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停止對外國留學生“普惠式”的財政補貼政策的公民意見書(徵求意見稿)----未經納稅人同意對外籍學生巨額補貼是違法和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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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聲明:
我們不是一群排外者。
我們不是一群種族歧視者。
我們樂見不同民族和種族有更多聯繫和交往,增進理解消除隔閡。
我們理解政府對更貧窮國家的適度援助。
我們理解意圖吸引更多留學生並給予真正優秀的留學生適當獎學金甚至給予其綠卡的想法。
我們反對的是給予外國留學生普惠式的財政補貼。
我們反對的是政策制定者的某種癲狂。
我們看重的是作為國民,作為納稅人的權利。
要求停止對外國留學生“普惠式”的財政補貼政策的公民意見書(徵求意見稿)
—–未經納稅人同意對外籍學生巨額補貼是違法和不道德的
無論一個人持有什麼樣的觀點,有個現實必須承認:國家在可預見的將來不會消亡。這就決定應當內外有別,一個政府首要的職責在於讓自己的國民先過上有尊嚴的生活,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如果一個國家的國民尚且有4000萬人處於赤貧狀態,人均年收入不過區區2300元的時候,它卻幾乎普惠式的給予外國留學生6-10萬不止的獎學金,而且留學生的數量龐大,我們認為這種政策體現了某種非理性,從契約意義上,也構成對自己國民應承擔義務的違反。眾所周知,政府自己不生產財富,其支配的財富或者作為財富一般等價物的金錢都來自於納稅人,應當主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政府的財政預算應當徵得納稅人的同意,向本國國民以外的人捐助,自然更應當取得同意,當然這種同意一般是代議制下的同意,其同意也可能是對政府各項預算的概括同意,而並不一定需要逐一對政府在分項預算總額之下每次捐助支出進行審議。
但無論如何對外援助需經納稅人同意,這是一個政府起碼的德行,也是其對國民履行契約義務的正常狀態。
在發達國家,針對自己的國民,教育從來不會成為一項產業,因為這是強國之本,因為這是聯合國經社權利所賦予政府的義務,但吸引留學生卻在顯著產業化,發達國家每年通過吸引留學生賺取的是巨額的真金白銀。
以美國為例,本科留學美國四年學費、食宿費等加起來大約需要30萬美金,而且現在仍然一直還在上漲。美國高校分私立和公立學校,公立學校本州學生的學費明顯低於留學生,如UCB本州學生的學費一般為留學生學費的38%左右。這是因為公立學校部分經費來自於本州的稅收,私立學校學費一視同仁但價格顯著高於公立學校。
美國大學對學生的補貼方式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和貸款、勤工儉學。其中獎學金全稱為“基於成就的獎學金”(merit Basede Scholarship),只有部分大學提供此類獎學金,學生需要額外單獨申請(寫申請書、提供推薦信等),審核嚴格,留學生可以申請,但經濟形勢不好時此類獎學金會嚴重縮水而且競爭慘烈,入校四年要想保住這一類獎學金的話,必須保持一定的成績(GPA)和其他的附帶條件。助學金全稱為“基於需求的獎學金”(Need Based
Scholarship),美國大多數的高校都提供這類獎學金,獲得該獎學金只取決於學生的家庭條件,美國的常春藤盟校斯坦福、MIT、加州理工等只設立這種基於需求的獎學金而不設基於成就的獎學金,而且這類獎學金也在縮水,美國本國學生拿到的機會都越來越少,而給留學生的比例更低,且已經遭到美國學生的抗議,因為納稅人的權利不容侵犯。貸款因為是需要償還的資助,對留學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至於勤工儉學,學生簽證是不準校園外打工的,一旦違反被發現會直會被吊銷學生簽證,因為這觸犯了移民法,學生只可以在校園裡打工,勤工儉學倒是不分內外一體平等,考慮到留學生的語言劣勢,和本土學生競爭一般也處於劣勢,而且全時學生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0小時,此類工作一般只支付聯邦最低工資。全年算下來,相對於每年留學費用不過是杯水車薪。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大學實行“寬進嚴出”的政策,幾乎每所大學都有一定淘汰率,有些著名高校淘汰率甚至超過50%。
美國高校的留學生比例普遍比較高,但這種高比例很大程度是基於產業化考量,以致有留學生是學校的“搖錢樹”之說。其比較高的留學生比例不是其高等教育水平高的原因而是其結果,正是因為美國的高校教育水平高,才吸引全世界各地的優秀學子,當然匯天下之英才而教育之,反過來也會提高美國高校的活力和水平,但這不是行政命令的結果。更不是靠犧牲本國學生的利益,靠侵犯納稅人的權利,靠向外國留學生利益輸送換來。
所以我們認為這種“大躍進式”的、依靠巨額財政補貼方式吸引留學生的政策是錯誤的,是畸形的。它更多是一項面子工程,是好大喜功驅使下的非理性行為,高昂代價換來的不過是剎那繁華。當然我們理解這背後或許有“一帶一路”戰略考量,通過提高所在國的留學生比例,希望他們學成歸國成為各行各業中間,進而有助於推進戰略施行。
但鑒往知今,這種只算“政治賬”、侵害納稅人權利、無關程序正義的行為效果存疑,而且註定難以為繼且尾大不掉。
中國的留學生政策,不僅體現在這種數量上的大躍進,導致巨額財政負擔,侵害納稅人的權利,而且其准入門檻之低非常罕見,甚至包括北大清華人大這類985名校。其生源質量堪憂,僅僅因為有一個外籍的身份,低質量的生源就能佔據著國家優質的教育資源,同樣是非理性的。這種做法既會挫傷國民的感情,也是對其平等受教育權的侵害。本來教育行業並不適用國民待遇原則,教育是政府對自己的國民承擔的義務,而我們當下這種做法甚至讓這些留學生享受了超國民待遇。如果再考慮到政府鼓勵留學生留在中國甚至獲得永久居留權,那麼這對國民將更加不公平,他們以很低的水準佔據了優質的教育資源,又從而以名校畢業生的身份留在中國與國人競爭工作崗位,所以導致雙重的不公。
我們理解中國高校的成長焦慮,每個“985”都雄心勃勃要做世界名校,每個“211”也都豪言要做建世界一流學科。雄心壯志固然好,但應該把精力放在提高教學水平和科研水平上來,而不是通過拔苗助長的提高留學生比例來做表面功夫,何況你們是以向留學生利益輸送的方式來達成,而輸送的利益來自於納稅人的血汗。
然而令人感到詫異的是,這種“颳風式”的“留學生迷戀症”已經蔓延到一般高校,甚至出現了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癲狂舉動。比如濟南某大學的輔導員強令女生和非洲留學生結對子,至於為留學生騰宿舍的更是比比皆是,條件好的宿舍給留學生且一般2人一間,國內學生住老舊宿舍且6人一間,還有高校特地為外國留學生設置閱覽室、充電樁,大陸學生不得入內。總之出現了諸多荒誕的劇目。
像這類一般高校以高額補貼方式吸引水平很差的留學生到底圖的什麼?實在讓人費解,它們難道也有建成世界一流的衝動?對比下美國的一般高校,它們儘管也招收了不少留學生尤其來自中國的,但相比那些著名高校,它們更是當做一項產業來運營。可以肯定的是這背後必然是利益驅動,每引入一個留學生估計會獲得不菲的補償。後續我們會申請信息公開。
綜上,我們認為中國教育部制定的留學生補貼政策沒有經過國民充分討論,沒有經過納稅人同意,是對納稅人權利的侵犯,是對基於憲法的平等受教育權的違反,是拍腦袋決策的結果,是非理性的,也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應當立即廢止。
此致
教育部部長
聯署人:
劉書慶 山東律師 1335541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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