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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信:我怎麼能接受曲江新區管委會在城中村改造中的違規欺騙行徑?

2016年05月27日 21:23 PDF版 分享轉發

我是市雁塔區長延堡街道辦事處新小寨村村民李春妮。

2009年,我所在的新小寨村再次,進行城中村改造,建西安市會展中心,由曲江新區管委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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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村原名叫小寨,原址在現今西安小寨十字路口西南方,上世紀60年代,建中共中央西北局辦公區及部分住宅區,佔用我們村村址及土地,將我們村遷至南邊2.5公里的南窯村西邊,因此叫新小寨。

按照西安市2006年7月14日發布的《城中村房屋建設管理辦法》,拆除村民的房屋,按原房屋登記的面積予以賠償,二層以上的面積按殘值補償。我們家的房屋是一棟三層樓,我要求按《西安市城中村房屋建設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我原住房一二層的面積予以補償,拆一還一,三層的面積補償殘值。而曲江新區管委會的安置方案是:新小寨村拆遷按照人均70平方米住宅安置,再給每個人30平方米經濟發展適用房,由村集體統一經營,給村民分紅。我們家的原房屋,一二層建築面積300平方米,按照曲江新區管委會的補償辦法,我和我兒子兩人只能獲得200平方米的補償,包括住房和經濟發展適用房,這樣,我們的損失太大,不符合西安市政府的規定。

按照2009年頒布實施的《陝西省計劃生育條例》,政府組織的新農村建設、移民搬遷等項目,獨生子女戶增加一個份額。但是曲江管委會在對我們村實施城中村改造中,沒有執行這個規定。

由於上述兩個原因,我拒絕簽《拆遷安置協議》。2009年10月,拆遷辦人員先騙我說要用我家的房子辦公,叫我把我家的房鑰匙交給他們。我交了鑰匙後過了幾天,拆遷辦的人說我家房子的玻璃被砸了,要我賠償。如果我在幾份文件上籤了字,就不用賠了。我就簽了字。簽字后拆遷辦的人當即告訴我,我簽的是《拆簽協議》,我當時就要求退還我這些文件,並伸手搶我簽了字的這些文件,拆遷辦的十幾個人就跑了。我追到拆遷辦門口,保安把我的頭打得流血了。我和村裡人打110報警,長延堡派出所至今沒有查處。拆遷辦至今沒有給我我被騙簽字的《拆遷協議》。政府拆了我的住房,連我應該留存的一份《拆遷協議》也不給我。

六年多來,我一直上訪,從長延堡街道辦、曲江新區管委會、雁塔區,到西安市、陝西省,黨委、政府、人大等機構,我上訪了不知多少次。我要求按照政府的規定,對我家被拆除的一層二層房屋按實際面積予以補償;落實獨生子女戶增加一個份額的政策。退一步講,給我增加補償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我還要求懲辦實施欺騙和毆打的政府人員。政府至今不答應我的條件,也沒有查辦欺騙和打人者。

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長延堡街道辦事處新小寨村村民

李春妮

2016年5月26日

來源: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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