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中國大陸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報告(2020年11月30日)第62期(共 960人)(四)
續上,第四部分:(L)
L.
拉珍(藏)、
蘭桂媛、蘭立華、蘭太蓮、
來桂芳、賴見君、
雷宗林、
冷鳳翎、楞珠扎巴(藏)、
李碧雲、李炳新、李常秋、李常興、李春華、李大堯、李德寬、李東軍李東哲(朝鮮族)、李鋼、李廣遠、李桂華、李國愛、李國軍、李合珍、李紅花、李懷慶、李卉、李紀鳳、李家周、李建新、李江鵬、李晶、李久成、李軍才、李俊華、李俊偉、李柯、李立燕、李霖、李龍全、李美化、李敏舫、李明書、李明哲、李謙、李瑞玲、李潤芳、李珊珊、李紹志、李樹南、李天學、李偉濤、李文波、李文德、李文明、李曉波、李先利、李秀芬、李雪、李艷秋、李燕群、李銀秀、李媛、李玉鳳、李昱函、李月棉、李展、李振環、李振洋、李忠秀、
連燕、
梁春華、梁琴、梁香姣、梁子亮、
廖光慧、廖傑、廖松林、廖元華、
林景萍、林麗芳、林麗珍、林明華、林明潔、林燕梅、林應強、林在務、
凌浩波、
劉長富、劉達鵬、劉德明、劉飛躍、劉貴榮、劉國霞、劉洪蘭、劉家玲、劉建民、劉建霞、劉建新、劉傑、劉君、劉麗、劉美廷、劉敏傑、劉明萍、劉鵬華、劉芊、劉慶傑、劉慶良、劉慶香、劉仁秋、劉汝蘭、劉瑞虎、劉若寒、劉嗣堂、劉淑芳、劉淑亞、劉萬勝、劉衛國、劉文廷、劉湘菊、劉學榮、劉艷峰、劉艷華、劉艷麗、劉堯、劉銀鳳、劉玉、劉玉霞、劉玉英、劉永澤、劉志峰、劉中花、
柳德玉、柳秋生、柳濤、
盧鳳花、盧向輝、盧永良、
陸建華、陸建榮、陸祚鈺、
魯•貢確嘉措(藏)、魯揚、
欒凝、
洛迪嘉措(藏)、洛米(藏)、洛桑慈誠(藏);洛桑次仁(藏)、洛桑丹增(藏/左貢寺高僧)、洛桑多吉(藏)、洛桑格培(藏)、洛桑嘉楊(藏)、洛桑克珠(藏)、洛桑曲達(藏)、洛桑桑傑(藏)、洛桑坦凱(藏)、洛珠(藏)、
羅保軍、羅翠琴、羅建榮、羅麗、羅讓才讓(藏)、羅讓貢求(藏)、
駱雪梅、
呂耿松、呂國妹、呂先三、呂月霞、
拉珍(藏):青海果洛州瑪多縣扎陵湖鄉河源新村村婦,是扎陵湖鄉河源新村南傑家族的女兒,已婚育有兩個孩子,11歲的女兒名叫塔嘎,8歲的兒子名叫次嘉。2016年3月30號上午約10點鐘,桑珠與榮西、拉珍三人突然被四名來自瑪多縣城的公安人員拘捕。警方指控他們三人加入由境外藏人設立的不同微信組群中,通過語音通話討論2016年西藏流亡社區大選。據悉他們三人目前被關押在瑪多縣人民法院里,但被禁止與其家屬和親友見面。后音信全無。
蘭桂媛:年過花甲的蘭桂媛老人,早在2008年因為舉報單位領導貪污腐敗、替廣大退休職工討要退休工資,就遭受了罕見的迫害,右腿被警察打殘,只能終身拄拐行走,常年在京上訪。2017年5月3日,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政府人員,來京勸返蘭桂媛。蘭桂媛不想樹敵過多,順從了政府人員“一帶一路”離開北京的意願。2017年5月11日上午11點左右,六七個不明身份的人闖進了蘭桂媛的家中,將蘭桂媛強行帶走,同時拿走了蘭桂媛電腦、手機、上訪材料等。到5月13日“一帶一路”峰會舉行前一天,蘭桂媛家人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稱蘭桂媛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后音信全無。
蘭立華:瀋陽市蘇家屯區紅菱鎮法輪功學員。2019年四十八歲。蘭立華曾於2015年6月25日依法控告江澤民遭報復抓捕,被蘇家屯區法院枉判14個月,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致生命垂危;2016年8月25日刑期滿被放回家。2018年11月6日她把一本台曆送給一賣菜的老者,遭抓捕關押,2019年5月被瀋陽市蘇家屯區法院判刑3年10個月。刑期至2022年9月5日。
蘭太蓮:重慶市江北區法院對七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女,家住重慶市合川區。曾遭看守所、洗腦班迫害 非法判刑一年緩兩年。在2019年1月29日、1月30日兩天,各使用一張印有“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紙幣購物,並擁有法輪功真相資料,2019年6月13日遭重慶江北區法院判刑4年。刑期至:2023年1月29日。
來桂芳: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2017年10月8日,大連公安局國保支隊同大連開發區公安分局屬下五彩城派出所、灣里派出所、黃海路派出所、海青派出所、董家溝派出所等出動數十個警察,以攔路抓捕、搶劫、入室搶劫的方式在多個地點同時實施多起抓捕法輪功學員案。十名當時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周海燕、胡志琴(女,五十八歲)、來桂芳(女,四十二歲)、時寧瑤(女,三十八歲)、方芳(女,五十四歲)、林景萍(女,四十六歲)、賈秀春(女,四十一歲)、曹娥(女,五十五歲)、武麗艷(女,五十二歲)和劉淑芬(女,七十八歲)。八十一歲的郝福奎2017年10月26日被取保候審。后2018年6月八名法輪功學員被大連開發區法院判刑:周海燕8年,胡志琴7年半,來桂芳7年,時寧瑤5年,林景萍4年,方芳3年半,郝福奎3年,賈秀春2年。來桂芳刑期至2024年10月7日。
賴見君:廣州11.12大抓捕被抓人員。廣州國安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由,於2020年11月12日在廣州對民運人士進行了大抓捕,目前已有四人被抓捕,分別是:范一平、範文成、賴見君、喬蓮紅。被抓后,即遭指定監視居住,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
雷宗林:男,二級殘疾人,生於1976年,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宦溪鎮村民。福州殘疾訪民。因房屋遭地方官員非法暴力強拆,曾遭8次強拆、1次活埋、訴告無門、屢屢被關慘遭酷刑。今年兩會期間,雷宗林在母親雷珠梅的陪同下,再次赴京上訪,母子二人被抓回福州后,再次被關進黑監獄“同樂園”整整半個月,母親雷珠梅被五六個政府雇傭的暴徒圍毆后,帶著滿身的傷痛釋放回家,而雷宗林卻被收繳雙拐后,於2017年3月16日關進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羈押至今,遭遇各種酷刑!這一次有關人員對雷宗林進行極其殘酷的迫害。2017年6月7日家人請律師前往福州市第一看守所會見時發現:坐在輪椅上的雷宗林不僅骨瘦如柴,甚至不成人樣。由於雷宗林在獄中拒簽“息訪息訴”,慘遭各式酷刑:獄警對其任意打罵,真正有罪的在押人員時刻對其拳打腳踢,每日只能吃他們的剩菜剩飯,每隔15分鐘就遭一次酷刑,也不讓睡覺,直到凌晨四到六點才能打了個盹,隨即被用冷水潑醒,繼續這樣周而復始的酷刑,使他生不如死,悲慘至極,生命危在旦夕。家人多次前往看守所寄伙食費,遭拒。2018年7月30日上午9點30分,福州殘障維權人士雷宗林“尋釁滋事”案,在福州晉安區法院 第一法庭宣判。雷宗林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10個月。刑期至2021年1月。
冷鳳翎:長春法輪功學員。冷鳳翎女士目前被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2018年12月10日家人去監獄會見,才得知她被判處刑期6年。冷鳳翎2018年3月7日被長春路園區國保、公安分局、長春和平大街派出所聯合抓捕,並抄家,隨後冷鳳翎被刑事拘留,關押在第四看守所。現在冷鳳翎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構陷她的罪名是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目前在第八監區第五支隊,人員編號:70010194。刑期至2024年3月6日。
楞珠扎巴(藏):西藏歌手。楞珠扎巴於2019年5月被拘留,距離他3月發行歌曲“黑帽子”不到兩個月。在經過一年多的審前拘留之後,他於2020年6月被判刑,被剝奪了辯護判權。楞珠扎巴最終判處6年徒刑,理由是他在西藏那曲市比如縣演唱批評政府鎮壓政策的歌曲。此前,2013年,楞珠扎巴與另一位著名的藏族歌手貢布丹增合唱一首名為《扎西央卓》的歌曲,其內容闡釋境內藏人在中國政府的壓制下遭受的狀況和讚頌達賴喇嘛尊者,貢布丹增最終於2015年4月被判處三年半徒刑。楞珠扎巴曾被監禁在那格監獄,目前他所監禁的位置和健康狀況尚未清楚。刑期至:2025年5月。
李碧雲:廣東佛山市順德維權人士。李碧雲曾參選順德區人大代表、居委會主任,以往積极參与維權活動,經常上街舉牌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多次被當局抓捕關押。以往她也曾因妨害公務罪入獄,在關押期間懷疑受到酷刑,導致兩腿殘障。2019年2月25日,李家姐弟三人因為洗手盆等廢棄物品的事,被轄區新地派出所以涉嫌“盜竊罪”刑事拘傳,在派出所呆了差不多30個小時,26號遭刑事拘留送去順德區看守所。實際上,對李碧雲姐弟的判決是當局對他們維權行動的報復。
2020年1月20日,廣東維權人士李碧雲、李彩雲、李添強三姐弟涉嫌盜竊和妨害公務案宣判,李碧雲兩罪並罰獲刑4年3個月、李彩雲和弟弟李添強以盜竊罪分別判刑1年2個月和1年3個月。李碧雲刑期至:2023年5月24日。
李炳新:珠海王家婚禮教會牧師魏小妹的丈夫。2017年4月,珠海王家婚禮教會牧師魏小妹及丈夫李炳新、同工張濤(澳門居民)被捕。數個月後,珠海市香洲區檢察院以“詐騙罪”起訴。控方指魏小妹、李炳新及張濤涉嫌詐騙信徒奉獻款,購買房產,構成詐騙罪。據知情人士披露,當局的指控缺乏有力證據,難以成立。2016年9月27日,香洲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取締該教會,並扣留該教會近五十台電腦。2017年4月12日,當局出動數十名公安,拘捕該教會十多名信徒,經過連續審訊及威脅,信徒被迫寫下不利於教會領袖的證詞。警方最終以詐騙罪刑事拘留該教會牧師魏小妹及丈夫李炳新、同工張濤。據知情人士披露,該案由珠海市政法委督辦。當局先以“邪教罪”調查此案,但因查無實據,又改為“詐騙罪”問罪,這明顯是一起宗教案件。廣東珠海王家婚禮教會牧師魏小妹及丈夫李炳新、同工張濤(澳門居民)三人,被珠海市香洲區檢察院以“詐騙罪”起訴至法院,指當事人詐騙奉獻款,上述三人面臨判刑。后無音信。
李常秋:四川成都法輪功學員。2014年7月8日,成都市法輪功學員趙幫海、李常秋夫婦因宣傳法輪功而被抓捕。后均遭枉判7年有期徒刑,那年他們的獨生女兒十六歲。四年來,失去父母照顧的獨生女兒多次要求會見冤獄中的父親,卻遭監獄無情的推諉、拒絕。刑期至:2021年7月7日。
李常興:廣州市海珠區法輪功學員。2018年五十九歲,江西省萬載縣人,是一名中醫專家,為中華特色醫藥協會會員、北京疑難病研究會會員。曾在江西萬載縣金三角開辦中醫診所,因堅持法輪功信仰,診所被當地國保查封。2009年,李常興被迫流離失所,來到廣州行醫,擔任二天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和廣東康之家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的坐堂醫生。2017年4月20日上午,李常興在上班途中被海珠區公安分局抓捕。2018年4月17日開庭時,家屬才看到:李常興已經脫相,成了皮包骨。2018年9月6日下午,在李常興被迫害得健康出現嚴重問題、無法保持站立、不能來到法庭的情況下,廣州市海珠區法院通過視頻宣判,將李常興判4年。刑期至2021年4月19日。
李春華:山東省龍口市蘆頭鎮市后喬家村訪民。李春華是因為和親屬關於贍養老人、財產分割等問題產生矛盾後起訴至法院,得知判決結果后李春華認為法院判決不公開始逐級上訪,因上訪曾被關勞教並關精神病院。2015年9月2日李春華被龍口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的10月9日被取保候審,因為李春華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經過龍口市公安局批准擅自離開龍口市被警方傳喚,期間李春華拒不配合警方傳喚並和丈夫一起辱罵毆打傳喚她的民警,2016年5月4日被龍口市檢察院以涉嫌“妨礙公務罪”批准逮捕,於7月13日起訴到法院,隨後龍口市法院決定於9月2日9時30分開庭審理該案。未宣判。后音信全無。
李大堯:湖北省荊州市監利縣法輪功學員。2018年六十六歲。2017年9月20日上午十一點左右,監利縣國保大隊、“610”、縣公安局、特警出動大量警力,在同一時間合謀抓捕了李大堯、李樂成、朱春新、何成、王升貴五位法輪功學員,不由分說直接把人從家裡帶走,緊接著非法抄家,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電腦等大量私人物品被全部搶走,沒留下什麼清單。其中李大堯家的門被警察請來的撬鎖人強行撬開。李大堯2018年5月被判刑4年6個月。後上訴,荊州中級法院維持原判。李大堯2018年9月5日被劫持到在湖北省范家台監獄關押。刑期至2023年4月19日。
李德寬:吉林省蛟河市法河沿村法輪功學員。2018年六十歲。2018年4月30,李德寬在蛟河市長安街的出租房內被街道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遭非法抄家,其中有三套師父法像和很多大法書籍,家中九萬五千余元現金也被警察拿走。五月一日下午,李德寬被押送到蛟河市看守所關押。2018年11月,李德寬被吉林省蛟河市法院判刑7年,刑期至:2025年4月29日。
李東軍:吉林松原市前郭縣紅光農場九分場法輪功學員。李東軍、黃秀華夫婦,2019年9月9日晚七點多被松原市國保大隊抓捕抄家。家裡被抄走多部手機,兩本《轉法輪》、《洪吟五》一本,台曆一個,對聯一對,一個煉功播放器。后被關押在松原市善友看守所,最近得知他已經被庭審,李東軍被判刑4年,現被關押在四平市公主嶺監獄。刑期至:2023年9月8日。
李東哲(朝鮮):1960年2月21日出生,遼寧省遼陽市人,朝鮮族,遼陽市朝陽村基督教家庭教會負責人、牧師,良心犯。因中共當局加大了對民間意識形態、宗教信仰自由的打擊力度,各地政府管理部門亦對基督教等不同宗教信仰群體及其聚會點採取了更激烈的打壓逼迫,在此前提下,其所在教會儘管因加入“三自教會”已被官方認可,同時歷時20多年,信徒達500多人,但是仍被地方當局作為整治對象,遭到惡意打壓與懲罰;2016年5月14日,其等4名教會負責者即骨幹成員被遼陽市太子河區警方突然統一刑拘;同年6月8日,被遼陽市太子河區檢察院以涉“非法經營罪”正式批捕,指控其身為教會負責人,自2011年4月至2016年5月,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唆使其教會骨幹成員以“基督教朝光教會”名義購進、賣出海外非法宗教出版物10萬余本,涉及金額49萬多元,屬於非法買賣行為;2017年2月22日,被遼寧省遼陽市太子河區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10萬元,刑期至2023年5月13日。
李鋼:女,大連市沙河口區法輪功學員。李鋼老人1943年3月生,兩年前,老人曾被綁架,被非法批捕,但因身體亮起紅燈,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80天後,於2016年5月27日晚回家。後於2018年3月22日遭綁架、構陷,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判刑7年。刑期至:2025年3月21日。
李廣遠:天津市寧河區法輪功學員天津市寧河區廉庄鄉廉庄村人,與妻子莫偉秋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鍊法輪功。自1999年以來,夫婦倆多次被中共非法關押、勞教並被非法判刑,在被非法審判和監禁期間,夫婦倆多次遭到毒打和酷刑折磨。2018年1月30日,李廣遠在孟庄集市向民眾講真相時,被廉庄鄉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遭非法抄家。2018年10月18日得知,天津市寧河區法院判處李廣遠4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2年1月29日。
李桂華:黑龍江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女,1954年生,佳木斯市木材廠退休工人。2019年6月20日下午三點多鍾,李桂華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通江街與維新路交叉口處,李桂華給一名五十歲左右的男士講法輪功真相時,遭報警,后被抓捕,被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2019年12月18日,李桂華被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判刑4年,李桂華不服上訴到佳木斯市中級法院。2020年7月30日,佳木斯市中級法院裁定維持向陽區法院對李桂華的一審原判。刑期至:2023年6月19日。
李國愛: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2017年6月9日,秦皇島市山海關公安分局在左洪濤、崔秋榮夫婦開的“佳合中介”抓捕了夫妻二人及吳文章、楊曉勇、袁素靜及李國愛等五名法輪功學員,抄查中野蠻地搶劫了中介周轉資金十余萬元現金及電動車一輛和其它辦公用品。2017年7月15日,對李國愛、吳文章、左洪濤、崔秋榮等人以莫須有的罪名批捕。2017年11月16日至17日,昌黎縣法院對四名法輪功學員左洪濤、劉長富、吳文章、李國愛與左洪濤的妻子崔秋榮(不煉功)五人開庭。后判處左洪濤13年有期徒刑,吳文章11年,李國愛10年,劉長富8年,左洪濤妻子崔秋榮(沒煉功)1年零幾個月(已獲釋)。李國愛刑期至:2027年6月8日。
李國軍:吉林松原市法輪功學員。吉林松原市法輪功學員王淑華的丈夫李國軍到長春市找工作,還不到十天,2017年9月13日晚二十時許,長春市民康路派出所警察六、七人,突然闖入南關區西四道街宏達小區三棟五單元709室法輪功學員劉慶傑的租房,將剛剛進屋的劉慶傑、李國軍抓捕。長春市南關區法院2019年5月10日判決法輪功學員李國軍4年。刑期至:2021年9月12日。
李合珍:湖北武漢市漢陽區法輪功學員。2019年72歲。李合珍老人獨居。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近20年的迫害中,老人曾經因到北京上訪被劫持到市第一拘留所、市第一看守所關押迫害四次,被非法關洗腦班一年多。李合珍老人2018年6月4日在漢口中山公園,被寶豐路王家墩派出所警察抓捕,因由是“維穩”;警察把老人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沒有通知家人。又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公檢法部門對老人秘密判刑四年。刑期至:2022年6月3日。
李紅花:福建漳州維權公民。2019年3月9日,李紅花母親庄金蓮(75歲)、女兒陳小玲(31歲)被漳州龍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李紅花(55歲)本人則在2019年3月6日被龍海法院以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義務的理由司法拘留十五日。后又被龍海公安刑事拘留。一家三代女性被控的罪名都是尋釁滋事,后均轉為逮捕。
被指控的所謂犯罪的事實: 起訴書指控李紅花、庄金蓮因對拆遷補償不滿,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間,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周邊非正常上訪。並多次被訓誡和處罰。其中李紅花被訓誡16次,庄金蓮14次,陳小玲6次。李紅花多年不停的維權,先後16次被龍海市公安局行政拘留,2012年被勞教1年9個月。2018年9月因參加福州一看門口放鞭炮迎接維權公民出獄,被刑拘一個月。福建漳州維權公民李紅花一家三代女性被控尋釁滋事罪案2020年7月25日在漳州女子看守所內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本案2020年9月11日在漳州女子看守所內第二次開庭宣判: 李紅花獲刑3年半、李紅花母親庄金蓮獲刑2年、李紅花女兒陳小玲則未被起訴。李紅花刑期至2022年9月20日。
李懷慶:重慶民營企業家。2018年1月31日李懷慶忽然被重慶警方以“涉黑”的名義抓捕,同時被抓捕的還有其妻子包艷以及其兒子並公司的8名員工(其中5名員工均已離職)。隨後,警察凍結了其公司和個人的近億元資產。家屬和律師收到的李懷慶的罪名先是“涉黑”,現在又改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2019年8月22日,家屬和律師原本已經收到了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這一天開庭審理李懷慶案件的通知,可詭異的是,家屬和律師很快又收到一紙延期審理的通知書。這一延期,延到2020年1月還音訊全無。2020年6月在重慶開庭。2020年11月20日,李懷慶被慶市第一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四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20年徒刑。李懷慶是於2018年1月31日被警方以涉黑名義抓捕,其名下資產同時被全部凍結。刑期至:2038年1月30日。
李卉:(網名自由之聲、grass)安徽阜陽穎上縣公民,多年來執著追求並踐行普世價值。2018年3月16日,李卉因在網上發表了對修憲的看法,隨後被穎上警方傳喚並抄家,警方扣押了她的三部電腦和一部手機,同時告知她已被限制出境,可李卉已在網上訂了3月22日前往菲律賓旅遊的往返機票,這次事件導致她的行程被迫取消損失慘重。為了維護一個守法公民的合法權益,2018年5月上旬李卉決定對潁上公安局提起行政訴訟,依法討回她的個人財產和出境權。穎上縣法院在受理此案后,決定於2018年7月26日下午開庭審理,可從外地趕回準備參加開庭的李卉卻被穎上警方強迫“失蹤”,直到庭審結束后才被釋放回家。之後網上又傳出消息說,李卉因尋釁滋事罪被關進了阜陽市看守所,她弟弟給她送了衣服去,家人不對外說明情況。2018年12月28日在安徽穎上縣法院開庭審理,李卉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21年8月。
李紀鳳:山東省淄博市法輪功學員,2015年6月14日被山東省淄博市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9月30日被山東省淄博市中級法院二審維持一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刑期至2020年12月13日。
李家周:昆明法輪功學員。男。1978年生。雲南宣威市龍場鎮濃場村人,在昆明打工。2019年7月,法輪功學員楊靖波、武存仙、倪會仙由於在小區粘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幹膠,和向住戶贈送「天賜洪福」法輪功小冊子,被安寧市金方街道辦事處不法人員告發,2019年7月10日被安寧市國保警察抓捕。在抓捕楊靖波時,不法警察抓捕了在楊靖波家的法輪功學員李家周,並且進行抄家;又到李家周家裡搶走了筆記本計算機、印表機及真相數據。2020年7月27日,西山區法院判處李家周4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3年7月9日。
李建新:廣東省惠州市人,人稱“惠州區伯”, 實名舉報人。因長期網上實名舉報廣東惠州官員的貪腐行為,引起媒體關注和社會熱議。2013年7月8日因其舉報惠州市副市長黃錦輝,隨遭遇報復性砍傷並被潑硫酸,導致其一只眼睛失明、手腳被砍斷,留下終身殘疾。2016年2月22日因其繼續維權,堅持網路實名舉報,被惠州市惠城區警方以涉“敲詐勒索罪”刑拘,后被惠陽區檢察院以涉“敲詐勒索”和“非法佔用耕地”二罪批捕,並被羈押于惠東縣看守所。2016年11月24日其被起訴于惠州市惠陽區法院,后其案又被因故移交到惠州市惠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2018年2月1日被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重判11年,刑期至2027年2月21日。
李江鵬:1981年7月13日出生,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龍翔花園租住戶,深圳同城聚會公民,民主憲政追求者,中國在押政治犯。2016年11月14日,因李江鵬與公民鄧洪成、肖兵、王威、李南海等多人在深圳市五和餐廳聚餐,席間李海南、肖兵被陌生人拍照(事後得知是國保)
,2016年11月15日中午,深圳市警方前往餐廳調查,手拿李南海、肖兵的照片要求工作人員指認,當天午後李江鵬和肖兵、沈力、李海南、王威等5人即被警方悉數扣押,之後其雖被暫短釋放,但2017年2月13日又被警方從家裡帶走,次日被深圳市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監視居住通知書號:深公(國保)監通字[2017]2號);2017年5月12日,被深圳市檢察院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批捕;據悉,其在看守所內遭刑訊逼供,不得不違心承認不實口供,其妻被恐嚇不準請律師。目前被羈押于深圳市第二看守所。2020年1月13日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1年11月14日。
李晶: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2018年63歲。2018年3月14日下午,李晶女士被長春市經開區分局與深圳街派出所警察抓捕並搶走她家的房門鑰匙,警方後到出租屋抄家,抄走惠普高速印表機四台、激光印表機一台、電腦筆記本一台,真相電話十六部、大法書籍兩套、大法真相資料等。2018年11月7日在經開區法院被庭審,庭審沒有通知李晶家屬。目前李晶仍被非法關押在長春第四看守所,現在身體出現腹部疼痛,流血現象。2019年4月2日得知李晶被判刑十年。刑期至:2028年3月13日。
李久成:內蒙古莫力達瓦旗(莫旗)法輪功學員。2018年五十五歲。2017年7月末,即中共十九大召開的前夕,內蒙古自治區下發命令,莫旗公安局國保大隊、“610”非法組織、刑警隊、派出所、社區人員假借維穩之名,瘋狂地抓捕莫旗法輪功學員。2017年7月27日,李久成被抓捕。李久成被關押一年多后,2018年3月6日被庭審,8月中旬被枉判4年。李久成堅持信仰無罪,繼續申訴。刑期至2021年7月26日。
李軍才: 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基督教牧師。近年來,因反對中共當局強拆十字架,拒絕把教堂內“愛神愛人”標語改成“愛國愛教”及在教堂內建國旗台,隨遭河南省當局打壓逼迫;2019年2月20日,被新鄉市原陽縣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事拘留,另有三名教會同工(即神職工作人員)亦被抓捕,隨後幾日,其所在中心堂十字架迅速被當地宗教局、公安局及城管等多個部門聯合強拆,教堂內“愛神愛人”等標語被清除,教堂內被強行豎立起五星紅旗;一個多月後,被抓三名同工均獲取保候審,而其卻被一直羈押不放,后被原陽縣檢察院正式批捕,指控其涉嫌“職務侵佔、妨害公務和銷毀賬目”;截至2019年11月,其案件已在兩度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后,再次移送檢察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據悉,其兒子稱,當局對其父親的一切指控均屬莫須有罪名,旨在對其拒絕與官方合作態度進行刻意“打擊報復”。目前被羈押于新鄉市原陽縣看守所(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葛埠口鄉丘廟村,郵政編號:453500。)
李俊華:河南省信陽市法輪功學員。2017年3月16日,河南省信陽市法輪功學員陶玉華、楊成雲、丁雪梅、白國顯、李俊華、楊山萍六人被確山縣警察非捕,同時被搶走多部電腦、印表機、真相資料、耗材等物品。2018年9月19日,駐馬店驛城區法院宣判。李俊華被判刑7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刑期至2024年9月15日。
李俊偉:吉林市法輪功學員。2018年4月16日,李俊偉在天津街講真相被吉林市昌邑區派出所與國保大隊警察抓捕,在拘留所非法拘留七天後,又送入吉林市看守所關押迫害。李俊偉被關押一年後獲悉被判刑3年6個月。刑期至:2021年10月15日。
李柯:武漢籍,1980年1月14日生,漢族,大學學歷,被捕前無業。李柯於2018年10月11日從武漢乘火車前往西寧,途中換上藏袍,于次日前往塔爾寺,在下午2點04分購票進入寺院。並且在塔爾寺不同的地方展示標語和雪山獅子旗和FREE TIBET(自由西藏)標語,,讓路過遊客幫忙拍照。隨後被塔爾寺駐寺警察拘留,隨後於11月26日被正式批捕。該案於2019年3月8日在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李柯被控煽動分裂國家罪,當庭沒有宣判。
李立燕:吉林松原市前郭縣紅光農場六分場法輪功學員。2019年9月10日早上七點多,李麗燕在家中被前郭縣國保大隊抓捕抄家,被抄走師父法像、一台筆記本電腦等私人財物,李麗燕被關押在松原市善友看守所。后李立燕被判刑2年,現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刑期至2021年9月9日。
李霖:新疆烏魯木齊公民李霖因言獲罪2018年3月3日被新疆警方刑事拘留。原因是其曾在海外的推特上發推批評新疆當局的政策,新疆警方先是以涉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對其逮捕,后李霖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判刑4年。刑期至2022年3月2日。
李龍全:1963年2月10日出生,貴州省畢節市納雍縣人,又名李老五,中國在押維權人士。因長期未得到政府賠付的足額退耕還林補償,索要遭拒,故而多次上訪;曾因揭露當地政府為征地進行暗箱操作,不僅拒付村民合理補償而且還打殘村民,其本人亦遭毆打,腸子被打漏;其被迫無奈走上漫長艱難的維權之路;然上訪幾年,傾家蕩產而無果;曾因和多個維權訪民到當地王家寨政府及縣政府門口拉橫幅上訪投訴,使得地方執政者十分不滿;省委第九巡視組進駐納雍縣時,曾因到巡視組住地要求與巡視組人員見面,表達合理訴求,不得見,便拉幅喊冤,抗議政府強征、暴力執法及三條命案,遂遭到地方當局的嚴厲打壓和瘋狂報復;
2017年8月8日,因其和20多名維權訪民一同欲赴京上訪,反映全村970畝退耕還林土地款被縣政府非法扣留事宜,不料被訪民中的政府內線告發,其一行20餘人在貴州省水城黃土坡“新雨旅社”集合時,被趕來的納雍縣警方隨即抓捕,其中除有10多人跑掉之外,剩下9人被悉數拘留,后雖放出7人,但其卻被一直被刑拘於納雍縣看守所;同年9月13日,其被納雍縣檢察院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尋釁滋事罪”正式批捕,控其因組織村民在當地政府門口,用拉橫幅、喊口號及遊行等方式表達訴求,並將抗議過程拍攝、發布到“六四天網”,因此觸犯了有關法律,屬於違法行為;據悉,其兒子曾去派出所詢問父親為何被捕,竟遭警方毆打併被行政拘留10天;2018年某日,被貴州省納雍縣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其不服上訴;2019年4月9日,經貴州省畢節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刑期至2022年8月7日。目前疑在貴州省都勻監獄(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勻市羊場街26號,郵政編碼:558000)服刑。
李美化: 陝西省咸陽市禮泉縣法輪功學員。2017年10月11日,陝西省柞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郭淑琴帶領公安、武警幾十人全副武裝,荷槍實彈,跑了幾百里路,包圍了李美化家所在村的一條街道,搶走了她家私人財物達三、四萬元之多,同時抓捕了李美化到柞水縣看守所。李美化的丈夫袁玉龍當時走脫。最後夫妻二人袁玉龍被判3年和李美化被判3年6個月。李美化刑期至2021年4月10日。
李敏舫:陝西省寶雞市法輪功學員。女,1939年9月4日出生,寶雞消防廠退休職工,家住寶雞市金台區寶平路。2018年11月29日,被寶雞市經二路派出所綁架到寶雞市凌雲賓館洗腦班, 2019年2月2日以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家。2019年8月10日,寶雞市金台區檢察院通知李敏舫已被轉為監視居住。2020年11月9日被寶雞市金台區法院判刑5年,並罰款5000元。刑期至:2024年2月28日。
李明書:貴州省桐梓縣燎原鎮花園村年近古稀的村民李明書,因與其他村民舉報原鎮長王國燕、村支書令狐昌華、楊小勇、國土所長易正芳在征地拆遷中,徇私枉法、以權謀私、中飽私囊,侵犯村民的利益,在2017年10月4日下午在貴陽機場被抓捕,在被刑事拘留37天後被正式逮捕。李明書在看守所換倉后受到牢頭獄霸的威脅,要其趕快認罪,不然,就要拳頭伺候。家人要求給父親送冬天的帽子不被允許。后案件信息全無。
李明哲:1975年2月25日出生,祖籍安徽省人,實為中華民國台北市人,前台灣立委許鍾碧霞國會辦公室助理,前台北市議員謝明達競選總部助選員,台灣民主進步黨黨員,非政府組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NGO志工,首個被中國大陸公審的台灣人,人權活動者。早期曾參加台灣新黨青年軍,並在大學期間因受自由思潮啟蒙,與現任妻子李凈瑜共同參与反對台灣高學費運動。2003年和2014年曾先後任台灣民主進步黨社會發展部專員和前新台灣文化基金會專員。2015年—2016年1月曾擔任非政府組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志工。多年來,曾因長期關注中國人權狀況及民主維權運動等議題,尤其是基於大陸許多人有閱讀人權、近代史、政黨選舉等書籍的需要,自費郵贈大量文學與社科類書籍,而一直受到中共當局的嚴密監控。2016年8月曾因郵寄台灣書籍而遭到中共當局的查扣沒收。2017年3月19日當其前往中國大陸,途徑澳門關卡再轉入境到珠海拱北口岸時,被莫名消失,其妻及社會各界頻繁呼籲亦無消息,直至2017年3月29日才從中國官方獲悉,其被國家安全部以涉“危害國家安全”罪由拘捕。5月26日被湖南省檢察院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批捕,被控其“自2012年以來,頻繁進入大陸活動,與大陸有關人員勾結,制定行動綱領,建立非法組織,策劃、實施顛覆我國家政權的活動”,屬違法犯罪行為。2017年9月11日其案在岳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受審,同年11月28日被該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剝權2年。目前被羈押于湖南省岳陽市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3月18日。
李謙:女,雲南昆明法輪功學員。1970年生,家住昆明市西山區白馬乾休所。因堅持修鍊法輪功,李謙女士曾於2000年被勞教2年;2009年被判刑3年。2019年9月2日早上,因疑似派出所警察對她進行跟蹤和監控,李謙隻身來到昆明市棕樹營派出所反映情況,並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警察在送她出來的時候,李謙給了她幾份法輪功真相資料,並囑咐她退出邪黨(黨、團、隊)組織才能保平安。結果被派出所警察抓捕抄家。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后2019年9月29日李謙即被昆明市西山區公安分局逮捕,2020年4月24日被昆明市西山區法院秘密判刑5年,並處罰金一萬元人民幣。2020年6月20日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關押。刑期至:2024年9月1日。
李瑞玲:北京市朝陽區法輪功學員。2020年1月20日,李瑞玲粘貼大法資料,被東城區花市派出所警察跟蹤、抓捕。隨後七八個警察帶著李瑞玲到家裡抄家,抄走了大法書籍、電腦、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李瑞玲2020年9月30日被非法開庭,2020年11月獲悉,李瑞玲被東城區法院判刑2年,勒索罰金4000元。刑期至:2022年1月19日。
李潤芳:女,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殘疾人,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曾因信仰和練習法輪功遭11年冤獄迫害。出獄后多次到杏花嶺區澗河派出所辦理身份證,竟被非法拒絕。2017年9月5日再次去辦理身份證時被太原市杏花嶺區警方隨即扣留、刑拘,后被以涉嫌邪教罪正式逮捕。2018年2月24日再次被太原市杏花嶺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李潤芳不服,已提出上訴。刑期至2021年3月4日。
李珊珊:天津法輪功學員周向陽妻子。李珊珊因堅持為在2003年被判刑9年丈夫周向陽申冤,曾遭到監獄的報復,兩次被非法勞教共計三年多。二零一三年勞教制度解體了,李珊珊是從石家莊女子勞教所走出來的最後一個。一家人團聚的日子沒有多久。2015年3月2日早晨七點,天津警察再一次破門而入,把周向陽和妻子李珊珊抓走了。周向陽被判七年,李珊珊被判六年。刑期至:2021年3月1日。
李紹志:黑龍江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五十四歲,原為佳木斯市煤礦機械廠工人。曾在2000年2月4日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抓捕,后勞教一年。2000年11月3日李紹志和其他十一名法輪功學員不堪忍受勞教所的虐待,逃離勞教所,從此被迫流離失所。2006年,李紹志回到家鄉佳木斯,8月31日被舉報抓捕,后被判刑五年,2011年8月30日出獄。之後去了哈爾濱,在哈爾濱多年來靠打工維持生活。2017年9月22日,租住在哈爾濱南崗區的李紹志,被長春市南關區民康派出所警察,協同哈爾濱市警察在他租住的樓前抓捕。被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長春市南關區法院2019年5月10日對法輪功學員李紹志開庭,判刑5年。刑期至2022年9月21日。
李樹南:1964年出生,湖北省荊州市監利縣白螺鎮人,監利縣白螺鎮五里廟村村民,司法不公舉報人,維權訪民,中國在押維權人士。2003年,曾因承包鄰村彭阮村110畝土地搞多種養殖期間,當地監利縣柘木鄉政府官員非法平整土地致其岳母家農田出現嚴重損毀現象,其協助家人被迫向上反映,以求妥善解決問題,孰料多次投訴無果,反起衝突、被造假;后其逐漸認識到投訴無門,上訪反被造假誣告皆因地方官員相互勾結貪污公款(即:以縣委書記為首勾結鄉村幹部做假帳截留救災資金,倒賣救災物資,貪污工程青苗補償款),坑害百姓所致,至此開始逐級上訪;曾因其舉報維權觸動了地方官員的私利(即採用重複申報水利工程項目等詐騙國家資金),而遭當局強力逼迫打壓;2011年5月,其曾遭報復性毆打,致其身體終生殘疾;2012年3月,曾因其夫妻二人承包的魚塘在地方幹部的縱容下被人破壞,承包合同被單方廢止,而使其直接經濟損失多達60餘萬元;曾因其妻陳呈香出於義憤,採取極端抗議方式點火自焚,以求正義公道,其為此提起上訴,但在同年7月18日信訪投訴聽證會上卻因地方當局提供偽證,其夫婦二人被警方分別行政拘留15天;2012年11月、12月,曾因其妻兩次進京投訴而被監利縣警方以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罪”刑拘,后又被宣布勞動教養,至2013年1月11日才被釋放,故而其維權抗爭之心日益彌堅;2015年8月20日,曾因在京信訪反映冤情時遭到北京警方地毯式抓鋪,后被移交給監利縣截訪人員遣返原籍,又被關進某賓館式黑監獄,遭到群毆,致其身體多處受傷;2019年9月6日,被荊州市監利縣警方從家中突然帶走,並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自此失聯;2020年4月,知其早已被轉正式批捕,其案現已被檢察院以同罪由移交至湖北省荊州市監利縣法院;2020年7月3日上午9時,湖北省荊州市監利縣訪民李樹南、陳呈香夫妻二人尋釁滋事案,在監利縣檢察院視頻開庭,被告人大女兒李艷華,律師尚滿慶、楊高華到達現場。在庭審過程中,檢察官以其夫妻二人多次擾亂公共秩序、敲詐勒索予以定罪,建議給予2-3年刑期。未宣判。2020年9月,李樹南、陳呈香夫婦分別獲刑2年5個月和2年10個月。目前二人均被羈押于荊州市監利縣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2月5日。
李天學:大連市金州區石河鎮法輪功學員。2018年3月18日晚,谷秀華(女)、劉希永(男)、周興(男)、李天學(男)、王麗志(女)、張三曼(女)、譚春榮(女)、孫寶英(女)、劉井龍(男),去大連市金普新區炮台鎮袁屯村發放新書《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被炮台鎮派出所警察抓捕。2018年9月25日下午二在大連市金州法院庭審。后谷秀華、周興、王麗志,被大連市金州法院判刑4年;張三曼、譚春榮被判刑3年8個月,李天學被判刑3年3個月,劉希永、孫寶英、劉井龍的情況還不清楚。李天學刑期至:2021年5月17日。
李偉濤:2017年7月19日,遼陽法輪功學員李偉濤、王永生、國世游、谷林傑、湯顯賀、羅麗被遼陽市白塔公安分局國保警察馬文博等人綁架、抄家,當時國世游身體不適被多個警察抬著抓走的。遼寧省遼陽市白塔區法院2018年12月對李偉濤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判刑,刑期是:李偉濤5年、王永生4年、羅麗4年、湯顯賀2年半、國世游2年、谷林傑2年,並附帶罰款,其中五人已上訴。李偉濤刑期至2022年7月18日。
李文波:昆明法輪功學員。男,1966年出生,,昆明市晉寧縣昆陽街道辦事處古城村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中,李文波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功,被勞教3年,2009年入冤獄5年。2018年1月,因所在的月山小區居委會展出污衊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的展板,李文波致信給晉寧區公、檢、法工作人員、月山小區工作人員,澄清事實,並要求撤銷展板。2018年2月,古城二組因他修鍊法輪功,而被村委會扣發一萬塊錢。李文波針對此事,寫信給村委會領導,指出此種做法不合理,要求退還扣發的錢。李文波依法將兩封信遞交給負責的相關部門及人員,希望所反映的問題得到解決。這本是作為一個公民的合法信訪行為,但卻於2018年5月16日,接到昆陽派出所打來的電話,叫他第二天去派出所核對一個案子。2018年5月17日當晚李文波被拘捕,被扣押到昆明市晉寧縣看守所。這次李文波在看守所被關押5個多月後,又因消化道出血、空腔臟器穿孔、腸梗阻、重度貧血等嚴重疾病,不適合繼續關押。2018年11月1日,李文波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2019年5月23日,西山區法院對“取保候審”在外的李文波開庭審理,2019年7月上旬,李文波接到了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對他判刑五年,並處罰金一萬元,還要銷毀從他家中搜走的私人書籍及材料。李文波當即表示要上訴。未收監。2019年8月23日上午,李文波在公共汽車站煉功,被人惡意舉報后遭警察抓捕抄家。后李文波被關押在晉寧縣看守所。2019年12月18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又對李文波開庭。之後,李文波家屬接到了西山區法院的判決,李文波被判刑6年(加上之前正在上訴被判的五年)。李文波不服判決,向昆明市中級法院上訴,但中院依然維持了原判。2020年6月21日,李文波被關押到雲南省第一監獄。刑期至:2025年3月23日。
李文德:1951年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民權縣人,商丘市民權縣雙塔鄉韭菜里村農民,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1999年7月20日曾因信仰、維護法輪功而被河南省地方當局處勞動教養3年。獲釋后,因堅持信仰自由並繼續宣傳法輪功真相,而於2001年又被地方當局以涉邪教罪名義處勞動教養1年,關押于河南省許昌市勞教所;2004年秋,曾因與多人一起去商丘市民權縣野雞崗鄉宣傳法輪功,而被民權縣警方刑拘、逮捕,后被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重判6年,並被關押于河南省新密市新密監獄。2010年出獄后,因控訴前中共國家領導人江澤民打壓迫害法輪功成員,2016年3月24日被商丘民權縣警方再次以涉“邪教罪”刑拘,關押于河南省睢縣看守所;2016年10月在不通知其家人的情況下被秘判徒刑7年。據悉,因其多次被非法關押,其84歲老母受到多次驚嚇,已於2016年8月份去世。刑期至2023年3月23日。
李文明:1964年出生,甘肅省蘭州市人,原名李明義、李明一,原甘肅省蘭州機車廠職工,法輪功信仰者,原蘭州市七里河法輪功輔導站負責人,中國在押良心犯。1999年7月21日,曾因信仰和負責蘭州七里河地區法輪功信仰者的管理工作,被當地警方從工作單位非法抓捕,至6個月後才被釋放;2000年,曾因前往北京上訪,被北京警方非法關押3個月;2000年5月,曾因參加被迫害致死的蘭州法輪功信仰者姚寶榮的悼念,被警方當場非法綁架、劫持,后被送至蘭州市平安台勞教所勞動教養1年6個月;2001年11月—2002年2月,因其獲釋后又被強迫接受洗腦教育,其不堪受辱虐待而逃離洗腦班,隨被警方懸賞通緝;2002年9月,被蘭州市七里河警方再次抓捕、刑拘,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重判有期徒刑20年;據悉,其在獄中遭受嚴重迫害,多次受惡徒毆打、電擊等酷刑折磨,生命垂危,同時,因其自幼是孤兒,妻子肖彥紅亦因信仰法輪功而被判刑,故迄今無人前往探視。目前在甘肅省蘭州監獄服刑。刑期至2022年9月。
李曉波:1956年出生,四川省人,前四川省仁壽縣副書記、前四川省蒲江縣縣長,原某房產公司總經理,法輪功修鍊者,中國在押良心犯。1996年開始修鍊法輪功;1998年中共將法輪功定為“邪教”之後,1999年遂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逮捕,並被當地法院以“邪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關押於四川省德陽監獄,受盡摧殘折磨,直至2012年才准予獲釋;出獄后,其信仰意志彌堅,繼續進行法輪功修鍊並傳播法輪功真相,遂遭致當局的嚴密監控;2014年4月12日,因其在成都市龍泉驛區金堂縣給村民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當地洪安派出所警方強行抓走(注:當時被野蠻抓捕的還有其子李喆,后因李喆已是加拿大籍公民,遂被當局強行遣回加拿大)並被刑拘,其家被抄,且所有被抄物品包括四台計算機和印表機等,均不給開據任何沒收清單;后被正式逮捕,超期關押於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看守所;2015年4月21日,終被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法院再次以“利用邪教組織顛覆國家法律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陽監獄服刑。刑期至2022年4月11日。
李先利:四川省合江縣公民。李先利因在境外伺服器創辦網站“破樓夢”(http://polou.me,現已註銷),並在上面發表所謂“辱罵、醜化國家領導人、國家機關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醜化黨的基本制度的內容”,所以於2018年12月11日被四川合江縣警方刑拘。2019年7月5日被四川省合江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刑2年。其不服判決,立即提起上訴。2019年9月30日經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理由是,李先利利用境外伺服器開設網站“破樓夢”,從2017年6月起就先後發表了“從釘子戶到部級邪教”、“書記獎金幾條被”、“骨灰哪兒去了”、“稻穀倉8號問題求解”、“250元人民幣漫畫”、“瀘州九獅山”打油詩、“中國備胎黨”等多個文章及圖片,由於內容大都涉及醜化、辱罵國家領導人、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醜化黨的基本制度,嚴重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並且還通過QQ、微信群,將“破樓夢”網站鏈接及相應內容、圖片直接發給網路好友們分享,破壞了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又因其有前科(李先利曾在2002年8月2日被合江縣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3年),須從重處罰,所以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刑期至2020年12月10日。
李秀芬:遼寧省營口市法輪功學員,今年(2018年)64歲。,2017年12月5日給營口市站前區東橋派出所、新興派出所送政府相關文件時被警察非法扣押、構陷,被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2018年8月6日李秀芬遭站前區法院庭審。在法庭上,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李秀芬自己也認為自己無罪(她被非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九個多月)。儘管如此,2018年9月其家屬從辯護律師處聽說,李秀芬被遼寧省營口市站前區法院3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0年 12月4日。
李雪:山東膠州法輪功學員。一家人因信仰被迫害多年。2015年5月28日,李雪及其母親宋桂香通過快遞分別向北京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2015年9月16日上午,以阜安派出所負責人想找她們母女“談話”的名義將宋桂香、李雪騙至派出所,然後羈押于青島普東看守所進行迫害。2015年12月1日,李雪被判10年重刑,現在山東省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5年9月15日。
李艷秋:遼寧錦州市太和區,法輪功學員。女,2019年五十二歲。她修鍊法輪功十多年。2018年12月14日,李艷秋在向世人發送法輪功台曆時,遭錦州太和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李艷秋家中的電腦、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被警察強行拿走。后她被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2019年1月21日上午,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在錦州看守所對李艷秋秘密開庭,法院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師為她作有罪辯護,而李艷秋一直沒有認過罪。法官在李艷秋身體極度虛弱、不能獨立行走、不能完整表達意願的情況下,匆匆走了過場。后獲知李艷秋已經被重判5年。刑期至:2023年12月13日。
李燕群:1955年生,廣東省佛山市法輪功學員。2007年,李燕群曾被判刑3年,在廣東省女子監獄被虐待迫害的身體不能自理,手腳都嚴重變形了,至今還未完全康復。因行動不便,老人很少出門。李燕群女士一個人居住, 2020年3月17日,在家中被中共抓捕和抄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佛山市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病醫院)。當局以防疫為由,拒絕家屬和辯護律師會見。2020年8月5日,李燕群被佛山市禪城區法院視頻庭審。10月21日,律師被告知李燕群被判7年,勒索罰金七千元,目前,家人仍然不知李燕群被非法關押在哪裡。刑期至:2027年3月16日。
李銀秀:廣東鶴山市沙坪街道浸信教會傳道人梁子亮的妻子,梁子亮和李銀秀2018年6月1日帶領信徒在當地一公園內拉橫幅反對墮胎以及傳福音,當晚被警察傳喚到派出所。2018年6月6日,梁子亮與妻子李銀秀的家屬,接到鶴山市公安局發出的刑事拘留通知書,兩份通知書分別指梁子梁和李銀秀,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之規定,涉嫌組織、資助非法聚集罪,刑事拘留,現羈押在鶴山市看守所。據信徒介紹,梁子亮原是當地官辦三自教會的信徒,后離開“三自”,成立家庭教會。目前,浸信教會有信徒約二十人。每周舉行聚會,梁子亮還會帶領信徒外出傳福音,也因此多次受到警察警告。廣東省基督教因傳福音被刑事拘留的案子,並不多見。很多教會擔心當局此舉是為了震懾其他家庭教會,以阻止信徒外出傳福音。后音信全無。
李媛:女,1986年8月3日出生,遼寧省瀋陽市人,遼陽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會骨幹成員,中國在押良心犯。因其教會為基督教家庭教會,且不願到中共當局指定的“三自”教會敬拜、聚會,遂遭致當局的嚴打懲罰;2016年5月14日,其被遼陽市太子河區警方突然抓捕刑拘,並被指控教會內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靈修崇拜書籍及相關印刷品,並在教會的便利店銷往其他省市,屬於非法買賣行為;同年6月8日被轉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遼寧省遼陽市太子河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目前被羈押于遼陽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5月13日。
李玉鳳: 1968年3月10日出生,河南省焦作市人,基督徒,維權公民。1990年代末,曾因家中慘遭兩次政府不當拆遷,損失巨大,其被迫提起訴訟,打贏了官司,但因被告是當地政府,法院不予執行,故而其被迫上訪維權;曾因不斷維權,被當局進行惡意打擊報復,並以“妨害公務罪”對其判刑2年;出獄后其繼續狀告地方政府,再遭逼迫,又被勞動教養1年6個月;兩次入獄,備受酷刑折磨。2014年9月30日因與他人前往監獄迎接“新公民運動”維權代表袁冬出獄,並率先打出橫幅“歡迎袁冬從小監獄回到大監獄”,又被北京大興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同年11月6日被北京市大興區檢察院批捕,至2015年6月5日被取保候審釋放。關押期間,曾被突擊審訊(且大多是疲勞審訊)達50餘次,身心慘遭迫害。同年10月26日,又因在北京南站照相,被北京市丰台公安刑拘一個月後,又被焦作市當局帶回原籍補充偵查再次刑拘。2017年1月16日,被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區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其不服,提起上訴。2017年5月11日經焦作市中級法院二審宣判,依然維持原判,刑期至2019年2月21日。獲釋后,2019年7月5日,李玉鳳在北京申訴又遭綁架押回,后被刑事拘留,直接送往焦作看守所關押。2019年8月8日,被焦作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正式逮捕。
李昱函:60歲,現北京執業律師,709王宇案的代理律師。1990年考取律師資格,1991年開始在遼寧執業。2009年為逃避公安迫害從遼寧逃到北京,目前于北京市敦信律師事務個人所執業。李昱函患有心臟疾病,並曾多次受到公安的酷刑對待。李昱函律師最後一次和外界接觸是在2017年10月9日。當天,她向弟弟發簡訊,說自己被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警察帶走。之後便下落不明。2017年10月31日下午,李昱函的家屬對外透露,李律師現已被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11月15日,被正式批捕。律師已獲會見。獲知李昱函患有房顫心律失常、冠心病、甲亢、瀰漫性胃炎等病,她包里的診斷證明都有,抓捕他在派出所里,她就感覺這次就活不成了。此案被當局故意拖延了近3年的時間,不審不判。目前李昱函羈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瀋陽市和平區法院定於2019年6月8日開庭審理,但開庭當日卻取消了開庭。根據該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批准,本案最近的一次延期到2020年11月30日。是否繼續延期還不得而知,期間當事人和辯護律師申請取保候審及變更強制措施的意見,均沒有得到任何答覆。
李月棉:河北辛集法輪功學員。2019年4月12日,河北省辛集市南智邱鎮南棚村李月棉和辛集市馬庄鄉北營村鄭艷梅、邊彥娟因講法輪功真相被大屯派出所警察抓捕。2020年1月8日第二次開庭,律師又充分的做了無罪辯護,法官說結果要等通知,然後因為疫情一直到三月份律師才得知結果,三人都被判刑,刑期分別為:李月棉2年,罰金8千元;鄭艷梅2年2個月,罰金9千元;邊彥娟3年三個月,罰金1萬元。后得知,這三名法輪功學員已於2020年8月17日都被關押到石家莊女子監獄服刑。李月棉刑期至:2021年4月11日。
李展:深圳佳士案維權工人。“7.27大抓捕”第37天後,2018年9月初,余浚聰、米久平、劉鵬華、李展四人被正式逮捕。被抓捕已經兩年,仍未開庭判決。
李振環:女、山東菏澤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六十六歲,菏澤市電視台退休幹部。2018年3月29日,程盼雲、李振環、陳玉花三位法輪功女學員開著電轎車下鄉,在當地農村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在菏澤市牡丹區安興鎮被牡丹區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跟蹤抓捕。后被判刑3年。刑期至:2021年3月28日。
李振洋:遼寧省朝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振洋是朝陽市一個普通人,是靠蹬板車或做苦力活維持生計。李振洋自2018年8月22日被抓捕后,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李振洋於2019年3月被判4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2年8月21日。
李忠秀:湖北省廣水市維權人士,女。李忠秀位於廣水市中心東正商業街19號房屋,共計平房4間,佔地面積100多平米。2003年,廣水市政府對東正街實施改造,按照改造的政策,李忠秀可以在原址上按政府統一規劃重建。然而,當廣水市政府與廣水市廣房房地產公司以欺詐手段,及房屋拆遷行政部門枉法裁決將李忠秀房屋拆除后,卻將李忠秀回建的地皮低價出賣給了有官方背景的人,導致李忠秀無法重建,遂被迫上訪。李忠秀是2019年10月2日在北京遭到截訪的,廣水市公安局對其刑事拘留,並於同年10月16日批捕,2020年8月12日,該案在廣水市法院開庭審理,李忠秀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而公訴機關建議量刑1年—1年6個月,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程序規定,現在李忠秀已處於被超期羈押中,估計當局會判刑建議量刑的上限。
連燕:山東鄒城法輪功學員。2018年底連燕在向民眾贈送新年台曆時,遭人惡告,次日,數十個警察將連燕和丈夫綁架到派出所,幾個小時后她的丈夫被放回。連燕被非法關押在棗莊市岳樓看守所。2019年3月26日上午,濟寧市任城區法院人員在棗莊看守所對善良婦女連燕宣判,判刑2年。刑期至2020年12月。
梁春華:吉林市龍潭區法輪功學員。2019年3月17日下午,在吉林市大華市場與商家兌換真相幣時,被警察跟蹤綁架,1萬元左右真相幣被警察搶走,梁春華先被行政拘留十天。三月二十七日拘留到期,警察直接將梁春華拉走,抄家,搶走工資卡、存摺等物品,家裡被劫的空蕩蕩。然後將梁春華又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關押,后被判刑8年,被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7年3月16日。
梁琴:基督徒,雲南省臨滄市雲縣基督教傳道人。2016年因在雲南省多地/州/市傳道和發展信徒,隨被當局以涉嫌“參与三班僕人派邪教組織”為罪由抓捕,其住處所在地遭查抄,搜走傳道宣傳品1831份、傳單2556份,並從電子設備中提取到的電子文件82816個等。后被雲南省臨滄市雲縣檢察院宣布正式批捕,並被指控其一行6人是邪教骨幹分子,“到雲南省多地州市秘密聚會、傳經佈道和發展信徒,繼續鼓吹、宣揚世界末日論,培養組織骨幹,為秘密傳教佈道聚會創造條件和提供便利,重建‘三班僕人派’組織體系等”。2017年12月28日,此6人分別被雲南省臨滄市雲縣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到13年不等。其中,鞠殿紅因是要犯,被重判13年,刑期至2029年;梁琴因是要犯被重判10年,刑期至2026年。其餘4人,具體刑期不詳。但此6人都因不服判決,都已提起上訴。
梁香姣:女,1964年生,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法輪功學員。2010年7月14日,梁香姣被漢陽區法院判刑5年,被關押到武漢女子監獄,遭酷刑迫害。2019年7月30日,梁香姣被幾個便衣警察抓捕,后遭刑事拘留。被羈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經過一年多的構陷,據悉武漢市漢陽區法院將於2020年9月30日晚上六點庭審梁香姣。在被關押一年多后,於2020年10月19日下午兩點半,在武漢市漢陽區法院庭審據悉被判刑3年。刑期至2022年7月29日。
梁子亮:廣東鶴山市沙坪街道浸信教會傳道人,梁子亮與妻子李銀秀,2018年6月1日帶領信徒在當地一公園內拉橫幅反對墮胎以及傳福音,當晚被警察傳喚到派出所。2018年6月6日,梁子亮與妻子李銀秀的家屬,接到鶴山市公安局發出的刑事拘留通知書,兩份通知書分別指梁子梁和李銀秀,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之規定,涉嫌組織、資助非法聚集罪,刑事拘留,現羈押在鶴山市看守所。據信徒介紹,梁子亮原是當地官辦三自教會的信徒,后離開“三自”,成立家庭教會。目前,浸信教會有信徒約二十人。每周舉行聚會,梁子亮還會帶領信徒外出傳福音,也因此多次受到警察警告。廣東省基督教因傳福音被刑事拘留的案子,並不多見。很多教會擔心當局此舉是為了震懾其他家庭教會,以阻止信徒外出傳福音。后音信全無。
廖光慧:四川綿陽市涪城區新華廠家屬區法輪功學員。2019年7月20日下午,廖光慧,被十幾個身穿便衣的彪形大漢(后了解是花園派出所警察)突然闖入家中,未出示任何搜捕證和身份證明等,就強行控制家人自由行動,像土匪一樣抄家近三個小時之久,強行搶走私人物品:筆記本計算機2台,手機、印表機、刻錄機、現金幾百元,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等個人物品。廖光慧被關押在綿陽市看守所。2020年9月25日被綿陽市涪城區法院判刑3年,罰金三千元;刑期至:2022年7月19日。
廖傑: 女、大連市庄河市法輪功學員。廖傑於1969年10月9日出生,家居庄河市長嶺鎮。2018年8月2日上午,她在蓉花山鎮雙烈寺集講真相被蓉花山鎮派出所警察抓捕。當日下午,警察上門抄家,搶劫了一些私人物品。廖傑被關押在姚家看守所,后被構陷到庄河市法院,遭判刑4年。刑期至:2022年8月1日。
廖松林:生於1941年10月16日,湖南郴州市軍人接待站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廖松林2001年被綁架到洗腦班關押;2002年8月被抓捕,關押在郴州市看守所;2003年9月6日被郴州市北湖區法院判刑3年,關押在湖南常德津市監獄。2008年又被判4年,合計已7年冤刑。2018年7月19日,郴州市北湖區國保大隊,在沒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續、證件的情況下,綁架了七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廖松林。之後,五個警察強行進入廖松林家抄家,將法輪功書籍、九千多元人民幣等私人物品全部抄走。隨後,廖松林被關押在郴州市看守所。期間,七十七歲高齡的廖松林被醫生檢測出身患高血壓、冠心病、輕微腦梗、肺結核等病症。因此緣故,廖松林被轉到一九八醫院繼續關押。2018年10月27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法院判處廖松林3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1年7月18日。
廖元華:湖北省武穴市法輪功學員。男,1957年5月出生,原武穴市農業局紀委書記,因講述法輪功真相,曾被判刑三年,現在被非法關押在武穴市看守所。2018年2月3日凌晨,武穴市公安局、田鎮派出所、青林派出所、龍潭派出所同時出動,同一時間對郭平珍、龔月貴、劉艷峰、程學珍和廖元華五位法輪功學員的住宅、工作場所、法輪功學員及家人租借的房屋與倉庫進行非法查抄
,抄走法輪功書籍、資料、印表機、電腦等個人物品,並將五位法輪功學員抓捕,關押到看守所。2018年3月12日,這五位法輪功學員被武穴市檢察院非法批捕。2020年7月23日,武穴市法院將五位法輪功學員判刑。郭平珍被判刑10年,罰款2萬元;龔月貴、劉艷峰和程學珍被非法判刑8年,罰款2萬元;廖元華被判刑4年,罰款1萬元。程學珍刑期至2022年2月2日。
林景萍: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2017年10月8日,大連公安局國保支隊同大連開發區公安分局屬下五彩城派出所、灣里派出所、黃海路派出所、海青派出所、董家溝派出所等出動數十個警察,以攔路抓捕、搶劫、入室搶劫的方式在多個地點同時實施多起抓捕法輪功學員案。十名當時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周海燕、胡志琴(女,五十八歲)、來桂芳(女,四十二歲)、時寧瑤(女,三十八歲)、方芳(女,五十四歲)、林景萍(女,四十六歲)、賈秀春(女,四十一歲)、曹娥(女,五十五歲)、武麗艷(女,五十二歲)和劉淑芬(女,七十八歲)。八十一歲的郝福奎2017年10月26日被取保候審。后2018年6月八名法輪功學員被大連開發區法院判刑:周海燕8年,胡志琴7年半,來桂芳7年,時寧瑤5年,林景萍4年,方芳3年半,郝福奎3年,賈秀春2年。林景萍刑期至2021年10月7日。
林麗芳:女,52歲,福建省柘榮縣人,法輪功學員。曾因信法輪功並參与網上法輪功信息資料接受、傳送、現金轉帳及宣傳等活動,而被寧德市國保人員長期跟蹤、蹲點監控。2016年6月底至9月下旬,因與肖傳雄、金麗燕、陳星光、楊貴媚、楊雄、庄友布、陳開奇、王田等9人先後被寧德市警方抓捕,各人家庭均被查抄,至2016年8月,其被寧德市檢察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正式批捕。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非法判刑3—12年不等,其中林麗芳被非法判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目前都被關押于福建省寧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12月底。
林麗珍:廣東茂名市電白區水東鎮法輪功學員。林燕梅與姐姐林麗珍、外甥吳朝琪(林麗珍的兒子)一家三人2018年8月29日—31日,被茂名市濱海新區公安分局抓捕。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在2018年10月1日被電白區檢察院批捕。2019年8月13日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柯學軍宣判:林麗珍被判刑5年,罰金一萬;林燕梅被判刑4年6個月,罰金八千;吳朝棋被判刑5年,罰金一萬。刑期至:2023年8月29日。
林明華:遼寧省瀋陽市著名維權人士林明潔的哥哥。2019年十一前,與弟弟林明潔一起遭抓捕,后被被刑事拘留。2020年8月14日律師會見林明潔是才獲悉:林明潔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林明潔的兄長林明華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22年10月1日。
林明潔:是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人,原遼寧省某國企技術人員,人稱“訪民義俠”,維權公民,人權捍衛者,曾獲得海外中國民主黨頒發的曹順利勇氣獎。早年因不服其兄林明華被行政拘留和家裡拆遷補償的問題而走上信訪之路,后因長期到京上訪,並熱心為訪民維權發聲而屢遭當局非法綁架、關押、拘留等打擊迫害。2016年6月29日,林明潔因在北京國家信訪局、住建部反映地方政府違法強拆事宜,被瀋陽市駐京辦等截訪人員跟蹤騷擾,后被強行遣返原籍,並被瀋陽市鐵西區警方予以刑事拘留,一個月後才得以釋放;2016年8月29日,又因和一批瀋陽訪民在中國公安部六部口信訪局集體上訪(簡稱“集訪”),狀告瀋陽市公安局與局長許文有徇私枉法,隨後被瀋陽市截訪人員抓走,8月31日被瀋陽市鐵西區警方以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2016年9月30日,林明潔被瀋陽市鐵西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正式批捕,並控訴其罪狀:在北京多次集訪擾亂公共秩序、在慶安徐純合案時打出“我是訪民,朝我開槍”的標語、長期將訪民維權的新聞發給境外媒體等。2018年6月29日,林明潔被瀋陽市鐵西區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刑期至2018年9月25日止。此前曾被羈押于瀋陽市鐵西區看守所。2018年9月25日,林明潔結束兩年多的監獄生活刑滿獲釋。2019年十一前,與哥哥林明華一起遭警方抓捕,據悉已被刑事拘留。2020年8月14日律師會見才獲悉:林明潔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林明潔的兄長林明華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24年10月1日。
林燕梅:廣東茂名市電白區水東鎮法輪功學員。林燕梅與姐姐林麗珍、外甥吳朝琪(林麗珍的兒子)一家三人2018年8月29日—31日,被茂名市濱海新區公安分局抓捕。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在2018年10月1日被電白區檢察院批捕。2019年8月13日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柯學軍宣判:林麗珍被判刑5年,罰金一萬;林燕梅被判刑4年6個月,罰金八千;吳朝棋被判刑5年,罰金一萬。刑期至:2023年2月29日。
林應強:福州“9.12”事件當事人之一。1966年11月19日出生,福建省福州市人,福州市倉山區失地農民,實名舉報者,維權代表,中國在押維權人士。1996年—2003年期間,曾因所在區域土地被強征,地方當局非法截留征地款達近千萬元,致使眾多村民陷入生存困境,隨作為村民代表就此多次向有關部門予以舉報、控告維權,但卻遭到地方當局管理者的嚴厲打擊和報復;2004年12月21日,曾被時任倉山區委書記的張森興(現已因貪污而被捕入獄)以約談為由騙至管理部門大樓,被多名打手打傷,其緊急報警,當地警方卻對此“不作為”;2007年3月20日,曾在護送兒子去幼兒園的途中被三名手持鐵棍的歹徒暴打,其再次報警,當地警方竟再度對此“不作為”;2007年11月6日,其被福州市倉山區警方突然以涉嫌“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抓捕刑拘;2008年9月28日、2009年3月11日,被福州市倉山區法院經二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在福清監獄服刑;出獄后,其堅稱自己無罪;由於其不畏艱險,堅持多次為失地農民維權和舉報貪官張文燦,故而多次遭遇不幸;曾先後5次被當局指派的黑社會人員追殺致傷,曾被構陷枉判有期徒刑4年,曾被警方多次非法行政拘留10天;2013年1月5日,曾因到北京上訪時在美國大使館門前告洋狀,而被北京警方訓誡並責令返遣返回鄉,4天後又被福州市警方以涉嫌“妨害執行公務罪”拘留20天;2013年12月,因再次到北京上訪而被福州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后被當地檢察院正式批捕,並被關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2月5日,被福建省福州市長樂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16年10月21日,刑滿出獄;據悉,其獄中曾遭酷刑虐待,受探視權被長期剝奪。此前在福建省倉山監獄(福州市倉山區螺洲鎮敖山工業區,倉山監獄二監區五分監區,郵編350019)服刑。2018年9月12日,福州公民與嚴興聲太太及親屬共30多人去迎接嚴興聲先生出獄,因在福州第一看守所門口放鞭炮,被警方帶走。后被刑事拘留、逮捕、起訴。目前在押。2020年4月17日,福州市倉山區法院就2018年9月12日福州維權人士放鞭炮迎良心犯的福州“鞭炮案”,一審宣判。福州著名維權人士林應強和唐兆星均被判3年,林蘭英判1年10個月。林應強刑期至:2021年9月11日。
林在務:1982年8月24日出生,化名林大海、林忠,福建省福清市人,福清市東瀚鎮東瀚村田尾17號村民,職業不詳,“耶和華見證人”信徒、傳道人,新疆耶和華見證人教會正規先驅(類似於基督教的長老),中國在押良心犯。因信仰耶和華見證人教派,並被委任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地區做正規先驅(即該教會一種重要職務),在庫爾勒市組成家庭聚會,舉行上百次大型聚會及成員培訓,大力發展信徒,隨遭極左思維極強的中共當局嚴打狠批;2018年10月5日,在“耶和華見證人案”大抓捕中,被庫爾勒市警方以涉嫌“邪教罪”與多人悉數抓捕、刑拘,同年11月10日,被以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正式逮捕,並被指控稱,其因打著基督教旗號,組織教會聚會,
“宣揚所謂政治中立,煽動成員及他人不履行公民法定義務”,破壞了國家的法律法規,所以屬於違法行為;2018年12月25日,其一行18人涉邪教案被警方向當地檢察院提起公訴;后2019年2月8日被檢察院發回補偵,但同年3月6日又已被補查重報;至今待審未判,且無更多具體信息;據悉,曾在看守所內因拒絕唱“紅歌”等,常遭連體銬、抱銬等體罰虐待。目前被羈押于庫爾勒市看守所。
凌浩波:本名凌建華(推特帳號@52ling)1986年生於湖北省隨州市,近年在廣州工作生活。2019年6月19日凌浩波在廣東華登(河源市)玩具製品有限公司被警方帶走,原因和去向不明。此前,凌浩波因為關注鄧傳彬被刑事拘留一案並在推特發布鄧案的相關消息,於5月29日被廣州白雲區公安分局傳喚,隨後凌浩波回到老家湖北隨州。6月14日凌浩波返回廣州后被白雲區嘉禾房東告知:已應警察要求註銷其門卡,強迫其搬遷;凌浩波6月17日到河源工廠上班,19日被警方帶走後失聯。后凌浩波於2019年6月20日被刑事拘留,於2019年11月22日由廣東河源市檢察院批准逮捕,罪名為“尋釁滋事”。2020年8月,凌浩波已被秘密審判,后獲悉其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刑18個月(實際羈押期為21個月),刑期至2021年3月19日;現於廣東河源監獄服刑。凌浩波於2019年6月19日遭河源警方控制,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長達4個月,其家屬至今未收到判決書。
劉長富: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2017年6月9日,秦皇島市山海關公安分局抓捕了法輪功學員劉長富並抄家。2017年7月15日,對劉長富、李國愛、吳文章、左洪濤、崔秋榮等人以莫須有的罪名批捕。2017年11月16日至17日,昌黎縣法院對四名法輪功學員左洪濤、劉長富、吳文章、李國愛與左洪濤的妻子崔秋榮(不煉功)五人開庭。后判處左洪濤13年有期徒刑,吳文章11年,李國愛10年,劉長富8年,左洪濤妻子崔秋榮(沒煉功)1年零幾個月(已獲釋)。劉長富刑期至:2025年6月8日。
劉達鵬:吉林榆樹市法輪功學員。1961年生。原籍吉林省舒蘭市人,后搬到榆樹市,1995年開始修鍊法輪功。因信仰法輪功曾被勞教和判刑11年。2020年4月1日,劉達鵬與妻子李春環因在樓下自家車的車筐里發現別人放的真相資料,然後順便發出去,被人惡意舉報。2020年4月3日,榆樹市正陽派出所五個警察闖入劉達鵬、李春環夫婦家中,將二人抓捕。劉達鵬被刑事拘留,妻子李春環被拘留五天。由於疫情,劉達鵬被取保候審一年,他們沒被關在拘留所,而是被關押在正陽派出所,兩天後,劉達鵬與妻子李春環被放回家。8月6日,正陽派出所打電話讓劉達鵬和李春環到派出所去一趟,劉達鵬被構陷到德惠市檢察院,被批捕,並關押在榆樹市看守所。后劉達鵬被德惠法院秘密判刑3年。刑期至2023年8月3日。
劉德明:江蘇南通維權人士。2017年11月27日一早,無執法權的南通欣宏房屋徵收服務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港閘區住房和建設環境保護局委託,雇傭一批保安擁著挖掘機(犯罪工具),進入南通市港閘區永興街道節制閘村,將劉德明的房屋團團圍住,並拉上了警戒線,企圖強拆,以達到非法圈地的目的。村民們向110報警。港閘公安分局民警到達現場后,只是談談地說了一句:“政府行為,我們管不了”,致使非法圈地的保安更加有恃無恐,對劉德明家圍困了整整一夜。11月28日,該公司雇傭的保安用鐵鎚敲打劉德明的房屋。情勢危急,且在民警不作為的情況下,劉德明為捍衛家園才點燃鉤機。2017年11月28日,南通市公安局港閘分局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產罪為由,將南通市港閘區永興街道節制閘村村民劉德明帶走調查。次日,該局作出港公(公)拘通字【2017】263號拘留通知書,載明對劉德明刑事拘留,現羈押于南通市看守所,並將拘留通知書向劉德明妻子送達。后音信全無。
劉飛躍:民生觀察工作室負責人。湖北隨州市人,自其2006年創辦民生觀察工作室以來,每逢敏感時期都會遭到來自隨州當局以非法維穩為目的非法拘禁,和極不人道的毆打等形式的迫害、威脅,甚至殃及家屬。劉飛躍先生2016年11月17日已被隨州市公安局帶走並刑事拘留,據消息稱其罪名為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起初其家屬未得到書面通知。目前律師已經會見。2019年1月29日劉飛躍先生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在湖北隨州市中院宣判,劉飛躍獲刑5年。刑期至2021年11月17日。
劉貴榮:山西省大同市靈丘縣法輪功學員。劉貴榮依法信訪,反映法輪功學員被基層公檢法人員抓捕、濫用職權枉法追訴,而遭打擊報復,2018年2月4日早上五點多,劉貴榮等又一次被靈丘縣國保警察從家裡抓捕。2018年8月21日被大同市雲崗區法院判刑3年,家屬提起上訴,二審在沒有履行任何程序的情況下維持原判,2018年12月4日劉貴榮被送山西省女子監獄。刑期至2021年2月3日。
劉國霞:河北省承德縣法輪功學員,2016年6月6日被河北省承德縣警方抓捕,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縣法院一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6月5日。
劉洪蘭: 劉洪蘭、趙根法、黃春玲、喬華榮四人都是山東省曲阜市的法輪功學員。2019年9月24日,黃春玲在劉洪蘭家做客,趙根法、喬華榮夫妻去看她們,剛坐下還沒說幾句話,曲阜市國保大隊人員就進入劉洪蘭家,以「非法集會、集體學法」等罪名,將他們抓捕至書院派出所,另外以「把你的包拿過來看一下」為由將趙根法鑰匙奪走,在趙根法、喬華榮夫妻二人都不在場、家中無人的情況下抄家,將法輪功書籍、手機、光碟、筆記本計算機、內存卡、U盤等幾十件物品劫走。第二天,即2019年9月25日,趙根法被關押在曲阜市拘留所;喬華榮、劉洪蘭被送往濟寧市看守所進行關押;黃春玲被關押在泗水縣拘留所。後趙根法、黃春玲、劉洪蘭、喬華榮,被抓捕、關押一年多,2020年10月15日遭濟寧市任城區法院庭審,趙根法被判3年半,黃春玲、劉洪蘭被判3年3個月,喬華榮被判3年。四人都被非法罰款一萬元。劉洪蘭刑期至:2022年12月23日。
劉家玲:天津靜海縣法輪功學員。2018年四十六歲。原靜海縣市容環衛局幹部,靜海縣靜海鎮高莊子村人。她曾於2001年和2005年兩次被非法關押在天津大港區板橋女子勞教所,前後五年遭受強制奴役勞動、不讓睡覺等迫害,她堅持信仰,不妥協。2007年才出獄。劉家玲2008年被判刑9年,被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遭受殘忍迫害。劉家玲在2017年7月20日又失蹤,后得知被關押在靜海看守所,2018年10月獲知劉家玲又被判刑5年6個月,在天津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3年1月19日。
劉建民:河北邯鄲市魏縣法輪功學員。2019年11月1日,劉建民在廣東省珠海市打工,在外面寫“法輪大法好”標語,還百姓知情權。隨後劉建民被珠海市斗門區國保大隊抓捕到當地派出所拘留,后被批捕,並被起訴到珠海市斗門區法院。2020年6月29日,劉建民被珠海市斗門區法院庭審,並判刑3年。目前被非法關押在珠海市斗門區第二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10月31日。
劉建霞:河南省三門峽人,五十多歲,1999年七二零后,因去北京為法輪大法鳴冤而遭抓捕,后被非法勞教,劫持到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後來又被三門峽法院判刑六年。她曾被迫流離失所多年。三門峽“610” 到處查找她,在全國非法通緝。2016年4月10日,劉建霞與法輪功學員楊中省被跟蹤抓捕。劉建霞曾在河南省新鄉女子監獄被關小號折磨100多天,被迫害得臉腫、胸悶等“哮喘”癥狀已經一年多,現在越來越重,生命垂危,據悉每天靠大量藥物維持生存。當年與劉建霞一起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楊中省,被非法關押沒有幾天,就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在鄭州第三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劉建霞被判刑6年2個月,刑期至:2022年6月9日。
劉建新:福建訪民。2018年3月17日下午,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前錦村的江國英,突然接到城門鎮趙書記的電話,說其丈夫劉建新已經從北京接回來了,公安局要對其刑事拘留。江國英說:我丈夫劉建新因房屋被拆除近9年了,至今無補償、無安置,在家又要被24小時監控,感到非常鬱悶,去北京旅遊散心,劉建新在北京沒有信訪,更沒有違法行為,怎麼會被刑拘?隨後倉山區公安分局城門派出所通知江國英,說劉建新已經被刑事拘留,被送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關押。目前尚不知被構陷的罪名,估計是針對維權訪民的口袋罪——尋釁滋事。后音信全無。
劉傑:山東棗莊市薛城區法輪功學員。2018年5月13日,劉傑和魏延景出去張貼法輪功宣傳不幹膠被永福派出所抓捕。2019年1月23日,山東棗莊市薛城區法院開庭宣判,判決劉傑3年6個月,並罰金三萬元,魏延景9個月,並罰金五千元。劉傑當庭宣布上訴。劉傑刑期至:2021年11月12日。
劉君:哈爾濱市道外區法輪功學員。2017年1月18日哈爾濱市松北區公安分局綁架了13名法輪功學員:石香雲、賈艷玲、包義、魏續旺、孔慶艷、朱鳳英、趙熙茹、劉君、任秀英、楊騏驥、吳樨、張樹霞、宮文義。2017年7月17日,被松北區檢察院起訴。2017年12月14日被哈爾濱市松北區法院判刑5年,罰金3萬元。刑期至2022年1月17日。
劉麗:遼寧瀋陽的維權人士。劉麗是為父親劉樹義勞工權益而上訪了十一年。2009年,時年已經69歲的劉樹義為了活命,還在瀋陽市蘇家屯八一鎮政府內燒鍋爐,為裏面“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官員做苦力。2009年1月12日晚上19點,加班的劉樹義在上班途中遭遇車禍,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該以工傷予以補償,但八一鎮政府因為沒有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就拒絕承擔工傷責任,作為女兒的劉麗開始替父上訪維權。2020年1月13日,劉麗到了北京府右街后被截訪送馬家樓,然而有瀋陽市蘇家屯區的截訪人員接回。后遭刑事拘留。2020年2月20日,劉麗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檢察院批捕。暫無案件後續信息。
劉美廷: 山西運城訪民劉美廷與韓麗芳夫婦於2017年5月4日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指控他們於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在微信群發布大量令中共當局不滿的信息,這是典型的因言治罪。劉美廷與韓麗芳夫婦於2018年11月27日被運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與3年。劉美廷刑期至2021年5月3日,韓麗芳刑期至2020年5月3日。 后兩人上訴,2019年7月29日,山西省高院撤銷了原判決,要求運城市中院重新審理,後續進展未知。
劉敏傑: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人稱“維權能手”,人權捍衛者。曾因兒子劉強從部隊退伍后做生意被搶劫殺害,而最高法院未公開審理就直接改判,以致主凶未受到應有的懲罰,隨認為此舉屬於認定事實錯誤、違反法定程序,從而進京上訪維權十余年,其間,其申訴冤案不僅沒得到糾正,反被屬地和北京等司法機關以莫須有的罪名勞教、拘留多次,還被接訪官員打斷幾根肋骨,且因多次被毒打,患上神經性脊髓炎,眼睛也幾近失明。近年來,因其在北京最高檢、最高法、國家信訪局,全國人大信訪接待處及中央領導、巡視組寄信繼續揭露最高法院的辦案黑幕,雖引起中紀委等領導重視,但卻遭到最高法院等司法部門的打擊報復,曾被最高法院法警多次毆打、關小黑屋虐待,被地方公檢法以各種方式截訪等。2017年9月20日其被最高法院法警和北京東交民巷派出所警方突然聯合抓捕,次日被移交至河北省定州市警方,9月22日-23日先後被以涉“尋釁滋事罪”刑拘和逮捕。2017年12月23日被河北省定州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秘密重判4年6個月。其不服,已當庭提起上訴。目前被關押在河北省定州市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3月19日。
劉明萍:浙江省寧波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4月18日,劉明萍被寧波江北區庄橋派出所警察抓捕抄家。后獲悉劉明萍被判3年半,於2020年7月28日被關押到浙江省女子監獄。刑期至:2022年10月17日。
劉鵬華: 佳士案維權工人。“7.27大抓捕”第37天後,2018年9月初,劉鵬華、余浚聰、米久平、李展等四人被正式逮捕。案件接近兩年,仍無音信。
劉芊:女,山東泰安肥城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五十三歲,原肥城市實驗小學教師。因堅持修鍊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一年、冤判五年。2018年8月15日被肥城市公安局非法拘留,9月19日被批捕。劉芊被關押在泰安市看守所。2019年6月13日,山東泰安肥城市法院判劉芊2年6個月,罰款三萬元。刑期至2021年2月14日。
劉慶傑:吉林長春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王淑華的丈夫李國軍到長春市找工作,還不到十天,2017年9月13日晚二十時許,長春市民康路派出所警察六、七人,突然闖入南關區西四道街宏達小區三棟五單元709室法輪功學員劉慶傑的租房,將剛剛進屋的劉慶傑、李國軍抓捕。長春市南關區法院2019年5月10日判決法輪功學員劉慶傑4年6個月。刑期至:2022年3月12日。
劉慶良:山東省聊城市開發區法輪功學員,1974年生,聊城市東阿縣顧官屯鄉扒棍劉村人。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后,劉慶良曾被中共勞教3年,判刑12年。2020年5月8日劉慶良被德州市齊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抓捕,2020年10月28日被齊河縣法院用視頻方式開庭,判刑3年。刑期至2023年5月7日。
劉慶香:遼寧省鐵嶺市清河區法輪功學員,女,1956年生,自1999年7月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多次被迫害,被非法拘留、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5年、3年),累計非法刑期達9年之多。她遭吊銬、電擊、凍等慘無人道的折磨,曾經在馬三家勞教所被摧殘精神失常。劉慶香2020年5月11日在市場講真相時,被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抓捕、並抄家。劉慶香被關押在鐵嶺市看守所。2020年8月份被清河區法院判刑3年。刑期至:2023年5月10日。
劉仁秋:大連市旅順法輪功學員,2019年48歲。2017年12月被判刑10年。目前被關押在大連市監獄第五監區。據悉,監獄非法剝奪了他家人的探視權。家人已經有約半年多的時間沒有見到他了。劉仁秋是在2016年6月28日被特警在其租住房內抓捕。當天,大連政法委策劃,採用手機監控、跟蹤、定位、蹲坑等手段,在大連地區各縣區同一時間統一行動,抓捕了數十名法輪功學員,有很多人當天被放回,有的當月回家,最後還有多人被判刑。這次抓捕被公安國保稱為“1614”大案。劉仁秋、盛傑、谷樹春、王紅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旅順法院二次非法開完庭后,在2017年12月22日下判決書,
劉仁秋被判10年、罰款五萬元;盛傑7年半、罰款三萬元;王紅玉3年半、罰金款三千。劉仁秋刑期至:2026年6月27日。
劉汝蘭:山東青島膠州市法輪功學員,女,1949年生,山東省青島膠州市洋河鎮人。2011年曾被判刑3年。2019年10月15日,劉汝蘭在打工處,又被膠州市公安局中雲派出所警察抓捕,后被關押到青島市即墨普東看守所。2020年7月30日下午被青島市黃島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並罰金6千元。刑期至:2022年10月14日。
劉瑞虎:1965年6月20日出生,安徽省阜陽市阜南縣人,阜陽市阜南縣洪河橋鎮曾沃村鄭灣東隊28號村民,重型貨車司機,網路活躍人士,維權公民,中國在押維權人士。曾因維權多次在各級信訪局上訪(其中僅安徽省信訪局就去過至少5次),但均毫無效果;2016年3月,曾因中央巡視組在合肥市進行接訪,其將申訴材料提交給巡視組,以期得到合理公正的處理結果;卻很快被阜南縣公安局防暴隊及洪河橋鎮派出所所長李成抓走,並以在微信里散發對阜南縣不利信息為由被拘留4次;2017年9月20日,曾因在北京向中央信訪局遞交申訴材料,而被阜南縣警方四處追尋,欲用軟禁方式阻止其再去北京信訪維權;因其及時逃脫,被迫長期滯留異地,有家不能歸;因在網上維權,如發表《村幹部的保護傘》、《求救信:基層幹部黑暗勢力強大,以權栽贓陷害維權人》等文章,2019年9月11日,遂被浙江省里安市公安局馬嶼派出所警方從里安市京豪酒店以”辱罵和抹黑縣領導“為由抓捕,並臨時關押在里安市看守所;同年9月17日,又被移交至安徽省阜南縣警方,旋即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同年9月29日,被阜南縣檢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20年1月6日,其尋滋案被阜南縣檢察院向阜南縣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4月28日,被安徽省阜南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刑期至2020年12月10日;其不服判決,已上訴至安徽省阜南市中級法院;據悉,其妻受連累,在家遭現已辭職的村書記歐打致傷。目前被羈押于阜南縣看守所。
劉若寒:天津市河北區法輪功學員。2018年12月3日,劉若寒被抓捕。2020年8月27日,天津市河北區法院二審開庭,維持一審原判,判處劉若寒5年有期徒刑。劉若寒現已被送往天津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3年12月2日。
劉嗣堂:山東省濟南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七十六歲。退休前原是濟南市鋼鐵總公司設備製造公司機動科科長兼技術工程師。 2018年9月6日,劉嗣堂夫妻在濟南天橋區桑梓店集市趕集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天橋區公安分局桑梓店派出所警察抓捕,后因年齡大當天被放回家。2018年10月25日,濟南市天橋區檢察院以劉嗣堂有所謂的“前科”(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對他進行批捕。2019年4月19日,劉嗣堂被濟南市天橋區法院判刑3年。刑期至:2021年10月24日。
劉淑芳:山西大同法輪功學員。2018年9月18日,大同市劉淑芳因給當權者寄信反映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事實,遭到公檢法部門的打擊報復,一周后被冤判3年。這已是劉淑芳第三次被迫害。第一次是因依法起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遭到打擊報復,行政拘留十五日。第二次是因依信訪條例給當權者寄信,反映法輪功學員被基層公檢法人員綁架、濫用職權枉法追訴,而被打擊報復,行政拘留十五日,這次依然是因給當權者寄信,在家門口被監控綁架。這一次直接判刑3年,刑期至2021年9月17日。
劉淑亞:貴陽法輪功學員。女,1966年生,原貴陽市鐵路客運段退休職工。2020年5月中旬,賀雲傑和劉淑婭為了幫助市民了解法輪功,發放法輪功資料,期間被人惡告。6月10日,賀雲傑和劉淑婭分別被貴陽鐵路公安、南明區分局國保、二戈寨派出所警察抓捕、抄家,被關押到五當區三江看守所。被關押了162天後,2020年11月19日分別被南寧區法院判刑3年。刑期至:2023年6月9日。
劉萬勝:1955年生,遼寧錦州市法輪功學員,2020年4月23日上午十點鐘左右,劉萬勝在錦州站前汽車站講法輪功時,被錦鐵派出所警察抓捕。當日劉萬勝的租房處被抄家。2020年9月初被錦州凌海市法院視頻庭審。9月30日,家屬被告知劉萬勝遭判刑6年,罰金一萬元。刑期至:2026年4月22日。
劉衛國:1972年7月25日出生,北京市丰台區人,化名劉于謙,北京源佳科技公司職員,自由信仰者,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市常駐居民,“耶和華見證人”教派信徒,前重慶會眾長老,前新疆伊犁會眾長老,庫爾勒會眾長老,中國在押良心犯。2005年3月,自從在北京基督某教派“耶和華見證人”受洗以來,2007年被派往重慶舉行傳教,后被安立(任命)為重慶會眾長老;2008年10月,又前往新疆伊犁市做伊犁會眾長老;2011年7月—2013年7月,又被任命庫爾勒會眾長老;因曾大力發展教會信徒,舉辦會眾參加聖經培訓及舉辦100多次家庭聚會,從而引起庫爾勒市當局關注;2012年7月、2013年7月,因曾兩次參加“耶和華見證人”香港分部的區域大會,后又在庫爾勒樓蘭世家組織聚會,隨被庫爾勒市民宗委查處;2014年,因曾到韓國參加過區域大會,遂再遭強力打壓;2018年10月5日,與多人被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市警方悉數抓捕刑拘;同年11月10日,被以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轉正式被捕;2019年4月15日,其一行18人被庫爾勒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其所屬教會與正統基督教教義不符,宣傳“政治中性”,要求信徒“不履行國家憲法,不參加愛國主義教育,不服兵役,不入黨,不如團,不升國旗,不唱國歌,不向國旗敬禮”等,同時又打著基督教旗號,積極發展組織成員,多次組織、提供場所進行聚會,故而觸犯了政府法律規定,屬於參与邪教的違法行為;截至目前,其具體信息缺詳,至今未審待判。目前被羈押于庫爾勒市看守所。
劉文廷:河北省滄州市鹽山縣法輪功學員。)楊月亮、劉文廷在2016年8月4日給人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據稱可收看新唐人電視台)時遭聖佛鎮派出所警察抓捕,后被非法關押在鹽山縣看守所。楊月亮被非法關押近一個月後遭鹽山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劉文廷被非法刑拘一個月時遭勒索保證金后“取保”回家。取保半年後,又被“監視居住”近一年。2018年9月25日,劉文廷再次遭關押。
2018年10月,楊月亮遭判刑3年6個月;劉文廷被判2年6個月。刑期至2021年2月24日。
劉湘菊:遼寧省瀋陽市遼中區法輪功學員。2015年12月10日,劉湘菊在向村民發放法輪功真相台曆時,被遼中區公安局警察綁架。第二天,遼中區城郊派出所警察去她家抄家,在她家無人的情況下,私自掠走了她丈夫打工掙來的九千元現金。2016年5月23日,劉湘菊女士被遼中區法院非法庭審,5月27日下達判決書,被非法判刑七年。刑期至2022年12月9日。
劉學榮:山東省煙台市牟平區法輪功學員。女,2019年七十五歲。劉學榮老人2018年7月17日上午在牟平區集貿市場發法輪大法資料,被便衣警察綁架,隨後被關押到煙台市看守所。2018年12月份,牟平區公檢法機構秘密對老人判4年,並於2018年12月28日被關押到濟南女子監獄。刑期至:2022年7月16日。
劉艷峰:湖北省武穴市法輪功學員。女,1964年9月出生,家住武穴市城區,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黃岡市看守所。2018年2月3日凌晨,武穴市公安局、田鎮派出所、青林派出所、龍潭派出所同時出動,同一時間對郭平珍、龔月貴、劉艷峰、程學珍和廖元華五位法輪功學員的住宅、工作場所、法輪功學員及家人租借的房屋與倉庫進行非法查抄
,抄走法輪功書籍、資料、印表機、電腦等個人物品,並將五位法輪功學員抓捕,關押到看守所。2018年3月12日,這五位法輪功學員被武穴市檢察院非法批捕。2020年7月23日,武穴市法院將五位法輪功學員判刑。郭平珍被判刑10年,罰款2萬元;龔月貴、劉艷峰和程學珍被判刑8年,罰款2萬元;廖元華被判刑4年,罰款1萬元。劉艷峰刑期至2026年2月2日。
劉艷華: 河南周口市法輪功學員,女,1963年生。1996年開始修鍊法輪功,2000年被中共勞教2年,之後多次被騷擾。2019年4月17日下午,劉艷華及丈夫劉沖還有到她家串門的法輪功學員杜子良,被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四、五個警察抓捕。2020年元月,劉艷華被河南周口市川匯區法院第三刑事庭判刑8年,家屬毫不知情。刑期至:2027年4月16日。
劉艷麗:出生於1975年,湖北荊門公民,人權捍衛者。原是荊門市一間銀行的職員。劉艷麗是因網上公布與國保的對話記錄,因言獲罪2016年9月27日遭刑事拘留,罪名竟然是“誹謗罪”。2016年11月2日又被逮捕。共被羈押了8個月。2017年5月27日取保獲釋。劉艷麗主要做幫助抗戰老兵工作,是一名追求民主自由人士,網上言論較多,是一位政治異見人士。劉艷麗2018年11月21日上午開始被荊門公安國保傳喚。后獲知劉艷麗遭正式逮捕。2020年5月2日,劉艷麗女士因言獲罪,被荊門市東寶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2年3月20日。
劉堯:廣東河源市知名維權律師。1961年生。劉堯是自學成為律師,曾專門受理農民與開發商及地方官員間的“征地”糾紛案件。劉堯第一次出名是在2007年12月,當時他因參与一場農村抗議活動被拘留。2008年,劉堯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此前,劉堯所代表的村民與一個水電站的保安人員對峙,檢方稱,有價值5萬元人民幣的建築材料在對峙中被毀壞。對這個情節較輕的案件,判處4年的結果在中國法律界引起抗議。法律人士紛紛為他辯護。當時是李方平和浦志強等維權律師代理他進行了一系列上訴,最終使劉堯的刑期減為16個月監禁。
2015年11月下旬,劉堯實名向中共廣東省紀檢委舉報,並在網上發文,指河源市委書記何忠友非法支持廣東康泉十八國際生態健康旅遊城有限公司違法佔用農地,包括基本農田的項目,修建高爾夫球場。中國的法規(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2、15、17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或者佔用基本農田。同時,劉堯還向紀檢委舉報當時河源市公安局局長彭定邦毫無理由地停止調查12名商人銷售假冒著名韶關鋼鐵公司品牌的鋼材,敦促紀委以涉嫌受賄的問題調查彭定邦。沒多久,於2015年12月26日,劉堯被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以涉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後撤銷指控)和“敲詐勒索罪”刑事拘留。2017年4月24日,劉堯被廣東河源市源城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和“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數罪併罰,判處20年有期徒刑,罰金140萬元人民幣(221,000美元)。劉堯認為,他被起訴和定罪,是因為他長期舉報河源市黨政官員的貪腐行為,而遭到河源市60多名紀檢、檢察、法院官員“幫助腐敗黨政高官報復陷害”。後上訴、申訴均遭駁回。刑期至:2036年3月24日。
劉銀鳳:遼寧鳳城市紅旗鎮法輪功學員。女,1952年生。劉銀鳳2018年5月30日去黃旗趕集買雞蛋,回家途中被紅旗派出所抓捕抄家。於2020年8月13日被鳳城法院庭審,后獲悉劉銀鳳被判刑7年,刑期至:2025年5月29日。
劉玉: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69歲的法輪功學員, 2018年5月12日在貼“法輪大法好”粘貼時被警察綁架,2018年8月31日遭清原縣法院庭審,后被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1996年的一天,經人介紹劉玉開始學煉法輪功。劉玉曾患有胃癌,因修鍊法輪功才得以康復。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后,劉玉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向民眾講述大法的美好,揭穿中共喉舌媒體謊言。為此劉玉多次遭綁架、關押:2001年冬天被勞教2年3個月;2004年10月被勞教3年;2008年6月28日再次被勞教2年;2017年8月16日被綁架,后被判刑6個月;回家不到3個月,劉玉於2018年5月12日再次被綁架,后又被判刑3年6個月。刑期至2021年11月11日。
劉玉霞:女,現年65歲,河南省平頂山市人,原在市政府物價局工作,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法輪功遭迫害,曾被多次送“洗腦班”、拘留,甚至被判刑。2006年9月曾被判刑5年,並在新鄉女子監獄服刑,遭非人虐待,同時被單位開除,無任何生活來源。2017年6月22日上午七點多,劉玉霞在路上發邀請函,請人們旁聽法輪功信仰者穆亞東的庭審,結果又被光明路派出所抓捕,后關押到平頂山寶豐縣看守所。由於劉玉霞不報姓名,直到下午七點,派出所根據手紋用技術手段才查出劉玉霞的身份和住址。晚上八點,其家被查抄,搜走法輪功書籍多本、未發出去的邀請函及幾個真相光碟等。隨後,她就被刑拘和逮捕。2017年12月28日,劉玉霞被平頂山市新華區法院一審重判5年,罰金5千。其不服上訴,后經平頂山市中級法院不公開審理,依然維持原判。2018年3月16日她已被送往到河南省新鄉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2年6月21日。
劉玉英:遼寧省清原縣法輪功學員。遼寧省清原縣法輪功學員。2019年9月25日,馬鳳菊、劉玉英在清原易和小區發放法輪功資料,被清原鎮河南派出所警察王東等人抓捕,被關押在撫順看守所。2020年8月26日開庭,未當庭宣判。后獲悉,馬鳳菊被判刑2年半,劉玉英被判刑2年。刑期至:2021年9月24日。
劉永澤:湖南省長沙市人,乙肝病毒攜帶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等群體維權訴訟代理人,民間公益組織“長沙富能”NGO成員,中國在押政治犯。曾多年從事公益維權活動,代理過多起乙肝病毒攜帶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維權訴訟等案件,深受弱勢群體歡迎;近年來,因從事公益維權活動且與海外人道服務機構多有來往,隨遭中共當局警覺與嚴密監控;2019年6月,因在推特上轉發同情香港「反送中」抗議行動的言論以及自由亞洲電台對香港反送中遊行的報導,隨於7月22日被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警方突然跨境從廣州市其辦公室帶走,並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審訊期間,多被問及其在長沙富能所做工作內容、資金何來、與哪些海外機構有染或合作及其近期發推特所涉內容等詳情;據悉,其事先委託代理律師向長沙市國家安全局了解詳情遭拒,僅告知被控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原因不明,疑與香港正在進行的反送中風潮有關;2019年8月26日,獲知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已向長沙市檢察院申請對其進行逮捕;2019年8月26日,被長沙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轉正式逮捕。已遭起訴,案件已在法院,目前尚未開庭。被強迫辭退律師,接受官派律師。2020年9月已經開庭,信息遭當局封鎖。目前被羈押于湖南省國家安全廳看守所。
劉志峰:河北省圍場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河北省公安廳指示承德市公安局,對圍場縣法輪功學員展開偵查,圍場縣公安受案,與承德市公安組成“121”專案組(十二月一日成立),對全縣法輪功學員監視七個多月,密謀迫害。
2019年7月13日,劉志峰等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正在集體學法,遭承德市及圍場縣兩地公安局警察抓捕。抓捕后的第二天,開始抄家,抄走大量的書籍、設備等私人物品。2020年9月28日被灤平縣法院開庭,劉志峰被判刑6年、勒索罰款1萬;刑期至:2025年7月12日。
劉中花:山東省萊西市法輪功學員。劉中花被萊西市法院非法判3年6個月,於2018年9月13日被送往山東省女子監獄。劉中花曾於2007年5月被判刑5年。此次被非法判刑,是因為她給警察講真相而被劫持構陷。2017年7月5日,劉中花到日庄鎮派出所給警察講述法輪大法,警察將劉中花扣押並送入大牢。次劉中花被抓,她家人的一切權利全被剝奪,其家人直到收到山東省女子監獄的信才知道劉中花被判刑並被送進監獄。刑期至2021年3月。
柳德玉:湖北省荊門市法輪功學員,男,2018年62歲,曾多次遭到迫害。2013年8月曆經4年殘酷迫害后,從范家台監獄黑窩回家。2016年12月在講法輪功時又被綁架。2017年5月2日,荊門市東寶區法院庭審柳德玉,歷時30分鐘。當場未宣布刑期。2018年11月獲知,柳德玉被冤判5年,2018年10月29日被轉到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刑期至:2021年12月。
柳秋生:江西省九江市法輪功學員,都昌縣人。柳秋生原來在都昌縣調查隊從事統計調查工作(公務員)。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遭迫害被開除公職,沒有生活來源。2019年7月2日,柳秋生遭抓捕。非法抄家時抄收現金六萬元還有存款和五萬美元存單。構陷編造的罪名是“裡通外國”,其實是柳秋生家中房屋拆遷款,柳秋生在銀行的同學幫助存了美元存單,取不了,美元只是利息高點,這筆錢是留給兒子讀大學用的。當局給柳秋生強按的罪名是“裡通外國”, 2020年7月28日被九江市法院判刑5年。刑期至2024年7月1日。
柳濤:四川省綿陽市法輪功學員。柳濤女士,大學畢業后在深圳工作。在1999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后,她講法輪功真相,同年11月被勞教3年,在廣東三水勞教所因煉功被每個犯人各抽30鞭子等殘暴迫害;2009年6月22日在綿陽市再次被抓捕,被判刑6年,在四川女子監獄遭吊在鋼管上毒打,被強制戴手銬腳鐐、關小號、不準睡覺等酷刑折磨。2019年7月20日上午,綿陽市法輪功學員柳濤與三台縣法輪功學員鄧成開到三台縣蘆溪鎮去買東西被抓捕。柳濤被關押在綿陽市看守所,鄧成開被關押在三台縣看守所。2020年8月10日,柳濤、鄧承開被綿陽市三台縣法院非法判刑4年6個月、罰金二千元。刑期至:2024年1月19日
盧鳳花:青島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五十五歲,家住青島市西海岸新區膠南辦事處象溝頭村。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持續至今近二十年中,盧鳳花曾被判刑八年,在濟南監獄被迫害。2018年6月4日在家包粽子,被膠南派出所警察抓捕,6月19日被膠南檢察院批捕,11月26日被黃島區法院判刑3年6個月,罰款一萬元。刑期至2021年12月3日。
盧向輝:陝西咸陽網民陳鷹軍、王興傑等13人因在QQ群傳播涉及政治的內容於2019年4月29日被抓捕,2020年9月被咸陽市秦都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至1年半有期徒刑。判決書指控他們通過QQ群有組織地傳播“涉及政治的謠言”,攻擊政府、黨和國家領導人。被判刑的13名陝西咸陽網民分別是:陳鷹軍、王興傑、盧向輝、劉薌、周昱、朱遠亮、李好軒、徐海波、李泰營、周福評、潘建、廖煥華、武剛。其中,陳鷹軍在庭審中只高喊口號,不做辯護,后被判刑3年,刑期至2022年4月28日。王興傑、盧向輝被判刑1年9個月,刑期至:2021年1月28日;劉薌、周昱、朱遠亮、李好軒、徐海波、李泰營、周福評、潘建等8人被判刑1年7個月,刑期至2020年11月28日;廖煥華、武剛被判刑1年6個月,刑期至:2020年10月28日。廖煥華、武剛已獲釋。
盧永良:湖南嶽陽市法輪功學員,男,1958年生。2019年5月27日下午,盧永良在家中與幾位法輪功學員一起讀法輪大法著作。被警察入戶抓捕,並抄家。電腦、印表機、刻錄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被警察抄走。后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訴。盧永良被關押一年多后,於2020年7月20日被湖南省平江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勒索罰金人民幣5千元,沒收電腦、印表機、刻錄機、裝訂機等。刑期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2023年5日26日止。
陸建華:1960年7月3日出生,上海市人,前中國最高層核心智囊之一,第二屆“北京市十大傑出青年”,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電視台特約評論員和重慶市渝北區副區長等職,中國在押政治犯。自2000年起,因陸續為香港記者程翔提供70餘篇稿件,其中2004年5月所提供的4篇文章內容被中共視為涉及“國家絕密資料”,遂于 2005年4月被國家安全局秘密拘捕;后經秘密審判,2006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泄露國家機密罪”判處有期徒刑 20年;其上訴堅稱自己被冤,均被駁回。目前在北京市監獄服刑。刑期至2025年4月。
陸建榮:江蘇討薪農民工、維權公民。曾在2017年、2018年先後兩次於六四敏感日因轉發中國公民及國際友人在駐美中國大使館門口舉行紀念“六.四”活動的圖片遭到警方傳喚。2019年6月3日又被江蘇警方跨省抓捕,涉嫌“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至今不被釋放,被刑拘於泰興市看守所。后音信全無。
陸祚鈺:福建失地農民、維權人士。陸祚鈺是福建省屏南縣古汾鎮長汾村人,一家8口人共十余畝耕地,靠種植蘑菇和養豬的收入維持生活。到2008年,全家的耕地被政府動用暴力強行徵用,一家人還多人被政府雇傭的征地人員打傷,報警公安不予理睬,陸祚鈺為此走訪各級政府,反映地方政府違法徵用耕地的行為,結果是屢屢遭到打擊報復,甚至被判刑入獄。2019年10月底因北京上訪被拘留。2019年11月8日被行政拘留九天期滿,于當日上午八點被公安以“尋釁滋事”立即傳喚,並於當天下午三點以口袋罪“尋釁滋事”升級為刑拘,2019年12月13日,又遭正式批捕、起訴。羈押于寧德看守所。陸祚鈺遭當局構陷尋釁滋事罪案將於2020年11月12日上午九點在柘榮縣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由紀中久律師代理,未當庭宣判。
魯•貢確嘉措:青海省黃南州尖扎縣拉莫德欽寺僧人,因寫書記錄流亡印度覲見達賴喇嘛尊者的經歷,近日第二次遭當局帶走,目前與外界失聯。魯•貢確嘉措將自己翻越雪山、赴印拜見達賴喇嘛尊者的過程,寫成名為《五十四天》的書籍。2015年年底完稿后被警方約談,帶到黃南州國安局非法扣留審問長達一周之久,並被警告不得出版該書。獲釋后不滿一個月,貢確嘉措再次被當局約談,目前與外界失聯。2016年1月12日,黃南州統戰部打電話約談,他回復說等雪停了后再去,結果下午3點30分左右,兩名黃南州安全局的人員將他帶走,之後便沒有了任何消息。
魯揚:1971年生,本名張桂祺,網名“魯西狂徒”,山東省莘縣人,著名詩人。1994年開始詩歌文學創作活動,創辦“揚子宛詩社”,並主編出版《揚子宛詩刊》。2003年創辦“中國當代詩歌論壇”,出版主編《中國當代詩歌》刊物。二年後“中國當代詩論壇”被封。期間開始在《星星》、《詩選刊》等國內著名詩歌刊物上發表詩歌。2004年創辦“中國自由文化論壇”,因頗有影響而被迫多次關停,后移入外網“自由中國”網站,最後又移入博訊網站。2006年因自由寫作被迫於聊城外國學校辭職,後妻子工作也受到牽連,一起離開山東,南方謀生,此間由詩歌創作轉入文化自由寫作,大量作品發表於國內各大網站,並被海外多家網站轉載。2008年參与“零八憲章”簽署,夫妻工作再次受到影響,雙雙失業。2009年9月,為支持入獄的本會前會長劉曉波而入獨立中文筆會。2010年受“茉莉花運動”影響,再次失業並遭遣返回山東老家。2017年因舉牌聲援批評毛澤東遭解職的山東廣播電視台特約評論員鄧相超教授,在鄧教授所在的濟南建築大學遭到暴徒毆打,受到中外媒體關注,同時也成為有關部門重點監控對象。2019年創辦“中國詩人大講堂——文殊書院”,繼續從事自由文化傳播事業。2020年5月1日被警方帶走,下落不明近兩個星期,后被聊城市公安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宣布刑事拘留,后遭正式逮捕,2020年9月9日已被秘密開庭,家屬竟然被封鎖,對此一無所知。關押于聊城市看守所。
欒凝:,男,1959年生,大學文化,原來在寧夏勞動人事廳工作,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前,是寧夏法輪功輔導站副站長(義務教功)。2017年2月,欒凝到興慶區一郵政儲蓄所郵寄信件。欒凝離開后,被該所人員以信件涉及法輪功內容向派出所報警,並將信件交給派出所。2017年8月27日,欒凝上班時在家門口被抓捕。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在2019年4月16日下達判決書,對欒凝判刑10年,罰金10萬。刑期至:2027年4月15日。
洛迪嘉措(藏):1962年出生,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索縣若達鄉索卡村人,藏族名Lodoe Gyamtso,西藏民間舞蹈藝術家,藏族人權捍衛者,異見人士,中國在押政治犯。1990年代初,曾因其姐、妹二人在一場車禍中被司機撞死及遭到謀殺,而當時的那曲地方法院竟枉法以該司機為親共藏人為由,判其“無罪”;同年晚些時候,兩人在村莊市場相遇,隨發生爭執衝突,衝突中為了躲避司機方對其的兩次射殺,其被迫自衛,刺傷了司機,致使該司機雖送醫院仍最終死亡;針此,1993年1月17日,其被西藏那曲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後送拉薩市扎奇監獄服刑;服刑期間,1995年3月4日,又曾因在扎奇監獄帶領獄友高喊“西藏獨立”,“中國退出西藏”,“祈願達賴喇嘛尊者長久住世”,“六百萬藏人要團結”等口號進行抗議,並散發手寫傳單300多份,在遭受審訊及酷刑折磨1個多月之後,被西藏當局決定處於死刑,后在聯合國及國際特赦等組織的干預下,才未對其施行處決,但又加刑6年,並被轉至拉薩市曲水監獄服刑;2013年5月2日,其終獲刑滿獲釋,但又被軟禁在家4年。2015年,曾因公開譴責中共西藏當局強迫居住在西藏巴青縣、索縣和比如縣的藏人中共八一建軍節時穿珍貴野獸皮毛飾品(此為傳統藏人服飾,但藏人已從2006年始自願放棄穿戴該飾品)和表演歌舞等,並將其認同的達賴喇嘛提出的解決西藏問題的“中間道路”和“和平區”等概念,以及對佛教姻緣和非暴力原則重要性的感悟和認識,讓其妻噶吉拍錄視頻,廣為傳播,而遭致當局的仇視與嚴密監控;2016年5月,又曾因公開反對中共當局強令除在西藏之外,在藏區其他各地寺院里學習的僧侶、尼師必須限期返回索縣和比如縣等,否則其家屬將面臨遭監禁和接受禁止挖蟲草處罰等非人道作法(挖蟲草是當地藏人經濟收入的最主要來源),隨再遭當局拘押,並關押在比如縣監獄中,后因健康狀況不佳,才准予釋放;2018年1月28日,因在拉薩市布達拉宮前舉行抗議活動,並在網上發視頻,宣稱自己正在發起一場“世界和平運動”,引起海外流亡藏人廣泛熱議,隨被那曲地區索縣警方再次拘捕,並被以“國家機密案”論處;2019年4月,其被西藏自治區那曲縣中級法院以“泄露國家機密罪”再次重判有期徒刑18年,刑期至2036年1月27日。目前在拉薩市扎什監獄服刑。
洛米(藏):出生年月不詳,本名嘉央,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壩縣麥爾瑪鄉三村人,阿壩縣格爾登寺僧人,格爾登寺聞思辯經學院般若班學員,非暴力追求者,藏族知名作家,中國在押良心犯。因長期在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壩縣格爾登寺聞思辯經學院般若班學習,且愛撰寫發表、出版許多相關文章及書籍(如《瀰漫的橙黃煙霧》等),從而成為海內外藏人區域知名的僧人作家,又因平素崇尚非暴力,致力於藏母語保護宣傳,深受藏人及境內外網友喜愛;2015年4月17日,其被阿壩縣警方突然秘密抓捕,罪由不清,自此失聯;其家人、親友及寺廟僧侶等均感震驚、擔憂,其同為作家的友人疑稱可能與其發表、撰寫了關乎西藏命運的文章,尤其從事了環保活動有關;後知其被當局轉正式逮捕,並關押于汶川縣看守所;羈押期間,其飽受酷刑折磨,並在庭審前曾被利誘,要求為官方做事,稱其若答應則可為其家人提供經濟援助,並准其出境旅遊等,若不答應則將重判10年,但被其斷然拒絕;2016年3月,其案被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法院秘密庭審,最終在未通知家屬旁聽的情況下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泄漏國家機密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刑期至2022年10月16日。目前在四川省汶川監獄(德陽市黃許鎮阿壩監獄或綿陽市川北監獄)服刑。
洛桑慈誠(藏):四川省阿壩縣格爾登寺僧人,藏族良心犯。洛桑慈誠和洛桑祥曲兩名年輕僧人於2012年3月底被當地警方從格爾登寺院抓走後,長達5個多月一直沒有任何消息。他們被當局指控涉嫌與自焚僧人扎白事件有關。洛桑慈誠,是阿壩縣求吉瑪鄉人,當年19歲。2012年9月上旬被當局秘密(沒有通知家屬情況下)判處11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3年9月。
洛桑次仁:四川省甘孜藏族羌族自治區州阿壩縣格德寺僧人,20歲,2016年6月7日,在阿壩縣城街道上,手持一幅達賴喇嘛尊者的法相,呼喊著“嘉瓦丹增嘉措萬歲”疾步行走,獨自遊街表達了對達賴喇嘛尊者的虔誠信仰,隨後被中共公安人員控制帶走。后音信全無。
洛桑丹增(藏/左貢寺高僧):1954年左右出生,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左貢縣旺達鎮烏雅村人,又稱烏雅•朱古(即轉世喇嘛)洛桑丹增仁波切,早年曾在阿里地區任職導遊和司機,后成為西藏左貢寺高僧。曾因經常到西藏的左貢縣左貢寺勸導僧俗民眾停止供奉所謂的“朵傑凶天”,而要為西藏民族的長遠理想和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健康長壽著想,並鼓勵藏人努力保護、發揚民族宗教與文化等,受到藏人僧俗的廣泛愛戴和尊敬,隨招致中共當局的恐慌和嚴酷打壓;2014年6月,其在西藏拉薩市被左貢縣警方抓走刑拘,后被轉正式逮捕;2014年12月初,被西藏自治區左貢縣法院以“追隨達賴分裂集團”、“勸誡、蠱惑地方藏民停止修供凶天”等為罪由,判處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至2024年6月。服刑監獄不詳。
洛桑多吉(藏):1983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壩縣賈柯河牧場人,阿壩縣格爾登寺僧人,藏族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良心犯。自幼在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壩縣格爾登寺出家為僧,曾因屢次談論有關涉藏敏感話題而遭四川當局的嚴控打壓;2008年,曾因政治訴求而遭阿壩縣警方抓捕,后被阿壩縣法院以不知名罪名判刑2年;近年來,因中共當局加大了對所有藏區僧俗的嚴管力度,尤其是在阿壩縣注入大量維穩經費對所轄網路、電話等通訊管道予以嚴控,並對藏族寺院及被列為懷疑對象的藏人家中頻繁進行“突襲搜查”,故而其亦成為被當局因政治原因而維穩、監控的打擊對象;2018年8月,被阿壩縣警方從僧舍中強行帶走,並被關押在遠離阿壩縣的一家看守所內,另有格爾登寺僧人洛桑塔克及阿壩河支寺僧人圖巴亦被先後抓捕,自此失聯;之後不久,其被阿壩縣警方以不具名罪由轉正式逮捕,被指控因其曾經“向境外發送文字消息”,故而屬於違法行為;2019年9月3日,其案在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壩縣法院開庭審理,后被一審以不詳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21年8月。目前被羈押於四川省阿壩縣看守所。
洛桑格培(藏):現年29歲,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壩縣麥爾瑪鄉第二大隊人,原格爾登寺僧人,藏族人權捍衛者、政治犯。自幼進入格爾登寺為僧,曾因政治訴求於2011年5月被當局抓捕並被判刑3年,至2013年12月底被提前數月釋放;2016年11月30日被警方突然從其僧舍帶走,自此失聯,后從非官方渠道打聽得知,其被警方指控涉嫌“為達賴喇嘛八十壽辰祈壽”而被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法院以不詳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2年,刑期至2028年11月29日。據悉,其直到一個月前仍處於下落不明狀態,且當局拒絕其聘請代理律師為其辯護。目前關押服刑地點不詳。
洛桑嘉揚(藏):四川省阿壩自治州阿壩縣僧人,現年28歲,筆名為“魯米”的藏人作家,是阿壩縣麥爾瑪鄉第三村人。嘉楊自小在阿壩格德寺出家為僧,幾年前遭中共當局從該寺驅逐后,前往色達喇榮五明佛學院等佛教寺院繼續修學佛法。因在著作中自由表達觀點便於2015年4月遭逮捕;2016年5月9日家人獲悉他在兩個月前被中共當局指控“泄露國家機密”與“分裂國家”罪非法判處了7年半有期徒刑。洛桑嘉楊告訴前去探視的親屬,他從未做過觸犯法律的事情,也從未向當局“承認”過什麼罪行。現在汶川縣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2年10月。
洛桑克珠(藏):現年44歲,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壩縣賈柯河牧場人,原格爾登寺僧人,藏族人權捍衛者、政治犯。自幼進入格爾登寺為僧,2011年曾因政治訴求被當局抓捕、判刑3年,后因當時在獄中受虐嚴重,導致罹患重病而被提前釋放,后經由家人、親友自籌經費,讓其住院長時治療,才得以轉危為安。2016年11月30日被警方突然從其僧舍帶走,自此失聯,后從非官方渠道打聽得知,其因被指控涉嫌“在微信建立組群為達賴喇嘛八十壽辰祈壽,特別收集長壽祈願文持誦及持咒數量”而被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法院以不詳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3年,刑期至2029年11月29日。據悉,當局拒絕其聘請代理律師為其辯護。目前關押服刑地點不詳。
洛桑曲達(藏):西藏安多阿壩縣格德寺僧人。中共當局最初在阿壩等地開展“愛國愛教”運動時,他就曾表達不滿,並在縣政府前張貼文字進行抗議,當時被判處了5年徒刑。出獄後於2008年參与當地的和平抗議活動,呼喊出達賴喇嘛返回西藏的訴求,2009年9月25日被中共警方再次抓捕,約一年後被阿壩縣中級人民法院指控“煽動分裂國家”、“代領民眾開展示威”,遭判13年有期徒刑,現在四川省綿陽監獄中服刑,近日獲悉其身體健康狀況出現嚴重問題。刑期至2022年9月24日。
洛桑桑傑(藏):1982年出生,青海省果洛州久治縣人,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壩縣格爾登寺(又譯格德寺)僧人,藏族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良心犯。2012年8月14日,曾因向外透露格爾登寺僧人自焚抗議事件真相,而被中共當地警方抓捕、刑拘,后被轉正式逮捕,並被追加指控涉嫌製作、出售達賴喇嘛的相片和講法的影片等,違法了中國法律,遂于當年被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馬爾康市法院秘密判處有期徒刑4年,直至2016年11月12日秘密獲釋;據悉,其在獄中因遭受酷刑虐待,以致出獄時身體狀況極差,出現喪失記憶癥狀;2017年8月20日,其再次被當地警方以涉嫌藏人自焚抗議等“政治問題”抓捕、刑拘;在非法關押長達7個多月之後,2018年3月28日,其被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馬爾康市法院一審以“政治問題”(不知名罪名)重判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4年8月19日;因當地對藏族群體高壓嚴控情況十分嚴重,故其具體情況缺詳。目前其羈押地點不詳。
洛桑坦凱(藏):阿壩縣格爾登寺僧人。他2019年37歲。他自幼進入格爾登寺為僧,也是曾被中國當局關閉的寺屬學校“佛學青年文苑”第三屆畢業生,被捕前在格爾登寺辯經學院中觀班就讀。於2018年被捕,具體日期不詳。洛桑坦凱於2019年7月30日被當局判處4年有期徒刑。除此之外,有關他被指控的罪名、被關押的地點等情況,因為當局過度的言行限制及網路審查而無法進一步了解。刑期至2022年。
洛珠(藏):現年41歲,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壩縣安斗鄉克窪村人,當地知名畫家東闊之子,原格爾登寺僧人,藏族人權捍衛者、政治犯。2011年,曾因政治訴求而被當局抓捕、判刑2年,2013年刑滿釋放;2016年12月底被警方帶走,自此失聯,后從非官方渠道打聽得知,其被警方指控涉嫌“為達賴喇嘛八十壽辰祈壽”而被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法院以不詳罪名重判9年。據悉,當局拒絕其聘請代理律師為其辯護。目前關押服刑地點不詳。刑期至2025年12月下旬。
羅保軍:山西太原市老年法輪功學員。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警察2018年6月25日非法闖民宅,抄家抓捕法輪功學員孫志芬(60歲)、王素平(67歲)、羅保軍(62歲)、張清香(69歲)、張潤英(71歲)、郭潤鮮(68歲)、田玉琴(60歲)、胡蘭英(65歲),其中多數是老太太。山西省太原市這八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近一年後得知被迎澤區法院非法判刑、勒索罰款,並被劫持到監獄。
被判刑5年,罰金2萬元。刑期至:2023年6月24日。
羅翠琴:貴州畢節威寧縣法輪功學員。女,2019年六十多歲。2017年10月16日,因發放法輪功資料掛橫幅,朱家彩、羅翠琴遭抓捕。2018年11月27日在畢節七星關區法院被庭審,后得知朱家彩被判刑10年,罰款二萬元、羅翠琴被判刑5年,勒索罰款一萬元。羅翠琴刑期至2022年10月15日。
羅建榮:江西省南城縣法輪功學員,女,1965年生。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付前村人。羅建榮從2009年開始修鍊至2019年,在修鍊不到十年的時間,曾經被非法勞教1年半、判刑4年。2019年6月被抓捕,2020年被判刑5年,刑期至:2024年6月。
羅麗:2017年7月19日,遼陽法輪功學員李偉濤、王永生、國世游、谷林傑、湯顯賀、羅麗被遼陽市白塔公安分局國保警察馬文博等人綁架、抄家,當時國世游身體不適被多個警察抬著抓走的。遼寧省遼陽市白塔區法院2018年12月對李偉濤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判刑,刑期是:李偉濤5年、王永生4年、羅麗4年、湯顯賀2年半、國世游2年、谷林傑2年,並附帶罰款,其中五人已上訴。羅麗刑期至2021年7月18日。
羅讓才讓(藏):1981年生,四川省阿壩縣牧民。中共當局指控其叔叔羅讓貢求長期與境外藏獨組織“格爾底寺新聞聯絡小組”成員三木旦保持密切聯繫,羅讓貢求單獨或者同其侄子羅讓才讓一起鼓動自焚並將自焚信息提供給三木旦,一些境外媒體利用這些信息進行分裂主義宣傳。2012年8月15日羅讓才讓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壩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羅讓才讓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至2022年8月14日。
羅讓貢求(藏):男,1972年生,四川省阿壩縣格爾登寺僧人;中共當局指控羅讓貢求長期與境外藏獨組織“格爾底寺新聞聯絡小組”成員三木旦保持密切聯繫,羅讓貢求單獨或者同其侄子羅讓才讓一起鼓動自焚並將自焚信息提供給三木旦,一些境外媒體利用這些信息進行分裂主義宣傳。2012年8月3日羅讓貢求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壩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羅讓貢求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現音信全無。
駱雪梅:四川古藺縣古藺鎮法輪功學員。2018年6月14日,法輪功學員周糢珍和駱雪梅在習水縣醒民鎮鋼鐵村,告訴百姓法輪功真相,被舉報。醒民鎮派出所抓捕了周糢珍和駱雪梅2人。2018年10月19日,周糢珍和駱雪梅被判刑3年。刑期至:2021年6月13日。
呂耿松:1956年1月7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前浙江省高等公安專科學校教師,獨立撰稿人,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重要成員,人權活動家,人權捍衛者。2007年8月24日因言獲罪被抄家拘捕,並被羈押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看守所;2008年2月5日,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011年8月23日刑滿獲釋。出獄后因仍持守民主理念,關注民主憲政建設,幫助訪民維權,遂遭到中共當局嚴密監控和惡意打壓;2014年5月12日被杭州市警方抄家、傳喚;同年7月7日被杭州市警方以涉“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8月13日被杭州市檢察院轉正式批捕;2016年6月17日被杭州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有期徒刑11年,剝權5年;其不服上訴,2016年11月下旬經浙江省杭州市高級法院二審宣判,依然維持原判,刑期至2025年5月11日。目前在浙江省湖州市長湖監獄服刑。
呂國妹:呂國妹是上海浦東新區唐鎮前進村西李家宅202號呂湘福的女兒,他家的合法私有房屋在家庭人員堅守在屋頂護家園抗強拆6天5夜半,於2019年1月22日晚上12時許被中共政府強拆。參与護家園抗強拆的今年66歲的呂湘福,22日晚上被警察帶走,同時被帶走的另外5名屋頂抗爭者都下落不明。后呂國妹的家屬收到《拘留通知書》才知道呂國妹已於2019年1月23日19:55分被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以“拒不執行判決罪”為名刑事拘留,關押在上海市浦東新區看守所。現音信全無。
呂先三:1980年出生,安徽省淮南市壽縣人,曾任小學教師,私營企業職員,執業律師,中國在押維權人士。早年曾就讀於安徽省六安師範學校小學教育專業,畢業后曾先在淮南市某鎮小學任教,后又在一家私營企業工作3年;2009年始,從事與法律相關的工作,並在安徽省一家律師事務所實習,3年後成為執業律師;
執業期間,曾至少代理過80餘起案件,其中雖不乏盜竊、詐騙等刑事案件,但大多數屬勞動爭議糾紛、合同糾紛等民事案件;2014年初,曾經人介紹認識了徐維琴、邵柏春夫婦,併為其及其親屬成功代理了兩起借貸糾紛案,受到委託人好評與信任,隨於2014年3月起,又受徐維琴等人之委託,陸續代理了12起民間借貸案;2018年前後,因上述民間借貸案的委託人(徐維琴、邵柏春等數人)被合肥市警方以涉黑團伙認定為有預謀的“套路貸”詐騙案,且定為主犯,而其因與徐、邵等委託人之間存有律師代理關係,亦被警方強制定性為該案從犯;2017年11月—2018年3月,徐、邵夫婦及其親友等多人被合肥市警方悉數以涉嫌詐騙案及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拘捕,其亦於2018年3月16日被合肥市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刑事拘留;2019年1月22日,其案件被合肥市檢察院移交至合肥市中級法院,指控徐維琴、邵柏春等一行多人專門從事非法高利放貸、討債等活動,利用套路貸侵佔他人財物,因而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涉案詐騙金額合計逾1.1億元,而其作為借貸案代理律師也定於被控告之列;2019年10月24日—31日,其被合肥市中級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金15萬元;其不服判決,立刻提起上訴;2020年8月25日—11月17日,經安徽省高級法院二審裁決,因其此前被指有罪的供述筆錄是在刑訊逼供的狀態下形成,與事實不符,故此二審最終仍以“詐騙罪”改判刑期為有期徒刑3年,罰金6萬元,刑期至2021年12月23日;據悉,因其始終堅稱無罪,遂對二審宣判依然不服,表示要繼續申訴;又悉,其在庭審現場聲稱在看守所受審訊時曾被酷刑折磨,與其同案的另一主犯(邵柏春)亦稱,在被審訊時因警方強逼他指認呂先三有犯罪事實,遭拒后,也被刑訊逼供。目前呂先三被羈押于合肥市看守所。
呂月霞:呂月霞與趙文靜、黃金桔、郭春該及張迪5人為涉河南省商丘巿寧陵縣雙廟村教會教案成員。2017年5月5日該教會一座興建中的教堂,遭到數百名政府人員強拆,雙方發生爭執,教會物品被毀壞,信徒被打傷,數十人包括該5名負責人被公安帶走,后這5人被拘留。他們被指涉嫌“尋釁滋事”及“非法拘禁”罪,6月8日被縣檢察院正式逮捕。其中張迪是臨近一教會的傳道人,為協助該教會建教堂,而遭牽連得。后所有被捕者被羈押在寧陵縣看守所。該教會成立於2013年,信徒百多人,當局曾要求加入三自教會不遂。后音信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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