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世華律師:我被構陷、施暴、侮辱案通報
2019年01月04日 22:35 PDF版
作者: FreeChina 日期: 16/11/2018
廣州市司法局今早通知:荔灣公安分局定於今日下午向我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
下午四點半,我在楊斌律師、何偉民律師陪同下來到廣州市司法局。
荔灣公安分局四五位警察在廣州市司法局會議室里向我口頭告知:2018年9月20日,我夥同張五洲、梁頌基在華林派出所滋擾派出所辦公秩序並糾纏辦案民警,擬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23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對我進行行政處罰,我可以向荔灣公安分局提出申辯理由。
我當場就荔灣公安分局的行政處罰口頭告知做出如下回應:
1.再次強調事發前我根本不認識梁、張兩人,更無滋擾派出所秩序及糾纏民警的行為。荔灣公安分局完全是顛倒黑白,肆意抹黑。
2、因陳姓警察違法拒絕我當面遞交取保候審申請書,我與其溝通郵寄周建斌取保候審申請書,無身體接觸及言語衝突,而陳姓警察卻突然向我發起強力襲擊並誣陷我襲警,將我毆打至短暫失憶狀態,隨即對我採取人身強制措施后押送到辦案區。在辦案區內對我進行了強制脫光衣服、驗尿等侮辱性檢查,拍照、採集指模信息等非法強制措施。
陳姓警察已構成濫用職權、侮辱等刑事犯罪,我會繼續對其進行刑事控告,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
3、荔灣公安局在向本人下達正式處罰決定書前有義務根據公安部相關規定向本人及代理律師公開9月20日本人在華林派出所的所有視頻監控錄像、人身檢查告知書、訊問筆錄及對我採取羈押措施的審批表等文件,並且要向我告知施暴的陳姓警察等人的名字及警號。
4、請荔灣公安分局向本人及全社會公開案發現場的全部監控視。不要在縱容、包庇犯罪警察的犯罪道路上繼續滑落。
孫世華,2018.11.15
來源:中 國 人 權 支 持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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