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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證不能成為阻止李凈瑜探夫的借口

2018年02月10日 23:40 PDF版 分享轉發

來源: 中國 作者: 李金芳

工作者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已經逾兩個月,其家人也已經收到了湖南赤山監獄的會見通知,然而,哲的太太李凈瑜卻因為沒有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而無法入大陸探視丈夫。

做為一名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做了什麼導致中共指控其犯了「顛覆國家政權罪」?

自2014年起,李明哲通過這個網路平台結交了一些的民主自由人士,每周通過語音向大家介紹台灣從白色恐怖到轉型正義的歷史經驗,2015年他的微信帳號被限制了群聊功能,當他得知大陸民間人士有閱讀人權、民主等相關書籍的需求時,便自費寄贈書籍,但寄贈的書籍大都被查扣,2016年夏,李明哲的微信帳號被封殺。

透過以上的信息,任何一位具有基本常識的人都應該明白,李明哲的言行並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在世界上任何只要有人類存在的地方,宣揚人權和民主何罪之有?然而,2017年3月19日,當李明哲通過正常手續從珠海進入大陸后,被中共當局秘密逮捕,在李明哲遭遇強迫失蹤23天後,他的妻子李凈瑜準備探視多日不見的丈夫時,不料「台胞證」被無端註銷,導致李凈瑜無法赴大陸。隨後,在李明哲案開庭之時,李凈瑜只能採取落地簽的方式參加庭審,在分別半年多后,李凈瑜終於得以在法庭上首次與丈夫見面。2017年11月李明哲被一審宣判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權權利2年。兩個月後李明哲的親屬獲得湖南省赤山監獄告知書,家人才確認李明哲已於2017年12月被關押進赤山監獄七監區,親屬可每月會見一次,而會見日必須是周二。當李凈瑜於2018年1月29日接到監獄探視告知書後,思夫心切便連夜購買機票,豈料在搭機準備前往大陸探視李明哲時,卻遭到航空公司以未持有有效台胞證為由拒絕其登機。對此,大陸發言人表示,按照監獄方面在受理有關會見申請后,會依法作出處理,並稱湖南省方面並未獲悉李明哲家屬有關行程的具體訊息。而李凈瑜說,已經與湖南的獄證管理局聯繫,他們稱只要能夠入境中國就會讓其探視李明哲。至此,我們已經有了一個基本的判斷:監獄方稱只要能夠入境大陸即可探視,而國台辦稱監獄方在受理有關會見申請後會依法處理。如此這般,倘若監獄方堅持先入境,而國台辦堅持先要監獄方受理,那麼李凈瑜如何入境大陸和如何探視豈不是陷入一個無解的狀態?

試想,如果是一位普通的在押人員家屬,基於人道及管理教育方面的考慮,監獄方肯定會歡迎家屬按時探視,然而,李明哲的特殊身份在於,他是一位台灣的人權活動人士,他所做的事情不管多麼符合普世價值和世界文明,但卻被拒斥民主和人權的中共所不容,於是將他關進監獄。所不同的還有,他的妻子李凈瑜是一位從事白色恐怖歷史的研究人員,雖然已經身處自由和民主的社會,但當白色恐怖在丈夫的身上重演,她用孱弱的軀體和堅定的聲音告訴世界:中國再強大,也只能剝奪我們的生命和自由,但絕對粉碎不了我們的尊嚴!是的,向強權說不,並不僅僅是為了李明哲一個人,而是為了生活在大陸、往返于大陸甚至是身處他國的那些關注中國人權事業的每一個人!

李明哲一審被宣判至今近三個月,沒有人知道他的身體健康狀況如何,拋開李明哲案本身而言,探視權是服刑人員和家屬法定的權利,中共當局沒有任何理由和託辭拒絕李凈瑜入境大陸。現在,拒絕大陸人士出境、拒絕海外人士入境、拒發護照、拒發台胞證、拒發回鄉證,已經成為中共打壓人權捍衛者的慣常手段,一句模稜兩可的「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為中共無視法治和侵害人權作出了最好的註腳。

李明哲是大陸實施《境外NGO管理法》后遭到抓捕判刑的第一位非政府組織工作者,事實上,李明哲的遭遇並非個案。且不談中國大陸的民間社會遭到空前的打壓,令原來逼仄的空間簡直沒有了生存的環境,即使是生活在中國大陸的外籍人士,如瑞典籍人權工作者彼得·達林,在被中共當局拘押23天後驅離中國;而同樣擁有瑞典籍以出版敏感政治書籍著稱的桂民海,哪怕被中共判刑服滿刑期后仍不得自由,中共更公然在瑞典外交官面前再次將桂民海綁架失蹤;而與桂民海案有關聯的香港公民李波等數人,也曾遭遇中共的綁架失蹤;香港民選民主派議員只因反對中共強權專制就被褫奪議員資格或被剝奪選舉資格;即使已經流亡到海外的民主人士,只要還關注大陸的人權狀況,往往也會遭到來自中共的威逼……倘若任由這種趨勢發展,未來的世界會是什麼樣子?

李明哲生活在自由民主的社會,他本可以過著安穩的中產階級的生活,卻為何要充滿熱忱地關注日趨糟糕的大陸人權狀況,涉險進入中國大陸;李凈瑜在丈夫被抓捕后,本可以按照中共期望的那樣,保持低調,放棄為丈夫奔走呼籲,卻為何要忍受與丈夫分離的苦痛和無法會見的絕望,堅守一份高貴的尊嚴?這恰如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人權活動家曼德拉所言:「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蟲。」

人權沒有國界,生活在世界上的每一個人,不管你來自哪裡,都享有聯合國大會早在1948年就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的每一項條款,這是所有人民和國家都應該努力實現的共同標準,以期促進對權利和自由的尊重,任何個人和國家都沒有權力對人權捍衛者在行使這些權利時進行破壞和迫害。

停止打壓一切倡導人權和民主的活動人士,依法為李凈瑜赴大陸會見提供必要的條件,這是一個文明政府首先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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