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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維權動態 周刊總第553期(2018年1月15日-21日)

2018年01月21日 19:40 PDF版 分享轉發

【編者按】律師依然是追求普世價值的一支生力軍,北京維權律師余文生不畏權勢,向中共十九屆二中全會大胆致公開信,次日便遭到大批警察的圍捕,其後被以涉嫌妨礙公務罪刑事拘留;由於超期羈押,六名辯護律師發出要求立即釋放符海陸、陳兵、張雋勇、羅富譽等四人的呼籲書。檢方指控《民生觀察》創辦人劉飛躍“六大罪狀”,這顯示其命運不容樂觀。因海祭劉曉波案遭刑事拘留的黎學文取保獲釋,雖然自由度高於之前,但在被遣返回鄉后遭到嚴密監視似乎已成必然。古城洛陽淪為強制征拆重災區,居民張葡萄因長期對抗違法圈地,夫婦倆先後被刑拘。



本期目錄


一、言論與出版自由


1、余文生律師因發布公開信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二、任意羈押、判刑、監禁


1、姐夫因探望新疆維權人士張建華被抓走

2、因海祭劉曉波案遭刑事拘留的黎學文取保獲釋

3、陝西洛川冤民張王鎖因到延安上訪被判刑

4、河北維權人士聖被刑事拘留

5、維權人士案將開庭審理

6、檢方起訴書指控《民生觀察》創辦人劉飛躍“六大罪狀”

7、遭刑事拘留的北京維權人葉國柱、葉國強獲釋

8、被刑事拘留的湖南長沙維權退伍老兵謝長禎取保獲釋

9、洛陽練庄張葡萄因長期對抗違法圈地被刑拘

三、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蘇州大抓捕受害者倪金芳再次被傳喚遭酷刑毆打

2、因言被捕的網民張廣紅身患毒瘡得不到醫治

四、住房權、強迫拆遷


1、河南洛陽關林街道強拆窮凶極惡,區政府發賀信表彰

2、河南洛陽洛龍國土局不甘敗訴,向洛陽中院提起上訴

3、上海浦東新區曹路鎮失地農民到鎮政府上訪

4、洛陽村民王孝敏家房屋深夜遭強拆

五、其它騷擾行


1、余文生律師的律師證被註銷

2、張科科律師欲會見利遭拒

3、王全璋律師家屬再次到最高司法機關控告又遭拒

六、公民行動與公民維權


1、大唐創投公司債權人再次到西安市公安局請願要求抓捕主犯

2、余文生律師致信致中共十九大二中全會要求修憲

3、第四屆“曹順利捍衛者紀念獎”徵集提名

4、西安星美國際商廈購房戶再次到蓮湖區政府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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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論與出版自由


1、余文生律師因發布公開信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1月19日早晨7點多鍾,北京余文生律師被當局派出的大量警察帶走,其後被刑事拘留,罪名為涉嫌妨礙公務,關押在石景山。據悉,在頭一天,余文生律師曾發布《關於修憲的公民建議——余文生致中共十九屆二中全會的公開信》。據余文生律師妻子許艷透露,警方派出了1輛特警車,兩輛警察車,1輛普通大客車,約十幾人。(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57.html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89.html

二、任意羈押、判刑、監禁


1、姐夫因探望新疆維權人士張建華被抓走

可能是中共十九屆二中全會將在元月18日舉行,被實施“雙禁”的新疆建設兵團伊利昭蘇墾區農四師76團,對維權人士張建華家斷水斷電多天,1月14日下午,張建華的姐夫來樓下探視他,結果被抓走。據悉,官方每天3輛警車十幾個人圍在樓道,目的是要把張建華抓到“法制學習班”黑監獄關押,零下20多度,夫妻倆和張母難以忍受。(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20.html

2、因海祭劉曉波案遭刑事拘留的黎學文取保獲釋

1月15日,因海祭劉曉波案遭廣東警方刑事拘留的黎學文取保獲釋。當天,他在和四名廣東江門國保押上高鐵,回湖北孝感。獨立學者、作家黎學文因海祭劉曉波於2017年12月19日17點在廣州火車站遭警方抓捕。海祭案廣州當局曾抓捕刑拘了12名民主人士,但後來都陸續予以取保釋放。(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15.html

3、陝西洛川冤民張王鎖因到延安上訪被判刑

陝西洛川冤民張王鎖於2017年10月17日到延安,在親戚家住了一晚,第二天,也就是中共“十九大”召開的那天,他到延安市公安局上訪,要求解決近幾年因上訪遭黑社會毆打、遭監控、遭關押的問題。他在市公安局接待大廳被洛川縣公安局四個人押回洛川縣,當天就被關進了縣看守所,罪名是涉嫌尋釁滋事。經洛川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案件轉交洛川縣法院。洛川縣法院在2017年12月25日開庭審理了此案,12月29日晚上在看守所宣布了對他的判決並。判決認定他犯有尋釁滋事罪,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交由社區監督矯正。(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17.html

4、河北維權人士吳京聖被刑事拘留

1月17日,維權網獲悉,近日,河北維權人士吳京聖被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抓捕,目前被關押于河北三河看守所。吳京聖1965年7月生,畢業於浙江師範大學,浙江省衢州市人。近些年常年在河北燕郊以開摩的拉客為生,網傳有吳京聖坐在摩的駕駛座上怒斥城管的視頻。(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29.html

5、重慶維權人士冉崇碧案將開庭審理

1月17日,據江蘇維權人士張建平透露,頭一天晚上18點33分,他突然接到重慶市萬州區看守所李警的電話,告知希望其參加2月1日在雲陽縣法院冉崇碧案的庭審,據悉,冉崇碧涉嫌罪名為尋釁滋事。十年前,重慶市平陽縣的冉崇碧帶著當時只有四歲的女兒到廣東打工,女兒遭到惡鄰的性侵,法院僅判惡徒七年徒刑,為此冉崇碧踏上漫長的上訪之路。(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21.html

6、檢方起訴書指控《民生觀察》創辦人劉飛躍“六大罪狀”

被湖北隨州警方以涉嫌“罪”逮捕的民間維權網站《民生觀察》創辦人劉飛躍,在經歷了一年多的羈押后遭到檢方起訴,起訴日期為2017年12月6日。2016年11月18日,劉飛躍被隨州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劉飛躍的《起訴書》中稱其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狀大致分六大部分,每大部分其中又包含若干小部分。(維權網據民生觀察)(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36.html

7、遭刑事拘留的北京維權人葉國柱、葉國強獲釋

1月18日,遭刑事拘留的北京維權人葉國柱、葉國強獲釋,眾維權人士歡迎葉氏兄弟平安歸來。北京維權人士葉國柱、葉國強兄弟是2017年11月27日因在北京市政府信訪外的小花園控訴非法強拆,被帶到東郊民巷派出所關押,28日下午2點,葉國柱、葉國強被東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被關押在東城看守所。(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45.html

8、被刑事拘留的湖南長沙維權退伍老兵謝長禎取保獲釋

1月19日,被刑事拘留的湖南長沙維權退伍老兵謝長禎取保獲釋。據悉,獲釋時,謝長禎精神狀態很好。謝長禎是在2017年9月15日被長沙坪塘派出所騙去拿鑰匙后刑拘,罪名為涉嫌尋釁滋事,謝陽律師會見多次,羈押達到4個月。(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96.html

9、洛陽練庄張葡萄因長期對抗違法圈地被刑拘

1月15日下午1點許,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關林街道練庄村村民張葡萄與強拆受害人共17戶一起到洛陽市公安局洛龍分局提交報案材料,要求追究違法強拆民房者的刑事責任。值班民警不但沒有處理強拆民房的政府官員,反而將張葡萄拘留。當日,該局向張葡萄的兒子送達了送達了《拘留通知書》,稱已經對涉嫌尋釁滋事罪的張葡萄刑事拘留,羈押在洛陽市看守所。次日,張葡萄的丈夫也被刑拘。(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82.html

三、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蘇州大抓捕受害者倪金芳再次被傳喚遭酷刑毆打

1月12日晚7點左右,蘇州兩名國保上門要求大抓捕受害者倪金芳去派出所,倪金芳要求對方出示傳喚手續,國保以口頭傳喚為理由,為首者唐健帶了六、七名警務人員,強制把倪帶到木瀆派出所第二詢問室詢問,倪始終要求他們依法辦事。唐健想暴力帶倪出第二詢問室,倪拒絕離開,三名國保和其餘警務工作人員開始用暴力手段拉扯、毆打,當場嘴角出血,倪要求去醫院檢查,在詢問室大喊救命直到喉嚨沙啞,也沒有任何人出面阻止。(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97.html

2、因言被捕的廣州網民張廣紅身患毒瘡得不到醫治

1月15日上午,隋牧青律師到廣州越秀區檢察院閱卷后,與承辦檢察官通電簡單溝通了對張廣紅案件的看法。隋牧青律師認為此案系警方以侮辱領導人名義進行的、打壓批評性言論的迫害性案件,檢方應儘速撤案放人。次日下午,隋律師第三次驅車前往越秀區看守所會見了張廣紅,得知張廣紅的牛瘡仍未痊癒,頭一天再次割開創口排放黑色膿血,看守所衛生條件差。(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94.html

四、住房權、強迫征地拆遷


1、河南洛陽關林街道強拆窮凶極惡,區政府發賀信表彰

1月10日下午,河南洛陽練庄村民張志峰等17戶暴力拆遷受害人到洛陽市公安局洛龍分局提交立案申請書,請求查處關林街道辦事處暴力強拆的違法行為。這些農民因遭遇非法強拆而無家可歸,希望通過公安機關追究強拆暴行的法律責任。分局的民警說研究后再給答覆。關林街道辦打著“打通香山路工程”的旗號,對洛陽練庄村民進行逼遷,但遭到村民抵制,在長達七年的時間內未能完成。(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58.html

2、河南洛陽洛龍國土局不甘敗訴,向洛陽中院提起上訴

年1月10日,河南洛陽中院向洛陽杜村杜志昌送達了洛陽市洛龍區國土資源局的上訴狀。該局因其作出的《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被西工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撤銷,不甘敗訴,向洛陽市中級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74.html

3、上海浦東新區曹路鎮失地農民到鎮政府上訪

1月18日上午8:30分,上海市浦東新區曹路鎮50多名被征地失地農民到曹路鎮政府上訪,被鎮政府指派的治安巡邏擋住大門拒之門外。失地農民只得在大門口外呼喊:“今天星期四是領導接待日,要求領導出來接待我們”,曹路鎮政府裝聾作啞。失地農民氣憤地欲進入鎮政府,他們被治安巡邏阻攔。(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50.html

4、洛陽村民王孝敏家房屋深夜遭強拆

1月19日晚11點40分許,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洛陽市洛龍區龍門鎮人民政府組織強拆隊伍百餘人拿著棍棒和盾牌,拉上了警戒線,用挖機強拆了王孝敏位於洛陽市洛龍區龍門鎮杜村商業街路北220平方米商業房。村民們報警求救,但警方推卸說,拆遷是政府行為,管不了。(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54.html

五、其它騷擾行


1、余文生律師的律師證被註銷

1月15日,余文生律師收到北京市司法局的決定書,律師證被註銷,在此之前,已經約8個月沒有讓余文生執業。余文生律師妻子許艷為了余文生辦理律師事務所,支出約15萬元。不料現在情況突變,而這些投入和北京市司法局說之前的要求有關。(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32.html

2、張科科律師欲會見許光利遭拒

1月18日上午9點左右,張科科律師到荊門市看守所,要求會見許光利,結果遭到拒絕。值班人員說講辦案單位月亮湖分局提前告知了不同意會見,叫張律師找辦案單位主張。隨後張律師到掇刀區檢察院反映,該檢察院聯繫了市檢察院,電話里市檢察院說許光利案件屬涉黑案件。隨後,張律師到月亮湖分局,承辦警察左警官接待。左警官只說案件涉及國家安全且在進一步偵辦中,拒絕說明案情主要事實,直接拒絕會見要求。(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65.html

3、王全璋律師家屬再次到最高司法機關控告又遭拒

1月19日,“709”案王全璋律師家屬第25次到最高司法機關控告,結果再次遭到拒絕,受理人員竟然紛紛躲避。妻子李文足稱,最高檢四號檢察官收了他們的材料和證件后讓他們等著,但是對其他控告人員都是直接受理。一等再等,每當他們起身走向窗口,裏面的工作人員便一個接一個的離開。(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70925.html

六、公民行動與公民維權


1、大唐創投公司債權人再次到西安市公安局請願要求抓捕主犯

1月15日上午,上百個大唐創投公司債權人再次到西安市公安局請願,強烈要求西安市公安局領導責成辦案機構,立即抓捕陝西大唐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騙款案主犯—-先後擔任公司法人代表兼總經理的劉智和呂西京。他們是2015年底向西安警方報案的,已經兩年多,兩名主犯仍然逍遙法外。(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26.html

2、余文生律師致信致中共十九大二中全會要求修憲

1月18日,北京余文生律師公開致信中共十九大二中全會,提出了多項建議,包括刪除“憲法序言”、國家主席差額選舉產生、取消軍委主席、憲法設專章規定“政黨管理制度”、撤銷沒有憲法依據的政治協商會議等。(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18.html

3、第四屆“曹順利人權捍衛者紀念獎”徵集提名

1月18日,“曹順利人權捍衛者紀念獎”發起機構開始徵集第四屆“曹順利人權捍衛者紀念獎”2018年提名。該獎項將在3月14日揭曉,那是曹順利女士在她被任意羈押期間受折磨而被奪去生命四周年紀念日。3月14日被大陸維權人士設定為“人權捍衛者日”。本年度提名截止日期為2月28日。(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98.html

4、西安星美國際商廈購房戶再次到蓮湖區政府請願

400戶業主在2014年與西安營建置業有限公司簽訂《購房協議》,預購了營建公司銷售的星美國際廣場商廈的商業經營房。協議稱營建公司給他們交房的日期不晚於2015年12月31日,然而,兩年多過去,項目所在地點只是一個大坑。2018年1月19日,業主到蓮湖區政府上訪,要求退還預交的購房款並賠償他們的損失。(維權網)(詳情請見: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25.html

編輯:王一飛、李小花

責任編輯:楊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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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網”是非政治性和非組織性的公民維權志願者的鬆散聯網,旨在協助民間維權力量發展公民社會,通過民主方式促進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權標準和中國憲法規定的各項公民權利,監督政府落實其對保障人權的承諾,追究侵權責任,為受害者尋求司法和社會救助。 

來源:維權網, 文章取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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