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粉絲交流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胡攪蠻纏拒絕公開政府信息,平頂山中院判省市政府敗訴

2017年04月30日 22:33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本網獲悉:2017年4月25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向許昌市魏都區宋庄宋紅衛送達(2017)豫04行初23號行政判決書,判決內容如下:一、撤銷人民政府作出的豫政複決【2016】2080號《行政複議決定書》;二、撤銷被告許昌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告知書》(第161102號);責令許昌市人民政府對宋紅衛的信息公開申請重新作出答覆。

2016年3月18日,許昌市東城區天寶路街道辦事處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將宋紅衛養雞場拆毀。養雞場只得歇業,致使宋紅衛損失慘重。為此,宋紅衛不斷上訪

2016年10月9日,許昌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信訪事項複核意見書》稱:1、信訪人反映的宗地,已於2010年8月10日,經省政府批准轉用並徵收;2、2016年6月16日,按照國家、河南省人民的有關規定,當地政府為信訪人建立賬戶,並將涉及信訪人的補償款133628.88元存入該賬戶內。

對此,宋紅衛感到莫名其妙。有關征地手續、當地政府為信訪人建立賬戶等一無所知,因此,宋紅衛要求公開如下政府信息:1、經省政府批准轉用並徵收的文件;2、徵收公告;3、許昌市人民政府所謂“按照國家、河南省人民的有關規定,當地政府為信訪人建立賬戶,並將涉及信訪人的款133628.88元存入該賬戶”請進一步公開:(1)記載上述有關“按照國家、河南省人民的有關規定”的文件名稱及其條款;(2)“當地政府”的具體名稱;(3)“征地補償款133628.88元存入該賬戶”的計算方法及其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於2016年作出《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認為宋紅衛申請獲取的信息內容不夠明確,要求補充相關信息。宋紅衛認為,許昌市人民政府以“信息內容不夠明確”為由,要求補充相關信息,是不能自圓其說的。正因為該《信訪事項複核意見書》中的“按照國家、河南省人民的有關規定”的文件名稱、“當地政府”的具體名稱不明確,才申請許昌市政府予以明確。但許昌市政府胡攪蠻纏,倒打一耙,反而責怪宋紅衛的申請不明確,且未告知明確到什麼程度才算明確,無異於“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還有,許昌市政府《信訪事項複核意見書》既然告知“將涉及信訪人的征地補償款133628.88元存入該賬戶”就有義務公開該補償款的計算方法及其依據。

宋紅衛不服,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訴訟。省政府作出維持原行政行為的複議決定。宋紅衛不服,請倪文華起草行政訴訟狀,向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開庭前,倪文華歸納了本案的爭議焦點,並告知開庭的注意事項。宋紅衛旗開得勝。河南省政府和許昌市政府全部敗訴。

平頂山中院作出了(2017)豫04行初23號行政判決:一、撤銷河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豫政複決【2016】2080號《行政複議決定書》;二、撤銷被告許昌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第161102號);三責令許昌市人民政府對宋紅衛的信息公開申請重新作出答覆。

該判決書指出,原告宋紅衛認為許昌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信訪事項複核意見書》部分內容表述不明確,許昌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第161102號)稱,宋紅衛申請信息公開的內容不明確,要求宋紅衛補充相關信息。事實上,《信訪事項複核意見書》中的不明確表述是許昌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讓宋紅衛補充相關信息不妥。故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維權網

請點贊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宋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