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 夜話中南海:共享情婦居然已經是中共官場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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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燦
我們本專欄的上篇文章《紅二代貪官的情婦為何可以被從輕發落?》中,已經介紹到了當年僅僅因和情婦共同受賄四千萬人民幣就被判處死刑的中共第九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是否是被時任最高檢察長、江澤民的政治親信韓杼濱「公報私仇」另論,但相比于日後被「刀下留人」的紅二代陳同海,成克傑不但自己死得冤,相比于被「居留審查」三年多時間就重獲自由去香港定居的陳同海情婦李薇,至今還在北京女子監獄里服刑的成克傑的情婦李平就更冤了。
而相比于李平被「從輕」判處無期徒刑的下場,李薇之所以能夠很快重獲自由之身,除了她的主要情夫之一陳同海的「紅二代」及「朱鎔基手下紅人」等特殊政治背景之外,更因為她在陳同海之外的那一大票副省部級以上的高官情夫與她之間的所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都是她在被「居留審查」期間與中共當局討價還價的本錢。
有興趣的聽眾和讀者可以進入百度百科搜索李薇詞條,介紹的內容是:李薇,女,雲南省昆明市人(法裔越南人),是原山東省委副書記兼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和原中國石化集團總經理兼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同海的共用情婦。
但正如我們本專欄過去節目中已經提示過的,雖然這個前中共天津市委第一書記和中共中央政法委第一副書記陳偉達同志的長子、正部長級幹部陳同海的一生中只有李薇一個情婦,但那些年,與他陳同海「共用」這個法裔越南美女的中共副省部級以上官員可遠不止杜世成一人。

在中共統治下的當代中國,如果說下級對上級貢獻情婦早已經是官場潛規則的話,那麼同級之間或相互介紹,或相互交換,乃至共同享用同一情婦已經蔚然成風,堪稱官場時尚。
曾有一位文學城網友對比說:儘管大家對湯燦的「情婦故事」耳熟能詳,但是在中共官場,最具傳奇色彩的公共情婦則是另一個名字,她叫李薇。坊間認為,她才是公共情婦的大姐大。
1963年出生的李薇是一名在越南出生的法越混血女人,少時隨父母以難民身份進入中國雲南。她身高1.65米,擁有法國女人的風情、越南女人的堅韌,與當地一煙草官員結婚。
1995年年中,已經三十有二的李薇成了當時剛剛從副省長升任省委副書記的李嘉廷的兩名主要情婦之一,中間的牽線人居然是李薇的丈夫……。
從那以後,這個李薇在十年多時間里借憑出眾的美麗風姿和曲意逢迎手段,從雲南到廣州,從深圳到北京,一路順風,所向披靡,先後成功色誘中共高官無數。有案可查的正省部級有四人,副省部級有五人。這九個人中,後來有四人被判死緩,三人被判無期,兩人被內部處分並兔去當時任正部長職務 。
李薇的這四個日後被判死緩的中共高官分別是:時任雲南省省長李嘉廷、時任中石化董事長陳同海、時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副部長級)王益、時任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
關於李嘉廷和陳同海被先後判處死緩,以及他們兩人在位時與李薇之間的「權色交易」細節,我們過去的節目中已經有過詳細介紹。同時也介紹了不但受賄金額是成克傑數倍,在位時所揮霍公款數額更是數以億計的陳同海居然還能夠被刀下留人,除了他是「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紅色接班人」之外,還因為他當時是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的愛將。
至於李薇當年所發展的中共高官情人之一,時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王益日後也是被了判死緩。不過,雖然王益當初被中紀委「雙規」是因為李薇的供詞,但李薇從王益那裡的直接受益不過只是從陳同海那裡「獲取巨額不當利益」的零頭。至於日後陸續被公之於眾的王益和幾個女明星之間的「經濟往來」,都是王益被中紀委雙規之後,自己主動坦白出來的。
在中國大陸,各級各類司法機關和紀檢部門的辦案人員們,面對其審訊對象說過最多的一句「政策攻心」就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而當年的王益居然傻傻地信以為真,直到他被二審宣布維持死緩判決,入監服刑之後,才從牢友口中知道為什麼說「『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最多三年!」

而李薇當年在北京與陳同海交往的同時,還成功色誘過的時任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之所以僅因受賄六百多萬元的犯罪金額就被判處死緩,據傳就是因為他在被雙規過程中「態度惡劣」,而被中紀委辦案人員「向司法機關建議嚴懲」。
筆者當年在追蹤陳同海案時,曾聽在北京市委工作過的人士透露說,劉志華的罪行暴露是他的王姓情婦先出了事。而在此之前李薇勾搭上劉志華之後,劉志華還沒來得及把給她李薇的工程項目兌現,自己就先被王姓情婦供出來了。而且劉志華從被中紀委雙規到「移送司法」的整個受審過程中,根本就沒有主動交待過與李薇之間的關係,是李薇在陳同海案發之後,「主動配合辦案人員」交待出來的。
這位北京市人士還透露說,雖然劉志華被確認的犯罪金額中沒有一毛錢是流向李薇,但李薇的供詞應該也是導致劉志華被重判死緩的證據之一。證明他劉志華無論是在被中紀委雙規的過程,還是被「移送司法」之後,都沒有向「組織上」和司法機關如實供述其所有犯罪事實,包括犯罪未遂的事實。
在李薇的所有中共高官情夫中,除了如上先後被判處死緩的四人之外,還有三個先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分別是時任山東省委副書記兼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黃松有,以及時任公安部部長助理(副部長級)鄭少東。
這三人中,黃松有和鄭少東雖然都是李薇當年因為自己的第一個高官情夫李嘉廷入獄,轉戰廣東之後先後發展的情夫之一,但這兩個人日後升職進入中央司法機關的主要經濟犯罪內容,基本上沒有李薇參与其中。只是當時北京司法界業內曾風傳,陳同海案發之後,被中紀委以「配合調查」為由監禁的李薇主動交出的日記本里,分別記載了她在廣東境內與黃松有和鄭少東「交往」的詳細過程。
而杜世成的主要罪行中,大概有一半都與李薇有直接和間接的關係。正如我們在過去的文章中已經介紹過的那樣,既然曾經是有福同享,自然也應該有難同當。日後這位杜世成被判處無期徒刑,當時中共官媒的相關報道特彆強調了他杜世成之所以被「從寬處理」,就是因為「揭發陳同海有功」。具體內容就是,在山東青島「獲取了巨額不當利益」 的李薇,一直以來都是他杜世成和陳同海「共同享有」的情婦。
中紀委辦案 人員順藤摸瓜,繼續從陳同海的口供里證實了這個李薇當年從廣東又轉戰北京的牽線人,居然是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手下的另外一名得力幹將金人慶。
當時的國務院系統里許多人都知道,朱鎔基當年是如何「發掘」金人慶的故事。
一九九一年四月,時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兼上海市長朱鎔基被鄧小平提名升任國務院副總理,事實上取代了當時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國務院第一副總理姚依林,全盤主持中共政權的經濟工作事務;並因此而能夠以當屆中央候補委員的政治身份,列席政治局常委會……。
此前的一九八五年八月,時任中共雲南省麗江地委委員、行署副專員金人慶被破格提拔,從副廳級跳升副省級,被中組部超級提拔為雲南省副省長。
五年之後,這位在地方官場上表現平平的雲南省副省長引起了朱鎔基的注意。當他看了地方縣級糧食局出納員出身的金人慶,居然是「文革」爆發那年的中央財經學院財政系畢業生的簡歷之後 ,立刻向中組部建議,「該同志更適合來國務院財經系統任職」。
於是,在雲南省副省長位置上坐了整整五年的金人慶即被任命為國務院財政部副部長。
一九九五年一月,金人慶成為財政部第一副部長兼黨組副書記,但兩個月後又被轉任國務院副秘書長兼國務院機關黨組副書記。而這個職務也只擔任了七個月的時間,他即被下放北京市 ,先後任市委常委兼副市長和市委副書記兼副市長……。
直到一九九八年,金人慶終於在副省部級位置上熬出了頭,在全國人大會議上被剛剛接替國務院總理職務的朱鎔基提名為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黨組書記。
朱鎔基因為年齡原因,國務院總理職務只任了一屆,到二零零三年三月把總理職務交給溫家寶的同時,對國務院幾大財經部門的負責人選提出建議,其中之一就是金人慶由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轉任國務院財政部長。

轉眼到了二零零七年八月,剛剛過完六十四歲生日的金人慶突然被宣布免去財政部長職務 ,由時任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接任。
因為當時的金人慶剛滿六十四歲,而且即使是到了次年,也就是二零零八年三月的國務院正常換屆時也還不滿六十五歲,再加上金人慶被免職的同時即被宣布調至沒有實權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而且還是只給了一個副主任名稱,熟知「行規」的人士立刻都明白:金人慶「肯定是攤上事兒了」。
綜合事後被陸續公開披露出來的相關報道內容,卻原來整個的故事鏈是李薇經一位也是從雲南省府調職北京的官員牽線,成功色誘了「雲南老鄉」 、時任國務院稅務總局局長金人慶之後,金人慶又陸續把這個李薇「引薦」給了自己在北京市任職期間的副市長搭檔劉志華,和「中國第一納稅大戶」中石化的老總陳同海。

接下來,陳同海又把陳薇推薦給了自己的「山東老鄉」,時任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
而陳同海和李薇雙雙把金人慶供出之後,中紀委辦案人員查清了金人慶本人基本上沒有給李薇提供經濟好處,他對李薇做出的「重大貢獻」僅僅是情願讓其他幾位高官與自己「共享」李薇。於是中紀委辦案人員的結論是,金人慶同志「……犯了嚴重的生活作風錯誤」。而據聞,金人慶本人在第一次被中紀委「約談」之後便至信中共中央組織部和國務院,主動表示鑒於自己所犯錯誤,不適合繼續留在國務院機關的主要負責人崗位上…….。
而除了這位時任國務院財政部長金人慶,當時還有另外一個更重要的中共正省部級高官、時任國務院安全部長許永躍居然也是因為李薇而被免職。詳細的內容,留待本專欄的下篇文章向聽眾和讀者們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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