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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永、丁家喜名字竟然在看守所系統里查不到

2020年07月08日 17:39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0年7月8日,本網獲悉:因廈門公民聚會案遭逮捕的的名字竟然在系統里查不到。

許志永的二姐昨天從開封到臨沂市,然後打車去看守所,計程車足足跑了2小時,才在下班之前趕到了青雲鎮看守所。

沒想到看守所規定只能周三、五存錢,且不能存衣物。二姐只好在鎮上的小旅館住了一夜。今天一早又趕到看守所存錢,系統里卻查不到許志永和丁家喜二人。

許志永簡介:1973年3月2日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民權縣人,前郵電學院專業講師,前海淀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公盟”重要創始人,青年法學家、憲政學者和公民維權代理人,就全國人大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進行違憲審查提議者,新公民運動倡導者,中國在押政治犯。

2003年12月12日,曾被當選為北京市海淀區第13屆人大代表,同年10月,曾於與滕彪、俞江和張星水共創民間公益組織“陽光憲道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簡稱“陽光憲政”);2004年,曾與范亞峰、滕彪、秋風、王怡等法律學者共同起草《完善我國憲法人權保護條款的建議》;

2005年,曾因“陽光憲政”無法繼續在北京民政局註冊而更名為“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公盟”);

2008年6月,曾積极參与推動北京律協的民主選舉,同年8月,又與他人共同草擬、發布《順應歷史潮流,實現律協直選——致全體北京律師、市司法局、市律協的呼籲》和《北京律師協會選舉程序(草案)》,引發各界廣泛關注,同時也引起中共當局強烈不滿和恐慌;

2009年7月,“公盟”被當局取締,同年8月13日,其亦被北京警方以“偷稅罪”逮捕,后又被取保候審;

2010年3月, “公盟”再次更名為“公民”,繼續從事公益維權活動,開始以推動“自由•公義•愛”為主旨的新公民運動。

2012年11月24日,其被北京警方再次傳喚;2012年12月25日,其海淀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職務被北京市海淀區第15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除;

2013年7月16日,其被北京市警方以涉嫌“聚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關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同年8月22日,被正式逮捕;2014年1月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後送北京柳林監獄(又稱天津市漢沽區柳林監獄)服刑;

2017年7月15日,刑滿獲釋;

2020年2月15日,被廣州市警方從番禺海鷗島楊斌律師處莫名帶走、刑拘;據悉,其此次被抓,疑與2019年12月曾因參加“廈門聚會案”遭通緝、在逃有關,其親友均遭多次騷擾跟蹤,其女友李翹楚亦被強迫失蹤,后獲釋。

丁家喜簡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獲得工學學士和工學碩士(飛機製造專業)。1990至1996年在瀋陽航空工業總公司、北京航空工業總公司任工程師。1996年起轉為專職律師,任職于北京市多家。2003年參与設立北京市德鴻律師事務所任高級合伙人。自2010年起積极參与推動“隨遷子女就地高考”教育平權活動。2012年12月9日與許志永等人發表致等中共高層領導人公開信,要求包括習近平在內的205名中國部級以上官員率先財產公示。

2013年4月17日丁家喜被當局以“非法集會”罪名刑事拘留,關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同年5月21日,公安機關將丁家喜罪名更換為“尋釁滋事”提交檢察院。同年11月4日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將案件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控罪更換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2014年4月18日,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判處丁家喜有期徒刑3年6個月。2016年10月16日丁家喜刑滿出獄。

對許志永、丁家喜的境況,本網將持續關注。



來源:, 文章轉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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