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局註銷了人權律師王宇的律師執業證書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0年12月5日,本網獲悉:北京司法局於2020年11月26日註銷了人權律師王宇的律師執業證書。同時聲稱王宇如不服,可在60天內向司法部提起行政複議。
王宇(女):1971年5月1日出生,蒙古族,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烏蘭浩特市人,前泓韻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成員,知名北京人權律師,中國曾押政治犯。
2004年起在北京執業;2008年12月9日-10日,曾因一起火車站進站糾紛事件而被構陷,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被逮捕,2010年3月18日被天津鐵路運輸法院取保候審;此次遭遇促使其開始反思和關注弱勢群體的維權案件,隨逐步成為業界知名的人權律師;
2011年開始為人權和公益案件做辯護,代理過多起如范木根案、曹順利案、尹旭安案、伊力哈木·土赫提案等著名維權案件,併為大量法輪功信仰者等做過無罪辯護;
2013年—2014年,因積極支持唐吉田、江天勇等維權律師調查中共610辦公室主導的對上訪維權者、法輪功信仰者的“洗腦班”、“法制教育中心”等黑監獄問題,併為中國法輪功信仰者向北京最高法院控告發動鎮壓的江澤民群體滅絕罪進行公開聲援,隨遭致當局的嚴厲打壓;
2014年4月15日,因到大連市中山法院為一起法輪功案件作辯護律師,而在法院門外遭至警方強制安檢,其手機被搶奪;
2014年12月30日,因與其他律師前往建三江法院遞交表格代表法輪功信仰者,而遭法警野蠻驅逐;
2015年1月9日,因到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區法院為代理人出庭辯護,而被當地警方阻止進入法庭;
2015年1月28日,因前往河北省棗強看守所會見當事人,遭拒並被警方非法拘捕,其律師證被剝奪;
2015年4月13日,因為人權捍衛者范木根作無罪辯護,而被阻止進入法庭;
2015年4月22日,與另一位律師在遼寧省瀋陽市瀋河區法院開庭時,因履行辯護職責,竟被司法當局暴力拖出法庭;
2015年6月11日始,因其屢次為維權者做無罪辯護,追求法律正義,隨遭多個當局授意下的官方媒體攻擊抹黑;
2015年7月2日,在河北省三河市法院為某一良心人士作辯護律師時,因抗議合議庭違法,而被多名法警強行拖出法庭,扔至法院門外的大街。
2015年7月9日,其被北京市警方從家中突然帶走失聯,其家被抄;同年8月5日獲悉,其被天津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1月8日,又被更換罪名,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
2016年8月1日再次獲悉,其被取保候審釋放;此前被羈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據悉,其在看守所中遭酷刑折磨,曾5天5夜不讓睡覺導致當場休克,被帶手拷腳鐐7天,連續一個月被限制在狹小空間,強制保持同一坐姿等,並拿丈夫和孩子對其威脅直至被迫認罪;出獄后其全家曾長期被軟禁在內蒙古。仍一直堅持從事人權事業,深受各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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