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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丁紅芬:黑監獄111天 吃得飽的一天是8月1日建軍節

2017年08月01日 20:30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取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無錫丁紅芬:黑監獄111天  吃得飽的一天是8月1日建軍節2012年6月29日到10月17日,我關在里111天的經歷

6月29日一輛從北京押送訪民的大巴車(蘇B68930)停在無錫市政府的附近的一個廣場上,廣場上黑壓壓的一大片政府官員以及政府雇傭的(社會閑雜人員),我們車上共有50來個訪民,喊到名字的就下車,下車的訪民都是被二人押著的,喊到我名字,我領包走到車門口時,黑頭頭沈東華上來就扇巴掌,接著上來二男人,把我雙手扭在後面,像犯人一樣把我押著到麵包車上,我大喊救命,他們就用黑套套住我頭,用黑袋子堵住我的嘴,二個男人摁住我,用腿壓住我下身,我渾身被他們壓著不能動,因我喊救命,我反抗,二男二女對我揪頭髮,扇巴掌,暴打我,直到我發不出聲音,麵包車停下了,他們四個人拎著我的手和腳關進了《寶隆賓館》,他們把我扔在了地上,裏面沒有床,沒有窗戶,沒有電視,電線也剪了,留下一個很暗的燈,地上很冷,我就睡在一米長的電視柜上,看守進來說:你們領導關照的,不準刷牙,不準洗澡換衣服,一天吃一頓,睡三小時。關照看我的人頂住房門坐,不準開門。

7月1日,他們給我套上黑頭套,轉移到百達飯店(自由后得知地址和房間號335號),裏面床,電視、所有的用品全部拆掉的,沒有凳子,我只能坐在地上,黑保安每人一張凳子,頂著房門坐,看守(黑保安)說,你是無錫訪民中的大姐大,街道下令打你,可是,我下不了手。我的待遇是每天一個白饅頭,連續四天沒有鹽吃,我身上腫了,白饅頭吃不下了,水也喝不下了,看守彙報后,改成每天一兩稀飯,幾塊蘿蔔乾。晚上睡是在冰涼的地上,沒有蓋、墊。
無錫丁紅芬:黑監獄111天  吃得飽的一天是8月1日建軍節

7月7日。來了一個自稱是無錫市聯習辦的警察,要我配合他做筆錄,我問他要姓名,手續,他說沒有,我說我被非法拘禁在這裏,我要自由,我要求釋放我,警察說是學習辦,我要手續,他說沒有,我們不管這些的,我們只是負責做你上訪的筆錄,7月9日,10日我在筆錄上簽字:這裡是非法拘禁,要求查處非法拘禁,立即釋放我。

7月13日,因為我的筆錄達不到他們的目的,警察每天逼我做筆錄,對我恐嚇,威脅,食物又改成了每天一個白饅頭,沒鹽,窗戶外面用板封住,門不準開,手機和錢物早已被搶了,不準睡覺,黑保安是二男二女,把我看得死死的,這種日子生不如死!生不如死!不如一條狗,只有無處訴說的委屈和痛苦,沒有尊嚴,我絕望!我絕望了!我就拿起看守的凳子砸碎玻璃自殺,可是,玻璃截面太厚,我用力戳,手抓出了血,玻璃就是戳不到肚皮里,被看守搶下玻璃,只是戳破了衣服,事情發生后,黑保安負責人陳光頭給我套上黑頭套押到對面房間,把我呆的房間窗戶重新封上,食物改成白饅頭夾鹹菜,有時一碗鹽湯,盛湯的碗是缺口的。

7月20日,突然進來十個自稱是無錫市聯席辦的人員,又稱是無錫市公安局的,我要關押我的手續,我要知道你們的姓名,可是九個人不肯拿出證件,警察楊華出示了證件,我對他們說:我是被套著黑頭套綁架來的,公安應該是破案,抓人,公安說是學習班,我問他們要手續,警察說,手續沒有。由於我不配合做筆錄,他們規定我不能坐,不給吃,不能睡,警察二人二小時一班,輪番審訊我連續56個小時,我站不動,我的腳後跟,腳趾腫了,腳很痛,我無數次的坐在地上,他們喊來黑保安把我拎起來,貼在牆上,黑保安也很累,用這招在我身上不靈。

無錫丁紅芬:黑監獄111天  吃得飽的一天是8月1日建軍節

7月23日,一個矮個子自稱是他們領導,喊來農民工用電錘在牆上打進釘子,劉大拿來繩子把我雙手反捆吊在牆上,下面十一個人對著我喊:無錫上訪誰是頭?誰組織的?你家宅基地上去了這麼多人是誰喊的?誰說的保護宅基地?在哪裡說的?他們來的目的是什麼?你說,你說,你說不說?這一切跟電影中的鏡頭是一模一樣的,我腳離地,手臂反扭吊著,撕心裂肺的痛,我哭了,我喊叫了,我渾身顫抖了,最後只有出氣,沒有進氣,臉漲得鼓起來了,我漸漸失去知覺,他們見我快死了,就把我放下了,一個叫楊華的警察偷偷的解開了捆我雙手的繩索。這一次我被逼在他們寫的筆錄上簽字,按手印,並且一定要寫上看過無誤,因為我在筆錄上寫上黑監獄關押我,他們把筆錄撕掉了幾次。

7月24日,一個看守(黑保安)輕輕的跟我說:你在那賓館大喊大叫了,你要吃更大的苦了,他們按計劃實施,到了深夜,我被套上黑頭套,押上車,我不能發出聲音,稍有聲音就挨打,他們把我押到《和平商務賓館》的115房間,四個男人把我摁在凳上,黑頭套拿下時,我的手腳都被鎖在老虎凳上,鎖了二個多小時,警察楊華進來,看見我被鎖著,說:我們公安的工具都沒你們厲害,他叫保安開鎖,繼續做筆錄。

7月25日,楊華又見我被鎖上了,他說:不是犯罪之人,我們公安鎖犯罪的人也要看情況的,黑保安說:是他們領導要我們這麼做的。我過,一個好心的看守說:我們是拿工資的,你沒吃的,你難受,我們心裏也不好過,我們偷食物給你吃,是讓你活著出去,可以告他們,你絕食不吃,查到了,我們就拿不到工資、、、看守眼睛里含著淚對我說、、、、

8月1日,【建軍節】是我吃得最飽的一天,公安在飯店吃完后給我打進來一盒飯,我吃了二頓,公安說:不能有肉,要拉肚子的,因為是公安拿進來的,那些良心壞的看守也就不敢彙報街道領導了。

8月3日,公安說:你的微博密碼給我們,今天是最後一天,你配合我們完成最後的任務,不給也是不行的,要不要我們再重新來一次?我不得不交出了微博密碼。聯席辦的,又稱是專案組的辦案人員整整一個多月,每天上午下午的逼我做二份筆錄,反覆做的筆錄中也找不出我的罪在哪裡,結論是:我是無罪的,共有幾十份筆錄。公安臨走時關照街道領導人丁紅芬快不行了,給她改善伙食。

8月6日,沈東華讓看守給我戴上黑頭套押上車,在公路上轉圈,一個多小時后,把我轉移到《金海花園酒店》的底樓,老虎凳也跟隨我搬到《金海花園酒店》,我繼續鎖在老虎凳上,老虎凳是用螺絲固定在地上的。因為俞飛舅舅剛從這裏放出去,(俞飛,俞飛舅舅,錢方明和我是同一天的關的),看守說這裏已經泄露了地點。

8月8日,因懷疑俞飛舅舅召集老百姓來《金海花園酒店》搶人,沈東華接到街道朱勤新指示立即轉移,我又被戴著黑頭套轉移到《百達飯店》,為了防止我逃脫,為了防止外面來營救,街道包下一個樓層的房間,在外面安裝了鐵的防盜門,我、俞飛,錢方明的房門外又加了一把掛鎖,房間門外增加一看守,房間裏面的看守出去要敲三下門,發出暗號后,外面的看守才能開鎖。看守偷偷告訴我,街道認定我是訪民的頭,伙食的安排是:丁紅芬每天24小時中午一頓稀飯加蘿蔔乾;俞飛早上稀飯,晚上半碗米飯加菜;錢方明因為寫了保證不上訪的保證書,他早上一頓稀飯,中午和下午半碗米飯加菜,(是飯店常用的最小的碗)。

8月10日,由於我長期坐在老虎凳上,手腳鎖著,身體和腿永遠是直角型的姿勢,引發炎症,並且很嚴重,肚子劇痛,發熱,虛汗啪啪下,看守開鎖讓我上廁所已經不會走路了,人暈倒了,他們叫來醫生,不知跟醫生講了什麼?醫生診斷後的結論是:丁紅芬沒病,但是,每天必須服用消炎藥,我要求上醫院,看守向街道領導彙報后,他們不准我上醫院看病。

8月11日,看守突然給我套上頭套,把我押到廁所,街道領導搜房間,原來有好心看守偷偷泡給我吃,被一個叫張圓圓的女看守告密了,把原本放在房間的方便麵全部移到街道趙泉寶的房間,看我的看守說:趙泉寶是公安局長,他自己說的,張圓圓為了巴結趙局長,他們搞上了男女關係,她有趙泉寶的房間鑰匙,經常不在我房間,其他看守是不可以擅自離開房間的,房間內的看守都很怕她,都讓著她。
我唯一的可以延續生命的糧食斷了,新規定:每天晚上十點看守到房間外弄堂里吃方便麵,好心看守偷不到食物了,心情很壓抑,有時,把方便麵中的牛肉粒挑出來,趁無人注意就往我嘴裏塞,說:你含著,可能會抵住飢餓,你不能自殺,不能絕食,一定要活著出去告他們。

8月13日,餓暈了,人已經廋成皮包骨頭,男女看守跟街道領導反應,我們不要錢了,人快死了,我們要離開這裏,人死了,責任都在我們身上,街道領導不能讓他們走,會走漏風聲,那天二看守給我爭取到了一碗米飯和菜。

8月24日,造假台賬,沈東華給我套上黑頭套,押到316高檔房間,開著電視,讓我手拿報紙,擺上豐盛的菜,讓一個女看守陪我吃飯,在我心裏很驚訝時,一個背後藏著照相機的看守對著我咔咔拍照,我立即制止,沈東華說:你配合吧,有好日子過,不然回到你的老虎凳上去、、、再把我押到掛有《群眾法制教育學習班》的橫幅下也拍了照。

8月29日,街道領導發令撤掉老虎凳,我鎖在老虎凳上是37天。沈東華說:公安局對你的勞教沒有批下來,接下來你的日子會好些,過了放你回家,沈東華把我從339房間轉到335房間,整整二個月,我關進黑監獄后第一次睡到了床上,我的食物改成:早飯一小碗稀飯,一個小饅頭,中午和晚飯一小碗米飯加菜,有葷菜。

9月4日,再次把我套著黑頭套轉移到《金海花園飯店》8216房間,這次轉移原因是:俞飛和錢方明要釋放,怕他們召集人來營救我。

9月30日,中秋節,看守端來了稀飯,饅頭,芋頭,看守很快拍了照。晚上18點左右,看守買來月餅和水果,又很快拍了照,他們的照相機是藏在背後的,拍照速度很快。

10月15日,無錫市濱湖區信訪局賈局長到《金海花園飯店》8216房間找我談話,他說你不願意在這裏談拆遷?我說是的,在這關押期間村書記錢傑來談過一次房屋強拆事情,我提出的問題一概不認,只認市政府的363號霸王條款,賈局長說:我到上面去批,過幾天就放你出去。

10月17日,沈東華帶了光頭陳經理給我套上黑頭套,對我說:我們壓力很大,我們壓力很大,今天放你回家,他們把我押上車,車直接開到東絳,東絳派出所開出一張為中共十八大準備的拘留證,2012年11月11日,中共十八大即將開幕,我無辜被抓到派出所,直接把我送到無錫市拘留所,拘留所看我身體不行拒收,我再次被關進了黑監獄,在黑監獄里稀飯中被投毒。

關押我的主要原因是脅迫簽訂房屋拆遷協議,簽訂不上訪保證書。毆打,吊起來,坐老虎凳的原因是:要麼指出誰是上訪人的頭,要麼自己承認是上訪人的頭。
訪民中確實沒有頭,政府和公安也沒有達到目的,可是111天把我這個正常人迫害成病人、、身上的肉掉了26斤。

主要責任人:街道書記林烽;街道政法委書記:華建群;綜治辦主任:朱勤新;科員:趙泉寶,戴獻珍。無錫市濱湖區公安11人。濱湖區信訪局賈局長。保安頭頭:沈東華

《金海花園》是軍事基地老幹部干休所。
我關押111天,過了7月1日,中秋節,8月1日,10月1日四個特殊節日。
受害人:丁紅芬
手機:13771116727
2017年8月1日
[來源: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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