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傑人多項罪名判囚15年 實名舉報權貴或成絕響
知名自媒體人陳傑人。(媒體人提供 / 拍攝時間不詳)
中國知名媒體人陳傑人日前被湖南法院以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等罪名判處15年重刑。外界注意到,陳傑人遭整肅可能與其實名舉報中共高官有關。
陳傑人前年8月被公安帶走,時隔1年9個月,案件在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陳傑人被判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以及行賄罪罪成,判監15年,罰款701萬元。
他弟弟陳偉人被判尋釁滋事罪以及敲詐勒索罪罪成,判監4年,罰款1萬元。同案另一被告劉敏也被判尋釁滋事罪罪成,但免於刑事處罰。
陳傑人和劉敏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會上訴。
判決表示,陳傑人為謀取非法利益,2015年起,借「網路大V」的身份,在網上發布虛假或負面信息,攻擊及詆毀黨政和司法機關,起鬨鬧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
宣判現場,陳傑人(中)。(圖源: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網站)
陳傑人也被指,在2016年1月成立北京華霖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在沒有律師執業資格情況下,以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作為幌子,在自媒體上發布虛假信息,炒作相關案件,非法獲利732萬元,並以幫助當事人「刪帖」為由,威脅他人,索取財物,數額巨大。
法院認為,陳傑人在共同犯罪中是組織和指揮者,起主要作用,也因而判罪最重。
陳傑人以敢於批評權貴著稱。他在2018年間,曾經在網上實名舉報湖南邵陽市市委書記鄧廣雁涉嫌嚴重失職和瀆職,其後被湖南當局以「非法經營、敲詐勒索」等罪名刑事拘留。
他被捕后一個月,中央電視台播出他的認罪片段。當時陳傑人承認,自己是花錢寫文章,借輿論監督名義斂財。
陳傑人生於湖南省一個農民家庭,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他的朋友、本身是律師的郭雄偉以「出類拔萃」形容他。陳傑人不上訴,郭雄偉並不感到意外。
郭雄偉: 「在中國,案件的上訴率本來就不高。上訴改判率本來也不高。這是一個事實。(陳傑人)本人的話,人很聰明,無論從口才還是文筆都是出類拔萃的。我覺得,按照常理,應該不至於走上一個犯這麼嚴重罪行的道路。」
但郭雄偉不願意進一步評論法院的裁決。
中國網路評論揭弊高風險 判例形成噤聲效應
郭雄偉: 「據我所知,律師們還是在法律的角度上做了最大的辯護。至於律師的觀點是否採納,那是另一回事。這判決的相關情況我們並不清楚,發表意見的話也不夠慎重。罪與非罪這個東西,在沒有見到全部案件材料的情況下,怎麼評說都是不負責任的。」
(視頻截圖/CCTV)
湖南律師羅立志相信,陳傑人的判刑日後會成為案例。
羅立志:「他在網路上的很多言行可能觸動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所以才整肅他。政府機關在處理相類似的尋釁滋事人物的時候,肯定會 (引用)成為先例。不過我覺得,應該以後沒有了,沒有什麼人會說了。 」
香港浸會大學學者呂秉權認為,媒體在大陸是高風險行業,經常會受到當局刁難,而陳傑人卻經得起考驗。
呂秉權:「根據我以往的觀察,他(陳傑人)是一個比較敢言的人,背後是有一定的事實基礎的。當然他所做的事情也是比較高風險,譬如實名舉報,還有直接指出一些官員的問題。他有這種膽量,是基於背後的調查。他平衡過自己的調查,能頂得住背後各方壓力。」
外界盛傳,陳傑人出事,實名舉報政府高官是導火索。
呂秉權:「一直以來,大陸對敵對人士的治罪手段往往是在找到打擊對象后,羅織他的罪名,原先沒有的罪名它可以栽贓。實名舉報這些官員,肯定觸碰到這些官員的切身利益。」
呂秉權相信,事件為敢言的人帶來教訓。
呂秉權:「一大堆罪名來打包判刑,可以多重有多重,殺一儆百,沒底線。敢言的有識之士也要小心一些。面對這個政權要靈活一點,在韜光養晦的時候就韜光養晦。」
陳傑人曾任《人民論壇》等多份中國官方刊物的主編,曾因反對警察在車站等地方違法隨意檢查居民身分證,獲得「湖南省2006年度法治人物」稱號。
記者:高鋒 責編:許書婷、何平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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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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