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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科科律師:“公檢法如果要對人民審查,可以把任何人推上法庭”——張展案庭審辯論階段·辯護律師部分口頭髮言

2021年01月01日 21:59 PDF版 分享轉發

審判長、審判員:

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接受家屬的委託,指派我擔任其辯護人。發表如下辯論意見:

公訴人公訴意見認為張展編造虛假信息,但是張展具體說了什麼?如何編造?哪裡有受眾眾多,哪裡有影響惡劣?都沒有舉證和證明。

一個人冒著被烈性傳染病感染的風險跑到武漢,除非是頭腦發熱,否則是多麼了不起的人。

張展在今年2月初冒著被新冠病毒感染的風險抵達武漢。

而在今年1月21日封城前幾個小時,幾十萬人逃離武漢,張展是個真正的在災難中逆向而行的人。

體現了她對社會的責任和擔當,對普通老百姓的悲天憫人的情懷。還有因信仰基督教帶來的救世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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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之所以需要媒體,正是因為人有所局限,眼不能至腳不能到。前方有災難,可以及時避開;災難過後,可以及時救援。這都需要媒體的報道。

武漢有個叫方方的作家因禁足不能出門,主要通過耳朵聽到或者眼看新聞,包括前線醫生告知或者其親友講述,形成日記發表后引起廣泛關注。

方方以文字記錄歷史。

張展以視頻記錄歷史。

基督徒張展真正的是親臨武漢疫情一線,醫院、殯儀館、墓園、新冠病毒患者家裡,還有面對那些失業和生計無著的人,還有那些歇業的店鋪。都是親自訪談,如果有編造虛假信息,那也要去和被訪談對象核實,問他們為什麼這樣說?雖然張展有很多個人不同觀點,但在事實方面往往並不是她的個人陳述。

公訴人在舉證中就證人證言以外僅念證據名稱,關於張展微信文章和文字內容不宣讀,關於指控的張展發布到YouTube上的視頻不播放,那張展到底做了什麼,被指控編造虛假信息呢?

我們中國大陸人通常看不到海外媒體,下不了海外社交軟體,如何去關注了解張展發布的視頻和信息,如何能受眾眾多、影響惡劣?反而是她被抓之後才引起關注的上升。

(辯護人在質證階段表示:如果公訴人不展示證據,不宣讀文字不播放視頻,不證明張展做過什麼事,說過什麼話,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就應該當庭放人。)

就公訴人在證人證言中提到的相關信息,比如核酸檢測費用方面。

在今年五月中旬武漢的核酸檢測中有一次社區全面大檢查,的確是免費的,但開始施行的時候,張展已經被抓了。而在之前,在武漢做核酸檢測是有價格和費用的。包括我們律師經常出差需要進行核酸檢測,每次也是自費。如果武漢都是免費,武漢周邊的人的人難道不來武漢享受免費待遇嗎?

在電子數據證據中,關於武漢某社區蔬菜質量、張展所住小區門口迷彩服是否為武警,以及武漢某小區居民評價社區發放物資情況,都有相應視頻可以播放和辨認,反而能證明張展沒有編造虛假信息。

武漢衛健委和央視等媒體在疫情初期說不存在持續人傳人,但不久他們改變報道口徑,他們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李文亮醫生被訓誡,又被糾正,那些報道他和其他七位人士傳謠的媒體或記者被追究責任了嗎?

如果一個人的言論要被審查,那他敢開口說話嗎?我們國家的法律是,如果一個人的言論不存在侮辱、誹謗、誣陷,或者涉及泄漏國家秘密,那麼他的言論就應該受法律保護。我們國家也並沒有建立專門的謠言審查機構,那麼如何鑒定張展的言論是謠言呢?那些偵查人員說她發布的消息是謠言。偵查人員有證明這些是謠言嗎?偵查人員有權力認定謠言嗎?

(辯護人試圖說明涉及尋釁滋事的司法解釋和刑法、立法法衝突,被審判長打斷。)

請公訴人、審判員好好讀一讀案卷中張展的微信文章和社會評論,她是抱著對社會底層人民多深的愛和悲憫來了解每個普通人的辛酸,試圖去幫助那些需要被幫助的人。

李克強總理說:“人民說真話,我們才能出實策”。若不了解老百姓的需求,政府如何提供公共服務。我們知道,政府應當是為人民服務的,人民不是為政府服務的。

最後懇請依法審理,摒除法外因素,判處張展無罪。並且當庭釋放。

(以上憑記憶整理。以庭審錄音為準。)

張展的辯護人: 律師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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