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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磊律師: 李國志牧師行政處罰案情況通報

2017年11月27日 22:42 PDF版 分享轉發

此案,我和湖南王樂律師代理,與燕薪律師、黃沙律師代理蘇天富牧師同時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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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市白雲區法院居然要求我們修改起訴狀,稱不然將退回起訴材料,我和王樂律師憤而將起訴狀的事實和理由修改為兩個字:“不服。”白雲區法院仍然不依法受理,不裁定不受理,而是法外創造了“退回起訴材料”,真是滑稽至極。

尤為可惡的是,貴陽某些陰暗勢力居然向北京市司法局發函,告我的黑狀,說我在起訴狀中否認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我確實在代書的起訴狀中寫明了處罰蘇、李二牧師七百萬巨額罰款所依據的相關實質性限制宗教自由的條款“自始無效、當然無效、永遠無效”,但這不正是“違憲審查”的內容嗎?貴陽的黑暗勢力正是可怕的法盲。

目前我們代理李國志牧師起訴至了貴陽市中級法院,該院收了材料(原起訴狀),尚未確定是否受理。

2017年11月27日

來源:維權網, 文章取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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