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時事觀察

習近平為何對將軍們下手比黨政官員更狠

來源: 上報 作者: 鄧聿文

張又俠和劉振立落馬後,餘波盪漾,各種說法和小道消息還在傳播。在中共密室政治下,外界在一個相當長時間內,將無法得知他們落馬的具體緣由。不過,這不妨礙我們把此案上升到結構層次,從結構的角度分析他們為什麼會落馬。

所謂的結構層次,是指被拿下的高級將領,不單單是他們二位,現役上將遭查處的就多達十幾名。包括另一位副主席何衛東和另一位軍委委員苗華。十八大以來,倒台的三個政治局委員和兩個國務委員,只有一人是黨的官員。無論從層級還是密度來看,解放軍的都要比黨政系統來得更猛烈,習對他的將軍們下手都要比黨政官員更狠。這種「更狠」尤其表現在對解放軍的最高指揮機構中央軍委的系統性清理上。如今,中共20屆軍委只剩下習和去年四中全會被提拔的副主席張升民。

如果說,去年查處何、苗,尚可辯解為特例,此次張、劉落馬,則印證了這並非特例,而是現行體制的某種必然現象。這也是此二人落馬後受到的關注程度遠超何、苗的原因。當某種現象似乎要「必然」出現,近似於一種規律,人們就要探究其何以如此,答案藏在負責制里。

為更好理解這點,先簡述習近平政權的性質。在中國官場,很少有官員沒有腐敗嫌疑的,問題在於抓不抓。習的前任在反腐上之所以沒採取雷厲風行的做法,並非他們不想反腐,關鍵是權力結構不同,習建立了一個僅次於毛的權力體制——至於他如何建立起這個體制,不是本文要討論的問題。多數反對他的人喜歡用「極權主義」來描述他的政權性質,習政權當然帶有極權政權的某些特徵或現象,但我認為,它不是毛澤東或史達林式的那類經典意義上的極權,後者有三個顯著特徵:有一套宏大的改造社會和人性的計劃,群眾動員是其基本表現形式;政治挂帥,私人生活全面政治化;在統治方式和手段上,秘密員警充當恐怖工具,對待反對者,未經必要和正當程式,可隨意逮捕、處置或消滅。共產極權還有經濟上的要素,即消滅私有制,全面公有化。

習對要比對黨政要員嚴厲

習近平政權缺少那種以群眾運動改造社會的持續動員,也缺少毛時代那種可以隨時把轉化為全民狂熱的組織能力與精神結構。它有對社會的更細密控制、對官僚的更嚴密紀律化、對政策與輿論的更集中化調度,它當然也實行政治高壓,鉗制思想和言論,可充其量只能去改造黨性,「純潔」黨風,而沒有也無法改造人性。因此,我寧願把它看作一個強化版的專制體制,是數位時代條件下對傳統專制的技術與組織加固。

不過,習對軍隊的控制,要比對黨政的控制,嚴厲得多。他在軍隊推行了一套更個人化和終局化的權力安排。原因在於,軍隊是一切的壓艙石,是政權最重要也是最後的支柱,他在軍隊要追求「絕對控制」。可以說,在軍隊這個相對獨立和封閉的體系裡,他實行了近似極權的統治。這就是軍委主席負責制。

表面上,軍委主席負責制只是載入黨章的領導體制和組織原則,但習近平把它提升為軍隊的最高政治制度和最高政治原則,成為在軍隊實行絕對控制的工具。它通過思想、組織、制度、程式與問責貫穿于軍隊的方方面面,把「黨對軍隊絕對領導」進一步個人化、具象化,最終落實為一種對軍委主席個人的效忠體制——忠誠的終點不是抽象的黨,而是主席;服從的終點不是集體決策,而是個人裁決;責任的終點不是「組織負責」,而是「主席負責」。在這種安排下,軍委不再是一個集體領導機關去共同承擔最終決斷,更像一個把主席意志轉化為軍隊行動的執行器。軍委主席不只是軍委的主持者,也在事實層面凌駕于軍委之上。

習的意圖很圓滿,但要在軍隊推行這種絕對領導體制,會遇到一個無法逃避的結構矛盾,即軍委主席制在形式上要求一切指揮與管理都統一歸於主席個人,可在現實中不可能由主席親自完成。習沒有時間、也沒有經歷、更談不上在作戰、訓練、裝備、戰備等高度專業領域具備可替代的專業能力,去具體行使日常指揮與管理職責。他的角色更像最高決策者與最終裁決者。軍隊的日常運轉則交由他信任的副手去完成,而就是這種代理結構的核心節點。這使得軍委主席負責制在現實層面必然轉化為「軍委副主席代理制」,也就是主席負責決策與裁決,副主席負責經辦與落實。

問題就出在這裏。習希望副主席只是經辦人——執行和落實他的指令、規劃和要求,成為一個能幹的將軍,卻不僭越權力,形成一個圍繞自己的中心。但這是一種對人性和組織規律的過度樂觀。人不可能沒有私利,組織更不可能不生成結構性權力。代理權一旦存在,就必然會被放大;資訊差一旦存在,就必然會被利用;專業優勢一旦存在,就必然會外溢成解釋權。所謂資訊差,不只是通常意義上的「上情下達」,還是一種對「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的專業判斷權。作為職業軍人,當軍委副主席既掌握通道,又掌握解釋,久而久之就會出現截留,即選擇性執行主席的命令,或對主席命令陽奉陰違——這並不意味著一定存心對抗,或通過自己的「專業判斷」,有意引導決策和命令偏離主席原本的意圖。

一旦出現次權力中心就是威脅

代理關係進一步固化,還會生長出人事網路這個更具決定性的東西。高級軍官的任命當然專屬於軍委主席,然而,軍委副主席一般也有推薦權和事實上的否決權,尤其在其分管領域。人事網路一旦形成,就會圍繞著軍委副主席生成一個次權力中心。軍委主席負責制要求命令下行、資訊上行、忠誠指向都必須直達,一旦出現次權力中心,哪怕它沒有公開的政治野心,表面上仍在高喊忠誠,主席也會本能地把它視為威脅,因為這意味著軍權的運行不再是「主席—部隊」的單向路,而是多了一條仲介路徑;意味著主席看到的事實可能是被「過濾」的,命令執行可能是被專業「翻譯」的,幹部忠誠可能是先指向推薦者再指向主席的。就統治邏輯而言,絕對領導體制不能容忍這種情況。

因此,軍隊的反腐之所以不斷向上推進,真正觸發的往往不是「有人貪了多少」,而是軍委主席可能覺察到這個通道已被代理人掌控,自己不能有效獲取真實資訊,命令得不到徹底落實。從權力邏輯來說,在絕對領導體制下,權力中心只有一個,當代理人的次中心壯大到一定規模和程度,本身就會構成對唯一的權力中心的挑戰。因此,當主席覺察到某個重大決策執行走樣,或者資訊報送出現系統性失真,這足以讓他認定通道出了問題。此時清除就不再是選擇題,而是必然動作,剩下的只是什麼時候抓、怎麼抓、用什麼名義抓。現實中最方便的名義當然是反腐,它是拆除次中心的合法性外衣,是把政治處置轉化為紀律—司法處置的程式工具。

從這個角度看,張、劉以及何、苗案件,其意義不在於他們具體出了什麼問題,而在於他們作為代理節點,在不同路徑上更容易長出次中心,形成代理人危機。張作為軍委第一副主席,在裝備、訓練、戰備與改革這些專業領域擁有天然解釋權,又能通過推薦權影響關鍵崗位,極易形成「專業—資源—人事」的閉環;何更貼近人事與紀律體系,容易在「忠誠—紀律—甄別」的工具鏈上形成獨立運轉。路徑可以不同,核心是一致的:當代理人不再只是經辦人,而在組織運行中變成必須被穿過的中心,軍委主席負責制就會把它視為結構性威脅,並用反腐名義將其砸碎。

這也解釋了何以軍隊反腐會比黨政系統更尖銳,它動搖的是軍委主席負責制這個「一人領導」的絕對體制。軍隊越被塑造成個人效忠體制,越依賴少數代理節點,代理節點越會因資訊差與專業優勢生出次中心,次中心越會引發更嚴厲的清除。於是一個迴圈就出現了:主席越集權,越依賴代理;越依賴代理,越擔心代理;越擔心代理,越清除代理;越清除代理,越難找到既能幹又敢負責而且絕對安全的代理。故而,軍隊的政治安全在嚴厲反腐下,看似更牢,卻可能因為真實資訊與真實能力的流失而變得更脆弱。

這便是軍委主席負責制的結構性宿命:它以絕對領導為目標,卻不得不藉助代理人實現;它以代理人為工具,卻必然把代理人逼成風險;它以反腐為清除手段,卻會把系統推入不敢作為的僵化。習或是想通過清除他的將軍們,尤其是軍委的軍頭,打破這種宿命,重新完善其指揮體系:軍委還在,但軍頭們被削權,他們不再充當習和和部隊的中間環節,只向習提供情報和專業的諮詢意見和建議,而不構成決策的一環。換言之,他也許要效仿毛,軍隊所有的決策和命令,只能出自他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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