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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峭嶺:「警察是黑的,法官是黃的」

2017年03月23日 14:41 PDF版 分享轉發

王峭嶺、李文足、余文生、馬連順

今天下午三點,小馬哥(馬連順律師),余文生律師,和我四人,懷抱期待,在天津一看二看,要求會見,且給王全璋,,李和平三人存錢存衣物。(我們四人坐在接待大廳里等著他們請示領導。這時四五個民警從裏面小門出來,手裡拿著某種證件,估計是工作證,一邊走一邊指著證件說:「是黑的,是黃的……」我們四人聽了,先是愣怔了一下,然後哈哈大笑了起來。小馬哥笑著解釋給我們:「可能是證件上用來辨識的顏色。」我們才不管呢,就是聽著太逗了!)

玩笑收起,工作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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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文生和程海二位的律師證複印件早就被看守所放在接待室,屬於一級防範律師。武警一看真人來了,不放行。上次竟然把兩位律師放進去兩道門,估計被認定為嚴重事故了。余律師被敷衍,不能會見。

2、在二看門口要求存錢,經過一番交涉,小馬哥以朋友名義存進一百塊,而余律師,我,李文足都不能再存錢了。經過交涉,另開了一張收據,只能寫李文足,馬連順的名字。余律師就成了「等」,我連「等」都不是了。

3、一看窗口一看是我,連請示都不做了,直接讓我自己打領導辦公室請示。打了八次沒人接之後,我打了監督電話,董警官接的,說給問問,就來了一個女警,讓我寫了申請書。寫完申請書讓存錢存物了。這個申請書我認為不合法,留待申請行政複議。

4、我們四人要給吳淦存錢,被一口拒絕。二看給的理由:只有家屬可以存錢。

5、李文足給全璋帶的衣物順利存入。

我的不解:

1、余律師,馬律師,李文足要以朋友名義給李和平存錢,被拒絕,理由:只允許近親屬存錢。我得好好研究一下法律條文。

2、為什麼馬律師可以為全璋存錢,存完錢后,連全璋妻子李文足都不能存錢?我跟余律師作為朋友都不能存錢了?

3、給吳淦先生存錢也是這個疑問,因為在長沙,認識不認識的人都可以為謝陽律師存錢。天津這樣,應該不是全國統一。

私人求助:有關看守所存錢存物的法律規定,請私信給我名稱,我去百度,因為709被抓律師已經一年八個多月,不讓自由的存錢存物存書。再次感謝!

709家屬
2017年3月22日

來源:新公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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