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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午案終審后4個月,政府工作組仍然佔據大午集團

2022年01月13日 12:13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2年1月13日,本網獲悉:從2021年8月31日河北大午案終審判決後到今天的4個多月,市政府在案發時接管的工作組,仍然佔據著大午集團,而且沒有要撤走的跡象。

目前,政府工作組仍然控制著大午集團公司的公章、財務和經營管理,已經出獄的公司原副總經理、的二兒子孫福碩,及孫大午的其他親屬,都被排除在公司的管理之外,不能參加公司會議。

大午案案發於2020年11月11日凌晨,警方突襲位於河北保定徐水區的大午集團,將孫大午及其妻子、兩個兒子、兩個弟弟,並總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高管係數抓捕。2021年7月28日,河北高碑店法院一審判決孫大午因涉嫌罪、妨害公務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機關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吸取公眾存款罪等八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刑18年,並處罰金311萬元人民幣。除孫大午之外,與他同案的19名大午集團高管,也被判處緩刑或1年至12年不等的刑期,並處以罰款。其中他的兒子和兩個弟弟,分別被判處12年、12年和9年有期徒刑。大午集團被處罰金3億余元,並被追繳14億元。2021年8月31日,河北保定中級法院終審基本維持原判。

但在案件終審后,大午集團作為民營企業的性質沒有改變,政府工作組仍然“代管”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來源:, 文章轉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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