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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西安南新村村民:我們到陝西省政府上訪要求兌現土地預留協議

2018年01月24日 17:49 PDF版 分享轉發

2003年10月,市郭杜工業園區管委會為西安技術產業開發區徵用我們南新村耕地,10月16日,郭杜工業園區管委會辦公室與我們南新村村委會簽訂《協議》和《征地附加協議》。在《征地附加協議》第三條寫明:征地后,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按征地面積的4%,預留給南新村,以解決征地后村民的就業安置等問題。這4%的土地為59.6畝,全村1千多人口,平均每人0.06畝,也就是6厘地 。就是這人均6厘地,也被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單方面改變了。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征地第三辦公室後來聲稱,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允許在征地后給南新村預留4%的土地,要將預留土地置換成經營用房加一定的現金補貼。給每個村民置換經營用房10平方米,而預留土地,每個村民可以得到約40平方米土地,所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征地拆遷第三辦公室的給我們置換經營用房的方案我們不能接受。我們要求西安按2013年10月16日的《征地附加協議》執行。為此事,村民們多次到郭杜鎮政府、西安區政府、西安市政府、省政府上訪

2010年9月,西安高新區對我們南新村進行拆遷“改造”,整體拆除了我們的村子。政府拆遷“改造”,按規定必須召開村民大會討論;必須對村集體資產清查核准,並予以補償;必須與村民簽訂《拆遷安置協議》,等等,高新區管委會都沒有做到。高新區管委會征地拆遷第三辦公室只是把村委會村黨支部成員和“村民代表”拉到陝南鎮安縣開了一次會,聽說給這些參加會議的人員每人2萬元,回來就搞開了。這些村民代表是怎麼產生的呢?叫村民收《戶口本》,誰收得多誰就是“村民代表”。拆遷辦使用各種手法逼迫村民簽拆遷安置《協議》,《協議》不給村民留存聯。高新區拆遷辦承諾過渡期為30個月,實際我們現在已經在外漂泊了七年多了,過渡了87個月。

最近,西安市高新區征地拆遷第三辦公室連續三次在《華商報》刊登《回遷通告》,說給我們建的安置樓“全面建成驗收”,限我們村民在1月23日前到指定地點選房。我們村民認為高新區管委會回遷工作應在合法合理、公開透明的情況下進行,應該一同解決拖延了14年的預留地問題。高新區征地拆遷第三辦公室在1月6日刊登在《華商報》、《西安晚報》上的《回遷通告》上宣布:參加選房與村民子女2018年秋季幼兒園、小學、初中入學資格緊密關聯,逾期沒有選房的村民後果自負。

為了要求高新區征地拆遷第三辦公室在我們選房前解決拖延14年的預留地問題,我們村民從2017年12月24日起,集體到高新區征地拆遷第三辦公室、長安區郭杜街道辦、長安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西安市政府,並且通過西安市政府網站板塊留言、打市長熱線等投訴,至今我們的要求沒有得到像樣的答覆,更談不上解決了。高新區征地拆遷第三辦公室一日緊於一日地逼迫我們選房。2018年1月22日,二三百村民被迫冒著三九嚴寒再次到陝西省政府上訪,要求高新區征地拆遷第三辦公室要麼給我們兌現59.6畝土地,要麼給我們安置同等面積的房屋。

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郭杜街道辦事處南新村全體上訪村民
2018年1月22日  

來源:維權網, 文章取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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