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官網2022年7月11日消息,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涉嫌受賄、徇私枉法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傅政華利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司法部部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傅政華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情私利,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傅政華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
我們作為中國公民知悉上述信息后,結合法律專業認為,該起訴遺漏了傅政華其他嚴重涉嫌罪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特提出漏罪舉報,希望有關部門認真查實依法追加起訴。
眾所周知,傅政華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長及公安部副部長期間,僭越憲法法律,為達個人權欲利益目的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在明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人為製造了大量司法冤獄比如新公民案、709律師公民大抓捕案、曹順利迫害致死案以及大量法輪功信仰冤獄。與此同時其濫用職權非法建立維穩監控系統防民甚於防川,北京市公安局在其當政期間頻繁發生非法截訪惡性事件,諸如此類種種殘害百姓、荼毒生靈之罪行需要查清事實依法懲處。傅政華利用信息不對稱高層缺乏安全感,故意製造誇大社會對立,對律師、公民、訪民、信仰者的正當行為妖魔化造成與體制對立矛盾的錯覺。傅政華其所作所為,不僅導致平民百姓人道災難相續不斷,與此同時也致使體制背上沉重包袱,在本已日益緊張的社會形勢下進一步推助官民對立,致使任何司法改革、政治體制改革以及依法治國的努力進退維谷舉步維艱。
反人類罪是傅政華一系列罪行的核心,如果選擇性追訴遺漏了核心罪行則難以服眾,不真正追究傅政華的反人類罪惡就無法真正震懾肅清已有和潛在發生的其他反人類罪惡,致使其他反人類分子繼續逞凶作惡最終導致權力失控社會失序,國家被推向動蕩不跌的深淵,讓少數違法勢力妄圖綁架整個國家、社會、族群的罪惡目的得以實現。
只有真正追究殘害百姓荼毒生靈反人類罪惡,這個國家族群才能真正得到善治,依法治國得以實現公義得以伸張。
綜上所述,請依法追究傅政華故意殺人、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漏罪!
此致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最高人民檢察院
長春市檢察院/長春市中級法院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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