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粉絲交流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左腦出血被開右顱 家屬索賠無果

2021年03月19日 7:21 PDF版 分享轉發

來源: 澎湃新聞

59 歲的章新安因急性左,被送入江西省景德鎮市第二人民(下稱‌‌「景德鎮二醫院‌‌」),當日接受‌‌「左側基底節出血血腫清除術‌‌」,但醫生先打開了他的右腦顱。手術記錄記載,‌‌「核定透露CT 確定腦內血腫在左側基底節區,立即停止手術‌‌」。當天,醫生又將他的左腦打開,進行了腦內血腫清除術。

術后次日,章新安左側基底節區再次大量出血,他又一次被推進了手術室,進行開顱止血。

第一次手術發生在2020 年1 月1 日,先後兩次手術,幫章新安撿回了一條命,但他至今未能完全清醒。

2020 年12 月28 日,章新安家屬委託江西景德鎮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並出具意見書,評定章新安腦損傷並遺留持續性植物生存狀態,為一級傷殘。

章新安的兒子章民告訴記者,作為曾在景德鎮二醫院規培的醫學生,他曾進入手術室陪同父親開顱,‌‌「手術剛開始沒多久,他們就把我拉到一邊,告訴我開錯了,但讓我別聲張‌‌」。

章民認為,手術出錯造成什麼影響,如何賠償,醫院應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他說一年多來,章家人不斷向當地衛健委反映情況,得到的回應是‌‌「建議調解‌‌」。

3 月17 日,景德鎮二醫院醫政科副科長黃鑫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手術不存在‌‌「開錯邊‌‌」,因章新安的腦出血量很大,當日手術在主刀醫生評估後進行了雙側開顱,先開右腦是為減免左腦發生‌‌「腦膨出‌‌」的概率,‌‌「如果一定要給出說法和相應的賠償,需由第三方鑒定機構來評判和決策,醫院已經盡了全力‌‌」。

對於院方解釋,一業內權威專家有著不同的看法,他表示,腦血腫清除術在神經外科很普遍,通常是選擇血腫距表面最近且避開重要功能區的骨瓣開顱,‌‌「肯定是哪邊出血開哪邊。‌‌」2020 年11 月4 日,景德鎮衛健委受理章新安妻子信訪事項的告知書。

對於院方解釋,一業內權威專家有著不同的看法,他表示,腦血腫清除術在神經外科很普遍,通常是選擇血腫距表面最近且避開重要功能區的骨瓣開顱,‌‌「肯定是哪邊出血開哪邊。‌‌」

2020 年元旦,章新安在早餐后外出散步時突發,進而嘔吐昏迷,妻子陳牆花立即將他送入景德鎮二醫院。

章民告訴記者,他是一名醫學生,主修,2017 年至2020 年9 月在景德鎮二醫院規培實習,后因考研至汕頭大學而離開,因此對該院的情況相對熟悉。

章新安入院時的查體報告顯示,當時他的四肢已無自主活動,右側肢體偏癱,顱腦CT 提示左側基底節區出血。同時,章新安還有病(3 級),屬於高危。

經當時接診的神經外科醫師診斷,章新安需馬上手術止血。章民說,在進行術前談話時,管床醫生告訴了他兩種方案,一種是傳統開顱對血腫進行清除,另一種是採用更先進的微創手法。考慮到家裡的經濟狀況,章民選擇了前者。

章民說,在術前談話中,醫生告知了手術可能出現的風險,但對父親的預后總體上仍是樂觀的。‌‌「術前醫生說問題不大,一般血腫去除,術后一周左右都能醒來的。‌‌」章民稱,他在醫院實習時也目睹過不少類似的患者,最壞的結果也只是手術造成偏癱的後遺症,但也能通過後期康復恢復。

2020 年1 月1 日當天,做完術前檢查后,章新安被推入了手術室,章民作為家屬也進入陪同。

景德鎮二醫院的手術記錄顯示,當天參与章新安‌‌「左側基底節出血血腫清除術‌‌」手術的人員包括主治醫師劉隆茂、管床醫生羅雲華、規培醫師陳壯和主任醫師宋波。

章民向記者回憶,手術剛開始沒多久,醫師助理將他從手術室帶至走廊里,稱主刀醫師錯開了父親的右顱,‌‌「但只開了一點點,傷口已在縫合,並將繼續原手術方案,請他務必不要聲張,醫生說先救人要緊。‌‌」章民說,想到手術台上等待急救的父親,加之先前曾實習的經歷,他沒有第一時間告訴母親。

據景德鎮二醫院的2020 年1 月1 日的手術記錄記載,麻醉完成後,醫師‌‌「取右側改良問號切口‌‌」,剪開硬腦膜后,‌‌「核定頭顱CT,確定腦內血腫在左側基底節區,立即停止手術,並請示宋波主任醫師,宋波主任醫師上手術台,取右側部分顳肌筋膜行硬腦膜重建修補,骨瓣回納,顳肌皮瓣下放置引流管一根。‌‌」該份手術記錄還寫道,術中如實向家屬交代了手術情況。

在章新安的病例檔案中,還有一份同一日的腦內血腫清除術手術記錄。該記錄載明,在麻醉后,醫師‌‌「取左側改良問號切口‌‌」,逐層切開頭皮,取出骨瓣剪開硬腦膜后,在顯微鏡下清除了左側基底節血腫約60ml。在該次手術記錄末尾顯示,‌‌「術畢,手術順利‌‌」。

院方稱病情嚴重須雙側開顱,專家認為系誤開

術后第二天,章新安的病情並未好轉,複查顱腦CT 時,發現他左側基底節再次出現血腫。

這一次,景德鎮二醫院請來了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神經外科教授又一次為章新安進行左側基底節區腦內血腫清除手術,同時去除左側額顳頂區骨瓣減壓。

2020 年1 月2 日的手術記錄顯示,參与第二天手術的人員有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神經外科教授江志群、此前參与第一日手術的主任醫師宋波和景德鎮二院神經外科副主任醫師廖榮芳。

術后,章新安被送入重症監護室。病程記錄顯示,宋波曾指示,患者病情仍不平穩,‌‌「予告病危‌‌」,給予心電監測和呼吸機輔助呼吸,同時加以抗感染、止血、降顱內壓、預防等支持對症治療。

接連兩次腦部手術后,章新安在重症監護室里躺了十幾天,其間還接受了床邊局部麻下行氣管切開手術加強呼吸道管理和術後行腰椎穿刺釋放血性腦脊液治療,但他一直處於昏迷狀態,沒有自主意識和活動。

2020 年1 月17 日,因設備需要,章新安在景德鎮二醫院的安排下轉至杭州某醫院治療。這一去就是三個多月,直到2020 年4 月,章新安才回到景德鎮。

章民稱,這次回來后,醫院對他們一家人的態度發生了的變化,‌‌「他們不再承認開錯顱了‌‌」。

章民稱說,目前,章新安在景德鎮二醫院中醫康復科住院治療,他對家人的呼喊沒有回應,終日躺在床上,經常發燒到渾身滾燙。

手術后,章民和母親多次尋找院方,希望他們能對父親2020 年1 月1 日手術中先開右顱的情況給出一個說法。

3 月17 日,景德鎮二醫院醫政科副科長黃鑫接受記者採訪時回應稱,章新安家屬多次向醫政科反映質疑手術過程,他們也多次向手術組了解情況。據調查,章新安送醫時,腦部出血量已達80ml,屬特別危重的情形,為他主刀的劉隆茂醫生判斷須進行雙側開顱。

針對章民提出為何在術前談話中並未交代這一手術方案,黃鑫表示,這一環節的溝通確實存在瑕疵,但手術方案本身不存在問題。黃鑫向記者透露,執行術前談話的羅雲華醫生已因家庭原因辭職離開景德鎮二醫院了。

黃鑫在接受採訪時還解釋了雙側開顱時先開右側的原因,因章新安左腦基底層出血量較大,先開右腦可減免左腦發生‌‌「腦膨出‌‌」的概率。

針對章新安目前的康復狀況,黃鑫表示,院方已經儘力,並且也積極向杭州、上海的專家諮詢過,‌‌「確實是病情太嚴重了,只能恢復到目前的狀態‌‌」。

對於章家家屬提出的三百多萬元高額賠償要求,黃鑫表示醫院如一定要給出說法和相應的賠償,需要由第三方鑒定機構來評判和決策。

3 月17 日晚間,記者採訪了一位國內神經外科領域的權威專家,在完整閱讀完章新安病例及前述三份手術記錄后,該專家認為,景德鎮二醫院在去年元旦首次手術時確實誤開了右顱,且很快發現並糾正了,‌‌「核定頭顱CT,確定腦內血腫區域,立即停止手術,請示主任醫師‌‌」等記錄即是證明。

該位專家還補充道,腦血腫清除術在神經外科很普遍,通常是選擇血腫距表面最近且避開重要功能區的骨瓣開顱,‌‌「肯定是哪邊出血開哪邊,不會存在左腦出血開右顱的,院方辯稱先開右顱以減免發生腦膨出概率的說法並不可靠。‌‌」

該位專家還向記者指出,目前可見的‌‌「手術安全核查表‌‌」中僅有手術室護士和麻醉醫師的兩方簽字,手術醫師簽名欄顯示空白,‌‌「這意味著安全核查可能沒做到位‌‌」。

衛健委:建議家屬最好找醫療調解中心、法院等機構處理

在章新安康復治療的日子里,妻子陳牆花和弟弟章新進多次向景德鎮衛健委反映情況,希望有關部門能成立專案組徹底調查。

章新進向記者出具的文書顯示,景德鎮衛健委於2020 年11 月4 日受理了他們的信訪事項,並於2020 年12 於17 日給出書面的處理答覆。

該答覆稱,上訪人反映的情況屬於醫療糾紛,根據《江西省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30 條、42 條規定,醫療糾紛調解途徑有三:第一、醫療糾紛發生后,醫患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和解協議。第二、患者及其近親屬或者代理人請求賠償金額2 萬元以上的醫療糾紛,醫療機構應當告知患者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醫患雙方當事人申請調解,對索賠金額2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且醫患雙方對醫療責任存在爭議的醫療糾紛,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應當委託其專家庫中相關專家進行諮詢;專家出局的書面諮詢意見應當明確醫患雙方責任。對索賠金額10 萬元以上且醫患雙方對醫療責任存在爭議的醫療糾紛,應當先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醫療損害鑒定,明確責任。鑒定應當委託醫學會等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費由醫患雙方按照責任比例承擔。第三、向法院提起訴訟。

答覆的末尾還註明,如不服本辦理意見,可在收到答覆意見書次日起30 日內向上級人民政府提出複查申請,逾期不申請複查的,本辦理答覆意見即為終結意見,如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將不再受理。

章民告訴記者,父親自發病至今,累計產生的醫藥費已有60 多萬元,至今還沒繳清,屬於‌‌「索賠金額10 萬元以上且醫患雙方對醫療責任存在爭議的醫療糾紛‌‌」,應先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醫療損害鑒定,明確責任。

2020 年12 月,章民委託江西景德鎮司法鑒定中心對父親進行鑒定,該機構當年12 月28 日出具的鑒定意見書稱,被鑒定人章新安腦損傷並遺留持續性植物生存狀態,故評定為一級傷殘。同時,他當前的護理等級為完全護理依賴,後續仍需約4 萬元的顱骨修補費用和兩年內每月1500 元的康復費用。

章民表示,父親生病使家裡失去了主心骨,他目前仍在讀研求學,經濟確實困難,他希望景德鎮二醫院能給出正式的調查結果。他表示,不排除採取法律手段為父親維權

前述業內專家表示,客觀地說,錯開右顱與章新安的恢復狀況未必直接有關,但院方應當直面錯誤,對相關人員作出相應的處罰。

3 月17 日,記者致電景德鎮衛健委詢問信訪事項處理情況,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曾去景德鎮二醫院進行調查,目前已給出了三條醫療糾紛協調途徑(如前文所述),但鑒於‌‌「章新安目前仍在治療,患者未形成一定結果,難以受理‌‌」。

景德鎮衛健委工作人員還表示,依據現行規定,醫療糾紛事件,院方是否存在過錯都需要進行司法鑒定,衛健委現下能做的只有調解,‌‌「建議家屬最好找到醫療調解中心、法院等機構處理‌‌」。

(文中章民為化名)

 

 

請點贊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小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