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案蒙冤人權律師王全璋就其冤案向天津市高院提出申訴立案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1年8月28日,本網獲悉:被判刑4年6個月,於202年4月5日刑滿釋放的709案蒙冤人權律師王全璋,就其冤案向天津市高院提出申訴立案。
2021年8月27日,程海律師代理王全璋律師就709冤獄已向天津市高院提出申訴立案。
王全璋:1976年2月15日出生,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人,網名王全章,前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著名人權律師,中國曾押政治犯。
自成為執業律師以來,因以維護言論自由和健全中國法治為要求,積極維護弱勢群體利益,遂代理過多起敏感案件,諸如山東省維權記者齊崇淮案、原深圳市三級警督王登朝案、法輪功學員案件等);
2013年4月3日,曾因在江蘇省靖江市法院出庭為法輪功學員朱亞年作無罪辯護,而遭到該法院強行非法送警察局,並以“違反法庭秩序”為由將其拘留10天,后因引發各方媒體熱議關注,以及有百余名中國律師聯署抗議,要求官方公開現場錄像並對其予以釋放,其才於3天後提前獲釋;
2014年3月28日,曾因赴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農墾局七星拘留所為“建三江事件”中被迫害的律師維權,而遭遇當地警方的暴力毆打、虐待和脅迫;
2015年8月5日,因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而被北京警方以“尋釁滋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兩罪被指定監視居住;
2016年1月8日,被天津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2017年2月14日,其案被天津市檢察院起訴至天津第二中級法院,控其“利用律師身分,多次接受境外組織資金支持,向境外提供攻擊內地法治和人權狀況的材料,又炒作熱點事件,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人仇視政府”;
2018年12月26日,其案在天津市法庭秘密庭審,2019年1月28日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
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
審訊期間曾慘遭酷刑,數次遭強電流襲擊以致當場昏厥,生命垂危;因拒絕認罪,羈押地點曾被多次更換,律師及家屬會見權、知情權、探視權等均被剝奪,至2019年6月28日才准許其妻李文足前往山東臨沂監獄探監;其一直在山東省臨沂監獄服刑。
2020年4月5日,雖刑滿釋放,但當天警方仍不讓其返家,而是以新冠病毒疫情蔓延為由,將其強制隔離於濟南老家14天。刑滿釋放后先被軟禁于濟南老家。最後衝破種種阻礙,回到北京與妻兒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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