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中國化」與信仰自由
來源: 德國之聲
時隔十余年,中國新修訂了《宗教事務條例》,以適應國內外「新形勢」以及中央的「新要求」。基督教援助組織專家認為,這與各宗教團體近些年來人數大幅增加直接相關。
中國國務院新近公布了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在《人民日報》刊發的文章中寫道,「隨著國內外形勢的發展變化,宗教領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中央對宗教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文中寫道,「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支持我國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
人數大幅增加
致力於信仰自由的基督教援助組織「敞開的門」(Open Doors)德國分部專家穆勒(Thomas Müller)向德國之聲表示,新條例面向各個宗教。「包括基督教在內,近些年來在中國的人數大幅增加,至少部分不完全受到有關部門的管控。如今,有關部門認為,這一局面必須改變。」穆勒表示,儘管如此,不少方面的具體規定仍不明確,與此同時,「與任何其它的法律法規一樣,具體會如何落實,仍有待觀察」。
「危害公共安全」
穆勒認為,新條例中有兩個值得注意的條款。一是第63條:「宣揚、支持、資助宗教極端主義,或者利用宗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財產等違法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位專家指出,該條款一方面提及「宗教極端主義」,估計首先針對的是穆斯林。「但該條款十分寬泛,也提到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它可能涵蓋的範圍是很廣的。包括基督教團體在內,特別是成員急劇增加、人數很多的時候,也可能會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實際上,一些宗教團體的建築被查封,也時常是因為’消防原因’,或者’違章建築’等,很少是出於’宗教原因’。」
宗教課程
另一個引發關注的條款是第70條的後半條:「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傳教、舉行宗教活動、成立宗教組織、設立宗教活動場所的,由其審批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穆勒表示,今年也觀察到這樣的現象,「有關部門希望少年兒童不要接受宗教課程,比如基督教的主日學等。當然,過去的官方說法也是如此,一定年齡以下的兒童不得接受宗教課程,但實際上,青少年還是可以參加主日或主日學」。未來這一條款將如何落實,有待觀察。
穆勒說,今年夏天,中國一些省份的基督教夏令營活動被解散,或者教會事先受到警告不要舉行。「在這些夏令營,少年兒童可以一起玩遊戲、唱歌、聽聖經故事等。在福建省,有主日學的師生受到警告。不過,這的確只發生在一些省份。其它省份的夏令營如常舉行。所以不能一概而論地說,中國都是這樣。」
挑戰
今年年初,據媒體報道,浙江省有教堂被有關部門安裝監視器,目的是「安全防範」。穆勒認為,從目前情況看,包括基督教在內的各宗教團體在中國的處境可能會更困難。
他認為,與五年前相比,中國如今越來越多地強調「意識形態」,也包括不斷重申「共產黨員不得信仰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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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敞開的門」一份「全球守望名單」上,列出基督徒信仰自由受到最大挑戰的國家。排在首位的是朝鮮。中國位居第3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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