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方美--3.12植樹節播種系獄經歷,收穫免於恐懼的自由
2018年3月4日,我帶著孩子在北京王府井募捐,偶遇到了其他不認識的疫苗【小編推薦:顯微鏡學家發表對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家長也在募捐。於3月5號中午,被老家10名左右地方人員從北京馬家樓強行帶上特警車,當時把我孩子嚇哭了,我要求自己抱孩子,誰也不能碰。說是帶孩子去看病,其實哪次不是忽悠回河南新鄉輝縣。並把手機搶走了。途中有名女子對我孩子不尊重,大眼瞪小眼跟有仇一樣,把我孩子嚇的弱弱的。見狀我也不客氣,藉機拿出本色跟人普法,他們也好不自然的聽著不作聲。途中吃了一碗他們自帶的泡麵。
大概下午5點,到了市公安局門口,正是我所預感的那樣,果然碰到了李新,知道大事不妙,肯定把我往死了整。所以當他們要李新把孩子帶回家時,我反對,說憑什麼我不能回家。他們說就做個筆錄走個程序,很快就可以回家。我知道是個套路,也知道對抗不過,但也硬氣要求自己帶著孩子做筆錄。結果半年沒見的派出所所長,1米8高個的李明利,強行架著低個的我,帶到了市公安局地下室,牆上全用防撞牆包裹著。
這一過程從來沒有人主動出示任何證件,我要求亮警察證,沒亮。我要求要傳喚證,以晚點會給我來搪塞我。
同樣是裸體檢查,還拍了電視里才有的嫌疑人照片,抽血,量鞋模。
我知道是啥意思,就故意說:憑什麼給我一個無罪的人做這些不人道的事!這是侵犯我的尊嚴!
他們說只是走個程序,很快就有結果。
我問很快有結果是什麼結果,那麼大的北京都沒有給我做這些,你們憑什麼給我做,你們這是知法犯法!
他們說北京是北京,輝縣是輝縣,不一樣。
並要我在尿檢上簽字,我說沒給我做過尿檢,憑什麼讓我簽字。他們說你只要不吸毒,簽了代表沒吸毒。我說簽了不怕我懷孕嗎?我可是超期沒來例假了!這個你們要擔責的!
提審內容無非也是問誰組織的,我保持北京一樣的回答:偶遇的!
這過程一直溝通順暢,雙方也沒有什麼火。
只是在下達命令的時候,比北京多了一句:
何方美以李新在和政府談判女兒救助的時機,在北京王府井募捐相威脅。
涉嫌尋釁滋事,行政拘留15天!
我不認同,問憑什麼說我募捐是威脅?依據是什麼?難道眼睜睜看著孩子不救嗎?
尋釁滋事的要件是什麼?我沒有打架鬥毆,沒有損壞公物,沒有阻礙交通。我事發地在北京,北京都沒有處罰我,你們無權處罰我,要罰也是北京處罰,請把我送回北京。
他們一個勁說這是領導的意思,我說我也不為難你,你告訴我你領導是誰,讓他過來見我。對方就說出去問問領導。
出去了一圈回來,沒正面回答我問題,仍然說這是領導的意思。
我說,筆錄上寫的是派出所李明利,那就把李明利叫來,他剛才押我的時候挺威風八面的。我想問一下,按照法律,他一個派出所所長真的有資格介入到市公安局嗎?顯然這不符合法律規定!而且筆錄上有他名字,但他沒有親自提審我,這是為什麼?你們造假造成這樣,合適么?請把李明利叫過來,不說別的,既然他介入了,讓他把程序走完,否則筆錄我不認可,行政處罰更不認可!
他們又出去一圈,說是再問問領導。回來時,還是那句領導的意思。我說你也別打馬虎眼了,國保候某在不在,麻煩請把他叫來,我要見他!謝謝!
對方說好像下班了,就說出去幫我問問。回來后,說沒有這個人。哈哈哈哈,好好的一個國保,憑空沒有了?他是孫悟空啵?
這些人聽得一愣一愣的,招架不住,換了一撥又一撥。一看就是不專業,沒遇到過我這麼拿法律較真的主!
尤其讓我在行政處罰書上簽字,我表示不認可,拒絕簽字!
對方央求我,讓我不要為難他。我說不簽字你們不也要送拘留所的么?簽不簽字啥的不重要!
他們說,你先看看,再說。
我看了看,提出異議:陳述與申辯那裡,只有一行怎麼夠寫!
對方見我有簽字的意思,大喜過望,說給我去拿A4紙單獨寫。
先在原件上寫上:陳述與申辯附下頁
然後在A4紙上寫上:
1.、北京已作出過警告處理,讓保證不再犯。並且北京方面說過,只要北京沒處罰的,帶回原籍不能一事二罰,而是解決問題,否則就是知法犯法,激化矛盾
2、募捐是為了疫苗致殘的孩子治病不得已而為之,沒有哪條法律規定不允許募捐。若不讓募捐,可借鑒北京警告處理,我也保證下不為例
3、孩子疫苗致殘需要母親,我本人也是殘疾人,拘留15日實屬不人道,應特殊處理,符合免拘條件
4、候國保說過讓我守住底線,我做到了,他也應該做到我有被免拘的條件
5、請轉告有關部門兌現承諾解決我孩子救助一事
寫完后,他們說要拿去領導看看
回來后,告訴我:不免拘,不少拘
1、北京方面不處罰,回到原籍處罰不衝突
2、孩子的事,有關部門在和李新協商的情況下,不能作為募捐的借口
3、孩子有李新帶,不是你考慮的範圍
4、候國保我們不認識,你有事找他本人
5、關於救助一事,這不是我們的事,你找管你這事的領導
這結果我不意外,故意說,那你還要我寫什麼申辯,不如不寫。孩子有李新帶,不能作為拘留我的理由,難道你家孩子都是男人帶的嗎?你為什麼會在這裏而不是在家帶孩子呢!
對方說,寫是你的權利,你有這個權利。
我說權利只是僅僅局限在寫的權利,而沒有選擇不被拘留的權利,倒是你們有濫用職權的權利!
這不是我們的意思,請你理解。
我理解你,誰理解我?你們真要搞我15天,我坐牢也是在為你們的孩子坐牢知不知道,你們孩子也要打疫苗對不對!
對方說,誒呀,何方美,你不能這麼說,這真的不是我們的意思。
我說,讓你把你管事的領導叫出來你又不叫。行了行了,走吧,去拘留所。
對方全部看著我,頓了下說:何方美,你心態真好,跟沒事一樣。
我說我能怎麼樣,你們想弄我也沒辦法,甚至殺了我也是如殺螞蟻,只是想告訴你們的是:不是所有人都不懂法,不是所有人都不敢提出異議!我行使法律允許我監督你們的權利,雖然聲音很渺小,但我也要表達出我的聲音。15天出來又是一條好漢,大不了行政複議唄,再不濟讓你們紅遍中國唄!
他們哈哈笑,我也笑……
一幫人在那扎堆,交頭接耳哈哈議論我這個“奇怪”的人……
從市公安局地下室步行出來已是半夜,沒有人防備我,大致知道我有種“赴死”的決心!在開車去醫院體檢的路上,就拉家常,問孩子疫苗致殘的事,我藉機普及了一下疫苗常識。
我很感嘆,也很替他們悲哀:雖然身居要警,感覺也好小白,啥啥都不懂。
當然最核心問題是:很同情我,但,也很無能為力。
到了醫院,拍胸片,做心電圖,我要求做孕檢,因為例假超期了。
當然沒人當回事,說孕檢不在他們體檢範圍,我也就無所謂,要真懷孕了,直接拘留我,看他們以後怎麼收場。
到了拘留所,李新和村委會早早等在那裡,我談笑風生的問李新怎麼來了,李新說他們打電話讓送被子。說完李新眼睛濕潤了,拿著手機大吼一聲,說你們知法犯法,我要讓你們紅遍全球。
我上去抱住他,安慰他,沒事沒事,就15天而已,好好照顧孩子!
李新止不住怒火,比手划腳大聲的說,我要給你請最好的律師,我要讓他們付出代價。
我說不用不用,15天而已,不用請律師,自己行政複議就行,有你這個政法大學的高材生,再加我一個,怕什麼。並說我可能懷孕了,他們沒給我做孕檢排除。
聽到這個,他們這才注意到事態嚴重性,再又把我叫上車又去醫院查孕檢。到了醫院,要求我自費:4塊錢!!!也就是那種普通的測孕紙檢測。我說你們好小氣,4塊錢都不肯出,失職!但我告訴你們,4塊錢的測試不一定準確。
心裏暗暗發誓:呆會死死守住窗口拿結果,千萬別讓他們搶了去。結果出來的時候,我搶了先,看了看結果,看完把單子合攏了。他們靠過來看結果,不讓!要我給,不給!讓你們出錢的時候,你們跟我算的那麼清楚,現在卻跟我要,就是不給!哼!
我趾高氣昂的快速步行下樓梯,他們說,何方美,你等等我們,何方美,你結果就給我們看一眼,何方美,我們不要你單子,就看一眼,何方美……誒……何方美……
有人說,別喊了,看她樣子肯定沒懷孕,要懷孕早跳起來了。
我說我就不告訴你,就不告訴你,想知道?自己檢查去!不過我這會沒尿意了就檢查不了!
其實吧,我也看不懂結果,你們千萬不要以為我知道結果了故意不告訴你們的喔……
對了,懷孕拘留不適用法律的喔,嘿嘿……
心裏暗暗發笑,你們想看結果,不知道問窗口值班醫生嗎!哎,真替智商捉急……
就這樣,送回了拘留所,要求自費30元,買牙膏牙刷,碗勺,舊盆,小毛巾,硫磺皂。
我把多餘的零錢和手鐲交給了李新。隨行的人員說就放門衛那保管沒人會要的。
哼,看我像是為了這點錢至於這麼防備的嗎?自然不會為這點錢放心不放心的,就算丟了也不可惜,至少有人撿到會用的是吧!
實質我是要身無分文的讓抓我的人,在我刑滿那天接我出來安排約見管事的領導,給我解決孩子疫苗致殘救助一事。
如果沒人來接我,我拒絕出來!領導都那麼忙,每次叫我回來簽字拿救助,結果個個部門的領導不是下鄉就是開會,每次忽悠我回來,你想見一面都難!
肚子餓得呱呱叫,也就白天在車上吃過一碗泡麵。熬到了第二天3月6號,正是我孩子疫苗致殘周年的日子,6點天不亮警報拉響起床聲。每天早餐小米粥,饅頭配齁鹹的鹹菜,中午大多數是麵條,晚上又是粥饅頭鹹菜。
熬到了3.8婦女節那天,我問節日有什麼福利,回復說你要啥福利嘞,也就中午多給你添點餐昂。
唉,說了等於沒說!
我的3.8節,就這樣在拘留所度過。
到了行政拘留滿15天的3月20日,又被轉移到了新鄉看守所。
嗯,對,你沒看錯,去了新鄉看守所……
安安安,你們怎麼不按套路出牌的呢?
還講不講法治,講不講點民主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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