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用求投訴湖南省高級法院的司法黑暗
湖南省邵陽市隆回木瓜山水庫水利工程實際施工完成人朱用求先生(電話:15973937098,住湖南省邵陽市雙清區火車站鄉蓮荷村)。近十年來,他拖著疲憊不堪地步子,來回奔波隆回、邵陽、長沙、北京呼號公平正義!但是這個徹底墮落的公權力一次又一次擊碎了他那顆呼籲行政合法、司法公正的心。專制下的中國惡權力不僅奪走了他近1200萬余元的私有財產,也幾乎堵塞了他所有的救濟途徑。
2016年4月25日,朱先生控訴說他在2008年負責修建湖南隆回木瓜山水庫除險加固工程,該工程是由國務院長江水利委員會核查的總投資為1936萬水利建設工程,該造價也是建設方明文規定的。該工程由湖南嶽陽君山水利工程建築安裝公司承建,他為該項目的負責人,也是實際施工完成人。
2010年1月30日該工程驗收合格並交付使用。湖南省水利廳和隆回地方政府背信棄義,為了侵吞工程款,玩弄流氓手段,由湖南省水利廳作出了一個違法批複——湘水建管(2010)2號。該批複竟然使用了湘水建管(2008)16號文件明文廢止的“湘水電水建字(1998)第5號和湘水電農水字(1992)第10號”文件作為工程計價依據。並且有意套錯定額編號,惡意壓低價格,採用20年前的物價及人工單價計價,且計算的項目材料的單價遠遠地低於與施工時的真實價格。將該工程造價陡降到790.69萬元,致使他損失近1200萬元。湘水建管(2010)2號文同時違背了湘水建管(2008)3號文和建設廳湘建價(2008)2號文且與隆回縣人民政府縣長辦公會議紀要(2009)14號關於隆回縣木瓜山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有關問題的縣長辦公會議紀要:“工程造價可根據市場行情,該調高的予以適度調高,該調低的調低。”的縣政府給他的承諾相抵觸。而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對本案的判決中竟然採納違法批複——湘水建管(2010)2號作為定案的關鍵性依據。為此,他再向湖南長沙市雨花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湘水建管(2010)2號之批複,該院以批複不影響他的實體權利為由裁定不予立案。他上訴到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長沙市中院以同樣理由駁回他的上訴。
他的代理律師說,本案是明顯的公權力惡意侵害百姓利益的情形,但是政府如此惡意坑人行為,竟然得到包括最高法院的各級法院的支持。該律師悲哀地說,本案再審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審判長是現在最高法院巡視一庭的庭長胡云騰,胡云騰號稱學者型法官,竟然也昧著良心作出維持原判的黑心判決,可見,中國的法院不是一個人們尋求保護的最後一道防線,而是淪為保護權貴的堡壘。
朱先生也憤怒地說,批複湘水建管(2010)2號致使他損失近1200萬元,長沙雨花區法院和長沙中院竟然說不影響他的實體權利,這根本不是人話。最後,朱先生說,他已經向湖南省高院申請再審,但是,一年多過去了,湖南高院遲遲不做回應。湖南省高院的張陽法官說啟動再審程序,要該院的領導開會研究決定方可。
朱先生最後說,枉法裁判的黑幕到底能不能撕開,他都無法預測。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曾向社會作出了莊嚴的承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可是湖南省高級法院對此充耳不聞,肆無忌憚地枉法裁決,無異於與習近平和新一屆政府背道而馳,這究竟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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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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