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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罪受害人家屬 怒斥蘇州司法黑暗

2015年08月26日 18:26 PDF版 分享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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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冤假錯案之一的受害人王穎,被蘇州市吳中區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枉判三年,家屬不服判決已經提起上訴。25號,王穎的弟妹李春霞向本台表示,王穎是腐敗制度下的代罪羔羊,她會堅持將枉法者送上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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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霞說,二姐王穎因替升澤隆蘇州分公司負責人王福升背負罪名,2012年至今,曾兩次遭到蘇州市公安局吳中分局的抓捕。期間,李春霞多次到蘇州市政府、中央公安部、國家信訪局等部門申訴冤情,都石沉大海:

【錄音】「我這麼紮實的證據,舉報了那麼多部門,從地方到中央,到現在已經三年的時間了。單位犯罪,法人沒事、主要負責人沒事、部門經理都沒事,哎就一個員工有事,還是個精神分裂症。這不是一個很可笑的事嗎?」

深圳升澤隆是一家融資公司,法人代表王福升多次在全國範圍內以高回報的誘因吸引民眾融資,受害人王穎及其家人就曾分別在2012年的2月、4月和8月三次向該公司融入384萬元,期間王穎還是就職該公司員工。

李春霞說,同年9月,因深圳升澤隆蘇州分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遭到地方當局的盤查,患有輕微精神分裂症的王穎卻在家屬都不知情的情況下,做了公司負責人王福升的替罪羊:

【錄音】「王福升自己說,王穎替他頂罪了。他當時說,不管花多少錢,意思把王穎保出來,讓我們不要舉報了,他準備了五百萬,然後他找了這個中間人是個政協委員,政協委員又找了蘇州市的一個常委,把五百萬減成三百萬,(還)要了六十萬的好處費。這個錄像我們有。」

王福升買通公檢法后,同年12月王穎被以取保侯審放回家中,但全家投入的資金血本無歸。李春霞說,由於她不斷取證上訪,要求當局查處原罪犯王福升、還王穎清白並索回融資金額,因此多次遭到吳中分局的恐嚇威脅。

去年3月7號,王穎再被以相同罪名抓捕,並被枉判三年,關押在蘇州市第四看守所。對此,王穎的代理律師藺其磊表示,這是當局對王穎及家屬的打擊報復:

【錄音】「她本身不是這個分公司的負責人,這樣把她作為負責人去頂罪,本身這就是不公平的,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而真正的經理呀、負責人,他們也不抓,警察還找這個真正的負責人做筆錄,還指控王穎,這個都是非常荒唐的。所以我們認為王福升還是跟蘇州的警方啊,包括司法機關都是有串通的。」

「二審從法律上講,我們提供一些東西、證據材料,應該是改判,但是看這個司法環境,有些事,單純的按照法律講,不敢確認,但是我們會努力吧。」

李春霞感慨當今社會司法黑暗,她表示無論多艱難,都會堅持將枉法者告上法庭,等到王穎的冤情得到昭雪的那一天:

【錄音】「我們會一直告下去。包括就是哪怕王二姐現在三年已經到期了,已經出來了,我們也一定就是要堅持到給她洗清她這個冤枉的這一天,必須讓拿她替罪羊的這些公檢法得到應有的懲罰。」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楊琳 岱融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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