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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敗訴拒賠償南京維權女俠吳菊芳到北京遭截

2016年12月21日 23:25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16年12月21日,本網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經修改並施行后,由原來的對“民告官”案件的不立不裁,開始按照程序規定予以受理立案,但絕大多數的“民告官”依舊逃不脫枉法裁判的命運,即使是極少數個案獲得了勝訴,敗訴的“人民”政府依舊凌駕於國家法律與生效判決之上,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江蘇有維權“女俠”之稱的吳菊芳女士,就是在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政府拒不履行賠償義務的情況下到,結果不僅遭強制,還被治安拘留8日。

2014年11月19日,吳菊芳女士位於南京市黃金地段的兩證齊全的一套房屋突然被鼓樓區人民政府非法拆除了,吳菊芳女士就鼓樓區人民政府的違法行政行為,立即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複議,要求確認鼓樓區政府拆除其房屋的行為違法,並請求責令恢複原狀。2015年5月,經修改的行政訴訟法施行,南京市人民政府終於作出了確認了鼓樓區政府拆除吳菊芳房屋行為違法的行政複議決定書。2016年5月,針對南京市鼓樓區政府不履行賠償責任,吳菊芳又提起訴訟。2016年2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確認鼓樓區人民政府拆除吳菊芳房屋行為違法,並責令被告鼓樓區人民政府在60日之內與吳菊芳協商賠償事宜。

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后,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政府完全置之不理,沒有如何行政官員與吳菊芳來協商賠償事宜,甚至當吳菊芳提出解決臨時過渡房時,分管徵收拆遷的鼓樓區常務付區長沈繼紅居然一口拒絕。目前,離婚的吳菊芳帶著癱瘓多年的老母親,以每年3萬元的租金租了一套底層房屋艱難度日。

眼看年底到了,自己被非法拆除的房屋地塊所建造的臨江江景商品房,也由原來的3萬多元漲到了5萬多元一平米,而自己和80多歲的癱瘓母親卻居無定所,吳菊芳非常難過,加上今年二月份受理的另一起行政訴訟再審案,至今超過程序仍然沒有消息,就來到了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查詢,並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夠督促地方政府能夠履行生效判決。

2016年12月19日上午11時許,剛剛到北京的吳菊芳還沒有去最高人民法院,就在一公交站台遭遇到無端的盤查,隨後被稀里糊塗帶到一輛大巴車上,接著就被送進了北京市救濟服務中心。在馬家樓救濟服務中心,另一位南京市鼓樓區的維權人士王秋洪也被控制在此。

到下午,吳菊芳女士戶籍地的片警賈延亮給吳菊芳發來簡訊,要求其不要在馬家樓登記自己的身份信息,稱在馬家樓登記就屬於非訪,如果有北京公安的訓戒,回來了還要按照南京的規矩再拘留處罰,街道的人已經趕到馬家樓,有什麼事情出來說。吳菊芳女士告訴片警賈延亮,自己是被稀里糊塗搞進馬家樓里的,搞不懂什麼是“非訪”,沒有,也沒必要“非訪”,登記身份信息是馬家樓的事情,不是自己可以拒絕得了的。

到晚上20點,馬家樓清場開始,各地截訪人員進入馬家樓帶走自己地方上的訪民。南京有5~6個截訪人員進入馬家樓,見到吳菊芳和王洪秋後,氣急敗壞地說:你倆的信息有登記在冊了,南京市的鼓樓區和棲霞區要被扣分了!

據說,如果地方有冤民在馬家樓登記后,地方政府都要繳納罰款,而該地方的領導仕途也要受影響。當今越來越火的這個產業鏈,似乎也印證了這一說法。也難怪,象吳菊芳這樣案正常程序到北京,沒有任何非正常信訪行為的人,也會在半途遭到北京警察盤查後送馬家樓登記身份信息。這也印證了維穩產業鏈這一事實。

本來,吳菊芳和王秋洪是在當晚九點多被押上一輛依維柯汽車,準備連夜截回南京的,結果高速公路因為霧霾紅色預警而關閉,截訪人員試圖走國道,但京津冀地區晚上的霧霾根本無法正常行駛車輛。可能是考慮到今年南京市在非法截訪中已經發生兩次車禍,得知兩位訪民非正常死亡的嚴重後果,12月19日的截訪推遲到了第二天白天走

2016年12月20日中午,南京的維權人士得知維權女俠吳菊芳和王秋洪被截回的信息,就到南京市高鐵站去迎接,結果發現高鐵站台已經有二十多的警察在維穩。很快,王秋洪用手機發出信息,稱自己和吳菊芳在派出所做筆錄后,送南京的石佛寺拘留所各治安拘留8天。

在吳菊芳女士遭北京公安盤查並送馬家樓的過程中,並沒有維穩警察對其訓戒或者出具訓戒書,南京棲霞區公安分局憑什麼對其予以治安處罰?本網認為,即使有北京公安對吳菊芳女士的訓戒,南京公安也不能濫用職權以什麼南京的規矩,來踐踏“一事不二罰”的法律規定。

吳菊芳電話:13002593166.


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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