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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爾縣18萬畝承包開發的土地被掠奪的前因後果

2013年12月16日 23:45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員于富民報道)本網信息員近日收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303戶土地承包人於2013年12月13日發來的投訴信,投訴信相信敘述了他們在察布查爾縣18萬畝承包開發的土地被當地黨委和政府掠奪的前因後果。

以下是他們投訴信全文:
自2012年2月初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以下簡稱察布查爾縣、察縣)黨委和政府,為了進一步倒賣、斂財,濫用黨政權力,以所謂“清查國有土地”為名,將有關縣、鄉、鎮、村委會發包給投資人承包開發的鄉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荒地,強行認定為國有土地,以此為“理由”,強令縣、鄉、鎮機構,採用種種違法的手段,強行廢除這些鄉鎮政府、村委會與村民簽訂的合法《土地承包合同》,被”廢除”的《土地承包合同》達300多份,涉及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面積約有18萬畝,近似沒收的土地面積約有12萬畝。這種強盜行徑大規模地、嚴重地侵害了投資者合法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使承包人血本無歸,陷於絕境!              
土地承包開發的經過
直到十多年前,地處祖國西部邊陲的察布查爾縣境內仍有大片大片荒地、撂荒地亟待開發,但由於縣裡太貧窮,根本拿不出開發資金來。2000年,當時的縣委、縣政府在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決策指引下,制定、發布了25號文件,大張旗鼓地號召縣內外的人士到該縣投資發展經濟,辦廠、開發荒地等。我們這三百多戶就是響應黨委、政府號召,承包開發經營土地的投資者。我們與當地縣、鄉鎮、村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為三十至五十年不等,承包費為每畝每年五元至四十元不等。為了辦理土地開發許可證,有些承包戶在與鄉、鎮、村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基礎上,還與縣國土資源局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並進行了公證。
我們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進行種植、養殖業開發。承包戶東挪西借、貸款,大力對承包來的荒地投資,連續多年頂著烈日嚴寒辛勤勞作,首先是改良土壤。要把荒地改造成農田,需要五至十年的時間,鹽鹼地需要更長的時間。我們首先要平整土地,挖排鹼渠,並在承包的地塊上新建了輸電、電力灌溉、道路、房舍等設施,栽種防風林木,購置大型農機具,終於將大片的荒地改造成了熟化的良田。我們在承包的地里建了養豬場、養羊場養牛場。我們這三百多承包戶,沒有一戶在承包的土地上進行違反承包合同的項目。我們這十年間種樹一千多萬棵,生產出了一百多萬噸糧食,四十多萬擔棉花,還有大量甜菜、油葵等經濟作物,不但如數按期繳納土地承包款,而且吸納了成千上萬的區內外各民族的農工就業,我們有數百人次榮獲科技致富帶頭人、種糧大戶、循環農業示範戶、民族團結模範戶等鄉、縣、州、自治區的稱號。
經過我們的艱苦勞作,荒地鹽鹼灘變成了良田,加之國家投資的伊犁河南岸大渠在2007年建成通水,灌溉條件進一步改善,地價提高,有人眼紅了,縣黨委和政府也打我們的主意,編造理由,三十年五十年的承包期,到2012年只承包了10年左右,政府就絞盡腦汁,尋找理由,強行收繳我們承包的土地,只給少數承包戶極少部分的補償,對大多數承包戶不給任何補償,這不是明搶嗎?許多承包者的投資遠遠沒有收回。我們血本無歸,債台高築,有的承包戶傾家蕩產,被逼瘋,被逼得憂懼身亡、喝農藥、欲自焚抗議。黨中央三令五申,強調要尊重土地承包協議,維護土地承包制度的長期穩定,縣委縣政府這樣強掠土地的行徑,不是倒行逆施,與黨中央對著幹嗎?
王奕文造成的巨大虧空
現任伊犁州黨委常委、察布查爾縣委書記的王奕文,2010年9月上任后,要“謀大事、做大事、成大事”,“要做天下人不敢做的事,要掙天下人不敢掙的錢”,不尊重科學規律和市場規律,不尊重歷史、不尊重人民群眾的自主權,完全由他個人說了算,為所欲為,狂妄地亂上大項目,連連造成重大損失,害苦了察布查爾人民。
2011年,王奕文推出在一年內建成全國一流的有機大米生產基地的瘋狂舉措,進行超額補貼,強力推行有機水稻種植,由於這樣的“有機大米”產品不達標,形成數千萬元的虧損。政府強迫國有糧食購銷公司全部高價收購“有機水稻”,強令所有從國家財政領工資的人每人必須“購買”10公斤這樣的“有機大米”,每公斤50元,500元的購米款強行從工資中扣除;
也是在2011年,王奕文為首的察布查爾縣黨政領導,成立國有察布查爾自治縣清泉榛業有限公司,以政府投資,在全縣大力推行榛子種植。我們縣從來沒有採收野生榛子或人工種植榛子的先例,王奕文連起碼的試點都不搞,就在我們縣建起了號稱是最大的上萬畝的榛子種植基地。這些榛子樹苗現在絕大部分沒有成活,造成數千萬元的虧損;
2011年,縣政府違反國家土地管理法規,不經申報和國家批准,徵用農田7600畝,其中蔬菜地約2000畝,用於房地產開發,要建察布查爾新城區,承諾每年要建成一千套全國一流的統建房,許諾在2011年首期交付一千套,收取四千戶幹部職工每戶三至五萬元的預訂款。目前開工用地面積不足30%,至今沒有一戶入住。有6000多畝被徵用的耕地荒蕪兩年,每年直接經濟損失2400多萬元;
縣政府還免費劃撥5萬畝水澆地給私營企業巴口香公司,名義上是發展養牛業。巴口香公司把免費獲得的土地大部分又高價轉租出去,每年坐收租金約1500萬。《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也只有每次600公頃(9000畝)土地的劃撥權,誰給察縣黨政官員這麼大的權力,竟然一次劃撥5萬畝土地?巴口香公司是經營性公司,有什麼理由無償獲得這麼多土地?這其中有什麼不可告人的交易?
2013年六七月份,縣政府不出具改變農用地用途的批文,不顧許多蔬菜已掛果即將上市,強令縣黨政機關幹部、民兵、公安防暴隊,拆除縣城附近道路兩旁的兩三千畝蔬菜大棚,一個大棚只給農民補償3萬元左右,近千戶農民失去了賴以為生的活路,有農民到上級抗議,被抓、被關押三至七天,還有的農民被逼得喝了農藥。在拆除的大棚地里,有的是縣政府要建什麼花卉苗木展示交易中心,有的用國家投資叫外地人建了新式大棚。                                  縣政府還建立了萬畝景觀林基地,在這個基地栽培的樹苗,都是從外地高價購買運回來的,現在大多枯死,地里只見野草不見樹苗。縣政府又徵用了縣城附近公路兩側六七千畝農田,今年五月已過了栽種期,栽種了從外地購買的樹苗,這些樹苗相當一部分枯死,又買苗僱人補種。不知黨政領導栽種這些花木的真實目的是什麼?
2012年舉辦陰曆四月十八日的西遷節,是歷屆西遷節最鋪張奢耗的一屆,耗資350萬元,僅招待費、禮品費就達230萬元。這對於僅有18.9萬人口的國家級貧困縣,是一筆巨大的耗費!
縣政府發布一份違法的紅頭文件

為了填補虧空,增收撈錢,製造政績,察布查爾縣委書記王奕文就打我們土地承包戶的主意。2012年2月1日,察布查爾縣政府以“土地清查”為名,發布了《伊犁河南岸乾渠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灌區土地清理清查規範管理工作辦法(暫行)》文件,要收繳“非法承包”的土地。該文件針對的是所謂“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發包土地的行為”,決定用行政權力“廢除””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且”廢除”不是法律規定的解除。因此,該文件的規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第七條規定:”規範性文件應當自公布之日起10日內,按第六條規定報送上級政府備案。”第十五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規範性文件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或者規範性文件之間存在矛盾的,可以向制定機關或者備案機關的工作機構提出書面建議。”我們承包人已在2012年9月上旬向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政府法制辦公室報送了書面的《建議》,要求該辦公室對《伊犁河南岸乾渠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灌區土地清理清查規範管理工作辦法(暫行)》文件進行備案與審查。自治州法制辦公室一直答覆我們說:我們的《建議》“正在辦理之中”。
 察布查爾縣政府在未將《伊犁河南岸乾渠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灌區土地清理清查規範管理工作辦法(暫行)》文件報上級自治州政府審批備案的情況下,對該文件進行了大張旗鼓的執行,這是違反自治區明文規定的。 
我們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合法的
縣政府要收回我們承包的土地,主要理由是這些土地屬國家所有,出包國有土地的主體是縣土地管理部門,鄉、鎮政府和村委會無權發包國有土地。
事實上,我們承包的土地,絕大部分是村、鄉、鎮所有的集體土地,有些承包《合同》,是縣領導簽字與承包人簽署的。
 2000年6月13日印發的《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關於進一步加強合作促進開放發展經濟的優惠政策》的通知,也就是縣2000年25號文件,多處寫明鼓勵中外各類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在自治縣投資興辦企業及其他項目,其中包括開發荒山荒地、水面用於發展農、林、牧、漁業,要求各鄉、鎮人民政府認真貫徹執行。這就是授權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無論是國有還是集體所有的荒地,因此我們與鄉、鎮政府或村委會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合法的。縣政府提出的我們的承包合同不合法的理由是站不住腳的,以此“理由”強行廢除我們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是無效的。違法的不是我們,恰恰是賊喊捉賊的王奕文為首的察布查爾縣黨政主要官員!掠奪我們承包的土地,是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物權法》、《公證法》的行徑。
 以違法手段廢除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為收繳我們合法承包的土地,察布查爾縣成立了土地清查領導小組,在2012年初強行收繳我們承包的土地前,至少在三個鄉召開過清查土地的會議,有縣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人員、鄉黨政領導、各村委會成員、村民代表和土地承包人參加,就連許多鄉黨政領導和村委會主要成員,都反對收繳合法承包地的土地,三次會議都沒能按政府的意圖開下去,在一片指責吵嚷聲中收場。
為濫用權力強行廢除有關鄉、鎮和村委會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察布查爾縣政府印製了統一格式的《廢除合同通知書》,內容是:“因該合同涉及的土地為國有土地,我村無發包權且對該土地的開發使用違反了相關土地管理法規,為無效合同,現通知如下:廢除我村與你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縣政府將統一格式的《廢除合同通知書》下發至各鄉、鎮,再由各鄉、鎮下發至各村委會,責令各村委會在《廢除合同通知書》上加蓋公章,廢除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
但是,絕大多數村委會拒絕在《廢除合同通知書》上簽字。於是,各鄉、鎮黨委、政府便將各村委會的公章收繳上來,由各鄉、鎮的工作人員在《廢除合同通知書》上填寫村委會和承包人的名字,然後加蓋村委會的公章,再由各鄉、鎮的負責人或者工作人員將《廢除合同通知書》送給土地承包人,算是村委會“廢除”了與承包人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如此捉刀代筆“廢除”村委會與承包人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也違反了國務院關於村委會公章管理的規定。

雖然察布查爾縣、鄉鎮政府強行廢除了村委會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但土地承包投資人拒絕交地。為達到收繳投資人承包的集體所有土地的目的,察布查爾縣政府不惜動用公安警力、民兵,雇傭黑社會人員,採用恐嚇、誘騙、挑撥、毆打、停水、停電、阻攔耕種等手段,強迫承包土地的農牧民在《廢除合同通知書》上簽字,交出承包的土地。政府還將搶奪的我們的承包地,加價租賃給第三者,製造我們與第三者的糾紛爭鬥。
沒收我們承包的土地,縣委、縣政府沒有召開過聽證會,我們集體或個人數百次要見王奕文,與王奕文面談、對話,沒有見到王奕文一次。王奕文在縣委有他專用的套間辦公室,但他現在辦公在縣武裝部,住宿在武警邊防大隊,都有衛兵把守,我們進都進不去,要見縣委書記比登天還難。
為了維護合法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戶紛紛向上級政府反映真相,直至上訪到自治區和中央政府。然而我們不但反映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還遭到了縣委、縣政府的強力壓制。對於堅持反對違法廢除承包合同的承包戶、上訪戶,政府視為“釘子戶”,非法扣壓《身份證》,沒收手機、電腦,跟蹤、、監視居住、傳喚,把承包戶主劉小卡、黨學良、趙德清、曾祥文、奇哈蘭等上百餘人次,扣上“非法佔用、破壞農用地”等罪名關押,有的承包戶被關押六七次,每次關押時間最長的有六十天。判刑的有黨上龍、沈志和、庫爾班江、于全江等五人。劉小卡也被起訴、開庭審理,至今未判決。坎鄉農民迪里木拉提到北京上訪,被截訪,戴上頭套,捆住手腳,四千多公里押解回察布查爾,關進看守所拘留10天。于全江被關押過三次,坐過電椅,被注射過不明作用的針劑,已出現明顯的精神失常。他在看守所里絕食48天、吞牙刷筆芯等表示抗議。于全江的父親在這種情況下憂憤而死。62歲的農民黨上龍被判刑兩年,被送到伊寧市少管所服刑。承包人張洪鋼、黨學良、王宗海等人,2012年幾乎全年在北京上訪,今年七月他們再次到北京上訪,縣公安局的人不斷找這些人的親屬,說這些人去了不該去的地方,追問這些人的去向,說現在縣政府的態度有所變化,要這些人回來解決問題。張洪鋼等人至今不敢回察布查爾,常年東躲,漂泊在外。
王奕文比黑包工頭更狠毒,察布查爾縣政府比黑社會還黑!王奕文到察布查爾,簡直就是狼放羊!
我們向國土資源部和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多次反映過這個問題,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的官員說,他們不能只聽我們的,也要聽取政府方面的說法。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和新疆自治區國土廳的官員到察布查爾縣來過,他們接受了我們遞交的書面材料,與我們個別承包人談過話,但至今連個迴音都沒有。
在我們堅決抗爭下,縣政府又提出一套捆著換成綁著的方案:允許我們對我們承包土地面積的一部分繼續經營三年,但由我們承包改為租賃,租賃費比承包費大幅度增加;我們承包土地的大部分仍然沒收。這仍然是侵犯我們承包土地的合法權利,把我們對承包開發土地的巨額投入一筆勾銷,不予補償。我們拒絕接受。我們質問黨政官員:如果我要以三萬元換你三十萬元,你願意嗎?
我們這些承包開發荒地的人,分別屬於回、蒙古、錫伯、哈薩克、維吾爾、漢六個民族。察布查爾縣黨政主要領導這樣挖空心思,公然掠奪我們承包並開墾出的土地,這樣做符合黨中央穩定土地承包制的政策嗎?符合維護邊疆民族團結的大局嗎?能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嗎?
對沒收的開發承包地再倒手倒賣
察布查爾縣政府則將從我們開發承包人手中非法沒收來的土地高價對外租賃,每畝每年租賃費為300元左右,是我們承包土地費的六至十倍。兩年來,這筆收費總共達到上千萬元,這筆錢哪裡去了?由於非法沒收的土地未能完全及時對外發包,已造成幾萬畝良田的再次荒蕪和數十萬株樹木的枯死,僅2012年,這些土地的直接經濟損失就達數千萬元。
從2011年7月開始,察布查爾縣委書記王奕文就以縣政府的名義,以每年數百萬元的天價,從烏魯木齊聘請了新疆資本律師事務所四個律師,為縣委、縣政府的“土地清查”等工作泡製法律依據。王奕文是空降到我們縣的官員,他到伊犁任職前,是自治區辦公室副秘書長。據我們了解,王奕文聘請來我們縣的律師丁翰林是王奕文的同學、鐵哥們兒、酒肉朋友。
察布查爾縣的廣播電台、電視台,每天十幾遍地播出美化黨政官員、抹黑我們的節目,達四五個月之久,說“政府耐心細緻地做‘釘子戶’的工作,‘釘子戶’卻拒絕交地”,還有經過挑選、擺布、導演的“專家評論”、“群眾批判會”等節目.《天山網》法制頻道通訊員查宣、《伊犁日報》記者許繼志撰寫報道說:“察布查爾清理規範國有土地飽受謠言攻擊。”《天山網》法制記者高潮也報道說:“絕大多數原用地人對國有土地清理規範管理表示理解、支持。”這些記者作了這麼多報道,可是唯獨不採訪我們土地承包人,不給我們土地承包人說話的機會。今年8月份,王奕文還布置察布查爾的機關幹部在網上發文章,圍攻我們土地承包人,替王奕文說話,如果沒有發表這樣的文章,讓王奕文查出來,就要嚴肅處理。我們感到察布查爾又回到了指鹿為馬、顛倒是非的年代。我們只要求與王奕文直接對話,雙方擺事實講道理,讓察布查爾電視台直播對話全過程,縣委、縣政府敢不敢?
我們曾請求許多媒體到察布查爾來了解實情,但屢遭推諉。經多次聯繫,新疆電視台《直播民生》欄目記者王小雷和茹歌到察布查爾,沒有按領導的意圖,到被沒收的承包地頭對我們數十個承包人進行了採訪。王小雷和茹歌聯繫就沒收承包土地問題採訪察布查爾縣委書記王奕文,最終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那英和州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葛東都答覆說:沒收承包地的問題,一些媒體已做過正面報道了,不要再做負面報道,自治區外宣辦也不允許做負面報道。王小雷和茹歌在我們縣的這些採訪都沒有播出。我們在記者王小雷不知情的情況下,複製了他拍攝的影像資料,節選了部分發布到互聯網上。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認定帖子是王小雷發的,下令從快從嚴處理。7月30日,王小雷和參加這次採訪的陳姝宇被要求“自願辭職”,他們所在的媒體領導也因此受到連累。不敢報道侵害百姓的實情,要這樣的媒體幹什麼?
我們從2012年開始聘請律師提供法律援助,伊寧市的幾家律師事務所都受到察布查爾縣有關方面的告誡,說:“這是我們察布查爾縣的事,你們不要介入,否則會給你們帶來麻煩。”結果沒有律師敢接受我們的聘請。我們起訴到察布查爾縣法院和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法院,這兩級法院都明確答覆我們說:這樣的案子不可能給你們立案。
我們該到哪裡尋找出路?不怕黑社會,只怕社會黑!
 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303戶土地承包人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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