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時事觀察

香港入境處高官收受恆大禮物 公務員清廉形象再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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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處高官收受恆大禮物 公務員清廉形象再受質疑

香港公務員,尤其是紀律部隊一向以清廉見稱。但過去一年,紀律部隊不斷爆出多宗事件,被公眾質疑是否能保持清廉形象。近日再有香港傳媒報道,兩名入境處高層官員接受恆大高管贈送的貴重禮物。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會調查事件。有廉政公署前調查員認為,事件觀感不佳,質疑雙方能否完全撇清公務關係,亦難排除他日有潛在利益衝突。

最新爆出醜聞的主角是香港入境處副處長郭俊峯及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汪奇,他們均向傳媒承認,曾接受恆大執董、香港公司總經理黃賢貴派人送來的原價3388港元的酒店中秋禮物籃。兩人沒有申報,並稱與黃屬友好關係,無任何公務往來,沒有利益衝突。

香港「立場新聞」周二(7日)報道,今年9月17日,有人目擊一名恆大集團司機駕車到政府宿舍,並將禮物籃送到郭俊峯居住的單位,屋內有人接收。該名司機其後返回恆大總部,再領取另一禮物籃,其後駕車到火炭華翠園。報道指,司機將禮物籃送到汪奇居住的單位,一名女子開門,著他將禮物籃放入住所,其後打賞50元現金。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周三(8日)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相關部門會調查事件。鄧炳強 : 「 相關官員其實已經解釋,入境處也會作出調查。我想待調查有結果,大家可以再討論這件事。就官員的解釋,當然我們會作出調查,調查過後我相信就會有結果。」

入境處:雙方並無公務往來,價值亦沒有超出相關規定

入境處回應記者查詢后發出新聞稿,指有關人員十二月五日接獲傳媒對此事作出查詢后,已即時向入境處處長彙報;表示兩人曾於傳統節日收取私交友好送出的物品,但雙方並無公務往來,而其價值亦沒有超出相關規定,故沒有作出申報。

入境處表示,正就事件作出跟進;並強調一向十分重視屬下人員的行為操守,如發現有任何人員有違法或不當行為,該處會依照相關法例及既定程序作出嚴肅處理。

根據香港《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公務員未經許可接受利益,即屬犯法。而根據《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公務員可接受私交好友在節日或特別場合(如結婚、生日)給予總值不超過三千元的利益,前提是送禮人與收禮的公務員所任職部門無公事往來。

香港兩紀律部隊一把手和國企高層違令飯聚(自由亞洲電台製圖)

前廉署調查員恆大經常要向入境處爭取引入優才配額

香港廉政公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表示,事件觀感不佳。他質疑雙方能否完全撇清公務,認為亦難排除他日有潛在利益衝突。

查錫我: 「根據條例,普通朋友可收取不多於1,500元,如果是私交好友不多於3,000元。但法律精神不是指你3,000元以下、2,999元(禮品)也可以收取,不是這樣。法律的精神是叫你不要收,不是公務員可以隨便收。恆大經常都要爭配額引進人員到港,是要經過入境處,這是否業務往來,對不?如果他收了利益,再替對方做事,或是替人做事後送禮,就一定不可以收,因為觸犯了《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

他促請入境處交代二人跟恆大在公務上的關係,更加理想是應交由獨立機構調查。

今年中,香港傳媒亦揭露過,身兼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的入境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今年三月出席灣仔高級私人會所約十人飯局,違反當時的堂食四人限聚令。三人事後各被警方罰款五千元,而款待者亦是恆大集團高層。

記者:鄭日堯      責編:胡力漢、何平    網編: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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