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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廷閣律師:在會理法院被打事件“重大”進展(2018年8月16日)

2018年08月16日 23:42 PDF版 分享轉發

今天上午9:20左右,我與黎雄兵律師來到會理縣法院,參加涉事案件的重審,現場早有十幾個,警察嚴陣以待,看到我們過來就一起圍過來,平時連三分之一都不到。之前二審法院以“原判剝奪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可能影響公正判決”為由發回重審。來到法院后,法警要求我們安檢,我們提出如果有必要,應當與公訴人同等對待。之後二位公訴人來到,法警向他們說明情況後接受了安檢,我們也接受並通過了安檢。但法警仍不善罷甘休,又提出要留下我們的電腦,包及手機等物,這是與去年事發前一樣的無理非法要求,不同的是這次是在大廳。去年11月17日,就是因為禁止我們帶電腦進入法庭,被我們拒絕,法官邱雲直接取消了開庭,導致本案在沒有辯護律師的情況下審理判決,才被二審法院發回。今天再次重複之前的違法,嚴重侵犯了我們的辯護權。我們與法官高洪忠及法警多次交涉無果,我們要求帶電腦去法庭,又被法警截住,無奈之下,我們在大廳等待約一小時后離開。本來,我們已經做好了充分準備,希望在法庭上能有精彩,有效的辯護的。

會理縣法院禁止我們帶電腦出庭的行為,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相反,卻嚴重侵犯了我們的律師辯護權。據我們了解,會理法院對其他案件也很少有這樣的要求。全國各地,我們也沒有聽說或遇到過如此違法無理的限制。他們這樣做,也是對我們公然的歧視和侮辱。為此,我們準備向二審法院提出建議,對此案指定管轄,因為會理法院已經不能提供公平,公正的審判環境,並且在知法犯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同時,我們也要向會理縣監察委再次控告他們的重複違法行為,直到徹底查處糾正為止。

之前,本案另一位辯護律師到法院閱卷,法官不讓複製,只讓閱看。之後法院又向律師當地司法局施壓,該律師因司法局約談,而無法按時出庭。

另外,為繼續以前的維權,我與黎律師先後去涼山中院催辦國家賠償案件。去會理縣人大常委會向孫正東主任催辦對邱雲和楊繼蘭的罷免。向會理縣果園派出所胡啟平所長催辦對法警故意殺人案件的立案偵查。

期間,在我通過安檢通道后,親眼看見:一個年輕法警突然從身後將一位正在大廳拍照的中年男子用右胳膊鎖住脖子,意欲將其扭翻並施加暴力,在扭打過程中,被一個高個法警帶一群其他法警及時制止,那個年輕法警仍然表現出極不甘心的樣子。因為在當時,大廳有眾多人在場,且四處都有監控攝像頭,不然,後果也會很嚴重。之後,我在去派出所找胡啟平所長時,向他提供了這個案件線索,希望他們去法院調取監控,並主動調查處理。

抵製法院的歧視,侮辱,侵權,違法,犯罪,我們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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