑又是一天:這6個孩子以後咋辦……
@海苔糍米糕:毀了6個家庭,家長該多心痛啊,真是喪心病狂。
@塞上花開:性質這麼惡劣才5年。
@FullStackTester:當時新聞剛出來時就覺得性質這麼惡劣的事情才判5年也太輕了,可憐那6個受害的未成年人。
@勳章SN:為什麼判這麼輕?
@Maggie想想:判的太輕了。
@吾爾1122:才五年?
@麻醉醫生凌楚眠:量刑太輕了…
@TL北狼:判的太輕了吧。
@AI孫國英:這才判5年?執法犯法!6名未成年!
@大夢誰先覺199611:這個才判5年?
@陽光明媚出發吧:判太輕了。
@-RoyBatty:還有這種?超出認知了。
@CocaCoal賊好喝:不求執法者高尚 但求他們懂法。
@時間自由的街溜子:好歹大小也是個頭目,花點錢,喂喂狗,判個5年,從某種意義上來看“挺合理”。但對於受害者家屬而言,犬決都太輕。
@那誰要吃藥17051:離譜吧?超級離譜的。
@釘釘遠程智能打卡:6個未成年才5年,鼓勵完成任務呢。
@獨自看秋風:對未成年心理和生理造成的傷害是一輩子都沒法彌補的,只蹲了五年,是在縱容這種行為嗎?
裝老師有毒:依託咪酯是二類精神藥品,屬於毒品,吸食等於吸毒,按涉毒處理。
副所長就為了完成任務,竟然把這種毒品故意交給6個未成年人吸食,然後再將他們查獲。人性的惡,真是難以想象。
每閱壁紙:這劇情比電視劇還離譜,簡直喪心病狂!身為執法副所長,本就肩負著打擊毒販、守護百姓平安的職責,更理應護住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可他為了完成硬性工作任務、湊夠業績數據,竟罔顧良知與法律,精心設計圈套,哄騙6名未成年人沾染毒品,隨後將這些孩子抓捕,以此充當自己的工作政績。他這般行徑,根本就是蓄意害人、公然作惡,把手中權力當作謀取政績、應付考核的工具,肆意踐踏無辜孩子的人生,親手毀掉他們的未來。這不僅徹底踐踏了法律的威嚴與底線,更寒透了萬千民眾的心。這種泯滅人性、突破公義底線的惡行,遠比普通毒販更可恨、更令人髮指,最終被判刑,完全是罪有應得!
皇城根下刀筆吏:當我第一次聽說執法部門也有KPI時,有些驚訝。因為有沒有違法犯罪活動,是某個區域的一項客觀事實。用KPI去考核基層執法部門,當時讓我產生一個困惑,即假設考核期內的違法犯罪活動,沒有那麼多,該怎麼辦?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講,也能理解上級部門的這種考核。因為很多基層部門工作人員,是拿固定工資的。如果沒有考核,要是他們很懶,有人報警了不去處理,或者乾脆躺平、不願意幹活,該怎麼辦?於是,考核制便在這種博弈平衡中,逐漸產生。這個副所長為了完成KPI考核,而設計讓人吸毒,屬於走火入魔,這種事情聞所未聞,讓人無法理解。
吾吾得一:這劇情,比電視劇還離譜。為了指標,不惜教唆、引誘、提供毒品,把未成年人當“工具”。這是執法?這是犯罪!被判五年,不冤。但問題是:這樣的“任務”,是誰定的?這樣的“指標”,是誰壓的?如果只是為了“數字好看”,逼得基層警察鋌而走險,那該反思的,不只是馬某一個人。執法者犯法,比普通人更可惡。因為他們本應是守護者,卻成了加害者。希望這案子能成為警鐘:警察的榮譽,不是靠“數字”堆出來的,是靠“良心”守出來的。這種“毒任務”,該廢了。
雁歸塞北:作為一個家長,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我整個人都在發抖。我不想去分析什麼法條、幾年到幾年,我只會想:如果是我的孩子呢?想想那個畫面——一個派出所副所長,原本應該是孩子在外面遇到危險時可以求助的人,是穿著制服保護他們的人。結果呢?他把毒品遞到孩子嘴邊,就為了自己那點任務。憤怒的已經不光是吸毒這件事了,而是那種徹頭徹尾的信任辜負感。做家長的,從小教孩子"有困難找警察",結果現在你讓我怎麼跟孩子解釋?說"大部分警察是好的,但萬一遇到壞的,你可能就完了"?這種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信任,被這個人渣一腳踩碎了。再看細節——聯繫社會人員、專門找了6個未成年人。說明他心裏門兒清,知道大人不好騙,專挑不懂事的孩子下手。這不是一時糊塗,這叫蓄謀已久,這叫惡毒。至於判五年,說實話,我第一反應是"才五年?"一個孩子的青春、一輩子的陰影,就值他坐不到一年的牢?但後來冷靜下來想想,法律可能已經是頂格判了。可這口氣,當家長的真的很難咽下去。這案子最讓人心寒的不是毒品,是那身警服底下藏著的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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