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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新疆:與塔伊爾江對談

2019年02月05日 6:55 PDF版 分享轉發

來自喀什,現在德國哥廷根大學研讀的文學博士生塔伊爾江。(圖片由塔伊爾江提供)來自喀什,現在德國哥廷根大學研讀的文學博士生塔伊爾江。(圖片由塔伊爾江提供)

當外界聚焦于中國政府在設立「營」,對等穆斯林進行所謂「再教育”時,海外的維吾爾人有家歸不得,正在憂心著家人的安危,他們甚至承受著誤解和偏見。本期節目中,來自喀什,現在德國哥廷根大學研讀的文學博士生塔伊爾江,希望通過更多的發言與交流,讓國際社會能夠了解真相。

進入中央民族大學以前,塔伊爾江一直就讀維語學校。他沒有反對學習漢語,漢語的實用性給日常生活帶來方便,並且可以增加與漢人的溝通理解。但是對維吾爾民族的壓迫,以及對維吾爾語言文化的打壓,讓他和自己的維吾爾同胞們感到非常不平也難以接受。

根據一九八四年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所述,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體現了國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數民族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權利的精神,體現了國家堅持實行各民族平等、團結和共同繁榮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是實施憲法規定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根據該自治法第十條:地方的自治機關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第十一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塔伊爾江深切盼望遵行自己制定的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落實有關政策,平等對待少數民族。而國際社會的關注,與人口比例最大的漢人的重視,特別是漢人知識分子的勇於發聲,將使得中共當局對待自治區內少數民族的態度獲得改善。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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