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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指控女權捍衛者單利華涉嫌的五起“尋釁滋事”事件均荒誕無比,她將被構陷多少年刑期?

2016年06月07日 20:35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16年6月7日星期二,本網獲悉:離2016年6月15日的天數已進入個位數倒計時,江蘇南通人權捍衛者單利華被“”構陷案即將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在當局指控單利華涉嫌的五起“尋釁滋事”事件中,雖然每一起都稱得上是侮辱中國人民智商的罪惡構陷,但最能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之司法公正的,就數單利華等女權捍衛者到譴責禽獸校長陳在鵬與房管局官員馮小松這一起“尋釁滋事”行為了!因為,它徹底顛覆了中華民族的傳統道德,更是顛覆了全人類的價值觀。

三年前陪同房產局官員一起姦淫多名小學的禽獸校長陳在鵬,在全世界目光的監督下被判13年半,而當年趕到海南萬寧教育局與萬寧第二小學譴責陳在鵬,如今被“尋釁滋事”構陷的單利華要被判幾年?

2013年5月8日,所謂的優秀共產黨員、省級骨幹教師、海南省萬寧市第二小學校長陳在鵬,帶領萬寧市房管局官員馮小松姦淫小學女生的禽獸行徑東窗事發后,當局一度通過各種各樣手段予以消聲處理,甚至在第一次司法鑒定確認姦淫事實的情況下,由公安再次通知受害女孩家長進行第二次鑒定,“鑒定”出令世界震驚的受害女孩處女膜完好的偽證!而此時,萬寧市紀委監察局順理成章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陳在鵬、馮小鬆開除黨籍的處分。

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長期關心婦女兒童權益的女權捍衛者單利華,於2013年5月27日從江蘇南通趕到海南,和同時趕到的維權律師、另外幾位女權捍衛者芬等,到萬寧市教育局要求有所作為,然而馬不停蹄趕到萬寧市第二小學,拉橫幅譴責禽獸校長陳在鵬。從參与這次活動人士保存的現場無剪輯完整視頻顯示,單利華、葉海燕、王宇、賈靈敏、王建芬等人頂著烈日的整個活動不到一小時(從下車到上車離開),沒有對現場造成任何交通混亂,甚至有現場的警察表達了對大家的支持!還有路過的老百姓對活動現場進行拍照,並上傳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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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權捍衛者單利華、王宇、賈靈敏、葉海燕、王建芬等同樣關注當局消聲事件的,還有《南島晚報》記者楊瓊文。正是在這些充滿對婦女兒童權益關愛的人士的行動,當局不得不以強姦罪判處陳在鵬13年6個月,馮小松11年徒刑。

很快,披露陳在鵬陪同房管局官員馮小松姦淫多名小學女生醜聞、質疑事件背後可能被掩蓋醜惡的《南島晚報》記者楊瓊文被單位辭退了。緊接著,關愛受害女生的河南鄭州賈靈敏老師在老家“落網”,再後來女律師王宇在2014年7月9日被抓。到2015年11月20日,因敢於在塘閘街道辦事處食堂拍照而惹惱南通當局的單利華遭到抓捕。

前不久,內黃縣法院院長在論述人性與黨性發生衝突時,表示要堅決捍衛黨性的決心。在南通市港閘區法院即將舉行的對單利華女士的審判,公訴人與法官是不是也要徹底摒棄掉起碼的人性與傳統的道德?

單利華女士會被南通公檢法聯手判多少年?是一把測量中國傳統道德已墮落到何種程度程度的尺子,值得每一個關心中國命運的人的關注。

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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