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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7位維權人士於2017年8月10日依法向國務院法制辦申請行政裁決,7次集訪要求答覆無果,引發上街舉牌呼喊:“中國法治在哪裡?!”

2018年05月08日 0:18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18年5月7日,本網獲悉:近日,上海57位向申請行政裁決的申請人中的蔡孝敏、楊秀婷、楊偉明、周永華、王明清、丁壽鋼、楊新民、姚亞娥等8位申請人因國務院法制辦未作出行政裁決申請的答覆而上街舉牌呼喊:“中國在哪裡?!”

今年4月27日,57位申請人的6名代表:蔡孝敏、楊秀婷、楊偉明、周永華、王明清、丁壽鋼等第7次到國務院法制辦詢問該裁決案件辦理進展情況。雖然國務院法制辦曾經承諾在2018年4月份作出答覆,但至今仍無結果。

據了解:上海57位人士通過網路得知這個信息:“2016年10月11日全國工作專題會議在南昌召開,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局長舒曉琴通報了化解信訪積案集中攻堅工作情況,截至2016年9月30日,各地共排查上報信訪積案7.4萬余件,結案化解率92.3%;向各地交辦信訪積案876件,結案化解率96.2%;排查“三跨三分離”積案654件,結案化解率86.4%。”

57位懷疑上述數據的真實性。眾所周知,的信訪人數一直居高不下,近年來反而有上升的趨勢。事實上,國家信訪局於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只向上海市交辦了22件信訪積案。那麼上海市究竟向國家信訪局上報了多少信訪積案呢?上海市政府為了掩蓋信訪騙局,針對上海維權人士申請公開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上海市上報國家信訪局的信訪積案數,以及對應上報的信訪積案的信訪人名單”信息,上海市政府作出編號:SQ002420017020170126001、002、003三份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以國家秘密為由不予公開該信息。所謂國家秘密是指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情的事項。公開“上海市上報國家信訪局的信訪積案數”居然能造成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收到這種荒謬之極的信息公開答覆的上海57位申請人依法向上海市政府提出申請。上海市政府於2017年5月26日受理了這57位申請人的行政複議申請。但是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卻於2017年7月17日作出了一份不倫不類的“蓋有信訪專用章”的複議告知書,稱:“你們的行政複議申請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不再按照複議程序處理。”57位申請人收到該複議告知書後,於2017年8月10日以書面郵寄的方式依法向國務院法制辦提出行政裁決申請。國務院法制辦於2017年8月13日簽收《行政裁決申請書》。57位申請人的代表從2018年1月24日開始向國務院法制辦詢問該行政裁決申請的結果。但國務院法制辦沒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履行職責,至今裝聾作啞不作為。

以下是2018年4月27日,57位申請人的6位代表人蔡孝敏、楊秀婷、楊偉明、周永華、王明清、丁壽鋼第7次在國務院法制辦(見國務院法制辦門口的集體照)要求答覆的大致內容如下:

申請人:“我們依據上海市政府作出的信息公開告知書的告知依法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國務院法制辦:“你怎麼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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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我叫蔡孝敏,我們向上海市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上海市政府受理複議申請后,既沒有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也沒有作出駁回決定。”

國務院法制辦:“你們的信息公開申請書呢?”

申請人:“信息公開申請書沒有拿,我們只是針對信息公開答覆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

國務院法制辦:“你們3個一起申請的嗎?”

申請人:“不是3個,是57個申請人一起申請的。”

國務院法制辦:“你們申請的同一個事吧?”

申請人:“是的。”

國務院法制辦:………(看材料)

申請人:“我們已經第7次來了,請問先生貴姓?”

國務院法制辦:“我姓張”

申請人:“你能查一下這個案子的進展嗎?”

國務院法制辦:“電腦有點問題,重新開一下看看。”

………(等了好幾分鐘)

國務院法制辦:“電腦連不上內網……(打了兩個電話)等技術員過來。”

………(又等了好幾分鐘)

國務院法制辦:“你們幾個都是一起的嗎?”

申請人:“是的,能不能打個電話聯繫一下。”

國務院法制辦:“我待查出這個案子是誰辦的,上面有電話號碼。”

………(又等了好幾分鐘)

後來網路好了,但接待員沒有明確告訴57位申請人的代表這個案子辦理進展情況,只是留下了蔡孝敏的手機號碼,但至今沒有聯繫過。

來源:維權網, 文章取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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