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評論:杭州馬某案——此馬非彼馬,但仍屬違憲因言治罪
特約評論員:潘月明
5月3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國際社會對這一節日高度重視,中國當局卻刻意淡化,顯然擔憂提高民眾對新聞自由的關注度。正在這一天,央視新聞客戶端發布消息稱,浙江杭州馬某因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被杭州市國家安全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消息一經發布,便引起軒然大波,因為“馬某”、“杭州”這兩大關鍵詞以及央媒報道,使得很多人自然而然地聯繫起了網路電商巨頭阿里巴巴的創始人馬雲。馬雲的公司正在杭州,而馬雲也是地地道道的杭州人,生在杭州、長在杭州,且住在杭州。不過,很快,已經退休的前《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闢謠稱,此馬非彼馬,此事跟馬雲無關。
坊間的猜測和相關傳言使得阿里巴巴的股價一度暴跌7%,馬雲可謂躺著中槍。可是,在相關信息並不透明的情況下,也不能怪公眾猜測,猜對猜不對都有其價值,很多時候,傳言反而可能倒逼出真相。果不其然,其後,《法治日報》通過其官方微信公眾號對案情進行了簡單描述,並透露了一些有關馬某身份的信息。
據悉,馬某1985年生於浙江溫州,現任某科技公司研發部經理。官媒稱他長期以來在網上接受境外反華敵對勢力“洗腦”,將境外活躍敵對分子視為“人生導師”,在其滲透影響下逐漸形成頑固的反政府思想,成為境外敵對勢力“以華制華”的工具。另外,他不僅充當境外敵對勢力境內代理人、煽動分裂國家,還成立非法組織,制定“政治綱領”,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更是將青年學生群體作為主要蠱惑煽動目標,鼓動學生參与抹黑祖國和民族的活動。
顯然,馬某屬於典型的互聯網一代,從事研發工作的他,在電腦技術上,應該是高過常人的。不過,在國內互聯網管控幾乎嚴厲到滴水不漏的情況下,要發布長篇大論的敏感信息還是難於上青天,更不用說什麼綱領性文件了。在具體“罪證”方面,官媒稱他匿名創建網路群組,肆意歪曲捏造事實,極力傳播各類謠言信息,發表所謂“獨立宣言”。
浙江杭州等地曾有很多人參與過中國民主黨,但是,基本上都被打壓得無法抬頭。突然殺出一匹“黑馬”,讓人倍感詫異。當然,從官媒施放的信息來判斷,此人明顯是因言獲罪,而其言論也只有在海外才有發布的空間。根據官方的後續報道披露的細節,很多人開始搜尋誰最有可能。
功夫不負有心人,海外人士發現,推特昵稱為“YaYa”,用戶名為“@YaYa20221010”的用戶,極有可能就是被國安局抓捕的馬某。登錄其推特主頁,可以看到,他最後的發言定格在了4月24日,當天,他聲稱自己將在2022年10月10日成立大陸臨時政府,並於當天更換了新的頭像,頭像為臉譜,給人一種神秘感。
“YaYa”於2021年7月申請註冊推特賬號。不過,其主頁上顯示的內容並不多,前前後後可能只發布了幾十條信息。其中,於4月22日發布的《獨立宣言》一直處於置頂位置。該宣言為四言一句,共112句,內容豐富,言辭激烈,涉及到方方面面。在發布時,“YaYa”進行了版權聲明,不許盜用和抄襲。值得注意的是,他的主頁上還公布了聯繫郵箱和電報群地址。
與此前失蹤的“編程隨想”不同的是,“YaYa”並不為一般的網民所注意,他的推特上原本關注者並不多,直到現在,才兩千多人。官方媒體央視客戶端透露了馬某被國安局抓捕的具體時間是4月25日,這一時間與“YaYa”最後在推特上的發言時間相吻合。很多人私下推斷,他應該就是媒體報道當中的馬某。消息傳開過後,很多網民都慕名而去,希望知道他到底發表了哪些令黨國不快的言論。
不難發現,在“YaYa”的推特言論當中,最犯忌的有幾點,一是“獨立宣言”,二是“討習檄文”,三是明確承諾將在何時成立大陸臨時政府。他戲稱“三人兩紙滅一國”,三人不知道除他之外還有誰,而兩紙明顯是說的宣言和檄文。官媒報道說他“煽動分裂國家”,明顯是指的《獨立宣言》。其實,這一“獨立”之意可能並非地域獨立,而是人格獨立,其它內容則被認為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YaYa”的這些言論矛頭直指中共當局,並非針對一般意義上的中國以及中國民眾。可是,在官方媒體的報道當中,馬某卻被渲染成了一個仇視中國和與民為敵,且似乎是十惡不赦的反華人士。在國內微信等平台的相關跟帖當中,一片叫好,有網名表示,應該將其判處死刑。顯然,相關信息已經經過了嚴格過濾,所有說公道話的跟帖都難見天日。當然,因為話題敏感,一般人也不敢公開對其表示支持。
在以往,諸如馬某這類敏感案件,當局一般不會及時公開,因為擔心引發輿論反彈。現如今,他們卻有把握贏得輿論的一邊倒“支持”,儘快公布以達到迅速殺雞儆猴的目的。中共的“二十大”將於數月後召開,在此之前,當局不僅要大肆清理體制內的“內鬼”,還會對體制外的敢言、敢為人士重拳出擊,讓那些有民主、自由、法治思想的人不敢越雷池半步。
中國的《憲法》賦予了民眾言論自由權和結社自由權。馬某的所謂“煽動”,只是停留在虛擬層面,雖然言辭較為激烈,仍然是和平的言論表達。將其抓捕和治罪,卻有違《憲法》。現如今,用來對付逆鱗者的罪名非常多,只要你的言論讓當局不快,就能有合適的罪名扣到你的頭上,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中國《刑法》第103條第2款規定,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105第2款則規定,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預料的是,等待馬某的或許是不低於十年的有期徒刑。
2022年5月4日
- 🔥免費PC翻牆、安卓VPN翻牆APP
- 🔥靈魂之謎|中華文化|治國大道
來源:維權網, 文章轉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臉書專頁
粉絲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