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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北海市公民蔣萬芝被合浦縣法院以侮辱法官為由非法拘留10天

2017年06月16日 22:13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17年6月16日,本網獲悉:2017年6月15日市市民蔣萬芝,因起訴公路局行政不作為一案,在6月9號已經開完聽,開庭後有一些證據材料與答辯狀要遞交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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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開庭中法官沒有公正的為蔣萬芝主持公道,6月15日在法院給法官教材料時蔣萬芝就給法官表明自己的觀點希望法官能聽取自己的訴求與想法,在訴說中可能有表達激動的時刻就與法官發生了辯解與爭執。

6月15日在合浦縣人民法院與法官審判員李媛媛發生爭執后,法院利用自己手裡的公權力,構陷蔣萬芝侮辱誹謗罪,並非法拘留10日,當時沒有給任何手續將人送拘留所了。

在萬芝家人與村裡眾多村民一起到合浦法院要求給予法律文書,才將萬芝被以侮辱誹謗法官為由拘留10天的拘留通知書給了家屬。

蔣萬芝的家人蔣年雲電話:13977951674

來源:維權網, 文章取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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