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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曹順利人權團隊部分人權捍衛者昨天冒雨上街舉牌第11次敦促中共政權解除黨禁報禁、立即釋放全國政治犯

2018年06月21日 23:45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18年6月21日,本網獲悉:昨天,中國團隊部分冒雨第11次上街舉牌呼籲:“解除、立即釋放全國政治犯,才是真自信!”、“是世界上政治犯最多的國家,有政治犯的國家一定存在暴政!”她們抗議當局把追求民主、自由、人權的守法公民隨意判刑,超期羈押、拖延審判、虐待折磨、毆打、強迫失蹤(如王全璋律師已被強迫失蹤近3年)等各種方式施加酷刑。

中國曹順利人權團隊這次為765名在中國大陸坐牢的政治犯、(遭判刑、逮捕未判、刑事拘留、強迫失蹤等)呼籲,這些政治犯、良心犯名單如下: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緩:共計6人。他們是:

1、死刑(含正在複核)2人:王國廷(目前重新量刑)、許有臣;

2、死緩4人:朱惠來、朱培忍、羅讓貢求(藏)、丁漢忠;

(二)無期徒刑:共計16人。他們是:王炳章、買買提江•阿布都拉(維吾爾)、古麗米拉•艾明(維吾爾)、旺堆(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維吾爾)、白瑪益西(藏)、索南公保(藏)、吳澤衡、龔聖亮、徐福明、胡勇、鞏進軍、麥爾丹•賽伊塔洪(維吾爾)、阿布杜熱扎克•夏木西丁(維吾爾)、玉山江•吉力力(維吾爾)、索南林珠(藏);

(三)有期徒刑:共計444人。他們是: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維吾爾);

2、判刑20年,2人:陸建華、李文明;

3、判刑19年,1人:張海濤;

4、判刑17年,1人: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薩克);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6、判刑15年,6人:海萊提•尼亞孜(維吾爾)、
貢卻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凱•嘎瑪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維吾爾)、益西曲珍(藏);

7、判刑14年,7人:米瑪頓珠(藏)、趙海通、扎西達傑(藏)、南傑頓珠(藏)、包國華、珠扎(藏)、珠瑪別克•穆汗(哈薩克);

8、判刑13年,10人:謝長發、次成加材(藏)、澤讓旦真(藏)、郭洪偉、洛桑曲達(藏)、洛桑克珠(藏)、熱合江•再努拉(哈薩克)、根托(藏)、鞠殿紅、普化(藏);

9、判刑12年,14人:李必豐、張少傑、卞麗潮、倉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姜偉、洛桑格培(藏)、肖傳雄、達吾提汗•達爾古色孜(哈薩克)、吉白(藏)、革振華;

10、判刑11年,8人: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呂耿松、多傑扎才(藏)、根珠(藏)、李建新、洛桑慈誠(藏);

11、判刑10年6個月,3人:景春、陳樹慶、魏永漢;

12、判刑10年 ,26人:劉賢斌、陳西、李鐵、郭泉、尼加提•阿扎提(維吾爾)、姚文田、昂扎(藏)、日賽(藏)、玉傑(藏)、索南達夫(藏)、赤列(藏)、羅讓才讓(藏)、旦純(藏)、李雪、洛桑丹增(藏/左貢寺高僧)、夏霖、楊雄、庄友布、奧坎(哈薩克)、格桑秀郎(藏)、薩爾克提江(哈薩克)、肯傑別克﹒阿納爾別克(哈薩克)、別熱克汗.朵蘭汗(哈薩克)、次旺(藏)、梁琴、周育琴;

13、判刑9年,12人:陳衛、胡功、艾則孜•艾買提(維)、梁少琳、洛珠(藏)、餘光河、邵承洛、卡姆巴爾•阿穆巴爾大毛拉(維吾爾族)、旺青次讓(藏)、高俊、石雪梅、彭石清;

14、判刑8年6個月,1人:程進峰;

15、判刑8年,17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曉波、溫衛紅、劉愛英、王國雲、宋桂香、解正義、達日(藏)、贊查(藏)、鍾興秀、趙海軍、金麗燕、哈布力(哈薩克)、吳淦(屠夫)、洛桑祥曲(藏);

16、判刑7年6 個月,7人:韓海、洛桑嘉楊(藏)、胡石根、周啟良、王傳煌、汪黎明、王淑芳;

17、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5個月,1人:張霞;

18、判刑7年2個月,1人:孫俊;

19、判刑7年,32人:范舜輝、胡林坡、熊紅偉、宮寶美、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劉湘菊、張素華、周世峰、付文花、張茂元、封金華、班闊吉(藏)、李東哲(朝鮮族)、朴順南(朝鮮族)、田先桂、湯道芳、譚鳳江、陳開奇、熱雜提•熱斯汗(哈薩克)、任勝林、孟慶素、翟永池、馬納普汗(哈薩克)、文英、李文德、胡占亭、彭宇華、洛桑扎西(藏)、賈鄉圖多(藏)、曹三強、張樹德、謝熱扎提.阿海(哈薩克)

20、判刑6年6個月,4人:劉萍、魏忠平、董如彬、洪永忠。

21、判刑6年,18人:貢覺群培(藏)、蒲裕棟、洛洛(藏)、楊茂東(郭飛雄)、肖蘊玲、高榮東、王靜哲、高一川、關振林、楊錦貞、崔德(藏)、王淑蓉、楊宏、蔣雅暉、努爾哈因﹒木哈麥提沙爾(哈薩克)、蘇坤、張永寶、扎西曲英(藏)

22、判刑5年8 個月,1人:田長青;

23、判刑5年6個月,6人:魏安平、黃成、孫忠明、李紀鳳、吳向洋、黃連;

24、判刑5年3個月,1人:王健民;

25、判刑5年,37人:劉家財、多丹(藏)、丹增讓卓(藏)、唐荊陵、馬德、朱亞先、吳海波、趙鳳然、高永偉、葉明、徐世平、許繼文、詹世昌、劉國霞、孫峰、吳芳、阿賈賈(藏)、戴學林、趙春俠、李媛、黃潛、楊兆存、王路路、更敦扎巴(藏)、李薇、顏韶燕、革命(哈薩克)、葉爾波里(哈薩克)、張君、李明哲、郭秀雲、佟躍亮、劉玉霞、洛桑桑傑(藏)、王岳來、吳鐵蛋(蒙古)、扎西文色(藏)

26、判刑4年10個月,1人:王晶;

27、判刑4年6個月,20人:王默、謝文飛、紀斯尊、徐懷東、裴國動、羅志淑、李海勤、紀思亮、劉永成、麻國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陳啟棠、王田、林麗芳、劉少明、劉敏傑、蔣亞絨、張菊紅;

28、判刑4年2個月,1人:汪山明;

29、判刑4年,60人:趙偉良、張傳付、張榮平(網名張聖雨)、趙麗榮、韓瑩、徐紅、徐學玲、陳純潔、林美芳、王小群、史玉華、尹紅、張世鳳、萬大久、周法、朱蓮英、趙海、肖玉芝、鍾仁權、康治強、郭玉番、賀鳳、李洪文、劉國海、高漢成、唐國良、胡傳菊、李玉鳳、陳雲飛、程亞傑、朱崇華、陳明燕、洛桑西熱(藏)、沈濱、廖挺、周亞平、盧昱宇、陶席珍、方世鳳、胡關霞、胡寶日、李艷和、周虹、買麥提明•買吐松(哈薩克)、李淑東、李梅花、彭正花、哈依爾別克•色拉巴依(哈薩克)、王玉楊、高文淑、鄭喜林、黃光玉、宋興偉、薄長城、楊順祥、金海霞(蒙古)、陳全秀
、劉慶強、賽坎•汗巴爾(哈薩克)、鄭旭飛;

30、判刑3年10個月,1人:沈治和;

31、判刑3年9個月,3人:李洪升、余建鳳;

32、判刑3年6個月,28人:賈太青、黨存平、白鶴、文玲、楊福靜、王曉鶯、潘慧芬、張巧蘭、蒲現芳、孫永芝、文戍林、宋桂香(丹東市)、張小玉、吳剛、鄭景賢、林秀麗、時育紅、尹旭安、王松艷、陳素俠、陳星光、王靜、鍾怡君、項麗傑、閆新亮、郝傑、王銀環、胡光珍;

33、判刑3年3個月,2人:吳志岐、司德利;

34、判刑3年2個月,2人:孫舒佳、湯道玲;

35、判刑3年1個月,2人:趙劉枝、林祖戀;

36、判刑3年,63人:張選華、程建國、徐鳳娥、任琳、羅國龍、梁志群、魏振群、李彥才、石麗華、李九江、王美娟、洛桑(藏)、江白嘉措(藏)、阿扎(藏)、郭碧珍、王秀珍、何愛雲、陳鳳、蔣欣波、鄒穩玉、胡衛榮、白塔布那(蒙)、佟連柱(蒙)、徐廣東、劉金果、蔡加粦、庄松坤、李楚盧、陳素轉、馬慧超、時錦燕、劉林、王恩平、鄭蘭、劉燕、王淑英、楊貴媚、周建華、姜彥、、姜濤、丁旭芳、徐長虹、鄭自祥、陳金秀、王邦基、齊玉甫、劉希永、孫艷環、李蘭強、張蘭英、劉明英、蔡貢加(藏)、王鳳英、朱玉芳、張愛文、田德玉、呂三秀、李彩芝、劉靜民、蔡如芬、耿引鳳、陳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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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判刑2年8個月,1人:劉清陽;

38、判刑2年7個月,2人:玉蘇普•烏散(哈薩克)、葉力江•卧熱阿澤拜(哈薩克);

39、判刑2年6個月,7人:韋朝芝、沈愛斌、秦尉、孫德坤、羅建華、姜成芬;

40、判刑2年3個月,1人:林炳興;

41、判刑2年,12人:張炳釵、王江峰、詹麗華、王志輝、海文明(蒙古)、黃世科(回)、孫曉龍、江天勇、齊曉友、王翠娥、嚴興聲、陳鳳玉;

42、判刑2年以下,20人:胡金彥、趙振甲、付勝強、葉衛東、林生亮、沈國明、何遠坤、江智安、賀清敏、熊鳳蓮、吳宏福、張秀屏、林善忠、卓道明、彭妙林、羅紅梅、胡必佑、劉迎春、何根良、朱石雄;

(四)刑期不明:共計19人。他們是:阿可拜爾•伊明(維吾爾)、穆塔力浦•伊明(維吾爾)、阿提開姆•茹孜(維吾爾)、扎西頓珠(藏)、扎西傑(藏)、項逢選、蘇東亮、納雜爾•葉爾江(哈薩克)、哈納提別克•薩布爾別克(哈薩克)、阿爾恆•巴雜爾別克(哈薩克)、烏木別提•卡斯木(哈薩克)、哈伊拉提別克•木合塔爾汗(哈薩克)、沙部旦•沙伊合(哈薩克)、耶爾肯別克•達列力(哈薩克)、肯傑別克•達列力(哈薩克)、瑪烏提•么斯爾汗(哈薩克)、張紅艷、字會梅、張紹彩。

(五)遭逮捕未判、刑事拘留、強迫失蹤人員:共計280人。他們是:

(1)北京(天津)13人:王全璋、常洪艷、賈瑞平、劉金英、馬秀英、劉鵬飛、李學惠、高維平、姚麗娟、丁靈傑、刁繼軍、余文生、部金香。

(2)廣東 23人:盧麗貞、盧思靈、盧麗斯、鄧洪成、肖兵、王軍、沈力、李南海(火焱)、丁岩、王威、王建華、黃安陽、李江鵬、董奇、黎容好、李小玲、甄江華、劉輝、黃振超、徐琳、王守國、張

廣紅(網名“拈花時評”)、余其元。

(3)浙江3人:丁銀娟、陳金寶、陳法慶。

(4)湖北21人:

秦永敏、帥仁兵、陳光秀、周新寶、劉飛躍、彭峰、王瓊、馬世君、吳志敏、向德斌、張為卿、陳爽、夏紫雲、陳海、汪信全、袁兵、陳劍雄(陳進新)、周遠志、羅蘭青、許光利、梁志英。

(5)四川 33人:

姜野飛、鄒昌英、宋開友、唐祖瓊、王應龍、袁強、符海陸、張雋勇、羅富譽、陳兵、王玲、辛國惠、賴平、曾兵、黃琦、胡金瓊、陳天茂、姜成芬、曼嘎(藏)、嘉揚多吉(藏)、強巴格勒(藏)、洛桑次仁(藏)、嘉央洛追(藏)、貢卻卓瑪(藏)、圖丹(藏)、子肅、黃曉敏、廉煥力、楊秀瓊、何正瓊、陳鶴瓊、王蓉文、李昭秀。

(6)上海6:丁德元、沈順榮、席媯華、吳玉芬、鄭建明、張瑜。

(7)吉林5人:張繼新、田利、權平、張銘刻、郭宏英。

(8)河南 17人:董廣平、李志洲、呂淑玲、陳金榮、李三虎、趙文靜、黃金桔、呂月霞、郭春該、張迪、張大娥、王龍飛,張葡萄、邢望力、聶麗娜、張小平、張紅。

(9)山東14人:崔蘭香、李春華、周迪先、李瑞珍、姜念芳、王新忠、劉中花、李玉君、張郁、李延香、張建蘭、李希軍、于新永、李玉明。

(10)重慶12人:危文元、鄧光英、冉崇碧、劉玉良、陳冬生、秦五、潘斌、石玲、段在英、韓良、薛仁義、何兵。

(11)福建7人:雷宗林、林後勤、陳天茂、劉建新、陸惠平、黃志球、陸宗並。

(12)江蘇24人:張小梅、李本勇、汪國寶、吳其和、吳娟、陳才香、伊俊秀、戈覺平(網名:奔博)、孫林(孑木)、徐文石、吳繼新、張昆、周金丹、嵇書龍
、劉德明、徐秦、李奕哲、任美嬌、錢采芹、夏建妹、周友良、湯永斌、王培成、王健。

(13)江西14人:張林德、明經國、蘇恆、胡湘銀、葉啟明、楊霆劍、“全國旅遊群案”(因已知多人均被關江西省贛州市看守所,所以暫列江西):戴湘南、劉春林、賀梅靜(網名梅子輕旋)、郭慶軍、李曉虹(網名虹之約),廖永忠(網名保羅粉絲)、孫文科、盧比。

(14)湖南9人:何菊英、肖清花、歐泉江、張海龍、蘭桂媛、占友超(又名王戰武)、段守珍、釋大成、朱承志。

(15)安徽7人:楊敬華、彭效艷、張翠琴、劉寧、陳三靈、吳克木、王鳳雲。

(16)黑龍江7人:趙桂榮、陳曉梅、王宇東、楊立紅、丁亞軍、張立君、孫艷環。

(17)河北12人:柴英芝、趙麗榮、王軍平、王洪立、蘇士傑、曹瑞平、王順達、葉孝敏、張建霞、趙天慧、王寶山、武全。

(18)貴州8人:糜崇標、李克珍、戴小強、徐國清、康成舉、王紅、朱雪梅、李明書。

(19)雲南3人:方瓊官、塗焱、張磷。

(20)西藏1人:索南次帕。

(21)青海5人:魯•貢確嘉措(藏)、桑珠(圖)、榮西(圖)、拉珍(圖)、曲桑嘉措(圖)。

(22)廣西1人:何林夏

(23)陝西3人:委改琴、徐塞塞、高智晟

(24)甘肅4人:常軍、候敏玲、袁秀英、王雄珍。

(25)新疆10人:寧惠榮、姜志林、賽爾克•葉熱西克、葉爾滅克•木思林、努爾蘭、別依力汗•薩合達提及其兒子、拖合塔爾汗•拖列吾汗、新傑恩斯汗•巴格達,哈木拉提•吾甫爾。

(26)遼寧9人:林明潔、李春華、徐新正、牟敦惠、宋霞、張乃軍、林明華、李昱函、張雪春、周金霞。

(27)山西:6人:成浩、成衛平、樊梅相、賈靈娟、賀英、張春蕾。

(28)內蒙古:3人

王丫頭、圖雅、劉成昆。

中國曹順利人權團隊敦促中共當局切實兌現已簽署的《聯合國國際反酷刑公約》,立即釋放全國765名政治犯、良心犯。這些政治犯、良心犯目前正在為所有中國人受難、他們的名字是一座座豐碑、他們的抗爭展現出不屈的靈魂、他們的勇氣是這個國家的驕傲、他們的付出激勵著更多的人覺醒。

中國曹順利人權團隊部分人權捍衛者第11次冒著坐牢的風險,勇敢地走上街頭為這765名政治犯、良心犯呼籲:“讓我們一起為正在坐牢的政治犯、良心犯呼籲、天天為他們呼籲、在所有的地方為他們呼籲、讓中國大地上沒有政治犯、良心犯的那一天早日來到!”

附:70年前,中國向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呼籲:“立即釋放全國政治犯!嚴懲虐待犯人、毒殺犯人的兇手!未獲釋放的政治犯應切實保證他們的生命安全,不準再有虐待和私刑拷打犯人的非法行為。——《新華日報》1946年2月18日”

來源:維權網, 文章取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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