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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承才律師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會見幸清賢

2016年05月20日 9:23 PDF版 分享轉發

今天(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我到市第二會見幸清賢先生,在所門口登記時相當順利,進入監區后,我領到了會見證,到第二看守所二樓監室出示相關會見手續,到三樓監室準備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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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兩個工作人員問我是否預約,我說沒有預約,但是,會見手續都已審核通過,已允許我會見。這兩個人走後,其中的一個又返回來說,他們的登記處沒有幸清賢這個人,我感到非常生氣,我說在看守所門口武警處登記時和二樓交手續時都有幸清賢的登記,為何到了你們這裏就沒這個人了?他說,真不好意思,要會見須經過二看(二看、一看其實是一個大門)前邊這個大樓預審局辦案人員批准,沒有批准文件,我們不能讓你會見。

我又到預審局大樓,在一樓一位自稱王隊的領導告訴我說,他們的案件很多,不知道哪個支隊具體負責此案,要想了解清楚必須到看守所後邊拘留所那棟最高的大樓的8樓辦核實,是法制辦給他們具體分的案件,每個案件在法制辦都記錄承辦人是誰等內容。

此時,已將近4點,他們4:30后就不允許會見,我又提出會見李春富,他們說李春富也不允許會見,仍需辦案單位批准,我說是李斌上次接待的我,是他承諾方便時會允許會見。

我在預審局一到三樓問了四個工作人員,他(她)們都說看守所預審局從來沒有李斌這個人,相必是法制辦的或者是市公安局派的人員。4:30后,我走出看守所到拘留所要見法制處的人員,門崗聯繫說已經下班。

來源: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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